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

新闻发布会现场

嘉宾席

新闻发言人
2013年3月12日,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召开“护法生态 绿美昭平”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今天的主持人雯雯,欢迎大家关注昭平县人民法院召开的“护法生态 绿美昭平”新闻发布会,昭平县是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84.2%,排名全国第二位。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十八大”报告明确将文明建设推进到生态的“绿色文明”。2011年与2012年,昭平院分别立案审理“涉林”犯罪案件7起和18起,作出有罪判决25件26人;2013年前2个月,立案受理同类案件14起,“涉林”犯罪有趋高不下的态势。“涉林”犯罪有什么特征、原因何在、社会危害性如何?如何通过审判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建全生态制度、规范生态行为,引导群众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昭平法院为此特召开新闻发布会。
    [10:08:36]
  • [副院长莫灵]:
    尊敬的各位嘉宾,新闻界的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莫灵。今天是2013年3月12日,是我国的第35个“植树节”。同时,值全国的“两会”召开之际,我们迎来了2013年昭平县人民法院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10:12:23]
  • [副院长莫灵]: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昭平县人民法院对各位的光临表示热烈的欢迎。不久前胜利召开的党的“十八大”,历史性地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将生态建设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指出了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严重问题,提出了解决方略。
    [10:13:01]
  • [副院长莫灵]:
    人民法院在此项工作中,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这是我们召开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目的所在。本次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是:宣传生态文明建设,通报我院审判动态,分析犯罪类型与成因,宣传法律,教育群众,促进和谐。今天新闻发布会得到市、县两级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感谢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院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10:14:45]
  • [副院长莫灵]: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两项内容:
    一、昭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泽同通报我院“涉林”犯罪审判动态;
    二、新闻媒体记者对我院“涉林”犯罪审判进行提问。
    下面进行第一项,请我院李泽同副院长通报我院“涉林”犯罪审判动态。
    [10:17:05]
  • [副院长李泽同]: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上午好!多年以来,不少的新闻媒体的朋友对昭平县人民法院的工作高度关注,给予了全方位、多层次的报道。这对推动我院审判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非常欢迎诸位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10:18:57]
  • [副院长李泽同]:
    昭平县是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84.2%,排名全国第二位,山青水秀,绿美昭平。“森林之城”、“宜居之城”、“长寿之乡”等多张名片一经打出,即使昭平名声鹤起。作为一个林业大县,靠山吃山,靠林吃林,林业占据全县经济一个重要地位是一种必然。在林业发展的过程中,植树造林、保护环境与盗伐林木、乱砍滥伐等破坏森林的犯罪就是一个对立发展的过程,在我们资源约束趋紧、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下,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森林这一生态环境的“肺脏”越发显得紧迫与重要,否则任由我们这些赖以生存的环境被破坏下去,就是民族之殇、国家之殇、子孙之殇!
    [10:20:41]
  • [副院长李泽同]:
    2011年与2012年,我院分别立案审理“涉林”犯罪案件8起和19起,作出有罪判决27件28人。2013年前两个月,我院已立案受理同类案件15起,判决10起。“涉林”犯罪趋高不下。那么,这些涉及森林的犯罪有哪些类型呢?造成这些犯罪发生的原因又有哪些呢?
    [10:22:02]
  • [副院长李泽同]:
    一是滥伐。这是在我院近3年已审判的案件中,以滥伐森木罪判处的35件,占上面所统计的42件案件的83%,比例最高。
    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10:24:45]
  • [副院长李泽同]:
    滥伐林木罪的对象,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调整范围之外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
    根据《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立案起点为10立方米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株至1000株;滥伐林木5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500株以上,为重大案件;滥伐林木10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00株以上,为特别重大案件。
    [10:27:10]
  • [副院长李泽同]:
    对于构成滥伐林木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还具有如下从重情节,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规定的: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10:29:12]
  • [副院长李泽同]:
    在我院的审判实践中,滥伐林木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砍伐林木的。这又可细分为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砍伐自己自留山林木和购买、承包他人林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进行伐的。如在龙某滥伐林木一案中,龙某于2007年至2008年间,为在自己山场内种植尾叶桉,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为了炼山就砍伐该处原有的林木蓄积量60.36立方米;2009年10月份,龙某又为建新房,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到自有责任山砍伐林木蓄积量10.99立方米;
    [10:31:04]
  • [副院长李泽同]:
    2,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如在容某滥伐林木一案中,容某于2009年取得木格乡某村委会的集体林场林木的承包经营权。2011年4月,容某请民工进林场砍伐林木,然而在砍伐林木时却是对相邻的林班的林木进行砍伐,砍伐的树种有松、杉、杂树蓄积量为115立方米。经林业部门设计核查,伐区不经设计没有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
    [10:32:35]
  • [副院长李泽同]:
    3,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如黄家某滥伐林木一案,黄家某与他人合伙经营木材综合加工厂,并由木材厂出资买下某林场的受雪灾林木。办理采伐树种是马尾松,采伐方式是择伐采伐证后,黄家某组织民工进场对伐区林木进行砍伐,由于黄家某没有按照林业部门核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树种、方式向民工交代清楚,导致某林场的2林班2301、2502小班,3林班的0301、0402、0501、0502小班的林木被滥伐,3林班0401小班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上规定的蓄积量砍伐,林木蓄积量共计98立方米。
