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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郭立文,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09:44:01]
- [主持人]:原告某工贸中心诉称: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告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委会从该中心处购买畜牧饲料用于村内畜牧养殖业发展。由于双方长期存在合作关系,故在该村委会购买畜牧饲料资金周转困难时,工贸中心同意向村委会赊销饲料。但截止目前,该村委会已拖欠工贸公司的饲料款近60万元未付。讨要未果后,工贸中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村委会立即给付货款并承担诉讼费。[09:47:24]
- [主持人]:主持人:本案由本院民事审判二庭审判员樊颖独任审判。
主持人: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09:48:17] - [书记员]: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书记员]: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审判员]: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原告某工贸中心与被告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委会买合同纠纷一案。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09:50:28]
- [原告方]:某工贸中心,住所地北京市石景山区。法定代表人崇某,经理。(未到庭)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北京某投资经营公司法律顾问。委托代理人陈某某,北京某投资经营公司职员。[ 被告方]: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法定代表人白某某,村主任。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民委员会书记。[09:53:09]
-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方]:没有。[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今天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某工贸中心与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民委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由本院审判员樊颖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艾世涛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诉讼权利(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回避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当事人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与本案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五)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诉讼义务(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三)如实陈述事实。[ 审判员]: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方]:听清了。不申请。[ 被告方]:听清了。不申请。[09:55:47]
- [审判员]: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102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视情节轻重,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判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的规定,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提起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 原告方]:听清了。[ 被告方]:听清了。[09:56:43]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09:57:02]
- [原告方]:20世纪九十年代,被告从我中心购买畜牧饲料用于村里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在原、被告的长期合作中,被告有时资金周转不开,便从我中心赊账购进畜牧饲料,基于对被告的信任,我中心仍向被告继续供应畜牧饲料。随着时间的推移,货款越欠越多,我中心无奈向被告催收货款,被告声称经济效益不好,已无力一次性偿还拖欠的货款,只能分期分批的还。数年间我中心多次催收货款,被告虽然也偿还了一部分货款,但时至今日,仍拖欠货款596010.10元。为维护我中心合法权益,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拖欠我中心的畜牧饲料货款共计596010.10元;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09:57:52]
- [审判员]:另一代理人有无补充?[09:58:08]
- [原告方]:没有。[09:58:20]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方]:原告所述属实,我们首先向原告表示歉意。但是我们村里现在欠的钱很多,经济条件不好,没有偿还能力。[ 审判员]:另一代理人有无补充?[ 被告方]:没有。[09:58:55]
- [审判员]: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有义务就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证据。如举证不能或不力,将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听清了吗?[ 原告方]:听清了。[ 被告方]:听清了。[ 审判员]:现在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09:59:25]
- [原告方]:出示证据2010年6月23日和2008年6月23日被告盖章确认的债权确认书两份(原件),证明被告欠款事实及欠款数额。[ 审判员]:被告质证。[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员]:原告方还有无证据提供?[ 原告方]:举证完毕。[ 审判员]:被告方有无证据提供?[ 被告方]:没有。[10:00:22]
- [审判员]:下面法庭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双方当事人须如实回答。原告,你方什么时间开始与被告方建立买卖合同关系?[ 原告方]:1995年开始的。[ 审判员]:双方有书面合同吗?[ 原告方]:当时有,现在找不到了。[ 审判员]:对于货款金额、给付时间是如何约定的?[ 原告方]:当时有,而且被告也承认。[ 审判员]:原告,你方送货时是否有相应的送货凭证?双方依据什么确认欠款数额?[ 原告方]:因时间久远,找不到凭证了,但是被告村里老人都知道这事情,被告也确认了数额。[ 审判员]:被告,上述情况是否属实?有无异议?[ 被告方]:这是历史问题,确实有这个事情,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你方是否在2010年6月23日给原告写了一份债权确认单吗?[ 被告方]:不是我们写的,但是我们盖章确认的。[ 审判员]:原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对案件事实还有无补充?[ 被告方]:没有了。[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还有无证据向法庭提供?[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原告方]:没有。[ 审判员]:被告方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被告方]:没有。[10:03:07]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方]:被告应该履行相应义务,偿还我们欠款。[ 审判员]: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方]:希望能够考虑我村的实际困难,我们现在支付能力不强,希望能够和原告达成协议,分期偿还原告的债务。[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方]:可以考虑被告的意见。[ 审判员]: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被告方]:没有。[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原告方]:坚持我们的诉讼请求。[ 审判员]: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被告方]: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希望和原告协商解决。[ 审判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庭可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调解,现在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是否同意法庭调解?[ 原告方]:同意。[ 被告方]:同意。[10:05:53]
- [审判员]:原告方发表调解意见。[ 原告方]:希望被告分两次还清欠款,第一次还的多一些。于2011年1月10日前还第一笔,2011年5月底前还清。[ 审判员]:被告发表调解意见。[ 被告方]:2011年1月10日前给付10万元。2011年6月底之前全部还清。[ 审判员]:原告是否同意。[ 原告方]:不同意,第一笔应还的多一些,而且第二笔应在5月底之前还清。[ 审判员]:被告是否同意?[ 被告方]:还是坚持我们的调解意见,希望原告体谅我们。[ 审判员]:双方再协商一下调解意见?[ 原告方]:希望被告于二[10:07:47]
- [审判员]:案件受理费4880元由谁负担?[ 原告方]:我方已经预交了,应该由被告负担。[ 审判员]:被告有无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我村与第一笔款一并于2011年1月10日前给付原告。[ 审判员]: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某村民委员会给付原告某工贸中心货款五十九万六千零十元一角,于二[10:12:09]
- [审判员]:现在休庭。[10:12:27]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马逸群和艾世涛,在此一并表示感谢![10:13:10]
- [声明]: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10: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