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督公湖

贾汪法院

庭审

审判员

原告

被告

书记员宣读法庭记律

直播人员

庭审
2010年12月15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不当得利案
  • [主持人]:
    网上庭审直播,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宣传法律知识。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这次庭审直播活动的主持人郑菊。欢迎大家关注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本次庭审直播。
    [09:47:09]
  • [主持人]:
    在庭审开始前,首先向大家介绍下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位于徐州市主城区东北38公里贾汪区境内,贾汪区北与山东省枣庄市接壤,西与徐州市铜山县毗邻,东与邳州市相邻,下辖七镇三个办事处一个工业园区,辖区面积690平方公里,人口53万。贾汪法院在编干警87人,内设监察室、政治处、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司法鉴定科、审判管理办公室、刑庭、少年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执行局共15个职能部门,并设立大吴人民法庭、塔山人民法庭两个人民法庭。
    [09:47:36]
  • [主持人]:
    近年来,贾汪法院围绕“融入主城区、建设副中心、三年再造一个新贾汪”奋斗目标,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快速发展,司法警察工作、人民陪审员工作、少年审判工作、巡回审判工作、“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工作、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不断成为特色、亮点、品牌工作,在全国、全省、全市都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文明法院”称号,多次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院,涌现了一批国家、省、市、区先进集体与个人,为贾汪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09:47:53]
  • [主持人]:
    今天我们直播的是一起不当得利案件,下面介绍下本案的基本案情:原告徐州市贾汪邮政局,被告朱孝军。原告诉称,2010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到该局下属大吴邮政所所办理存取款业务,要求取3000元,将其中1000元存入一本通,另外2000元现金取走,由于业务员的疏忽,将1000元存入一本通后,又付给被告3000元,故多付给被告1000元,后找到被告,被告不承认多拿1000元,所以起诉至法庭,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1000元。
    [09:48:09]
  • [主持人]:
    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判员王夫军,男,1991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1991年-2007年历任贾汪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2007年至今任大吴人民法庭副庭长。该法官荣获市文明法官称号,多次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
    [09:48:24]
  • [主持人]:
    下面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让我们进入庭审现场。
    [09:48:36]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通则》的规定,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安静,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6、所有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将随身携带的寻呼机、手机关闭。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员和值庭人员有权制止。不听制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予以训戒,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49:29]
  • [书记员]:
    报告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
    [09:50:03]
  • [审判员]:
    现在开庭(击法槌)。
    [09:50:37]
  • [审判员]: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大吴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对徐州市贾汪邮政局诉朱孝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核对当事人情况:姓名、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09:53:32]
  • [审判员]:
    原告徐州市贾汪邮政局,住所地徐州市贾汪区前委路。
    法定代表人张道永,邮政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张慧,女,1986年5月出生,汉族,该邮政局职员。身份证号码320305*********。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委托代理人朱爱莲,女,1871年9月出生,汉族,该邮政局职员。身份证号码320305*********。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
    被告朱孝均,男,1962年5月出生,汉族,农民,住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建平村8组,身份证号码320304********。
    [09:54:59]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参加诉讼有无异议?
    [10:22:59]
  • [原告代理人]:
    无异议。
    [10:23:20]
  • [被告]:
    无异议。
    [10:23:46]
  • [审判员]:
    原、被告各方当事人对上述陈述的地址送达法律文书能否确认?
    [10:24:06]
  • [原告代理人]:
    能。
    [10:24:27]
  • [被告]:
    能。
    [10:24:41]
  • [审判员]:
    如果地址变更,要及时和本庭释明。
    [10:25:05]
  • [原告代理人]:
    听清了。
    [10:25:30]
  • [被告]:
    听清了。
    [10:25:41]
  • [审判员]:
    经核对,以上出庭人员手续、证件均无误,可以参加本案的诉讼活动。
    [10:26:02]
  • [审判员]: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大吴法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对原告徐州市贾汪邮政局与被告朱孝均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案由审判员王夫军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理,由审判员王夫军主审,书记员赵田担任本庭记录。
