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又见面了。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王雪,今天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继续将庭审现场带到您的面前。[10:46:29]
- [主持人]:首先感谢北京市高院对于网络直播工作的大力推动,为各个法院提供了相互学习和面向社会的平台。在这里,我们向北京市高院、最高院致以由衷感谢!我们会不断努力,加大直播工作的力度,加强司法的公开度、透明度。[10:47:08]
- [主持人]:下面介绍一下简要案情。[10:47:21]
- [主持人]:原告朱女士诉称:我与被告原本是好友,2010年7月份,我与被告友好协商,由我向被告所经营的会议公司提供各类餐具,餐具费一月一结。可如今四个月过去了,被告一直未支付餐具使用费,并且擅自扣留了原告的38箱餐具。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餐具使用费2120元并返还私自扣留的属于原告的38箱餐具。[10:51:31]
- [主持人]:本案由溪翁庄法庭进行审理。该法庭座落在密云县城北部,距密云县城十五公里,密云水库大坝东侧,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溪翁庄法庭于1999年挂牌成立,管辖溪翁庄镇、石城镇、冯家峪镇三个乡镇,47个行政村,百余个自然村。辖区面积549.8平方公里。农民人口数量为4万余人。近年来,随着溪翁庄镇镇中心的改造,经济不断发展,落户企业较多,流动人口随之增加,辖区总人口数约为6万余人。[10:52:56]
- [主持人]:法庭现有九人,其中庭长一名、副庭长一名、助审员两名、书记员四名、法警一名。[10:53:13]
- [主持人]:本案由郭必荣担任主审法官,马秀成担任法庭记录。书记员已经走进法庭。[10:55:52]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必须听从审判人员的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纪律,未经批准、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未经允许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2、诉讼参加人发言陈述要有秩序,一方当事人陈述另一方当事人不得插话打断陈述。3、对违返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所有人员将手机关闭。[10:58:46]
-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本案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审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10:59:15]
- [审判员]: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10:59:45]
- [原告]:朱**,女,1963年7月28日出生,汉族,居民,住密云县密云镇沿湖小区*号楼*单元***号。[ 委托代理人]:赵**,男,1965年5月3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密云县西田各庄镇**村。[ 被告]:北京**会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密云县溪翁庄镇口**村。[ 法定代表人]:张**,经理。[11:01:17]
- [审判员]: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员]: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异议。[11:03:09]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均无异议,且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11:03:32]
- [审判员]:现在开庭,密云县人民法院今天在溪翁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朱**与被告返还原物纠纷一案,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代理审判员郭必荣独任审判,书记员马秀成担任法庭记录。原告朱**及委托代理人赵**、被告法定代表人张**到庭参加诉讼。[11:04:29]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原告]:宣读诉状(略)。[ 审判员]:你们是怎么协商的?[ 原告]:口头协商。[ 审判员]:具体当时怎么协商的?[ 原告]:我们给被告送餐具使用,每月26日结帐。根据对方的使用情况,使用多少压多少,然后使用多少再给送多少。一开始的时候压给他十箱。我们每天都送货,有时候他要没有了给我们打电话,我们就给他送。[ 审判员]:你们是每天都给送吗?[ 原告]:对,周一至周五隔一天去一次,用多少放多少。[11:07:08]
