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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尊敬的各位领导、新闻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我是兴业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的莫洲萍,今天的发布会由我主持。坐在我旁边的这位是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兴业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卢卫东同志。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兴业县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的有关领导,还有县电视台的记者以及我院的领导干部。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是向社会展示2012年以来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一些成果,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议程主要有两项, 第一项由卢卫东副院长就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工作的情况做介绍。第二项由媒体记者提问。下面逐项进行,首先进行第一项,请卢卫东副院长向到场的媒体记者通报本院开展“公众开放日”工作情况。[10:14:05]
- [卢卫东]:尊敬的各位来宾、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工作情况。我受兴业法院党组和周雄院长委托,作为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我谨代表兴业县人民法院向与会的领导和各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院审判事业发展的上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10:25:07]
- [卢卫东]: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和区高级人民发院《关于在全区法院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实施意见》以及《二0一二年全区法院“阳光司法”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司法公开工作,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兴业县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工作新闻发布会。[10:27:16]
- [卢卫东]:法院“公众开放日”是人民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是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妇联等部门的领导同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群众代表视察、参观法院文化建设,旁听案件审理,召开会议座谈,零距离接触法院,感受司法的公正和公开。2012年,我院通过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案件庭审、参与重大案件执行共12次。通过参观法院文化建设、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审理,跟进了解重大执行和疑难案件,参与现场听证,不断加强联络,接受监督,有力促进了司法公开。[10:30:06]
- [卢卫东]:今年,我院以十八大精神统揽法院各项工作,在接下来的日子,将从以下方面加强落实“公众开放日”活动:一是增加开放的次数。除了固定开放日开放外,增加临时开放日。将重大案件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其他案件开庭或执行时间、全国法制宣传日临近的时间以及法院其他重大活动的时间作为法院临时开放日。二是扩大开放对象的范围。去年以来,我们邀请的开放对象主要以机关干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为主,学校教师、学生、社区居民等其他群体考虑较少,特别是近年来未成年犯罪逐步上升,由学校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开放日活动已经很有必要。[10:37:49]
- [卢卫东]:三是增加开放日的内容。我院自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以来,开放内容主要为:一是参观法院文化建设;二是旁听案件的审理;三是召开座谈会进行沟通交流。今年,我院除了上述的开放内容外,还打算增加结合不同的参加群体量身定制进行法制宣传等内容,这样既可以起到让群众了解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开,同时又可以达到预防社会犯罪、维护更多人权益的目的,可谓一举多得。如学校的老师和学生参观,我们可以增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讲座;妇联代表们来参观,我们可以让本院的“妇女儿童维权岗”代表与之进行交流,以便更加关注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机关干部来参观,如果适合可以安排职务犯罪案件进行旁听,让他们引以为戒,管好自己的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吃的不吃,确保公务员队伍的廉洁。[10:44:13]
- [卢卫东]:2013年,我院继续坚定推进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信心和决心,在做好“公众开放日”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做好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等工作,用以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通过主动作为,扎实推进,全面展示兴业县人民法院公正、开放、现代的形象,切实规范审判行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谢谢大家![10:44:40]
- [主持人]:同志们,刚才卢卫东副院长对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的工作情况作了具体介绍,我相信通过这次新闻发布会,大家对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的情况都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下面,是集中提问时间。请各位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向卢卫东副院长提问。[10:49:24]
- [记者]:一、法院“公众开放日”的开放对象有哪些?[ 卢卫东]:一般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未成年的学生可以由学校组织参加。对重大典型和社会关注的案件开庭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校教师、机关干部、学生、社区居民等特定群体进行旁听,通过了解案件审理情况,提供法律咨询,以达到答疑解惑、以案释法的目的。同时,要耐心听取参观者的意见与建议,认真予以整理汇总并答复落实。[10:54:03]
- [记者]:二、怎样才可以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 卢卫东]:参加开放日活动分邀请和预约两种形式,由活动办公室统筹协调开放日联络事宜。邀请参加的,由活动办公室在开放日十日前向被邀请者发出邀请函。预约参加的,可在开放日十日前向活动办公室报名预约。个人预约的应告知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单位预约的应书面向活动办公室提出,并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参观人数以及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由于可能出现预约的人数较多及法院当日有重大活动的情况,可根据当次开放日的预约报名人数、接待能力和工作需要调整活动日程,并在开放日前五日通知预约单位和群众是否安排其参加,决定参加的则向其发放参观证。[11:04:04]
-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集中提问就到这里。在我们分发的资料中,我们准备了一些我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相关资料,供各位媒体记者和嘉宾阅读、参考。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谢谢,再见![11:04: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