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法院

斋堂法庭

法官

法官与原告

法官与被告

原告签开庭笔录

证据材料
12月6日14时,直播门头沟法院审理“全款购房获赠免费游 观光不成客车撞山受伤”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直播员母冰,欢迎关注门头沟法院网络直播。
    [14:21:51]
  • [主持人]:
    今天为您直播的是“全款购房获赠免费游 观光不成客车撞山受伤”案。下面介绍一下简单案情。 原告李某诉称:2003年李某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2009年9月,因为李某是全款买房,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组织李某等多名业主去河北坝上草原观光作为奖励,并联系了免费观光客车。在李某乘坐观光客车前往坝上草原途中,观光客车由于在门头沟区109国道一急转弯处超速行驶,撞上了路边山体,造成李某右肩部裂伤。故李某起诉要求承运人郭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共计35000元。
    [14:22:57]
  • [主持人]:
    本案由本院斋堂法庭审判员王显彪独任审判。
    [14:23:36]
  • [主持人]:
    庭审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经就座,书记员正在核对出庭人员身份,下面我们带您进入庭审现场。
    [14:24:17]
  • [书记员]:
    下面宣读法庭规则,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需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未经法庭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 书记员]:
    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像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重的,予以罚款,拘留。
    [14:24:48]
  • [审判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斋堂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坡、郭某、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
    [14:26:40]
  • [原告方]:
    李某,男,1962年3月1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张家良,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 被告方]:
    李某坡(兼郭某、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男,1987年8月5日出生,满族。
    被告郭某,男,1982年1月10日出生,满族。(未到庭)
    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
    法定代表人杜某(未到庭)
    [14:28:12]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方]:
    没有。
    [ 被告方]:
    没有。
    [14:28:35]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斋堂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坡、郭某、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在开庭,本案由本院审判员王显彪独任审判,书记员张源担任法庭记录。
    [ 审判员]:
    向当事人宣布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
    [ 诉讼权利]: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解释申请回避权,略);
    (二)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三)对争议的事实有辩论权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
    (五)被告有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反诉权;
    (六)双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
    (二)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
    (三)如实陈述事实。
    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视情节轻重,本院将依法给与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审判员]:
    各方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方]:
    听清了。不申请。
    [ 被告方]:
    听清了。不申请。
    [14:30:07]
  • [审判员]:
    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当庭陈述案件事实、理由及具体诉讼请求。
    [ 张家良]:
    宣读起诉书,2003年李某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2009年9月,因为李某是全款买房,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组织李某等多名业主去河北坝上草原观光作为奖励,并联系了免费观光客车。在李某乘坐观光客车前往坝上草原途中,观光客车由于在门头沟区109国道一急转弯处超速行驶,撞上了路边山体,造成李某右肩部裂伤。诉讼请求变更为:1、要求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6837.01元、误工费8538.06元、护理费880元、交通费566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50元、财产损失200元,共计37571.06元。2、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 审判员]:
    原告本人有无补充?
    [ 李某]:
    没有补充。
    [ 审判员]:
    由于原告方增加了诉讼请求,庭后须补交相应诉讼费,原告方听清了吗?
    [ 张家良]:
    听清了。
    [ 李某]:
    听清了。
    [14:32:19]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进行答辩。
    [ 被告方]:
    我本人的意见也代表郭某、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意见。原告起诉书所述的事实经过属实。原告的诉讼请求过高。对于医疗费可以赔偿。对于误工费不同意赔偿。对于护理费不同意赔偿。对于交通费,只同意赔偿原告方350元交通费。同意赔偿原告5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同意赔偿原告财产损失200元。我一个朋友联系了我的车去河北省坝上草原,我当时没有向李某收取费用,当时我也随车去了河北省坝上草原。我希望追加商业险的保险公司赔偿我的损失。
    [ 审判员]:
    被告李某坡,关于你要求追加肇事车辆商业险保险公司的问题,应当待本案处理完毕后另行解决,你听清了吗?