- [审判员]:每套餐具多少钱?[ 原告]:每套0.65元。[ 审判员]:第一次是从什么时间开始送的?[ 原告]:从2010年7月25日开始,8月27日之前的都已经结了,自8月27日到10月2日期间的都没有结,总共是2120元没有结。到10月2日他不用我们的了,但是有我们38箱餐具一直没有给我们。[ 审判员]:为什么要扣?[ 原告]:他说不用我们的了,我们上他那儿要餐具他不给,他的意思就是说我们供不上他。[11:09:44]
- [审判员]:你认为你们供上了吗?[ 原告]:我们供上他了,在10月他们就已经备好别人的餐具了,后来我们送去他就不要了。[ 审判员]: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要求被告给付餐具使用费2120元,被告返还原告餐具38箱,每箱16套,每套9元,一共5472元,每个箱子40元。另外扣箱子期间其给我们造成我们52天不能周转,每天每箱10元,总共要求被告赔偿19380元,因为他要不要我可以送给别人,因为他扣押造成我们不能周转。[ 审判员]:代理人有无补充吗?[ 原告委托代理人]:没有。[11:10:54]
- [审判员]: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我使用原告餐具属实,8月27日之前的也已经给结了,每套是0.65元,现在我扣的东西38箱也属实。[ 审判员]:为什么要扣原告的餐具?[ 被告]:9月30日我亲自跟他们说在十一必须保证我所有餐具的使用,在9月30日送了几十箱,第二天所有的客人没有餐具使用了,后来我用电话给对方打了11遍,又用别人的电话打了9遍,但是原告一直没有接,没有给我送餐具,因为他的行为直接影响了我十一期间的正常运行。[11:11:40]
- [审判员]:是什么时候不够用的?[ 被告]:2号或者3号,我记不清了。在第二天的时候,原告说一个小时给送去,但他还是没有送过来。后来在3日是我自己在密云又找了一家餐具供应的商户。[11:12:42]
- [审判员]:你认为原告是10月2日影响了你的正常营业?[ 被告]:对,后来实在没办法了我才去找的别的,而且出现这种状况的不止我一份,还有其他饭店出现了这种状况。我还补充一下,每次需要餐具的时候,都是打三四个电话,过四十分钟、半个小时才能送来。[11:12:58]
- [审判员]:对于原告的要求你有什么意见?[ 被告]:要求被告赔偿我25000块钱的损失。[ 审判员]:对于原告的东西你同意返还吗?[ 被告]:不同意,因为原告没有给我任何一个解释就取走是不可能的。[11:13:32]
- [审判员]:餐具不给对方,费用给对方吗?[ 被告]:费用也不给,原告应该赔偿我的经营损失25000元。[11:13:56]
- [审判员]:下面进行质证和认证。[ 原告]:我这儿有被告饭店人员签字的票据。[ 被告]:每箱16套我知道,确实是扣了他一些餐具,具体多少我没有数。[ 审判员]:对于原告提交的票据你认可吗审判员:[ 被告]:我认可。[11:14:18]
- [审判员]:对于没有结的费用2120元,你使用期间的费用认可吗?[ 被告]:肯定是没结,具体的数字我没有计算。[ 审判员]:没结的是多少套餐具的使用费?[ 原告]:每套0.65元,都是从8月27日至10月2日期间的。[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提交吗?[ 被告]:我今天没有带证据。[11:15:02]
- [审判员]:因为被告承认所欠的物品38箱,原告提供了出库单的票据,被告方予以认可,就不再进行质证了,以双方认可的为准。如果认为钱数不准的话,可以再核实一下。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这些东西是否应该返还,原告是否影响了生意,双方进行法庭辩论。[11:15:21]
- [原告]:他说的不属实,因为票据上有,9月30日我们送给他二十多箱,10月2日又送了28箱,到10月3日我们送去的时候他就说不用了,当时他已经备下了别人的餐具了。我们一开始送给他的就是二十箱。[ 被告]:你口头承诺了十一期间保证餐具的用量。[11:15:39]
- [原告]:我们有证据你说没送,可是我们送给你了。你说赔偿你损失你得提供证据。[ 被告]:我有证据没有准备。十一期间你供应不了我货怎么办?[ 原告]:10月2日给他送了28箱,我们这儿也有纪录,在10月3日他对我们司机说不用了,所以我们司机才走的。[ 被告]:我重复一遍,我并没有记清是2日还是3日。而且对于餐具的问题,还不止我一份,还有其他的饭店也出现这种情况。[11:20:07]
- [审判员]:你坚持不同意给付原告餐具及费用吗?[ 被告]:这事儿得有一个说法。[11:21:05]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进行调解?[ 原告]:不同意。[ 被告]:不同意。[11:21:49]
- [审判员]:鉴于原、被告双方均不同意调解,本案将择日宣判,现在休庭。[11:31:51]
- [主持人]:本次网络直播到此结束。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姚学谦、赵岩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密云县人民法院马强院长、张如林庭长的指导!感谢现场参与直播人员王忠利、周雨琦、相颖的辛勤工作![11:38:39]
- [主持人]:谢谢各位网友对此次庭审直播的关注!再见![11:39:13]
- [声明]:此次直播不是开庭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1:39: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