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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孙春牛,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庭审活动。[08:55:39]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楼市新政首付款比例提高 房主不满贷款拖延欲解约”案纠纷,欢迎大家关注。[08:58:30]
- [主持人]:接下来我为大家介绍一下案件的主要情况。[08:58:41]
- [主持人]:原告诉称:2010年1月22日,原告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某小区16层一套房屋,总价款共计130万元左右。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6万元的首付款。按照约定,原告应自签署本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被告指定的贷款银行提交贷款所需资料,按要求签署相关文件,交纳相关费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为此,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指明贷款银行,但直到2010年7月15日,被告才电话通知原告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此时北京及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楼市调控政策,原告因购买的不是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50%,使原告难以支付提高的首付款。被告拖延指定贷款银行的行为导致原告无法支付提高的首付款,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原告首付款及相应利息。[08:59:28]
- [主持人]:原被告均已到庭,庭审马上开始。[09:05:04]
-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准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三、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旁听人员如对法庭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后口头或书面向法院提出。
六、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
七、对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人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八、对哄闹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09:06:26] - [审判员]:核对当事人身份。[09:07:39]
- [原告]:毕某,男,1969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小区*号楼*门*号居民,现住该处。[09:09:18]
- [原告代理人]:徐某,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09:09:32]
- [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某镇某路,法定代表人田某,总经理。[09:10:25]
- [被告代理人]:甘某,男,1979年*月*日出生,汉族,某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住该公司宿舍。[09:11:11]
- [审判员]:原告,你对于对方的出庭人员有异议吗?[09:11:32]
- [双方]:没有异议。[09:11:42]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毕某诉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本院代理审判员贾凤兰独任审判,书记员杨鑫担任庭审记录,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结。[09:12:19]
- [审判员]:下面宣布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的义务。[09:12:43]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09:20:21]
- [双方]:听清了,不申请。[09:20:35]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你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09:21:16]
- [原告代理人]:宣读起诉状,2010年1月22日,原告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了某小区16层一套房屋,总价款共计130万元左右。原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26万元的首付款。按照约定,原告应自签署本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起3日内向被告指定的贷款银行提交贷款所需资料,按要求签署相关文件,交纳相关费用,办理银行贷款手续。为此,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指明贷款银行,但直到2010年7月15日,被告才电话通知原告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此时北京及国家已经出台了多项楼市调控政策,原告因购买的不是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提高至50%,使原告难以支付提高的首付款。被告拖延指定贷款银行的行为导致原告无法支付提高的首付款,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原被告双方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原告首付款及相应利息。[09:22:41]