    [ 被告方]:
    我听清了。
    [14:33:26]
  • [审判员]:
    原告方,对被告的答辩意见有何意见?
    [ 原告方]:
    我同意由被告赔偿我交通费3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50元、财产损失200元。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就由被告赔偿原告交通费3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50元、财产损失200元达成协议,是否是这样的?
    [ 原告方]:
    是这样的,我可以向法庭提交发生交通事故时我所穿的衣物。
    [ 被告方]:
    是这样的,我不用再看原告方发生交通事故时穿的衣物了,没有异议。
    [14:34:26]
  • [审判员]:
    原告方,你方等本案判决生效后再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你所穿的衣物,听清了吗?
    [ 原告方]:
    我听清了。
    [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方向法庭提供证据。
    [ 原告方]:
    证据一: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1份(原件),证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本次交通事故系单方事故,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以及李某受伤的情况。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 被告方]:
    (接过)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 原告方]:
    证据二、机动车基本信息表1张(复印件),证明肇事车辆的所有人系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 被告方]:
    (接过)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14:36:14]
  • [原告方]:
    第三组证据:门头沟区医院门急诊病历手册原件1页2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证明书原件2张,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普通病人专用处方笺原件2张,北京积水潭医院门急诊病历手册原件1页1面,北京积水潭医院住院病案原件1份7张,北京积水潭医院诊断证明书原件2张,证明李某伤情,以及李某第一次门诊治疗后,直至2009年9月17日需休假,以及住院手术后,李某2010年7月23日出院后需休假1个月。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 被告方]:
    (接过)不用看了,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 原告方]:
    第四组证据,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医疗单位专用收费票据原件14张(原件)、在北京积水潭医院第二次门诊治疗时的门诊收费专用收据2张(原件)、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住院手术的住院收费专用收据1张(原件)、住院费用清单1张(原件),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1张(原件),住院手术后在河北省白沟人民医院拆线、换药时的门诊统一收费收据3张(原件),住院手术后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复查的挂号费专用收据1张(原件),证明李某第一次门诊治疗的医疗费,李某手术时住院费用的情况,吊带费用的情况,第二次手术后在白沟人民医院拆线、换药的医疗费情况,以及在住院手术后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复查的挂号费情况。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 被告方]:
    (接过)不用看了,没有异议。
    [14:40:03]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 原告方]:
    证据五、2009年门诊治疗时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17张(原件)、公交车票4张(原件),2010年住院治疗期间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10张(原件)、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5张(原件),2010年住院手术后在北京积水潭医院复查时的出租汽车专用发票3张(原件),证明原告就医及复查时发生的交通费情况。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 被告方]:
    (接过)不用看了,没有异议,因为我与原告已经就交通费达成了协议了。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 原告方]:
    证据六、业主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信原件1张,证明李某于2003年至2010年居住于北京市西城区该大厦702室。
    [ 审判员]:
    被告进行质证?
    [ 被告方]:
    (接过)不用看了,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原告继续举证?
    [ 原告方]:
    举证完毕。
    [14:41:37]
  • [审判员]:
    被告李某坡有无证据提交?
    [ 李某坡]:
    上次谈话时已经向法庭提交了购车分期付款协议书复印件1份4张,今天再向法庭提交大型普通客车行驶证复印件1张,我为李某垫付医疗费的票据4张(原件),证明大型汽车的情况及我为李春明垫付医疗费985.13元。
    [ 审判员]:
    原告进行质证?
    [ 原告方]:
    (接过)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郭某进行质证?
    [ 李某坡]:
    (接过)我的意见代表郭某的意见,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质证?
    [ 李某坡]:
    (接过)我的意见代表该公司的意见,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李某坡继续举证?
    [ 李某坡]:
    举证完毕。
    [ 审判员]:
    被告郭某有无证据提交?