    [10:37:43]
  • [副院长李泽同]:
    以上都是单纯地以盈利或使用为目的而实施的犯罪,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较为特别、本身可以避免的犯罪:部分被告人在实施植树造林过程中,虽已意识到砍伐林木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而且也按照相关的规定去办理了采伐许可证,但在许可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未颁发下来前即已擅自砍伐,由此触犯了法律。如王某滥伐林木一案:2012年4月间,王某与黄某共同出资购买他人责任山的松木、杂木。由王某负责雇请砍伐工人并联系木材的运输,黄某负责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2012年5月,林业部门对该山林进行伐区设计。2012年6月下旬,王某、黄霜在没有获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就雇请民工进行砍伐林木蓄积量为140立方米。2012年9月3日,林业部门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证上规定的采伐时间为2012年9月3日至2012年12月31日,采伐蓄积量为66立方米。
    [10:40:14]
  • [副院长李泽同]:
    还有一个案例是村民小组将山地承包给他人造林,但承包人还未办理清山所需的采伐许可证时,该组村民认为迟早要放火炼山,树木被烧可惜,就自行将山上的林木砍伐,从而导致犯罪。
    [10:40:25]
  • [副院长李泽同]:
    二是盗伐。三年来,我院共判决4起盗伐林木的犯罪。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盗伐林木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滥伐林木罪主要的区别在于,本罪的对象即所砍伐的林木是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他人所有的林木,如果是自己所有或管理的林木,则是上面所说的“滥伐”;但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及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以滥伐林木罪论处。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盗伐林木罪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其性质超出了滥伐或盗伐的范围,应以盗窃罪定。
    [10:42:21]
  • [副院长李泽同]: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一30立方米或幼树1000一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在非林区盗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一般可视为“数量特别巨大”。
    [10:43:33]
  • [副院长李泽同]:
    根据《(2002年)刑法修正案四》: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姚某伙同“黄三”携带手工锯、斧头、柴刀,窜到大脑山林场上垌分场元山站14林班盗伐防火线荷木14株。经林业部门技术人员鉴定,被盗伐林木蓄积量为5.735立方米。本院认为,被告人姚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最终判处姚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10:46:03]
  • [副院长李泽同]:
    三是失火。三年来,我院共判决5起5人失火烧毁林木的犯罪。在5起失火犯罪中,都是群众在秋、冬季烧田草时,过失烧毁森林,共造成林木损失26.1公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0:48:45]
  • [副院长李泽同]:
    以上犯罪,通过分析犯罪原因,一是法律意识淡薄,大部分罪犯事前根本没有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不清楚什么是犯罪,怎样才构成犯罪;二是经济利益趋动。比如盗伐林木罪,首先是犯罪人的内心占有欲使然。而一些滥伐林木的犯罪,也是利欲熏心,按照他们的说法,如果依据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将要付出一笔办证费用,由此造成损失;三是心存侥幸心理,总认为无人发现,无法处理;四是责任心不强,行为不规范。如刚才说到的越界采伐林木或者未向工人交待清楚采伐范围的,就属于这种类型。
    [10:49:34]
  • [副院长李泽同]:
    根据相关统计,一个地区的森林覆盖率若高于30%,而且分布均匀,就能相对有效地调节气候,减少自然灾害。在今天的地球上,我们的绿色屏障--森林正以平均每年4000平方公里的速度消失。森林的减少使其涵养水源的功能受到破坏,造成了物种的减少和水土流失,对二氧化碳的吸收减少进而又加剧了温室效应,最终的结果是环境恶化,灾情频繁。
    [10:50:50]
  • [副院长李泽同]: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首次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此后“绿色发展”被明确写入“十二五”规划并独立成篇。2012年11月的“十八大”报告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将农业的“黄色文明”,工业的“黑色文明”,推进到生态的“绿色文明”,由此形成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五位一体”的发展理念。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昭平县人民法院将一如既往地发挥审判职能,通过惩罚犯罪,实现刑罚的教育功能,最终达到保护环境、改善生存条件的目的。为建设“美丽昭平、幸福昭平”贡献应有的力量!
    谢谢!
    [10:52:39]
  • [副院长莫灵]:
    下面进行第二项,请记者朋友提问。
    [10:53:05]
  • [记者]:
    李院长,面对我县居高不下的涉林犯罪,请问法院在一下步的工作中有什么新的措施来防范、减少犯罪的发生呢?
    [10:53:16]
  • [副院长李泽同]:
    谢谢记者的提问。我认为,法院至少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法制宣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是其中之一。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新闻宣传渠道,把相关的法律宣传出去,告诉老百姓什么是违法犯罪,这种违法犯罪有什么危害性,怎么样构成犯罪,要受到怎么样的处罚,达到让老百姓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二是加强与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形成“大防范”机制。有效预防“涉林”犯罪,单单靠法院的一已之力是远远不够的,法院要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支持下,强化与职能部门联系,共同做好宣传预防工作;同时,在我们的审判工作中,要勤于分析,对一些犯罪的动向、特点、原因,要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出司法建议,共同拟好对策;三是继续推进“宽严并济”的刑事审判方针,既要从严打击违法犯罪,达到遏制犯罪的目的,又要发挥法律的教育感化功能,以“宽”的方法教育人,做好犯罪矫正工作。只有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了,才能从心底自发地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才能自觉地拼弃良的行为习惯。
    [10:57:55]
  • [副院长莫灵]:
    司法审判永远服务于中心工作、服务于大局,如何在审判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态意识、建全生态制度、规范生态行为,引导群众树立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是司法审判的应有之义。希望本次通报,能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法律,教育群众遵守森林法规,减少涉森林犯罪的发生,使昭平的山更美、林更绿、水更清,人民生活更美好!本次新闻工作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谢谢大家!
    [11: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