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合议庭

审判长

公诉人

被告人

辩护人

网络直播员

法庭全景
11月11日9:30,直播门头沟法院审理“收购废品遭莫名阻拦 车被砸人受伤”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毕辉,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
    [09:37:47]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收购废品遭莫名阻拦 车被砸人受伤”案,下面简要介绍一下案情。公诉机关指控称:2010年8月18日中午,被告人郭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某村,因琐事将废品收购人员薛某轰赶出村,后薛某又返回村内回收废品时,郭某持砖头将薛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前挡风玻璃砸碎,并不顾亲友劝阻,挥拳将薛某头部打伤,致使薛某左眼钝挫伤、左眼眶内壁骨折。
    据薛某称:其上午进村收购废品时,有人向他卖一块儿废铁,后郭某向其怒吼不让收购并将其轰走。下午,又一村民打电话说自己有废品要出售,他便开车前去,正与卖方交谈时,被告人郭某蹿出来手持砖头将其收废品所用三轮车的挡风玻璃砸碎,又将自己打伤。
    [09:40:54]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赵学军、代理审判员孙振勇、人民陪审员曹立鹰组成合议庭审理。
    [09:43:01]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09:43:11]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09:43:46]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09:43:59]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人陪审员,本案被告人、公诉人及辩护人均已到庭,庭审工作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 审判员]:
    提被告人郭某到庭。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09:44:46]
  • [审判员]:
    被告人,你的姓名、(别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被告]:
    郭某,男,岁(1980年10月7日出生),汉族,出生地北京市,初中文化,农民,住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及处分的时间、地点?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何时因何原因被羁押?何时被逮捕?
    [ 被告]:
    2010年8月18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羁押,同年8月31日被逮捕。
    [ 审判员]:
    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了吗?
    [ 被告]:
    收到了。
    [ 审判员]:
    何时收到的?
    [ 被告]:
    2010年10月19日。
    [09:46:12]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郭某寻衅滋事一案,本合议庭由代理审判员赵学军担任审判长和代理审判员孙振勇、人民陪审员曹立鹰共同组成,书记员马清竹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贺志如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东受本院指派出庭为被告人郭金泉进行辩护。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申请回避权,即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不能公正审理此案的,可以申请换他人审理。
    被告人郭某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
    听清了,不申请。
    [ 审判员]:
    根据刑诉法第159条的规定,被告人、辩护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根据刑诉法第154条、第160条的规定,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和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郭某是否听清?
    [ 被告]:
    听清了。
    [09:47:40]
  • [审判员]: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
    宣读起诉书.被告人郭某,男,1980年10月0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住北京市门头沟区。2010年05月12日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3日。2010年08月19日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08月31日经本院批准被逮捕。
    本案由北京市公安局门头沟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郭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0年09月19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0年09月19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10年09月19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0年08月18日13时许,被告人郭某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东辛房某村公共厕所附近,因琐事将废品收购人员薛某轰赶出村,后薛某又返回村内时,郭某持砖头砸碎薛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前挡风玻璃,并不顾亲友劝阻,挥拳将薛某眼部打伤,致使薛某左眼钝挫伤、左眶内壁骨折(经法医学鉴定损伤程度属轻伤)。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被告人郭某的供述、被害人薛某的陈述、证人张某、侯某等人的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09:49:34]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内容一致吗?
    [ 被告]:
    一致。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坐下),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是否自愿认罪?是否知悉认罪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 被告]:
    认罪,知道。
    [ 审判员]:
    是否同意本案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 被告]:
    同意。
    [ 审判员]:
    辩护人是否同意本案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 辩护人]:
    同意。
    [ 审判员]:
    公诉人是否同意本案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
    [ 公诉人]:
    同意。
    [09:51:26]
  • [审判员]:
    鉴于被告人郭某表示自愿认罪,经当庭征求各方意见,本院决定简化适用刑事普通程序审理本案。被告人郭某,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还有要补充的吗?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对被告人郭某进行讯问。
