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独任法官及书记员

被告人

审判员宣读起诉书

被告人接受讯问

证据材料

庭审现场
2010年11月9日直播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
  • [主持人]:
    直播庭审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展现法官风采,规范庭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13:46:0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参与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的网络直播!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侯铁锋,今天我院即将公开开庭审理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盗窃案件。
    [13:51:51]
  • [主持人]:
    庭审开始以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2010年5月23日零时许,被告人贾学彬撬开牡丹江市某小区的食杂店,盗窃红塔山牌香烟3条,紫云牌香烟4盒,仿诺基亚手机1部,充电器1个,人民币100余元。赃款被其挥霍。
    2、2010年5月末的一天零时许,被告人贾学彬撬开牡丹江市某便民店,盗窃红塔山牌香烟4盒,人民币140余元。赃款被其挥霍。
    3、2010年6月13日15时许、2010年6月15时15时许、2010年6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贾学彬三次到牡丹江某厂的二楼、三楼闲置的厂房内,共盗窃节能炉一个,ZX-40袖珍精密台钻6台、锅炉用速度响应开关8个。
    综上所述,被告人贾学彬共盗窃款物总价值人民币6700余元。
    被告人贾学彬于2010年6月18日盗窃后逃离现场途中,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大庆派出所民警在牡丹江市圣林小区抓获。
    [13:52:59]
  • [主持人]:
    下面介绍一下本案独任法官:
    张怀松,男,1957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13:53:59]
  • [主持人]:
    庭审工作已经就绪,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54:31]
  • [书记员]:
    现在依法宣布法庭主要规则如下:
    第一、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准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随地吐痰和接打电话,并将手机调置无声状态。
    第二、对于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员,独任审判员、值庭法警应当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独任审判员决定,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或者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14:02:56]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员开庭。
    [14:03:09]
  • [审判员]: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学彬盗窃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14:03:54]
  • [审判员]:
    被告人向本庭报告你的姓名?
    [14:04:13]
  • [被告人]:
    贾学彬。
    [14:04:27]
  • [审判员]:
    性别?
    [14:05:18]
  • [被告人]:
    男。
    [14:05:32]
  • [审判员]:
    有无别名或化名?
    [14:05:48]
  • [被告人]:
    贾学涛。
    [14:06:01]
  • [审判员]:
    民族?
    [14:06:14]
  • [被告人]:
    汉族。
    [14:06:33]
  • [审判员]:
    出生地?
    [14:06:46]
  • [被告人]:
    黑龙江省青冈县。
    [14:07:01]
  • [审判员]:
    出生年月日?
    [14:07:12]
  • [被告人]:
    1983年5月10日。
    [14:07:28]
  • [审判员]:
    文化程度?
    [14:07:42]
  • [被告人]:
    小学文化。
    [14:07:56]
  • [审判员]:
    有无职业?
    [14:08:08]
  • [被告人]:
    无。
    [14:08:21]
  • [审判员]:
    户籍所在地?
    [14:08:34]
  • [被告人]:
    黑龙江省青冈县祯祥派出所管内。
    [14:08:46]
  • [审判员]:
    住址?
    [14:08:59]
  • [被告人]:
    暂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机车市场新天地网吧。
    [14:09:17]
  • [审判员]:
    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14:09:29]
  • [被告人]:
    2003年5月6日因犯盗窃罪被黑龙江省海林林区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9年1月7日刑满释放。
    [14:09:50]
  • [审判员]:
    因本案何时被拘留的?
    [14:10:05]
  • [被告人]:
    2010年6月19日。
    [14:10:18]
  • [审判员]:
    因本案何时被逮捕的?
    [14:10:29]
  • [被告人]:
    2010年7月19日。
    [14:10:42]
  • [审判员]: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你是什么时间收到的?
    [14:10:57]
  • [被告人]:
    三天前。
    [14:11:11]
  • [审判员]:
    本案由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张怀松独任审判,担任记录的是本庭书记员王哲。
    [14:11:26]
  • [审判员]: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未派员出庭支持公诉。
    [14:11:38]
  • [审判员]:
    下面告知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翻译人回避的权利;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的权利;
    3、被告人除了委托辩护人辩护外,还享有自行辩护的权利;
    4、被告人享有在法庭辩论结束后,作最后陈述的权利。
    [14:19:49]
  • [审判员]:
    被告人对以上权利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
    [14:20:08]
  • [被告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14:20:21]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宣读牡爱检刑诉〔2010〕113号起诉书。
    [14:20:46]
  • [审判员]:
    被告人贾学彬,曾用名贾学涛,男,1983年5月10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2326198305102974,汉族,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暂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机车市场新天地网吧(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青冈县祯祥派出所管内)。2003年5月6在犯盗窃罪被黑龙江省海林林区基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9年1月7日刑满释放。2010年6月19日因涉嫌盗窃被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刑事拘留,2010年7月19日经本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次日由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执行。
    本案由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贾学彬涉嫌盗窃罪,于2010年9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同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于2010年10月14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于2010年10月18日补充侦查完毕重新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
    1、2010年5月23日零时许,被告人贾学彬撬开牡丹江市机车小区的“三合食杂店”,盗窃红塔山牌香烟3条,紫云牌香烟4盒,仿诺基亚手机1部,充电器1个,人民币100余元。赃款被其挥霍。
    2、2010年5月末的一天零时许,被告人贾学彬撬开牡丹江市裕民村一便民店,盗窃红塔山牌香烟4盒,人民币140余元。赃款被其挥霍。
    3、2010年6月13日15时许、2010年6月15时15时许、2010年6月18日18时许,被告人贾学彬三次到牡丹江计量实验厂的二楼、三楼闲置的厂房内,共盗窃节能炉一个,ZX-40袖珍精密台钻6台、锅炉用速度响应开关8个。
    综上所述,被告人贾学彬共盗窃款物总价值人民币6700余元。
    被告人贾学彬于2010年6月18日盗窃后逃离现场途中,被牡丹江市公安局大庆派出所民警在牡丹江市圣林小区抓获。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书证被告人贾学彬的户籍证明、抓、破获经过、丢失报告、刑事判决书、作案工具及部分赃物照片。
    2、证人刁学武、庄福财、冯德利、赵振华、李建华证言;
    3、被害人张景洪、孙秀花陈述;
    4、被告人贾学彬供述和辩解;
    5、牡丹江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贾学彬无视国法,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贾学彬曾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系累犯,应对其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