    [ 李某坡]:
    没有证据提交。
    [ 审判员]:
    被告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有无证据提交?
    [ 李某坡]:
    没有证据提交。
    [14:44:33]
  • [审判员]:
    下面宣读2010年10月20日13时30分本院与郭某、李某坡的谈话笔录(内容略),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有无异议?
    [ 原告方]:
    听清了,没有异议。
    [ 被告方]:
    听清了,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方对原告起诉书所述事实有无异议?
    [ 李某坡]:
    我本人、郭某、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均没有异议。
    [14:45:39]
  • [审判员]:
    法庭询问几个问题。原告方陈述一下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
    [ 原告方]:
    2009年9月13日,李某乘坐李某坡所有的、由郭某购买的、挂靠在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的大型汽车,行至门头沟区109国道70公里处时发生交通事故,撞上路边山体造成李某受伤,汽车司机负全部责任。
    [ 被告方]:
    没有异议,是这样的。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对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交通事故发生的交通事故的事实经过、责任划分有无异议?
    [ 原告方]:
    没有异议。
    [ 被告方]: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李某坡,发生交通事故时,你是否在现场?
    [ 被告方]:
    交通事故发生时,我在肇事车辆上,当时李某是去旅游,我是顺便回家,我家是在河北坝上草原的。
    [ 审判员]:
    被告李某坡,肇事车辆发生事故时的所有人是谁?
    [ 李某坡]:
    肇事车辆是我本人从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的,是分期付款买卖,按分期偿还贷款,在全部分期款项交齐前,车辆挂靠在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另外,我每年向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纳管理费3000元。
    [ 审判员]:
    肇事车辆是何时购买的?
    [ 李某坡]:
    是2009年6月份。
    [14:48:37]
  • [审判员]:
    郭某是何时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车分期付款协议书?
    [ 李某坡]:
    我也不太清楚,具体签订购车分期付款协议书的日期比行驶证上的日期提前了几天,我记得是2009年6月15日。
    [ 审判员]:
    原告方,李某坡以上所述是否属实?
    [ 原告方]:
    属实。
    [ 审判员]:
    被告李某坡,你为何让郭某以他的名义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分期付款协议书?
    [ 李某坡]:
    我本人的意见也代表郭某的意见。我购买肇事车辆时,我在外地,不在北京,而且也不熟悉贷款买车的事,我不认识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但是郭某认识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因此我就让郭某以他的名义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分期付款协议书,购买了肇事车辆。购车款是我出的,肇事车辆实际是归我所有的。
    [ 审判员]:
    郭某是否出了购车款?
    [ 李某坡]:
    郭某没有出购车款,郭某只是以他的名义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购车分期付款协议书。
    [ 审判员]:
    原告方,李某坡所述是否属实?有无异议?
    [ 原告方]:
    属实,没有异议。
    [14:51:03]
  • [审判员]:
    原告方,李某因何乘坐该大型汽车?
    [ 李某]:
    我是全款购买的西城区阜外大街某大厦702室的房子,所以物业公司奖励我免费去河北省坝上草原旅游、参观奶牛厂,我乘坐物业公司联系的大型汽车去河北省坝上草原,在乘坐肇事车辆从河北省坝上草原返回北京时发生的交通事故。
    [ 审判员]:
    你乘坐肇事车辆是否支付相关费用?
    [ 原告方]:
    我乘坐肇事车辆去旅游没有花钱。我吃饭、住宿的费用也都是物业公司负担的。
    [ 审判员]:
    被告,原告方所述是否属实?
    [ 被告方]:
    属实。
    [ 审判员]:
    被告,李某因何乘坐该汽车?
    [ 被告方]:
    当时是我的一个朋友找的我,让我帮忙,运送李某免费去河北坝上草原旅游,我让李某免费乘坐了该大型汽车去河北省坝上草原旅游,从河北省返回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14:54:05]
  • [审判员]:
    你是否从你朋友处收取了费用?
