网友留言
- [直播员]:各位网友,大家好!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及立案文明窗口建设”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敬请大家关注。[09:06:22]
- [主持人]:各位媒体朋友们,上午好!欢迎参加贺州市中级法院每月例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坚持和落实每月例行新闻发布的制度,促进司法公开,贺州中院专门设立了新闻发布中心,今天是新闻发布中心的第一次启用。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给我最直接的感觉是我们之间的距离更近了。作为今后召开新闻发布会、直接与媒体面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的专用场所,相信通过新闻发布中心,可以让你们,让更多的普通百姓通过你们了解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情况,了解法院、了解法官,让司法更贴近百姓,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司法和谐。[09:32:56] - [主持人]:最近中院启用的还有另一个新的场所,那就是建在中院大门旁显著位置的诉讼服务大厅。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就是关于诉讼服务大厅及立案文明窗口建设情况。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人员是: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琴,中院立案庭庭长黄献年。
下面,请陈琴副院长为大家介绍诉讼服务大厅及立案文明窗口建设情况。[09:34:00] - [陈琴副院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今天,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各新闻媒体通报我市法院今年推进诉讼服务大厅及立案文明窗口建设的情况。
诉讼服务大厅及立案文明窗口建设是今年我市法院三项重点建设项目中的一项。长期以来,“告状难”、“申诉难”已经成为群众和当事人反映比较集中的焦点问题。为了切实解决上述问题,畅通诉讼渠道,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我市两级法院主动回应群众不断提高的司法需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推进诉讼服务大厅及立案文明窗口建设。经过几个月的紧张施工,至11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已全部建成诉讼服务大厅并投入使用。[09:35:27] - [陈琴副院长]: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建筑总面积1998平方米,共投入资金267万元,均按照区高院“八个方面”统一标准建设,设置了各种规范、完备的司法便民设施,为群众和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全方位地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诉讼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后,发挥了人民法院掌握社情民意、服务涉诉群众、联系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成为涉诉群众表达诉求、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窗口。截至11月底,全市法院立案窗口共审查立案各类案件7868件,同比上升28.5%,立案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总体来说,全市法院的立案及诉讼服务工作凸显了六大亮点:
亮点一:完备服务,畅通群众诉讼渠道。两级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均按照区高院统一设计的外观标识,制作门头标牌、路标、指示牌及各功能区吊牌。设置导诉台和导诉员,对到法院诉讼的当事人进行引导,便利当事人进行各项诉讼活动。实行首问负责制等十五项制度。当事人在办理诉讼手续、转交诉讼材料、查询案件信息、领取法律文书等所有诉讼活动,都可通过诉讼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完成,确保咨询有人应、电话有人接、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法官有人找。[09:37:22] - [陈琴副院长]:亮点二:创新理念,营造良好诉讼服务环境。根据服务功能不同,诉讼服务大厅分别设立“立案接待厅”和“申诉接待厅”两大区域,分为诉讼引导、查询咨询、申诉接待、立案审查、立案调解、判后答疑、材料收转、司法救助等八大功能,各功能均设立独立窗口。统一便民措施,配置电子显示屏、查询触摸屏,为当事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诉讼宣传资料、文书样本、格式诉状纸、座椅、写字台、老花镜、饮用水、笔墨纸张等便民设施。统一配置安检门、X光检仪和手持测仪及电话、复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现代办公设备。统一文明用语,以尊重、理解、关心、负责的态度,认真接待每位群众,改进工作作风,提供热情服务,树立法院亲民、爱民良好形象。[09:39:00]
- [陈琴副院长]:亮点三:诉前调解,有效减轻群众诉累。在立案庭抽调专门人员,专设立案调解办公室,设置圆形调解桌,通过“圆桌调解法”等方法,加大调解力度,确保纠纷进入法院立案环节后、正式立案前,进行预立案处置,先调解、早息诉。同时,引导当事人选择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主管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或有社会影响的人士进行多元化调解,并全程跟踪协调直至纠纷得到解决。[09:39:59]
- [陈琴副院长]:亮点四:司法救助,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对经济困难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情况做出减、缓、免缴诉讼费用的法律援助,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以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今年全市法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缴诉讼费1682件116万元;对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实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分流。[09:41:09]
- [陈琴副院长]:亮点五:两个延伸,打造便民诉讼平台。向前延伸,对一些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等不方便参加诉讼的特殊群体,可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于外地当事人,可通过邮寄形式立案。特殊案件在电话预约后,服务中心均可在午休、节假日时间派专人为其办理立案手续。向后延伸,针对当事人对生效裁判提出的疑问,通知原承办法官、相关审判庭进行答疑释惑,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09:42:02]
- [陈琴副院长]:亮点六:案件分流,促使审判运转高效顺畅。诉讼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全院案件的立案、排期、分案、送达、庭审记录、案件报结归档等审判程序性和审判辅助性事务工作,为审判法官服务,使法官集中精力搞好审判。实行繁简分流。成立速裁小组,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额较小的案件直接由速裁组解决,及时化解矛盾,即时解决纠纷。对于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案件,根据具体情况,严格按照规定,迅速分流至相对业务庭审理。[09:43:02]
- [主持人]:谢谢陈琴副院长刚刚发表的讲话。
立案是当事人参加诉讼的第一道手续,立案窗口是当事人与法院打交道的第一个场所,直接反映法院司法作风和法院形象。诉讼服务大厅和立案文明窗口建设正是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出发,通过公开流程、简化手续、缩减环节,加强风险提示、诉讼引导、诉前调解等工作,规范接待秩序,规范法官言行,规范办事程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便利群众诉讼。中院的诉讼服务大厅按照自治区高院“八个统一”的标准进行建设,刚投入使用不久,有兴趣的媒体朋友可以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亲自到诉讼服务大厅现场参观和体验。接下来是提问时间。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请举手示意。[09:44:59] - [主持人]:接下来是提问时间。需要提问的记者朋友请举手示意。[09:45:33]
-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我想请问一下,在诉讼服务大厅,对哪些人可以优先办理立案手续?[09:45:52]
- [黄献年庭长]:我们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当事人实行简化立案程序、优先办理立案手续。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和老弱病残孕、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涉军案件等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办理立案手续。[09:46:18]
- [贺州日报社记者]:我想请问陈琴副院长,我们当事人会不会因为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对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法院会给其什么样的司法救助?[09:46:51]
- [陈琴副院长]:不会,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免、减、缓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法院会根据国务院2007年4月1日起施行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第四十六、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免、减、缓交诉讼费。为此,当事人不会因为交不起诉讼费而打不起官司。谢谢记者的提问。[09:47:32]
-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到会的各位媒体朋友。[09:48: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