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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6日,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社会风险评估听证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10:01:31]
- [主持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社会风险评估听证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10:02:06]
- [主持人]:参加今天听证新闻发布会的人员是:县政法委副书记覃学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蒙德优、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覃志甫、县人大法工委主任莫炳兄以及住建局、国土局等十一个相关单位代表。下面先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介绍本案的基本情况。[10:04:10]
- [执行局局长覃志甫]: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下面我向各位汇报本案的基本情况及本院制定强制执行方案。
申请执行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于2010年12月13日向我院申请对被执行人莫阳丽违章建筑依法强制拆除一案,我院于2011年1月10日已作出(2010)环非审执字第45号行政裁定书,裁定:申请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申请执行的“环国土资处字(2010)01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执行拆除违章建筑。2011年3月2日我院立案执行,案号为:(2011)环行执字第2号。2011年3月21日我院向被执行人莫阳丽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莫阳丽自本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自行拆除其违章建筑。在执行过程中,经多次找被执行人莫阳丽及其家人做思想说服工作,莫阳丽及其家人均称其自行拆除,但却以种种理由至今仍未拆除。
因被执行人莫阳丽在自治县城市建设局用地范围内,未经批准,擅自建房,其行为性质严重,影响大,应依法对莫阳丽的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执除,恢复土地原状。为此,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执行方案。
具体执行安排
1、执行现场警戒、保卫组(具体名单略),负责现场及周围的安全保卫、警戒、清理执行现场,查看和排除现场安全隐患,特别是危险物品;
2、执行监督、宣传组组长(具体名单略),负责宣传说服教育工作,并做好广播宣传,张贴公告,摄影、摄像、照相等;
3、执行实施组(具体名单略),负责现场协调、运输车辆、挖掘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
4、运输、处置组(具体名单略),负责联系施工搬运人员和安排施工人员,做好劳动工具、运输设施及废方的处理及相关物件存放工作。[10:05:53] - [主持人]:通过刚才的汇报,大家对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案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下面请到会的同志对我院强制执行该违章建筑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10:06:55]
- [县人大法工委主任莫炳兄]:被执行人莫阳丽在县城社区违章建筑,社会负面影响大,周围群众对此很有看法,我赞成人民法院对该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我完全同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方案。[10:09:46]
- [人民陪审员]:作为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我认为被执行人莫阳丽违章建筑,周围群众意见很大,人民法院应严格执法,对该违章建筑予以强制拆除,我完全同意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方案。[10:10:16]
- [群众代表]:莫阳丽违章建筑在社区造成很恶劣的影响,人民法院应当不折不扣地予以强制拆除。[10:10:38]
- [人民检察院]:法院制定的执行方案很周全,我完全同意,到时派员现场监督。[10:11:06]
- [政法委覃学敏书记]:刚才到会的同志都纷纷发表意见和看法,对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莫阳丽违章建筑表示大力支持,希望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要制定好执行方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稳妥地执行。[10:14:27]
- [环江法院蒙德优副院长]:这次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社会风险评估听证会,是在县政法委的牵头下,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听证,以前我院亦采取走访、听取意见、民意调查、民意测评等多种方式,进行调查研究,通过这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增强了我院强制执行拆除违章建筑的信心和决心。我院对执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听证,就是保障群众利益,让群众满意。群众利益至上,在我院不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以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就一定能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10:15:23]
-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些结束,再次感谢到会的各位媒体和领导,同时,也感谢网民朋友的关注。如果哪位记者朋友想深入采访,请在新闻发布会后与我们联系。
谢谢大家。[10: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