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审判长王朝晖

审判员姚倩芸

审判员韩磊

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被上诉人方发表答辩意见

法庭事实调查

上诉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上诉人方发表辩论意见
2010年12月3日9:30直播上海二中院开庭审理一起政府信息公开案
  • [书记员]:
    宣读法庭纪律。
    [09:34:02]
  • [审判长]:
    核对当事人身份。
    [09:35:24]
  • [审判长]:
    本庭原定于今天上午9:30准时开庭,因为被上诉人代理人迟到,故本庭延迟开庭5分钟。被上诉人代理人,今后参加法庭庭审,应当怎受法庭的诉讼秩序,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避免迟到。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现在开庭。
    本庭开庭前,书记员已对本案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对,现不再核对。
    [09:36:05]
  • [审判长]:
    上诉人董
    [09:36:46]
  • [审判长]:
    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长王朝晖、代理审判员韩磊、姚倩芸组成,书记员何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地位平等,并享有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同时双方都有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义务。行政诉讼中被告负举证责任。
    上诉人,对告知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对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09:37:26]
  • [上诉人]:
    清楚。不申请回避。
    [09:37:38]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对告知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是否清楚?对合议庭成员、书记员是否申请回避?
    [09:38:17]
  • [被上诉人]:
    清楚。不申请回避。
    [09:38:29]
  • [审判长]: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10年7月5日分别作出2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董
    [09:39:09]
  • [审判长]:
    上诉人,对以上法庭概括的事实是否有异议?
    [09:39:18]
  • [上诉人]:
    没有异议。
    [09:39:28]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对以上法庭概括的事实有无异议?
    [09:39:39]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09:39:46]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
    [09:40:02]
  • [审判员]:
    上诉人,对两案中原审判决书中所概括的你方提供的证据名称及证明内容有无异议?
    [09:40:40]
  • [上诉人]:
    没有异议。
    [09:41:39]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对两案中原审判决书中所概括的你方提供的证据名称以及证明内容有无异议?
    [09:42:19]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09:42:42]
  • [审判员]:
    上诉人,对两案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有无异议?
    [ 上诉人]:
    基本准确。
    [ 审判员]:
    被上诉人,对两案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有无异议?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09:43:56]
  • [审判员]:
    上诉人,原审中对被上诉人的执法主体资格均无异议,二审是不是仍持同一意见?
    [ 上诉人]:
    是的。
    [ 审判员]:
    上诉人,原审判决书对查明的两案执法程序进行了认定,对被上诉人执法程序有无异议?
    [ 上诉人]:
    没有异议。
    [09:44:13]
  • [审判员]:
    上诉人,请向法庭陈述两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 上诉人]:
    164号是提供房地产估价师沈美红诚信档案情况,165是房地产估价师沈美红初始注册和继续注册的备案资料(含劳动合同)。
    [ 审判员]:
    诚信档案是什么?
    [ 上诉人]:
    《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管理办法》是规定的诚信档案,是有具体内容的。
    [ 审判员]:
    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陈述有无异议?
    [09:45:38]
  • [被上诉人]: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对上诉人提出的两个申请,你们是怎么答复的?
    [ 被上诉人]:
    认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的职责范围,建议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咨询,并告知了联系方式。
    [09:46:21]
  • [审判员]:
    相关证据材料及法律依据?
    [ 被上诉人]:
    事实证据包括上诉人向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及我们出示的《收件回执》还有《延期答复告知书》,以及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法律依据是《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是作为程序依据),《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十二条(宣读内容)。
    [09:47:05]
  • [审判员]:
    上诉人,对被上诉人提供的事实证据有无异议?
    [ 上诉人]:
    有异议。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向其提供了两份申请,但是他们答复六份,这属于程序错误。
    [09:49:53]
  • [审判员]:
    对被上诉人作出被诉信息公开答复书适用法律及决定内容有无异议?
    [ 上诉人]:
    对于适用法律没有异议。对于结论是有异议的,我认为应当属于他们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09:50:43]
  • [审判员]:
    上诉人,认为应由被上诉人予以公开的法律依据?
    [ 上诉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条、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文处理办法》第2条,《上海市国家公文处理实施细则》以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宣读内容)。
    [09:51:33]
  • [审判员]:
    你认为被上诉人对于你申请的材料是制作单位还是获取单位?
    [ 上诉人]:
    是获取单位。
    [09:51:57]
  • [审判员]:
    你对被上诉人陈述的关于《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管理办法》第8条规定的注册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没有异议?