- [审判员]:原告,对于事实和请求有无变更?[09:23:06]
- [原告代理人]:没有。[09:23:21]
- [审判员]:下面请被告进行答辩。[09:24:40]
- [被告代理人]: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未告诉我公司系首套房,故我方告诉首套房屋办理的手续,且贷款自信审查手续需要六个月,若时间过早,需要重新审核、或中断,故竣工验收前六个月办理手续,我公司已将此事情告知原告。银行最终接受贷款审核是10年5月,此事已经告诉原告,此时原告告知我公司其是第三套房屋,非首套购房,按照国家政策需要提高50%收复款,原告故意向我公司提供虚假信息。尽管如此我公司还是尽力用商业贷款的方式满足原告20%首付款的办理手续,但原告不满意。凡是在4月16日前签约的客户,银行可以为首套购房提供20%办理贷款手续,我方告知原告,但原告拒不办理贷款手续,为此未办理贷款手续的责任在原告,非被告的责任。我公司保留追究原告提供虚假首套房屋的权利。综上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09:37:57]
- [审判员]:下面原告向法庭出示证据。[09:39:16]
- [原告代理人]:2010年1月22日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证明双方存在商品房预售的买卖关系。[09:39:51]
- [审判员]:被告发表质证意见。[09:40:17]
- [被告代理人]:认可真实性,根据合同约定,我公司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对国家政策的变化及银行政策变化的可能性作了预计,并我公司作了预计准备且写入合同里。而且是因为原告提供虚假购房信息,才导致银行贷款没有下来;合同第37页第12条,预见并规定,原告在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下解除合同,需提交违约金。[09:42:12]
- [原告代理人]:按照合同第23页付款方式的规定,被告明确约定在签订预售合同之日其3日内向被告指定的贷款银行提供贷款的所需资料,签订手续。至于后面被告理解成是我方的原因,这是格式合同,这种约定明显规避了被告的责任,加重了原告的责任,这种条款系是无效的,应是有利于购房人的解释。合同第36页倒数第7行的内容,到现在房屋买不成是因为国家政策的变化,首付款提高到50%。银行能办理贷款手续是特定性的,非原告随意指定的,而是原告指定的银行才能办理。[09:43:07]
- [被告代理人]:按照4月17日之前的老的政策,首套购房首付款是20%,因为原告提供虚假信息,称房屋是首套购房,才少提交首付款。银行资信审查的有效期是六个月,如果我们提前作完也是无效的,这不是我们可以决定的,此信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我公司已经告知原告了。[09:44:24]
- [原告代理人]:合同里没有体现告知的问题,1月22日签订的合同,当时国家没有政策变化,且原告没有贷款不良信息,就是按照首套购房来计算。[09:44:57]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09:45:18]
- [原告代理人]:交付收款款268144元票据,证明我方已缴纳首付款。[09:45:44]
- [被告代理人]:认可真实性,开票时间是2010年5月4日,非签订合同之日,合同第23页附件5,对首付款支付的时间有约定,待原告交付首付款后,我公司告知其到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09:46:07]
- [原告]:首付款实际上在签订合同的当日给的,票据是被告给我开的收据,5月份被告给我方换的发票。[09:46:27]
- [审判员]:原告继续举证。[09:46:41]
- [原告代理人]:告知函,10月24日我方收到的。证明被告未在规定时间通知我方办理贷款手续,被告延期履行合同。我方认为应该在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后3日内告知我方。[09:47:17]
- [被告代理人]:认可真实性被告反复通知原告,原告拒不办理的情况下,我公司才发放告知函。不公司在10年5月,就已经电话通知原告办理贷款,当时原告告诉我方其办理的房屋已经是第3套了。[09:48:02]
- [原告代理人]:认可,5月被告是通知我方办理贷款手续,但当时告知我方按照50%缴纳首付款。[09:48:18]
- [被告代理人]:我公司在5月电话通知原告缴纳首付款时,其告知我方已是购买第3套房屋了,当时我们没有解除合同,而是向办法为原告解决。[09:50:14]
- [审判员]:原告还有无其他证据向法庭提交。[09:51:20]
- [原告代理人]:没有。[09:51:31]
- [审判员]:被告有无证据提交?[09:53:23]
- [被告代理人]: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这是102号业主的贷款合同,其同时购买了3套房屋,是在9月办理的贷款手续,合同是在政策变化之前签订的。其第一套房屋首付款是按照20%缴纳的,第二套房屋是按照30%缴纳首付款,第3套房屋按照50%缴纳首付款。这证明建设银行为4月7日之前的业主办理老的贷款手续,按照老的政策办理的。也就是说,原告就算是有3套住房,也可以按照老的政策走,但原告拒不办理。[09:54:01]
- [审判员]:原告同时购买3套住房,合同是同时签订的吗?[09:55:07]
- [被告代理人]:是的。[09:55:18]
- [原告代理人]:认可真实性,但此证据不具有普遍性,是针对个人的。第一套购房是按照20%办理首付款,我们购房时是1月,当时没有政策变化,是可以按照首套购房手续办理。[09:55:43]
- [审判员]:被告还有无其他证据提交?[09:55:56]
- [被告代理人]:没有。[09:56:05]
- [审判员]:原告,在签订本购房协议之前,你是否已经购买其他住房?[09:56:20]
- [原告]:是的。[09:56:43]
- [审判员]:原告陈述下你另外两套房的具体情况。[09:57:18]
- [原告]:一套在顺义某家园某区某号楼,另外一套在某小区某号楼某房间。[09:58:16]
