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春耕

和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董韬

嘉宾和主持人交流

李春耕介绍法庭工作特点

“三段两议”式少年审判方式

开展巡回讲座

帮教基地揭牌

介绍异地户籍青少年帮教基地情况

开展工作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继续做好少年审判工作
2012年5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涉少审判情况
  • [主持人]:
    明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这期我们关注的目光聚焦在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上。
    [10:04:42]
  • [主持人]:
    如何在涉少审判工作中体现人文关怀?如何将审判工作与社会管理相结合?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延伸服务功能,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法官们协调相关服务企业,共同建立了集帮教与就业安置于一体的“异地户籍青少年帮教基地”,在天津乃至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
    [10:05:03]
  • [主持人]:
    2012年5月31日10:30,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李春耕副院长和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董韬副庭长做客中国法院视频台,与广大网友面对面。
    [10:05:34]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 身边的感动――对话基层法官》节目。我是主持人马尚田。
    [10:27:18]
  • [主持人]:
    首先请出李院长。李院长您好!欢迎您做客中国法院视频台。
    [10:27:51]
  • [嘉宾 李春耕]: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中国法院网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10:29:12]
  • [主持人]:
    李院长,我们和平法院少年审判庭的工作很出色,您可以概括一下这个庭的工作特点吗?
    [10:29:48]
  • [嘉宾 李春耕]:
    我院少年审判工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创新。概括起来讲有两条,一是审判模式的创新,二是帮教方式的创新。我们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及最高法院相关规定,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我院于2006年9月成立了少年审判庭。审理未成年人为被告人或为被害人的刑事案件,还负责审理抚养费、变更抚养关系、探视权、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民事案件,是一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综合审判庭,目前少年庭由副庭长一人、助理审判员两人、书记员一人、速录员一人组成。
    [10:30:46]
  • [嘉宾 李春耕]:
    少年庭自成立以来,始终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不断开辟少年审判工作新途径,曾多次被市、区团委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受到团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2011年5月4日又荣获天津市新长征突击队荣誉称号,2012年2月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新华社曾在内参报道我院少年审判工作,市委、市委政法委及市高院的领导同志都作了重要批示。
    [10:31:18]
  • [主持人]:
    好,谢谢李院长的介绍。接下来,我们将请出董庭长,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董韬副庭长。欢迎您做客中国法院视频台。
    [10:31:43]
  • [嘉宾 董韬]: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非常高兴来到中国法院网与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10:32:01]
  • [主持人]:
    请您具体讲一下少年审判在庭审模式上的创新。
    [10:32:16]
  • [嘉宾 董韬]:
    首先是营造适合未成年犯特点的环境,实行圆桌审判。为消除被告人庭审中的紧张心理,达到通过庭审教育被告人的目的,法官走下审判台,与被告人及所有诉讼参与人围桌而坐,营造一种座谈式庭审的氛围,使被告人的身心放松,让他们感受到关爱,有利于引导被告人对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比较清醒的认识,使庭审教育效果大大提高。
    [10:32:54]
  • [主持人]:
    圆桌审判的方式提供了一个好的审判氛围。那么在审判的过程中有什么创新呢?
    [10:33:24]
  • [嘉宾 董韬]:
    实行“三段两议”式少年审判新方式。结合青少年心理和行为特点,从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目的出发,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采用“三段两议”式新的审判方式。把审判分成开庭审理、对案件定性进行评议、进行法庭教育、对量刑进行评议、宣判五个环节,把法庭教育作为一个专门的阶段,把定罪和量刑分开进行评议,彰显庭审教育作用,法庭根据案件事实及被告人受到法庭教育后认罪悔罪的表现进行量刑,使量刑更加科学、客观,更加符合未成年审判的特点和规律。