    [ 李某坡]:
    因为我与联系车辆的朋友关系好,我朋友只支付了燃油费。除去燃油费,没有收取过使用车辆的费用。
    [ 审判员]:
    是何时从何地出发的?
    [ 李某坡]:
    是2009年9月12日上午从八一电影制片厂附近出发的,是2009年9月13日下午回来的,2009年9月13日夜里10时发生了交通事故。
    [ 审判员]:
    原告方,被告所述是否属实?
    [ 原告方]:
    属实。
    [ 审判员]:
    原告方,你方要求三被告承担何种责任?
    [ 原告方]:
    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损失,因为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系名义车主,郭某系挂靠车主,李某坡系车辆实际车主。
    [ 审判员]:
    被告对此有何意见?
    [ 被告方]:
    没有异议。
    [14:55:48]
  • [审判员]:
    原告方,李某被诊断为何种伤情?
    [ 原告方]:
    在北京积水潭医院被诊断为创伤后关节粘连(右肩),肩袖损伤(右肩)。
    [ 审判员]:
    被告,原告所述是否属实?
    [ 被告方]:
    属实。
    [ 审判员]:
    原告方,李某受伤后在何处治疗?
    [ 原告方]:
    2009年9月13日晚,我直接被送至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进行了门诊治疗。2009年9月14日、9月15日、9月16日、9月18日、9月21日、9月27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门诊治疗。期间,还于2009年9月21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门诊治疗。
    [ 审判员]:
    治疗时如何去的医院?
    [ 原告方]:
    多数时候是打车去医院。但是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门诊治疗时乘坐过公交车。已经向法庭提交了交通费票据。
    [ 审判员]:
    原告方,进行第一次治疗后又进行了几次治疗?
    [ 原告方]:
    于2010年6月4日、6月18日去北京积水潭医院门诊进行第二次治疗。
    [ 审判员]:
    如何去的积水潭医院治疗?
    [ 原告方]:
    每次都是打车去的,出租汽车票据已经向法庭提交了。
    [ 审判员]:
    原告方,从何时起开始住院做手术?到何时结束?
    [ 原告方]:
    2010年7月12日住院,到2010年7月23日出院。
    [ 审判员]:
    被告方,原告所述是否属实?
    [ 被告方]:
    属实。
    [ 审判员]:
    出院后是否进行了治疗或复查?
    [ 原告方]:
    于2010年7月27日、8月2日到河北省白沟人民医院拆线、换药。于2010年9月1日到北京积水潭医院复查。
    [ 审判员]:
    原告方,现在伤情是否已经痊愈?
    [ 原告方]:
    已经痊愈,我想在这次诉讼中一次性解决此事,以后不再起诉解决其他费用了。
    [14:58:47]
  • [审判员]:
    原告方,明确一下医疗费的诉讼请求?
    [ 原告方]:
    以向法庭提交的医疗费、挂号费、吊带费票据为准,具体数额为26837.01元,请法院根据票据酌情判定。
    [ 审判员]:
    原告方,明确一下误工费的诉讼请求?
    [ 原告方]:
    2009年9月13日在门头沟区医院门诊治疗需休息1天;2009年9月14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门诊治疗需休息1天;第一次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门诊治疗后需从2009年9月15日休息至2009年9月17日,共3天;从2010年7月12日至2010年7月23日住院进行手术,共11天;出院后需休息1个月;误工时间共计46天,按2009年北京市在职职工平均工资48444元计算,每个月工资为4037元,按每月21.75个工作日计算,每工作日工资为185.61元,误工费数额为8538.06元。
    [ 审判员]:
    对于每个月收入情况有无证据证实?
    [ 原告方]:
    李某从事个体经营,无法向法庭提交每月收入情况的证明。
    [ 审判员]:
    对每月的误工损失有无证据提交?
    [ 原告方]:
    没有证据提交。
    [ 审判员]:
    原告方,明确一下你方要求护理费数额?
