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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员]:大家好!广西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扫黄打非”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15:02:34]
- [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扫黄打非”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15:11:59]
- [主持人]: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由本院副院长沙永强担任。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广西法治日报、玉林日报、玉林晚报、玉林电视台、玉林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朋友及本院各部门的兼职信息员。[15:12:36]
- [主持人]:下面请沙永强副院长做发言,大家欢迎![15:13:07]
- [沙永强副院长]: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我院今年来“扫黄打非”工作的主要情况进行通报。我谨代表玉州区人民法院向与会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审判事业发展的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15:14:16]
- [沙永强副院长]:2012年以来,根据自治区、玉林市政府“扫黄打非”办行动方案的要求,我院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指导思想,围绕 “扫黄打非”工作的重点和任务,结合刑事审判庭审判业务的重点、特点及实际情况,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案件审判工作,严厉打击了一批“涉黄”(组织淫秽表演、贩卖淫秽物品等)、“涉非”(非法经营出版物、侵犯知识产权等)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15:15:02]
- [沙永强副院长]:近三年,我院共审理“涉黄”、“涉非”案件52件,涉案人数65人(其中2012年审结“涉黄”、“涉非”案件16件,涉案人数28人),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人,追缴罚没款项、作案工具汽车、电脑等价值合计200多万元,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了一批“涉黄” “涉非”案件被告人,打垮了犯罪分子的经济来源,沉重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为我市“扫黄打非”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15:16:52]
- [沙永强副院长]: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下我院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主要开展情况: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为了创新管理, 加强监督和指导,切实提高本院“扫黄打非”刑事案件审判质量,确保“扫黄打非”案件审判工作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我院根据专项案件审判工作特点,制订相关专项案件审理制度,成立“扫黄打非”案件合议庭,由业务骨干专人负责跟踪、审理,制订专项案件审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案件质量由分管副院长亲自抓,庭长具体抓,保障“扫黄打非”专项案件审判工作落到实处。[15:19:17]
- [沙永强副院长]:二、狠抓案件质量,确保司法公正“扫黄打非”案件质量管理方面,从定性、量刑到文书制作,一环一扣,绝不疏漏,并根据刑事审判庭《关于加强刑事案件审理汇报的规定》规范审判业务的管理,要求业务骨干在办理此类案件时严格做到“四认真”(认真审查证据材料、认真开庭审理、认真合议案件、认真制作法律文书),把好“三关”(事实证据关、定罪量刑关、法律程序关)。其中丘广俊、陈富民等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一案中,收缴淫秽光碟300多张。 2012年8月,刑事审判庭在审理李赛辉等人非法拘禁一案中,因被害人系外国人,全庭法官非常重视该案,经主办人全案审查证据,根据该案的特殊性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现该案属“涉黄”案件,为确保案件定性准确,达到严惩犯罪分子,刑事审判庭向公安、检察机关提出了两份司法建议,建议补充侦查和补充起诉,并以强迫卖淫罪判处被告人李赛辉等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中院亦维持原判,公安机关根据此案的处理结果又加大对“涉黄”窝点的清理,解救了10多名被迫卖淫妇女,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两赢。[15:23:57]
- [沙永强副院长]:三、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各部门协调工作力度随着社会的发展,“涉黄”、“涉非”新类型刑事案件不断出现,这对于我们查处该类案件是一个考验。为能及时解决在侦查、起诉阶段所遇到的法律难题,刑事审判庭主动与工商、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为工商、公安、检察侦破案件提供准确的法律帮助。对工商、公安、检察在办案中所要解答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性的答复意见。2012年以来,多次与文化局、工商、公安等单位联合行动,收缴淫秽、盗版光碟800多张,盗版书籍一批。[15:26:11]
- [沙永强副院长]:在江秋菊等8人组织淫秽表演一案发生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公安局引头成立了专案小组侦查、审查起诉等工作,我院刑事审判庭由业务骨干专人提前介入、跟踪。案件侦查期间,为准确收集案件有效证据、犯罪事实认定、审理等环节的突破,刑事审判庭指派业务骨干与公安、检察等干警远赴广东等地取经、旁听此类案件的审理。我院受理该案后,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合议庭成员,由庭长负责主审工作、并派专人负责跟踪、报导宣传,使该案能及时、顺利的审结,罚没款项20多万元,追缴汽车4辆,电脑30多台等作案工具。[15:29:26]
- [沙永强副院长]:四、加大宣传力度,打防结合为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刑事审判庭在依法从重从快判处各种“涉黄”、“涉非”犯罪的同时,以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法律。一是不定期以布告的形式向社会发布所审理的“涉黄”、“涉非”案件的审判结果,在网吧、歌厅、音像、出版物经营单位等场所张贴布告,发布公告3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二是对“涉黄”、“涉非”案件集中宣判,2次派员在玉林城区市民集中的街道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派发传单500多份,向市民宣传“制黄”、“贩黄”、从事非法出版和盗版出版物、娱乐场所低俗表演、网络传播恶性信息等经营活动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三是积极利用电视、电台、报刊宣传法律,将案件审判的结果通过电视、报刊宣传、教育群众,加大正面宣传。同时,坚持“涉黄”、“涉非”等违法行为以“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在立足刑事审判的同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发挥刑罚预防犯罪的功能,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派专人负责参与市政府引头的“扫黄打非”工作,参与联合行动,提供法律理论指导性建议,为我市“扫黄打非”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15:38:10]
- [沙永强副院长]: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15:38:26]
- [主持人]:谢谢我们沙永强副院长的发言。此次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的参与![15:38: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