    [10:33:50]
  • [主持人]:
    这样的庭审模式对未成年被告人起到了什么作用?
    [10:34:34]
  • [嘉宾 董韬]:
    使这些失足的孩子们感受到了党的关怀法院的温暖,他们在法庭上不是在接受冷冰冰的审判,而是感受关爱,接受教育。经过这样的审判,对这些孩子判刑以后的帮教工作也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0:35:01]
  • [主持人]:
    你们对判刑以后的孩子还进行帮教吗?
    [10:35:38]
  • [嘉宾 李春耕]:
    对,这是我院未成年审判工作的又一亮点。首先,我们建立了异地户籍青少年帮教基地,做到平等保护未成年被告人权益。
    [10:36:03]
  • [嘉宾 李春耕]:
    依照刑法规定,对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可依法适用缓刑。但我们在审判实践当中遇到了问题,一些外地未成年被告人由于户籍在外地,如判缓刑,不便于对其进行帮教,因而造成对本市未成年被告人与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处罚不一致。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与辖区内的某烤肉店达成共建异地青少年帮教基地协议,建立了我市首家异地户籍青少年犯帮教基地。
    [10:36:53]
  • [嘉宾 李春耕]:
    之后我们又与我区人民检察院、区团委同辖区内某餐饮公司共同建立了,和平区异地户籍青少年观护基地。由基地接收法院判处缓刑、免刑的违法犯罪青少年,改变了户籍在外地的未成年被告人如判决缓刑后,不便于对其进行帮教的局面,使来自外地的违法犯罪青少年得到切实可行的帮教,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得以实现。少年庭审判人员定期到帮教基地了解缓刑人员情况,给他们上法制课,送去相关法律书籍,对其进行帮教。通过与共建单位密切合作,不断加强对违法犯罪青少年思想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和劳动技能培养。现在第一批在帮教基地工作的7名缓刑犯已顺利渡过缓刑考验期,无一人违法犯罪。
    [10:37:42]
  • [主持人]:
    让这些判缓刑的孩子在基地边工作边改造,把工作地点变成帮教场所,确实是创新之举。
    [10:38:49]
  • [嘉宾 李春耕]:
    在此基础上,我们还在大学校园建立了延展帮教网点。我市一个职业学院九名学生因涉嫌抢劫罪将被判处刑罚,根据国家教委的规定,他们面临被开除的危险。为挽救他们的命运,经反复多方协调,我们与这个职业学院创建了异地户籍青少年教育网点,由学院将法院判决的原在校学习的9名缓刑犯安置在学院继续学习,并负责帮教工作。我们将缓刑适用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使他们被判缓刑后能够继续学习。现在教育网点缓刑犯均已顺利渡过缓刑考验期。
    [10:39:21]
  • [嘉宾 李春耕]:
    异地户籍青少年帮教基地和网点的成立,在我市乃至全国产生了重大影响。国内外众家媒体都做了报道,突显了和平法院在审判领域重视法制教育和人权保护的工作特色。
    [10:40:32]
  • [主持人]:
    董庭长请您再介绍一下你们在未成年审判工作中还有哪些做法。
    [10:40:49]
  • [嘉宾 董韬]:
    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我们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0:41:09]
  • [嘉宾 董韬]:
    一是大胆探索心理干预制度。我们努力探索,在市、区团委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市最早尝试未成年人的心理干预制度。由心理咨询师为未成年被告人提供心理咨询,通过心理疏导减轻犯罪青少年的心理冲突及审判给其带来的压力,能够平和的接受审判,并正确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在走出犯罪阴影的同时,使其更好地融入家庭和社会,成长为对社会有用的人。2010年10月团市委和市高院联合下发文件要求,在全市少年审判工作中开展心理干预工作,从去年三月开始我院在少年审判中已全面实行心理干预。
    [10:41:34]
  • [嘉宾 董韬]:
    二是将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引入到未成年刑事审判当中。为了贯彻未成年审判“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真正做到寓教于审,我们针对未成年刑事案件,委托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学校情况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进行全面的调查,形成正式的调查报告,在庭审中调查报告作为品格证据参加质证,作为法庭教育的依据和量刑的参考因素,使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
    [10:42:55]
  • [嘉宾 董韬]:
    三是引入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审判制度。针对外地未成年被告人,其成年近亲属因身体、路途、工作等原因无法出庭的情况,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诉讼权利,我庭大胆探索,引入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审判制度。我们将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出庭的情况书面告知被告人,并征得了被告人本人的同意,由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选任有经验的工作人员作为合适成年人出庭,参加案件的庭审,代行被告人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并在诉讼过程中履行了监督、沟通、抚慰、教育的职责。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认罪伏法,同时感谢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告人的尊重和关怀,今后要重新做人来回报社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0:43:38]