    [ 上诉人]:
    不完全认可,因为按照第8条的规定,首先要向地方人民政府初审的,初审也是有文字资料的,这个就是政府信息。
    [09:52:58]
  • [审判员]:
    被上诉人,对于上诉人提出的法律依据以及意见,是什么意见?
    [ 被上诉人]:
    按照《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房地产估价师的申请应该提供申请注册的相应类别的相关材料,我们是按照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初审,我们出具意见,我们的意见是形成一个函,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附带了其提交的相关材料一起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我们归档的时候是没有留存的。
    [09:54:30]
  • [审判员]:
    相关的材料最终保存在哪里?
    [ 被上诉人]:
    上报的函是保存在我们的档案馆,这个函我们调取过,是有的,但是房地产估价师的相关材料一并上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但是是否批准通过也是向社会公开的。
    [09:55:56]
  • [审判员]:
    如果没有被获准,是否会被退还?
    [ 被上诉人]:
    不退的。
    [09:56:09]
  • [审判员]:
    关于诚信档案情况,你们是否获取过?是否保存?
    [ 被上诉人]:
    按照我们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建设诚信档案,在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上也是可以把房地产估价师的姓名和注册号输入查询系统是可以查询到基本情况的,按照我们作为省一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于材料负责初审,是基本情况(真实情况)、执业情况(良好或者不良好是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进行处理的),最后的诚信档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保存的。
    [09:56:51]
  • [审判员]:
    上诉人,对于被上诉人陈述的有没有异议?
    [ 上诉人]:
    有异议,他们的理由不成立,如果初审意见被上诉人自己不保存,万一在传送过程中掉了,就没有了。而且函应当是属于国家公文,按照《注册房地产评估师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如果房地产估价师有违法行为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告知注册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如果是书面告知,肯定是有书面的信息,所以被上诉人认定是有这方面的信息的。如被上诉人认为我的政府信息申请不明确,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让我更正或者补充的,但是他们并没有告知我更正或者补充。
    [10:01:20]
  • [审判员]:
    上诉人,你认为被上诉人获取了这些信息,你有没有证据?
    [ 上诉人]:
    按照法律规定他们应当是有的。
    [10:01:38]
  • [审判员]:
    被上诉人,对上诉人提出的其把申请内容写在一起,但是你们答复是六项,认为你们程序违法,是什么意见?
    [ 被上诉人]:
    上诉人虽然把信息公开写在一张表格,但是我们认为是独立的六项内容,所以我们分别答复,并无不妥。
    [ 审判长]:
    上诉人,今天涉及到二审的是其中的两项?
    [ 上诉人]:
    是的。
    [10:02:54]
  • [审判长]:
    你要求获取本案涉及的沈美红的有关备案资料和诚信档案情况,是出于什么需要?
    [ 上诉人]:
    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只要申请,就应当公开的,我申请的信息被上诉人应当是主动公开的。
    [10:03:17]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对于上诉人陈述的内容,你们是什么意见?
    [ 被上诉人]:
    我们认为上诉人申请公开信息内容并不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而且根据上诉人写的申请,应当属于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 审判员]:
    被上诉人,你们初审以后是有一个函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大约的格式是怎样的?
    [10:04:15]
  • [被上诉人]:
    这封函我们是提供给一审法院的,我们在一段时间内,对于成批的审查资料通过一张函报送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把各个申请注册的房地产估价师的姓名和基本情况一并报送,并且把房地产估价师的一些情况一并上报。
    [10:05:03]
  • [审判员]:
    上诉人有没有异议?
    [ 上诉人]:
    这没有异议,这个是他们的职责。
    [10:05:13]
  • [审判长]:
    上诉人,除了法庭刚才审查的内容之外,还有无其他事实需要申请法庭继续审查的?
    [ 上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上诉人,除了法庭刚才审查的内容之外,还有无其他事实需要申请法庭继续审查的?
    [ 被上诉人]:
    没有。
    [10:05:33]
  • [审判长]:
    法庭事实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本案争议焦点是,上诉人所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被上诉人公开的职责范围。
    先由上诉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10:05:48]
  • [上诉人]:
    被上诉人说有部分上诉人申请的信息,他们也应当提供,而不应当答复没有。
    [ 审判长]:
    被上诉人,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 被上诉人]:
    申请人要求的是初始注册和延续注册手续以及包括劳动合同,是具体的内容,这些我们都没有保存,都上报了,所以我们答复给上诉人是不存在的。
    [10:06:52]
  • [审判长]:
    下面进行第二轮相互辩论。
    上诉人,补充发言。
    [ 上诉人]:
    说明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申请内容不明确。
    [ 审判长]:
    被上诉人,补充发言。
    [ 被上诉人]:
    我们认为上诉人的申请信息内容是非常明确的,而且内容我们已经上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以我们建议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受理办咨询。
    [10:07:20]
  • [审判长]:
    法庭辩论到此结束。
    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由上诉人先陈述。
    [ 上诉人]:
    我坚持我的上诉请求,另外提一点,希望法庭审查,一审法院没有向上诉人提供被上诉人的答辩状和提供的材料,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程序错误,请法庭审查。
    [ 审判长]:
    被上诉人,陈述最后意见。
    [ 被上诉人]:
    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0:07:54]
  • [审判长]:
    今天法庭审理到此。退庭后请各方当事人阅看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笔录若有遗漏或差错,可要求书记员予以补正。现在闭庭。
    [10:08:10]
  • [声明]:
    本次直播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08: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