    [10:26:21]
  • [审判员]:
    下面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当事人需遵守法庭纪律,听从法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当事人对以上告知的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10:26:37]
  • [原告代理人]:
    听清。不回避。
    [10:26:59]
  • [被告]:
    听清。不回避。
    [10:27:15]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
    [10:27:53]
  • [原告代理人]:
    宣读起诉状:事实及理由:2010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到大吴邮局办理存取款业务,要求取3000元,将其中1000元存入一本通,另外2000元现金取走,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1000元存入一本通后,又付给被告3000元,故多付给被告1000元,后找到被告,被告不承认多拿1000元,所以起诉至法庭,要求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1000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以上事实有视频录像记实。
    请求事项:1、返还不当得利款1000元(壹仟元正);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10:28:46]
  • [审判员]:
    被告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答辩。
    [10:34:50]
  • [被告]:
    原告诉状中所述不是事实,我没有多得1000元。
    [10:35:52]
  • [审判员]:
    根据原告起诉及被告答辩,本庭归纳争议焦点如下:1、原告是否多支付被告1000元。2、如果原告多支付被告1000元,被告是否应该返还该款。双方当事人对以上争议焦点有无异议或有无补充?
    [10:36:18]
  • [原告代理人]:
    无异议,无补充。
    [10:36:51]
  • [被告]:
    无异议,无补充。
    [10:37:01]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方进行举证。
    [10:37:26]
  • [原告代理人]:
    提供证据一:光盘一张(大吴邮局的监控录像),证明2010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到大吴邮局办理存取款业务,要求取3000元,将其中1000元存入一本通,另外2000元现金取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1000元存入一本通后,又付给被告3000元,故多付给被告1000元的事实。
    [10:38:35]
  • [审判员]:
    下面播放光盘。(播放)
    [10:39:51]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对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
    [10:42:34]
  • [被告]:
    原告工作人员点钱数不清楚,我收到的钱数也不清楚。其他无异议。
    [10:50:04]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10:50:47]
  • [原告代理人]:
    提供证据二:提交2010年11月10日9:28分―10:10的交易登记薄一份,证明2010年11月10日上午被告到大吴邮局办理存取款业务,要求取3000元,将其中1000元存入一本通,另外2000元现金取走,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1000元存入一本通后,又付给被告3000元,故多付给被告1000元的事实。
    [10:51:59]
  • [审判员]:
    被告质证。
    [10:52:59]
  • [被告]:
    无异议。但我只收到12000元。
    [10:53:15]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10:53:42]
  • [原告代理人]:
    没有证据了。
    [10:54:09]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举证,原告方质证。
    [10:54:38]
  • [被告]:
    提供证据1:取款凭条一份,证明那天我要办理13000元的交易和办理一本通,我并没有多得1000元,我只收到12000元。
    [10:57:11]
  • [原告代理人]:
    无异议。但被告收到的是13000元。
    [10:58:49]
  • [审判员]:
    被告继续举证。
    [10:59:32]
  • [被告]:
    没有证据了。
    [11:00:33]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1:01:19]
  • [原告代理人]:
    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应当返还不当得利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请。
    [11:01:45]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11:02:40]
  • [被告]:
    2010年11月10日上午,我在大吴邮局存取款13000元正,其中1000元存入一本通,另外12000元正常取走,而不是原告说的取3000元,本人未多得1000元,由此证明原告所述不是事实,请求法庭驳回原告的诉请,还有本人办理一万叁仟元单子作为证明,以上事实有视频录像记实。
    [11:06:27]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有无补充意见?
    [11:09:14]
  • [原告代理人]:
    没有补充。
    [11:10:01]
  • [被告]:
    没有补充。
    [11:10:15]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当事人作最后陈述。
    [11:10:39]
  • [原告代理人]:
    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11:10:59]
  • [被告]:
    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11:11:23]
  • [审判员]: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可以进行调解,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11:13:28]
  • [原告代理人]:
    同意。
    [11:13:44]
  • [被告]:
    同意。
    [11:13:54]
  • [审判员]:
    (做调解工作)
    [11:17:00]
  • [审判员]:
    暂时调解不成,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无误后签字,现在休庭。
    [11:18:33]
  • [主持人]:
    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的参与。
    [11:19:10]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1: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