  • [嘉宾 董韬]:
    四是尝试建立与未成年被告人对话机制,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在审判实践中改变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简单的程式化说教,尊重他们的社会主体地位,尊重他们的人身权利,使帮教工作由说教转为对话。庭审中与被告人进行对话、谈心,通过对话全面了解被告人真实想法,保障他们的话语权,为有效开展好法庭教育打好基础。
    [10:44:13]
  • [嘉宾 董韬]:
    五是采用恢复性司法模式审理案件,促进社会和谐。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一些犯罪情节性质不严重的伤害案件,从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我们积极采用恢复性司法的审理模式,促成被害人与被告人和解,在其他案件中我们也尝试,努力修复因犯罪受损的社会关系,使被害人得到抚慰和赔偿,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把犯罪造成的危害减小到最低限度。近两年我庭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率一直保持100%。
    [10:44:57]
  • [主持人]:
    对已经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的工作刚才与网友交流了,我们还想知道和平法院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10:45:54]
  • [嘉宾 董韬]:
    在这方面我们也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做了大量的工作。
    [10:46:29]
  • [嘉宾 董韬]:
    一是投身“公益天津――维权岗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参加法制宣传和教育活动,深入社区、学校、教育基地、部队等单位开展法制咨询、座谈会、研讨交流课,另外,通过少年审判工作实践发现,造成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家庭原因相对复杂,有些家庭因教育方式不当,对孩子不能正确引导和管教而造成未成年人犯罪。针对这些情况,我们通过学校团组织,开办了未成年人家长法制课堂,通过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家庭原因、宣讲法律知识和案例分析等,提高家长自身素质,建立与孩子相互理解、互相学习的良好家庭氛围,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受到家长的普遍好评。
    [10:47:29]
  • [嘉宾 董韬]:
    二是丰富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形式。组织中、小学生和救助站的未成年人旁听案件,以案讲法。利用典型案例,帮助学生排演模拟法庭,使学生们身临其境的得到教育,达到自我教育的良好效果。天津市和平艺术中学的学生,在旁听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件后就受到震撼,主动向学校表明之前曾预谋定点斗殴,旁听案件后受到教育放弃了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与团区委、区教育局共同举办青少年权益保护情景剧大赛。大赛由我区各中学学生代表队以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题材自编自演了一幕幕情景剧。我庭编写了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问答题,提供给大赛穿插在演出过程中由各表演队进行竞赛,我庭法官与主办单位的有关领导作为大赛评委,为各代表队表演的情景剧和法律知识竞赛打分、点评并颁奖。以寓教于乐的形式,向青少年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形式新颖,效果良好,广大学生踊跃参与,受到社会广泛好评。
    [10:48:27]
  • [嘉宾 董韬]:
    三是充分借助媒体力量,扩大法制宣传的范围和影响。我们少年庭的法官多次走进电台直播间,接受各类媒体专访,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和特点及如何预防,并通过热线解答了一些青少年家长的问题,同时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以案讲法,提升了宣传效果。
    [10:49:08]
  • [嘉宾 董韬]:
    我们深知成绩和荣誉只代表过去,在今后的工作中和平法院少年庭将继续围绕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基本方向,在深化原有做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继续大胆探索做好少年审判工作的新思路、新招法。我们将继续借助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争取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10:50:07]
  • [主持人]:
    好,这期节目就到这里,谢谢两位嘉宾。在这里,我们也期望更多的失足少年在法官以及社会力量的帮助下早日“浪子回头”,回归社会,开始自己的崭新人生。再见!
    [10:51:06]
  • [导播]:
    好,本次直播就到这里。文字导播:裴夏静 视频导播:侯裕盛 摄影:胥立鑫 制图:刘帆
    [10:5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