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法院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嘉宾张婷法官与主持人交流

嘉宾张婷法官

访谈进行中

网络直播人员

嘉宾张婷法官与主持人合影
2月20日16:10,顺义法官讲述“松鼠咬伤男童 店主被诉赔偿”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李秀文,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
    [14:07:52]
  • [主持人]:
    今天下午,顺义法院民三庭法官张婷将做客北京广播电台《法律调解室》栏目,讲述“松鼠咬伤男童 店主被诉赔偿”案的来龙去脉和调解心得。
    [14:09:03]
  • [主持人]:
    近些年来,随着宠物市场的繁荣发展,发生在宠物市场中的动物侵权案件也层出不穷,顺义法院近日顺利调结一起宠物店松鼠咬伤三岁男童案件。
    原告小明诉称:2012年9月25日,他随外祖母去顺义区花鸟鱼虫市场买鹦鹉,在卖松鼠的摊位驻足停留看松鼠玩,结果被松鼠咬伤右手无名指。原告受伤后到顺义区结核病防治中心治疗,并注射了狂犬疫苗,为此花费医疗费1471.9元。原告受伤系被告店内松鼠笼子间隙过大且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所致,被告在原告玩耍观看期间也未尽到提示和制止的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损失。
    被告徐先生辩称,虽然原告确实被其店内的松鼠咬伤,但原告本身也存在过错。因为松鼠笼子最大缝隙有一公分,原告在笼子旁玩耍时被告已劝说原告别碰笼子以免被咬,且原告姥姥也在场,但其并未阻止,属于看管失职;另外,原告被松鼠咬到是因为原告抱着松鼠笼子跑来跑去,松鼠笼子摔到地上后原告又抱起时被松鼠咬到。对于原告自己过失造成的损失,其不同意赔偿。
    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语气平和,都有和平解决此纠纷的意愿。法官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向被告阐明相关法律规定,耐心做原告工作,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471.9元。
    [14:09:33]
  • [主持人]:
    现在,张婷法官正在与主持人进行沟通,直播即将开始。
    [16:13:59]
  • [电台主持人]: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广播电台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法律调解室》栏目,我是主持人方明。今天邀请到直播间的是顺义法院民三庭张婷法官,和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16:14:39]
  • [嘉宾张婷]: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
    [16:15:00]
  • [电台主持人]:
    今天,法院将为我们讲述一起宠物店松鼠咬伤三岁男童案件,首先还是请张婷法官给我们介绍下基本案情吧。
    [16:16:39]
  • [嘉宾张婷]:
    这是一起饲养动物致人伤害案件,原告是一名2009年出生的三岁男童,被告则是花鸟市场一家宠物店的个体业主。2012年9月25日,原告随外祖母去北京市顺义区花鸟鱼虫市场买鹦鹉,在该市场卖松鼠的摊位驻足停留看松鼠玩,结果被该店松鼠咬伤右手无名指,原告受伤后到北京市顺义区结核病防治中心治疗,并注射了狂犬疫苗。原告为此花费医疗费1471.9元。原告受伤系被告店内松鼠笼子间隙过大且没有安全防护措施所致,店主在原告玩耍观看期间也未尽到提示和制止的义务,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对原告上述损失共计1471.9元承担赔偿责任。
    [16:17:29]
  • [电台主持人]:
    当时该起事件的场景细节是怎样,业主是怎样描述和认为的呢?
    [16:28:50]
  • [嘉宾张婷]:
    被告则表示事发当天,原告确实被他店内的松鼠咬伤。但原告本身也存在过错,理由如下:第一,松鼠笼子缝隙最大一公分(缝隙过大松鼠会跑),原告在笼子旁玩耍时被告已劝说原告别碰笼子以免被咬,且原告姥姥也在场,但她并未阻止,属于看管失职;第二,原告被松鼠咬到是因为原告抱着松鼠笼子跑来跑去,松鼠笼子摔到地上后原告又抱起时被松鼠咬到,原告自身也存在过错。对于原告的损失,被告不同意赔偿。
    [16:29:34]
  • [电台主持人]:
    张法官当时是怎么判断该起事件的事实的呢?
    [16:29:53]
  • [嘉宾张婷]:
    法官在接手该案件未安排开庭前,曾电话与被告宠物店业主联系。当时被告态度很委屈,认为孩子被咬是事实,但责任全在自己一方却不公平,自己生意很忙,表示无暇来法院解决,实在不行让原告直接去宠物店拿打针的钱就成。于是法官与原告协商,让原告自行去找被告理赔,然后可以撤诉。但原告认为是被告拒赔才导致其起诉的,故不同意私了。故此,法官通知当事人双方都来法院开庭,并提前告知被告将打针的钱带上,如果可以调解便于当庭履行,案结事了。
    [16:30:26]
  • [电台主持人]:
    听众朋友存在很多误区,针对类似案件,法律上有无明确规定?
    [16:31:03]
  • [嘉宾张婷]:
    该案的分歧在于原告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的程度是否能够成为被告减免责任的合法依据。
