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任姝姣,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13:46:30]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欢迎大家关注。[13:46:56]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13:47:09]
- [主持人]:2005年3月22日,牡丹江市某法院裁定将座落于牡丹江市爱民区搪瓷小区1514片10单元104室,建筑面积64.83平方米的房屋以53,420元抵债给原告杨守君,但该房屋一直由被告杨玉山居住,居住至2010年9月23日倒出,但损失至今未付。故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40,000元。[13:48:22]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本案独任法官:
孙淑红,女,1969年9月出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速裁庭庭长,三级法官,在审判一线办案多年,审判经验丰富,擅长民商事案件的审理。[13:51:45]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3:51:57]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根据法庭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法庭规则,按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法庭秩序。
1、不得喧哗哄闹;
2、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
3、旁听人员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得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不得进入审判区;
4、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本庭开庭期间,应关闭通讯设备,不得吸烟,要保持法庭的清洁;
5、法庭开庭期间,一切活动统一由审判员指挥,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主审法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记录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秩序的人,视情节予以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全体人员要起立,保持肃静。[14:01:13]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14:01:30]
-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庭前准备工作完毕,请审判员开庭。[14:01:41]
- [审判员]:全体请坐。现在核对出庭当事人身份,请向法庭说明出庭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务、工作单位、住址,并向法庭出示身份证明。首先核对原告方出庭人员身份。[14:03:54]
- [原告]:杨守君,男,1952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无职业,住牡丹江市阳明区新星办事处镇江村4组。
委托代理人:葛惠勇,男,1949年4月5日出生,身份证明号码:231004194904050332,汉族,无职业,住牡丹江市爱民区兴平办事处安居委9组。[14:06:26] - [审判员]:宣读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权限。[14:06:41]
- [审判员]:委托人姓名:杨守君,受委托人姓名:葛惠勇。现委托葛惠勇在与被告杨玉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中,作为我的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委托权限如下:代为承认、放弃、调解、上诉、代收法律文书。委托人:杨守君,2010 年11月10日。[14:09:55]
- [审判员]:现在核对被告方出庭人员身份。[14:10:33]
- [被告]:杨玉山,男,1955月4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1004195504280713,汉族,无职业,现住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搪瓷厂综合楼10单元404室。[14:11:06]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14:12:30]
- [原告]:没有。[14:12:46]
- [被告]:没有。[14:12:58]
- [审判员]:经本庭核对,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无异议,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14:13:23]
- [审判员]: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杨守君与被告杨玉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14:13:53]
- [审判员]:现在宣布法庭组成人员名单。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孙淑红独任审判,书记员李娜担任记录。[14:16:04]
- [审判员]:现在告知各方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14:16:15]
-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对本案事实陈述、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最后陈述的权利;有对本案的判决、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进行反诉、反驳的权利。
各方当事人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尽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14:18:28]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了?[14:19:33]
- [原告]:听清楚了。[14:19:48]
- [被告]:听清楚了。[14:20:00]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如果认为本人及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应当说明理由,有权申请回避。各方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14:20:16]
- [原告]:不申请。[14:20:27]
- [被告]:不申请。[14:20:37]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是否在开庭前三日接到开庭传票?[14:22:00]
- [原告]:是。[14:22:20]
- [被告]:是。[14:22:31]
- [审判员]:各方是否有到庭的证人,并申请法庭传唤?[14:22:51]
- [原告]:没有。[14:23:01]
- [被告]:没有。[14:23:11]
- [审判员]: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简要陈述诉讼请求、主张及理由,或宣读起诉状。[14:23:25]
- [原告]:宣读起诉状:根据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民院(2002)西沿民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书和(2003)西执字第263-1号执行裁定,坐落在爱民区搪瓷厂综合楼10单元404室,建筑面积64.83平方米的房屋,其所有权已归原告所有。但该房屋被杨玉山强行居住。其行为已侵害了原告合法权益。经西安法院执行被告同意2010年9月23日腾房,但不同意承担占房期间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给付所欠原告房屋损失、补偿费4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14:24:41]
- [审判员]:原告诉讼请求是否有变更和补充?[14:24:58]
- [原告]:没有。[14:25:08]
- [审判员]:现在由被告答辩或宣读答辩状。[14:25:19]
- [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此案与被告无关。[14:26:00]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有补充陈述?[14:26:11]
- [原告]:没有。[14:26:22]
- [被告]:没有。[14:26:32]
- [审判员]:根据原、被告的起诉理由及答辩内容,归纳本案的争议焦点及调查重点为:一、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二、原、被告是否有权利、义务关系。原、被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及调查重点是否有异议和补充?[14:26:46]
- [原告]:没有异议和补充。[14:27:01]
- [被告]:没有异议和补充。[14:27:11]
- [审判员]:现在进行举证、质证。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有责任向法庭举证,书证要当庭宣读,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鉴定结论要当庭宣读。开庭前已申请法庭传唤证人出庭作证的要在书证、物证宣读出示完毕后,传唤证人出庭作证。在举证期限内,如举不出证据将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首先由原告就自己提出的主张,进行当庭举证。[14:28:08]
- [原告]:证据一、(2002)西沿民初字第189号民事判决书、(2003)西执字第263-1号民事裁定书各一份,证明争议房屋以物抵债的形式抵给原告,该房屋所有权人是原告。[14:28:32]
- [审判员]:被告发表质证意见。[14:30:26]
- [被告]:没有异议,但与被告无关。[14:30:37]
- [审判员]:此份证据本庭予以确认,原告继续举证。[14:30:49]
- [原告]:没有了。[14:31:19]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举证。[14:31:37]
- [被告]:没有证据。[14:31:49]
- [审判员]:下面询问原、被告几个问题。[14:32:00]
- [审判员]:原、被告是否存在侵权的事实及结果?[14:32:16]
- [原告]:存在。[14:32:59]
- [被告]:不存在。[14:33:09]
- [审判员]:原告,你说有侵权的事实及结果是否有证据证实?[14:33:53]
- [原告]:没有。[14:34:17]
- [审判员]:根据证据规则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否则将负败诉的法律后果,你清楚吗?[14:34:43]
- [原告]:清楚,但我没有证据,因此我要求撤回起诉。[14:34:57]
- [审判员]:现告知你在休庭后向法庭提交书面撤诉申请。[14:35:11]
- [原告]:好,我现在就向法庭提交撤诉申请,请法庭准许。[14:35:26]
- [审判员]:因原告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庭予以准许,在宣布休庭。[14:35:52]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14:36:03]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中国法院网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4:37:08]
- [声明]:本次直播不是庭审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4:37: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