    检察员:谢军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14:33:40]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对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是否听清楚了?
    [14:33:52]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4:34:08]
  • [审判员]:
    被告人你对起诉书中指控你犯罪的事实和对性质的认定是否有异议?
    [14:34:22]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14:34:34]
  • [审判员]:
    你对第一次盗窃的时间、地点、数额有异议吗?
    [14:34:57]
  • [被告人]:
    没有。
    [14:35:14]
  • [审判员]:
    你对第二次盗窃的时间、地点、数额有异议吗?
    [14:35:39]
  • [被告人]:
    没有。
    [14:35:53]
  • [审判员]:
    这两起盗窃你是在公安机关主动交待的对吗?
    [14:36:08]
  • [被告人]:
    对。
    [14:36:26]
  • [审判员]:
    第三次盗窃的时间、地点、数额你有异议吗?
    [14:36:52]
  • [被告人]:
    没有。
    [14:37:08]
  • [审判员]:
    钱哪去了?
    [14:37:22]
  • [被告人]:
    挥霍了。
    [14:37:36]
  • [审判员]:
    返赃了吗?
    [14:37:48]
  • [被告人]:
    没有。
    [14:38:01]
  • [审判员]:
    你现在能返赃吗?
    [14:38:15]
  • [被告人]:
    我自己返不了。
    [14:38:26]
  • [审判员]:
    你认罪吗?
    [14:38:41]
  • [被告人]:
    认罪。
    [14:39:02]
  • [审判员]:
    下面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当庭举证。
    [14:39:20]
  • [审判员]:
    宣读被告人的户籍证明。
    [14:39:36]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39:44]
  • [被告人]:
    没有。
    [14:40:51]
  • [审判员]:
    宣读公安机关抓、破获经过。
    [14:41:19]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1:31]
  • [被告人]:
    没有。
    [14:42:04]
  • [审判员]:
    宣读丢失报告。
    [14:42:56]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3:06]
  • [被告人]:
    没有。
    [14:43:20]
  • [审判员]:
    宣读刑事判决书。
    [14:43:43]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3:52]
  • [被告人]:
    没有。
    [14:44:06]
  • [审判员]:
    出示作案工具及部分赃物照片。
    [14:44:26]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4:36]
  • [被告人]:
    没有。
    [14:44:51]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刁学武的证言笔录。
    [14:45:15]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5:30]
  • [被告人]:
    没有。
    [14:45:45]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庄福财的证言笔录。
    [14:46:04]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6:13]
  • [被告人]:
    没有。
    [14:46:27]
  • [审判员]:
    宣读证人冯德利的证言笔录。
    [14:46:44]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7:46]
  • [被告人]:
    没有。
    [14:48:00]
  • [审判员]:
    宣读证人赵振华的证言笔录。
    [14:48:18]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8:28]
  • [被告人]:
    没有。
    [14:48:41]
  • [审判员]:
    宣读证人李建华的证言笔录。
    [14:49:10]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49:21]
  • [被告人]:
    没有。
    [14:49:35]
  • [审判员]:
    宣读被害人张景洪的陈述笔录。
    [14:49:54]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50:02]
  • [被告人]:
    没有。
    [14:50:15]
  • [审判员]:
    宣读被害人孙秀花的陈述笔录。
    [14:50:32]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50:50]
  • [被告人]:
    没有。
    [14:51:17]
  • [审判员]:
    宣读被告人贾学彬的供述和辩解。
    [14:52:05]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52:17]
  • [被告人]:
    没有。
    [14:52:31]
  • [审判员]:
    宣读价格鉴定结论书。
    [14:55:11]
  • [审判员]:
    被告人对此份证据是否有异议?
    [14:55:20]
  • [被告人]:
    没有。
    [14:55:32]
  • [审判员]:
    举证完毕。
    [14:55:45]
  • [审判员]:
    以上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供的证据,经当庭举证、质证,被告人均无异议,现对其证明效力,本庭予以认定。
    [14:55:54]
  • [审判员]:
    被告人你是否有无罪或罪轻的证据向本院提供?
    [14:56:06]
  • [被告人]:
    没有。
    [14:58:08]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你对量刑、认罪或不认罪有什么要说的?
    [14:58:40]
  • [被告人]:
    没有。
    [14:58:56]
  • [审判员]:
    第二轮辩论,关于量刑你是累犯,认罪态度好。检察机关建议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可以自行辩解。
    [14:59:18]
  • [被告人]:
    累犯,多次犯罪不作辩解,我主动交待两起犯罪事实。
    [14:59:32]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14:59:48]
  • [审判员]:
    我认罪,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15:00:07]
  • [审判员]:
    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贾学彬盗窃一案,经过庭审调查、被告人最后陈述,此案的事实已经查明,本案定期宣判。
    [15:00:18]
  • [审判员]:
    现在宣布休庭。
    [15:00:26]
  • [主持人]:
    庭审到此结束!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中国法院网支持,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感谢广大网友的热心关注和积极参与。本次直播到此结束!
    [15:00:43]
  • [声明]:
    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5: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