    首先,被告作为宠物店的生意人,对于这类事情的发生肯定希望尽快和平的解决,不希望因此伤了和气,所以在一开始和法官联系到庭审时态度都是十分客气的,这为纠纷和解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其次,本案庭审中,被告之所以觉得委屈是因为在普通百姓看来,孩子在宠物店受伤如果身边大人也有监护失职的情况,对于孩子的损害后果只由宠物店一方赔偿显失公平。因此,法官需要给双方一个充分发表意见的渠道,既有利于查清事实,双方在争辩过程中有些道理也就说明白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动物侵权类案件适用无过错原则,只有被侵权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况才能减免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16:33:26]
  • [电台主持人]:
    张法官能举一些具体的生活中的事例吗?
    [16:34:01]
  • [嘉宾张婷]:
    主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来断定的,判定事实是很严格的,对受害者的故意或者过失划分,根据原告过错程度来判定责任。
    [16:34:19]
  • [电台主持人]:
    那动物园动物伤人案件责任是如何确定的呢?
    [16:47:59]
  • [嘉宾张婷]:
    这个与咱们这个案子是有区分的,动物园动物伤人案件一般采取过错推定的原则。我们是先推定动物园有过错,然后动物园举证自己有无责任,若举证证明没有责任的话,那么就没有责任。
    [16:48:22]
  • [电台主持人]:
    如果在街上,被动物伤到责任如何确定?
    [16:48:42]
  • [嘉宾张婷]:
    民事案件举证问题,很多都是打嘴架的事。 所以很大程度在法庭辩论,陈述事实上,通过双方辩论就会最大限度还原真相。
    [16:49:09]
  • [电台主持人]:
    最后该起案件是怎么解决的呢?
    [16:49:29]
  • [嘉宾张婷]:
    考虑到被告之前愿意赔偿的情节,承办法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对被告先进行了调解工作。法官首先明确动物致害责任根据侵权法规定是无过错责任,只有在有证据证明损害后果是原告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情况下才能免除或减轻责任。本案中,虽然原告是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被咬伤,但从小松鼠本身的危险程度来讲原告方就算有过失但也不能够算是重大过失。法官又结合被告方的身份,知道做生意的人本身对于此类事件多半都想息事宁人,于是对被告做了说理明法的工作。被告本来也只是想让原告方知道其实事情发生原告并不是没有责任,对于赔偿金额倒并无异议,因此同意赔偿原告诉讼请求中各项损失。
    到庭的是原告的祖父和被告业主。双方见面后并没有怒语相向,特别是在被告业主十分客气的情况下,原告代理人情绪也算稳定。法官按照一般的庭审程序先对案件事实和责任进行了法庭调查。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法官让双方就争议点逐个发表辩论意见,最大限度的还原事实,同时也给双方一个宣泄的机会。
    随后,法官将被告的调解意愿与原告讲明,原告表示同意。双方在法院主持下,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471.9元,诉讼费由被告负担。并且该协议当庭履行。
    [16:50:06]
  • [电台主持人]:
    通过该起案件,张法官给听众朋友们一些提示和心得吧。
    [16:50:25]
  • [嘉宾张婷]:
    该案的分歧在于原告方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该过错的程度是否能够成为被告减免责任的合法依据。
    首先,被告作为宠物店的生意人,对于这类事情的发生肯定希望尽快和平的解决,不希望因此伤了和气,所以在一开始和法官联系到庭审时态度都是十分客气的,这为纠纷和解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其次,本案庭审中,被告之所以觉得委屈是因为在普通百姓看来,孩子在宠物店受伤如果身边大人也有监护失职的情况,对于孩子的损害后果只由宠物店一方赔偿显失公平。因此,法官需要给双方一个充分发表意见的渠道,既有利于查清事实,双方在争辩过程中有些道理也就说明白了。
    最后,为了达到真正的案结事了,防止原告方可能出现得理不让人的情况,法院也要向原告示明这起伤害的发生原本可以避免,原告方监护人在日后的生活中应当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对于小孩不能听之任之过分宠爱,得到赔偿不是目的,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才是目的。原告方也对此认同。
    亲近自然,喜爱动物是小朋友的天性。在此我们也借助节目向广大家长朋友提个醒,在逛宠物店或者动物园时一定要看管好孩子,不要让孩子太接近动物,以免发生危险。而作为宠物店店主,也不能为了招揽生意一味迎合顾客的需求,对于顾客的危险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以悬挂提示牌等形式采取有效的警示和防范措施,更好保障顾客的安全。
    [16:51:07]
  • [电台主持人]: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感谢来自顺义法院民三庭张婷法官,再见。
    [16:52:30]
  • [嘉宾张婷]: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再见。
    [16:53:06]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直播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民三庭书记员张晓莉。
    [16:53:28]
  • [主持人]: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顺义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6:5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