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主持人

新闻发言人

发布会现场

与会人员
2012年12月21日09:00; 玉林中院召开构建“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机制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大家好!今天上午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通报玉林市两级法院构建“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机制,努力实现行政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的基本情况。
    [09:02:59]
  • [主持人]:
    让我们一起进入发布会现场。
    [09:06:49]
  • [主持人]: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有玉林日报、玉林电视台、玉林晚报等新闻单位以及玉林市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干警。发布会由玉林市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务建主持,副庭长周善伟作新闻发言。
    [09:10:22]
  • [周善伟]:
    各位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09:11:34]
  • [周善伟]:
    去年和今年,全国、全区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行政审判要找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与行政审判的结合点,探索解决行政争议新机制,构建行政纠纷实质化解和优化司法环境改善长效机制。为贯彻全国、全区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我院确定行政审判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是建立完善与党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努力实现行政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为此,我院根据行政审判中土地山林行政确权案件所占比重较大、此类行政案件群体性特征突出的特点,建立玉林市“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化解机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09:12:46]
  • [周善伟]:
    一、 加强调研,推动建立玉林市“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化解机制
    [09:13:08]
  • 周善伟“三大纠纷”行政案件是指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行政确权案件。由于我市属于人多地少的农业城市,土改、合作化、四固定土地政策落实不到位,随着经济发展土地价值日益 显,“三大纠纷”案件一直以来是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直接反映到行政审判中来主要表现为我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近年来所受理的行政案件中山林土地行政确权案件一直占50%以上,“三大纠纷”行政案件在我市行政审判案件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也是造成我市行政审判案件上诉率高、申诉率高、改判率高、服判息诉率低“三高一低”现象的主要原因,有的“三大纠纷案件”还演变成斗殴、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宗族械斗等恶性案件。如何依法、公正、审慎审理好“三大纠纷”行政案件,维护玉林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实现“三大纠纷”行政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是我市行政审判急需解决的课题。除应依法审理外,如何营造良好的外部司法环境,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法院推动”的“三大纠纷”联动协调化解机制是我市两级法院必须下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09:13:52]
  • [周善伟]:
    为此,2012年年初,市中院派出工作组到容县、博白、兴业、北流等县市专门对“三大纠纷”行政案件如何协调化解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三大纠纷”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协调化解存在难点、协调化解的对策与出路;3月底,市中院牵头组织市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各县市区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召开建立玉林市“三大纠纷”行政案件协调化解机制工作会议。会议商定了成立玉林市“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机制领导机构,确定开展协调化解工作内容、目的和方式。4月5日,市中院与玉林市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共同签署了《玉林市“三大纠纷”案件联动协调实施意见》,并下发各县市区实施。
    [09:14:12]
  • [周善伟]:
    根据市中院与市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共同签署的《玉林市“三大纠纷”案件联动协调实施意见》,“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的范围为:共同调研、研讨玉林市“三大纠纷”案件的化解办法,提出和确定对“三大纠纷案件”处理的思路和工作方法;共同对判后的个案、类型案进行座谈分析,总结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对玉林市内特殊的、重大的“三大纠纷”案件实行相互通报和沟通制度,实现既有信息总量交换提供,以利于工作的开展;共同对部分“三大纠纷”案件的风险进行评估;其他特殊、特别情况的协调沟通。
    [09:14:50]
  • [周善伟]:
    确定联动协调的目的为:联动协调的目的、目标是合法、公正、高效处理“三大纠纷”案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联动协调方式主要为领导成员召开座谈会,领导机构负责人对接沟通,其他成员之间联动沟通等。联动协调根据需要邀请各县(市、区)调处办工作人员,各基层人民法院领导或行政审判工作人员参加。
    [09:14:56]
  • [周善伟]:
    今年4月份起,我市正式启动“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化解机制。
    [09:24:25]
  • [周善伟]:
    二、开展“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联动协调化解机制的基本情况。
    实施意见签署后,市中院与市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就实施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方法。5月份,市中院与玉林市土地山林水利纠纷调解处理办公室共同派员到兴业县召开“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证据采集与审查认定经验交流会,邀请兴业县法制办、调处办、兴业县人民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副院长、行政审判人员参加经验交流,对“三大纠纷”案件的证据采集中一些难点问题进行研讨,会后,市中院对该经验交流会进行总结并通报各县市区调处办。
    [09:25:03]
  • [周善伟]:
    今年6月份,市中院派员到北流市讲授“三大纠纷”案件调处应当注意的法律问题,北流市分管调处的主要领导参加会议,对“三大纠纷”案件调处的法律适用进行规范。7月份,市中院派员到博白县讲授“三大纠纷”行政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与对策应对,加快推进建立“三大纠纷”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8月份,市中院到容县讲解“三大纠纷”行政案件调处程序中调解应注意的问题及调解方式方法的应用,加快推进建立“三大纠纷”案件调处程序调解化解长效机制。实施意见签署后,两级法院认真开展个案、类型案件协调沟通,市中院共对二审受理的35件“三大纠纷”案件与市法制办、市调处办、各县市区调处办进行协调沟通,各县市区人民法院共对55件“三大纠纷”行政案件开展协调沟通66人次。
    [09:25:48]
  • [周善伟]:
    三、联动协调化解机制效果初步显现。
    [09:26:09]
  • [周善伟]:
    1、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实施联动协调机制,各县市调处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得以提高,一些长期困扰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问题得以厘清。比如兴业县调处办,长期困扰行政执法人员的1982年“林业三定证”究竟是属于权属登记还是备案登记问题、行政调处中应当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处理还是作为证据审查,通过经验交流会的讨论达到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强化了“三大纠纷”行政案件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重要性,加强了执法队伍建设。如博白县人民政府加强调处办执法队伍建设,针对该县“三大纠纷”多、调处任务重的实际情况,进一步配强、配足调处办执法人员。
    [09:26:31]
  • [周善伟]:
    2、统一裁判标准,司法权威进一步树立。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权与司法权是独立行使的,如人民法院司法审查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具备合法性,只能依法撤销,并责令行政机关重新作出调查处理。有些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后,行政机关如何处理把握不准,造成长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时有发生。在相关证据的审查处理和事实认定上造成行政机关与司法部门认识不一致,行政审判权威难以树立。通过联动协调化解机制的实施,很多问题达成统一标准,司法权威进一步树立。比如,行政调处程序中,行政机关如何适用“三个有利”的原则,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确定争议土地山权权属时,各行政机关认识不一致,通过协调沟通,一致认为只有在权属无法查清的前提下才能适用“三个有利”原则进行行政确权。标准统一了,认识统一了,行政处理才能公平、公正、合法,司法权威才能树立。
    [09:27:01]
  • [周善伟]:
    3、化解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彰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统一。
    [09:27:14]
  • [周善伟]:
    今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三大纠纷”案件65件,上诉案件45件,上诉率69%,同比下降21%;申诉案件33件,申诉率73%,同比下降15%;改判案件9件,改判率20%,同比下降17%,有20件行政案件得以彻底化解。同时通过联动协调化解机制的实施,市中院及各县市区人民法院认真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共向各县市区行政机关提示社会稳定风险案件38件,无一案件因行政处理和行政审判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
    [09:27:51]
  • [周善伟]:
    比如,市中院审理的博白县某镇十一个生产队不服山林行政确权纠纷上诉一案,,由于该案涉及到两个村十一个生产队3000多人,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曾因本案纠纷发生斗殴致两人死亡的恶性事件,为防止庭审过程中发生群体事件,防止该案演变为宗族械斗,我们认真制订庭审方案和安保方案,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并多次到博白协调,使该案能顺利审理和宣判,没有因为该案审理、宣判而影响社会稳定。又如,市中院审理的福绵管理区某镇两生产队林地纠纷一案,该案经过三次调处纠纷经历近30年,经市中院协调处理,化解了该纠纷,维护了当地社会稳定。
    [09:28:06]
  • [周善伟]:
    联动协调化解机制的探索证明,通过联动协调解决了单纯行政审判解决不了的问题,提高了行政执法水平,化解了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行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后,我市将进一步总结联动协调化解工作经验,完善相关措施,为推动我市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作贡献。
    [09:28:21]
  • [周善伟]: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09:28:57]
  • [主持人]: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09: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