    [ 原告方]:
    住院11天,每天护理费80元,护理费共计880元。
    [ 审判员]:
    原告方,是否有需要护理的医嘱或其他材料证实?
    [ 原告方]:
    没有医嘱,也没有其他材料证明。
    [ 审判员]:
    原告方,明确一下交通费的诉讼请求?
    [ 原告方]:
    以已经向法庭提交的票据为准,交通费总计566元。
    [ 审判员]:
    原告方,你方要求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是如何计算的?
    [ 原告方]:
    住院手术的11天乘以每天50元,共计550元。
    [ 审判员]:
    原告方,你方要求的财产损失200元有无证据提交?
    [ 原告方]:
    这是衣物受损的损失,我方可以向法庭提交李某发生交通事故时穿的衣物。
    [ 被告方]:
    不用提交了,我没有异议。
    [ 审判员]:
    被告,你为李某垫付过多少医疗费?
    [ 被告方]:
    我本人为李某垫付过985.13元医疗费。
    [15:01:03]
  • [审判员]:
    原告方,你方要求三被告赔偿的医疗费是否包括了李某坡为你垫付的医疗费?
    [ 原告方]:
    没有包括。
    [ 审判员]:
    原告方,李某坡所述是否属实?
    [ 原告方]:
    属实。
    [ 审判员]:
    原告方对事实有无补充陈述?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原告诉讼请求有无变更?
    [ 原告方]:
    以当庭变更的为准,没有变更。
    [ 审判员]:
    原告有无其他证据提供?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三被告对事实有无补充陈述?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三被告的答辩意见有无变更?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三被告有无其他证据提供?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方]:
    坚持变更后的诉讼请求。要求三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审判员]:
    三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 李某坡]:
    我本人的意见代表郭某、北京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辩论意见。不同意赔偿原告医疗费26837.01元、误工费8538.06元、护理费880元。同意赔偿原告交通费3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50元、财产损失200元。
    [15:03:42]
  • [审判员]:
    原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原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三被告还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当事人陈述最后意见。原告陈述最后意见。
    [ 原告方]:
    坚持变更后的诉讼请求。
    [ 审判员]:
    三被告陈述最后意见?
    [ 被告方]:
    坚持答辩、质证及辩论意见。
    [ 审判员]:
    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是否同意法庭进行调解?
    [ 原告方]:
    同意调解。
    [ 被告方]:
    同意调解。
    [15:05:08]
  • [审判员]:
    现在休庭,由法庭组织双方当事人出法庭进行调解。
    [15:06:23]
  • [审判员]:
    现在继续开庭,原告方有什么调解意见?
    [ 原告方]:
    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二万九千五百元。
    [ 审判员]:
    三被告是否同意?
    [ 被告方]:
    同意。
    [ 审判员]:
    鉴于双方当事人就各项损失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谁负担?
    [ 被告方]:
    就由被告方负担吧。
    [ 原告方]:
    没有异议。
    [15:44:59]
  • [审判员]:
    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三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共计二万九千五百元。
    案件受理费三百三十八元,由被告负担,已交纳。
    (念协议)双方当事人听清了吗?有无异议?
    [ 原告方]:
    听清了。没有异议。
    [ 被告方]:
    听清了。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还有无补充?
    [ 原告方]:
    没有。
    [ 被告方]:
    没有。
    [ 审判员]:
    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时起生效?
    [ 原告方]:
    同意。
    [ 被告方]:
    同意。
    [ 审判员]: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字时起生效,本院将根据上述协议另行制作调解书。
    [15:48:14]
  • [审判员]:
    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现在闭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
    [15:48:55]
  • [主持人]:
    今天的庭审结束了。此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法院法制宣传处姚学谦和赵岩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15:57:17]
  • [声明]:
    此次庭审直播内容为现场记录,未经法庭和当事人的审阅,不具有法律效力,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
    [15:57: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