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鼓区人民法院新审判大楼效果图

审判长

合议庭

公诉人

被告人
2012年6月19日,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凌文强贩毒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今天我们在石鼓区人民法院图文直播凌文强贩卖毒品一案的庭审,我是主持人阳昌兴。
    [09:16:33]
  • [主持人]:
    下面我简单介绍下该案的基本情况,被告人凌文强系吸毒人员,以筹毒资以贩养吸,以400元每克的价格从一个外号叫“军陀”的毒贩手中分两次购进冰毒2克,除自己吸食部分外,以500元每克的价格卖给其它吸毒人员。
    [09:20:59]
  • [主持人]:
    下面庭审正式开始。
    [09:21:37]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
    [ 书记员]:
    请公诉人入庭。
    [ 书记员]:
    全体起立。
    [ 书记员]:
    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 书记员]:
    报告审判长,应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09:24:54]
  • [审判长]:
    作为审理本案的合议庭,我们郑重承诺:我们将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公正高效廉洁办案,我们诚恳地接受监督,监督举报电话为(石鼓区法院举报电话为8294445) (审判长王勇、人民陪审员李树藻、徐承敏)
    [ 审判长]:
    (敲击法槌)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 审判长]:
    提被告人凌文强到庭。
    [ 审判长]:
    请法警卸下械具。
    [09:28:37]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
    [ 被告人]:
    到。
    [ 审判长]:
    你还有别的名字吗?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你于何年、何月、何日出生?
    [ 被告人]:
    1989年*月*日出生。
    [ 审判长]:
    什么民族、出生地是哪里?
    [ 被告人]:
    汉族,出生于湖南省衡阳市。
    [ 审判长]:
    什么文化?是何职业?家庭住址?
    [ 被告人]:
    小学文化,无业,住湖南省**市**区。
    [ 审判长]:
    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 被告人]:
    没有
    [09:29:55]
  • [审判长]:
    因本案,何时被拘留,何时被逮捕?
    [ 被告人]:
    2012年2月15日被抓获,16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2日被逮捕。
    [ 审判长]: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收到了吗?什么时候收到的?
    [ 被告人]:
    收到了,2012年5月21日收到的。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凌文强贩卖毒品一案,本庭由石鼓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王勇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李树藻、徐承敏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欧阳志文担任记录,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谢天实出庭支持公诉。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一)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员回避;
    (二)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三)被告人除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外,还可以自行辩护。
    (四)法庭辩论终结后,被告人可以作最后陈述。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以上交待的权利你听清楚了没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09:33:15]
  • [审判长]: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就是说,如果你认为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公诉人等有关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审判,可以提出事实和理由申请回避。被告人凌文强,你听清楚了吗?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
    现在宣读起诉书。(略 )。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是否听清楚了?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 审判长]:
    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有没有意见?
    [ 审判长]:
    是否自愿认罪?
    [ 被告人]:
    认罪。
    [09:35:31]
  • [审判长]:
    鉴于本案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且自愿认罪,本庭将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进行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审理后,将依法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并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凌文强,你对此有没有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公诉人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有何异议?
    [ 公诉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本庭决定对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简便审进行审理。公诉人是否需要向被告人讯问?
    [ 公诉人]:
    不需要。
    [09:36:32]
  • [审判长]:
    下面先进行犯罪事实的调查,然后进行量刑事实的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举证。
    [ 公诉人]:
    现在宣读被告人凌文强第一次的供述。(略)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我不是在冲毒品,我是在上厕所;其他没有异议。
    [09:39:24]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被告人凌文强第二次供述。(略)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你讲到你只买了冰毒两克,你贩卖的麻古是哪里来的?
    [ 被告人]:
    是“军砣”附带送的。
    [09:40:41]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证人贺文的证言。(详见公安卷2P26-33)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证人蒋全的证言。(详见公安卷2P40-49)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
    我只卖了一次毒品给他,其他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扣押物品清单。(详见公安卷2P57、补充材料)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并出示照片。(详见公安卷2P59-64 )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通话详单。(详见公安卷2P65-66)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09:42:48]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辨认笔录三份。(略)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情况说明。(略)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毒品收缴专用收据。(略)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09:44:48]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现场检测报告书。(略)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本案定罪部分的证据已宣读和出示完毕。
    [ 审判长]:
    刚才公诉人宣读和出示的证据,对于被告人没有异议的,法庭予以当庭确认,可以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对于被告人有异议的,法庭将在合议时综合全案证据予以综合认定。被告人凌文强,就本案的定罪部分,你有什么证据向法庭提交?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对犯罪事实的证据调查完毕,下面进行量刑事实的调查。由公诉人就本案量刑事实进行举证。
    [ 公诉人]:
    现在宣读户籍资料。(略)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现在宣读抓获经过。(略 )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对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证据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异议。
    [ 审判长]:
    由公诉人继续宣读证据。
    [ 公诉人]:
    本案所有证据已宣读和出示完毕。
    [09:47:06]
  • [审判长]:
    刚才公诉人宣读和出示的证据,对于被告人均没有异议,法庭予以当庭确认,可以作为本案定案的依据。被告人凌文强,你是否有其他量刑证据需要举证?
    [ 被]:
    没有。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行法庭辩论。鉴于本案被告人已经认罪,控辩双方可重点围绕本案量刑进行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及量刑建议。
    [ 公诉人]: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我和我的同事依法出庭履行职务,现就本案发表以下公诉意见:被告人凌文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了贩卖毒品罪。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公诉人出示的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充分证明我院指控被告人凌文强犯贩卖毒品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毒品犯罪是国家打击的重点,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对于本案的量刑,被告人凌文强贩卖毒品二次,总重为1.64克;被告人以贩养吸;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综上,建议对被告人凌文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可以为自己进行辩护或对你的量刑有什么要向说明的?
    [ 被告人]:
    我是初犯,不懂事,和别人一起玩。不知道毒品的危害如此严重,希望法庭从轻判处。
    [ 审判长]:
    在刚才第一轮的法庭辩论中,公诉人、被告人发表了各自的意见,法庭已经听取,辩论各方可以围绕本案的争论焦点继续发表新的意见,重复的不用另行发表。公诉人是否需要发表新的意见。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你还有什么需要辩护的?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法庭已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的意见,并已记录在案。辩论各方如果还有意见,可在退庭后用书面方式提供给法庭。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凌文强,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现在休庭20分钟,合议庭进行合议,合议后继续开庭。将被告人凌文强押回羁押室羁押。(敲击法槌)
    (休庭)
    [09:49:24]
  • [审判长]:
    通过刚才的法庭审理,本庭听取了被告人凌文强的供述、辩解及最后陈述,公诉人提供了相关的证据,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在法庭辩论阶段充分阐述了公诉意见和辩解意见,合议庭在休庭期间对本案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评议,合议庭经评议后一致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下面对本案进行宣判。
    [10:12:28]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凌文强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七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 书记员]:
    全体起立。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敲击法槌)
    [ 审判长]:
    本判决书将在闭庭后五日内送达。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 书记员]:
    全体坐下。
    [ 审判长]:
    被告人凌文强,刚才宣读的判决你听清楚了吗?是否上诉?
    [ 被告人]:
    听清楚了,不上诉。
    [ 审判长]:
    将被告人凌文强还押。现在闭庭。(敲击法槌)
    [ 书记员]:
    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退庭,请旁听人员退庭。
    [10:17:56]
  • [主持人]: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