    [ 公诉人]:
    被告人郭某,你应如实回答公诉人提问,听清了吗?
    [ 被告]:
    听清了。
    [ 公诉人]:
    你为什么殴打被害人?
    [ 被告]:
    他没听我话又回来了,我生气就打了他眼睛,并用砖头将他车的挡风玻璃砸碎了。
    [ 公诉人]:
    讯问完毕。
    [ 审判员]:
    辩护人对被告人郭某有无发问。
    [ 辩护人]:
    有,你为什么打被害人?
    [ 被告]:
    他没听我话又回来了,我生气就打了他
    [ 辩护人]:
    询问完毕。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合议庭讯问你几个问题。你砸被告人车辆的砖头是哪来的?
    [ 被告]:
    我随手捡来的。
    [ 审判长]:
    你现在对自己的行为有何认识?
    [ 被告]:
    我很后悔。
    [09:53:49]
  • [审判员]:
    现在由控辩双方举证、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并说明证据来源及要说明的问题。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薛某的陈述(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张某强的证言(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张某庆的证言(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09:57:24]
  • [公诉人]:
    宣读证人侯某的证言(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张某霞的证言(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何某的证言(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卢某的证言(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人证言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09:59:27]
  • [公诉人]:
    宣读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涉案财产价格鉴定(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朋友]: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辨认录(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扣押物品清单(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10:01:37]
  • [公诉人]:
    出示物证砖头一块儿。
    [ 审判员]:
    请法警向被告人、辩护人出示物证、照片(法警向被告人郭某出示照片)。
    公诉人可就出示的物证及照片向被告人进行讯问。
    [ 公诉人]:
    被告人郭某,刚才向你出示的物证你看清了吗?
    [ 被告]:
    看清了。
    [ 公诉人]:
    这是你砸坏被害人农用车所用的砖头吗?
    [ 被告]:
    是。
    [ 公诉人]:
    这是你将被告人农用车砸坏的状况吗?
    [ 被告]:
    是。
    [ 公诉人]:
    讯问完毕。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刚才向你出示的物证、照片你看清了吗?
    [ 被告]:
    看清了。
    [ 审判员]:
    你对出示的物证、照片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以上物证、照片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到案经过(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户籍证明(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10:03:12]
  • [公诉人]:
    宣读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法律手续(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身份证复印件(内容略)。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对此份证据有无异议?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公诉人可继续举证?
    [ 公诉人]:
    举证完毕。
    [10:04:57]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是否有证据向法庭提供?
    [ 辩护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勘验?
    [ 被告]:
    不申请。
    [ 审判员]:
    辩护人是否有上述申请?
    [ 辩护人]:
    没有。
    [10:05:45]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 公诉人]:
    (一)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公诉人刚才向法庭提供的被害人的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且有被告人当庭的供述,这些证据来源合法,互相能够印证,充分说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二)被告人郭某寻衅滋事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主观上有伤害之故意,客观上有伤害的行为,且被告人符合寻衅滋事罪对主体要件的要求,综上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应依法惩处。(三)关于量刑情节:被告人郭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请法庭在裁量刑罚时予以考虑。
    [10:06:51]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自行辩护。
    [ 被告]:
    我知道自己随意殴打他人是错误的,希望能从轻处罚。
    [ 审判员]:
    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辩护人]:
    我们对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但是被告人是初犯、偶犯,在犯罪事实发生后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希望能从轻处罚。
    [ 审判员]:
    公诉人还有新的补充意见吗?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员]:
    被告人郭某还有新的补充意见?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辩护人还有新的补充意见吗?
    [ 辩护人]:
    没有。
    [10:07:59]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郭某有无最后陈述意见。
    [ 被告]:
    以后遇事冷静,不冲动。
    [ 审判员]:
    下面合议庭评议,择日宣判,当庭宣读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证据,休庭后提交法庭,现在休庭。把被告人带出法庭。
    [10:08:32]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参加此次直播的还有担任此次速录任务的马清竹和李华锐,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10:16:13]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0: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