- [审判员]:当时购买涉诉房屋时,你是否向被告说明已是第三套购房?[09:58:29]
- [原告代理人]:没有。[09:58:42]
- [审判员]:何时告知的?[09:58:58]
- [原告]:被告在5月份通知我办理贷款时,告知的。[09:59:10]
- [审判员]:被告,为何约定签订合同后3日内,通知业主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09:59:27]
- [被告代理人]:这是老的合同约定,半年以内签订的可以在3日内办理,半年以外签订的,根据银行的情况,不见得可以办理。[10:00:04]
- [审判员]:3日内,你是否告知原告指定贷款银行是谁?[10:00:17]
- [被告代理人]:按照合同规定3日内,应该告知原告,但因为我刚才陈述的原因,未能3日内告知原告。[10:01:26]
- [审判员]:当原告未真实告诉你方其是第3套购房,如果新政策没有下来,按照老的政策实行,第3套住房如何贷款?[10:02:05]
- [被告代理人]:银行会审核的,当银行审核出来原告是第3套购房时,银行不会批复20%的贷款手续的。[10:02:24]
- [审判员]:被告,现在原告如果可以出50%的首付款,你方如何办理?[10:05:18]
- [被告代理人]:建设银行是集中给9月份办理老的政策贷款手续,现在9月份已经过去了,建设银行不能办理了。担保公司贷款可以做到首付款20%的数额办理第3套房屋的贷款手续,但需要原告提供抵押。[10:05:45]
- [审判员]:原告,如果担保公司做担保,你们愿意办理贷款手续吗?[10:06:00]
- [原告代理人]:不同意,若是通过担保公司,我们自己就可以办了。[10:06:13]
- [审判员]:你们双方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10:06:39]
- [原告代理人]: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按照当时的政策,不分首套还是3套贷款的问题,而是银行贷款未换完,再购买就算是2套房屋,但原告前两套房屋均未使用贷款,为此在原告没有房屋贷款的情况下,就应该是购买的首套房屋,至于原告向开发商告知购买的几套房屋,应是原告的个人隐私,可以不告诉被告的。后来由于新政策出台,才要求业主告知开发商购买几套房屋的。[10:07:29]
- [被告代理人]:对于银行资信贷款审核时间,我公司已告知原告。[10:07:40]
- [审判员]:被告,3日内告知原告指定银行,到底是哪个银行?[10:08:04]
- [被告代理人]:我公司可以指定1到3家银行。[10:08:17]
- [审判员]:被告,3日内如果告知了原告,原告将材料交到指定银行后,仍不能办理贷款手续,这是谁的责任?[10:08:36]
- [被告代理人]:这是银行的责任。[10:08:48]
- [审判员]:签订合同当时,被告是否告知你方3日内贷款手续不能办下来?[10:09:43]
- [原告]:被告没有告知我方。当时我们还问来着,贷款何时办下来。原告告诉我们回去等通知。[10:09:59]
- [审判员]:3日内,你是否向被告询问是否办下来贷款?[10:10:24]
- [原告]:我问来着,当时原告的销售人员说,等着电话通知。后来新政策下来了,我又问原告,原告称,让我缴纳50%的首付款。[10:10:49]
- [审判员]:原告,签订合同之时,第3套住房按照50%支付首付款的政策,你是否知情?[10:11:32]
- [原告]:当时政策规定,购买房屋时,前2套房屋的贷款未还清,再购买房屋,就算是第3套。我已经没有任何房屋贷款了。[10:12:00]
- [审判员]:9月份被告是否通知你方在建设银行办理贷款?[10:13:16]
- [原告]:9月份通知我了,但当时被告告知我按照第2套房屋50%办理贷款手续,我没有办理,因为我已经是第3套房屋,不想欺骗国家,就没有办理手续。[10:13:49]
- [审判员]:房屋是何时竣工的?[10:14:01]
- [被告代理人]:本月底是主体竣工。[10:14:13]
- [审判员]:双方还有无其他补充?[10:14:24]
- [双方]:没有。[10:14:37]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10:14:49]
- [原告]:导致原告无法完成购买该房屋的原因,是由于被告拖延履行合同,约定在3日内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由于被告拖延行为,致使原告无法实现合同目的,虽然9月份,被告通知按照50%缴纳首付款,但当时原告没有那么多资金缴纳。若被告按照合同约定3日内告知贷款银行,按照20%办理贷款手续,是可以交纳的。[10:15:37]
- [被告代理人]:是因为原告虚构个人贷款信息,才未能办理贷款手续,且在被告积极解决的时候,原告拒不配合。故未能办理贷款手续,我方认为合同应继续履行。[10:15:59]
- [审判员]:双方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10:16:09]
- [双方]:没有。[10:16:17]
-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调解,你们双方是否愿意在本庭的主持下,协商解决此纠纷?[10:16:47]
- [双方]:同意调解。[10:16:57]
- [审判员]:双方陈述调解意见。[10:17:50]
- [原告]:我方的意思是分期分批的给付全款,八个月内付清。[10:17:59]
- [被告代理人]:我问一下公司。[10:18:08]
- [审判员]:双方庭后继续调解,双方陈述最后意见?[10:18:20]
- [原告]:坚持诉讼请求。[10:18:31]
- [被告代理人]:坚持答辩意见。[10:18:44]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字。[10:18:54]
- [主持人]:今天的庭审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的姚学谦和赵岩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庭审记录工作的顺义区法院民一庭书记员张建丽和网管员朱春明。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0:19:22]
- [声明]: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10:1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