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由于今天参加法制讲座的人员都是来自工作一线的职工,现在有些职工的交接班工作还没做完,为了让更多的人接受普法教育,让我们稍微等他们一下,今天的直播将略有延时,拟定于9:30分开始,请大家谅解!希望大家能继续关注我们的直播。[08:35:35]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李晓蕊。我们现在在京铁大酒店,即将为您直播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法官“送法进企业”的法制讲座。[09:27:25]
- [主持人]:北京市政法系统进行“爱民月”活动已经三年了,今年的主题是“走基层 听民意 转作风 树公信”。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积极响应号召,开展了一系列活动。“送法进企业”是我院进行“爱民月”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三年来,我们走访了多家企业,不仅为这些企业带来所需的法律知识,也听到了企业的建议和诉讼中的困难,为我院改进日后工作提供了参考。[09:27:50]
- [主持人]:京铁大酒店位于北京西站南广场,由于紧邻火车站,人流非常密集,人群构成也非常复杂,治安环境较差,经常会有过往旅客、附近商户单位被偷、被骗、被抢的事件发生。因此,该酒店邀请我院的法官来此进行法制讲座,让大家知法守法,防微杜渐。[09:28:57]
- [主持人]:今天,我院刑事审判庭的副庭长徐威亚法官将通过鲜活的案例为大家详细解读盗窃、收购赃物、倒卖车票等类别的犯罪行为,并列举这些犯罪的后果和危害,在帮助职工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讲授预防和减少遭受犯罪不法侵害的方法,增强职工自我保护的能力,促进企业良好发展。[09:31:15]
- [主持人]:现在京铁大酒店的职工和法官都已经准备就绪,下面让我带领大家走进今天的直播现场。[09:31:50]
- [酒店经理]:今天我们很荣幸地请到了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法官来为我们进行普法讲座。他们是刑庭庭长高智力、刑庭副庭长徐威亚、研究室主任姚学谦。让我们对他们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下面欢迎徐威亚法官为大家讲课。[09:34:02]
- [徐威亚法官]:感谢大家的热烈欢迎。今天主要和大家交流一下法院在审判当中一些比较常见、比例较高的案件类型。第一类是盗窃类犯罪。此类案件在历年的内部职工犯罪中始终占有较高的比例,而且多是利用铁路职工身份和对作案环境熟悉等条件,与外部人员勾结反复作案。[ 徐威亚法官]:为了使大家有一个直观的印象,首先我为大家讲个案例。被告人赵某等6人均是北京某物流公司的职工,预谋共同到该公司行包基地盗窃。赵某等人驾驶金杯车到行包基地库房,由其中一名被告人负责把提货的进(出)门证找人签字盖章后交还赵某,并告知库房无人看管。随后,这几人将库房内10台 “索尼”32寸液晶电视机装车运出基地。被盗液晶电视机共价值人民币52 300元。[09:36:28]
- [徐威亚法官]:这是一起典型的监守自盗案件,内部不同职能部门员工相互勾结串通,利用管理漏洞盗窃公司财物。应该说这种内部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最难防范,得手的机率很高。但是,被发现和查获的可能性也最大。失主发现被盗之后报案,公安介入后,肯定首先是要从最有可能接触被盗物品的人员范围开始查起,一查很难有不露马脚的。[09:37:50]
- [徐威亚法官]:现在盗窃犯罪的处罚力度是很大的。而盗窃犯罪也是有一定标准的。大家知道盗窃犯罪的数额标准是多少吗?就是说盗窃金额达到多少就算犯罪?[ 现场职工]:1万。[09:39:44]
- [徐威亚法官]:看来大家的认识还是比较笼统的。原来北京地区的标准是“1、1、6”,也就是1000元到1万元是数额较大,1万元到6万元是数额巨大,6万元是数额特别巨大,分别对应的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到10年有期徒刑和10年以上有期徒刑。2012年之后这个标准作了调整,改成了“2、2、10”,就是2000元、2万元和10万元。最近,最高法院出台了新的司法解释,数额又有所提高,目前虽然北京地区的标准还没有公布,但起码像盗窃一部大屏智能手机、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样的物品,肯定就构成犯罪了。[09:41:29]
- [徐威亚法官]:大家都知道,酒店的服务员在打扫客房的时候,看到客人放在房间的手机不错,装自己兜里了是犯罪行为,构成盗窃,那如果是客人退房以后,遗失在房间内的贵重物品,被藏起来占为己有了,这属于什么样的性质?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再讲一个案例。[ 徐威亚法官]:北京西站的一名清洁女工,在候车室捡到了一名旅客遗失的钱包,里面有旅客的身份证和一张银行卡。这名清洁工拿这张银行卡到自动取款机,试着用身份证上面的出生日期输入了密码,成功取出了1.5万元钱。失主发现钱包遗失之后马上挂失,查询银行卡被取走了现金就报了案。公安通过取款机上的监控录像找到了这名女工。最后她以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09:44:23]
- [徐威亚法官]:这名女工不仅拾得了银行卡,更是积极主动地去试取卡中的存款。这还是对银行信用的一种侵犯,不单纯地是一种盗窃行为了。如果这名清洁工捡到的是1.5万元现金,被失主找到了,可她拒不交还呢?这和刚才举的客房服务捡拾遗失贵重物品的性质一样,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呢?这些行为属于刑法上的侵占行为,属于自诉案件,即只要失主保安,公安机关就可以介入。如果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要判刑的,最高可以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说,只要是别人的财物,不管是现金、物品还是卡和存折,也不管是别人遗失的还是携带的,都不要去拿去私自占有,否则很有可能就惹上麻烦、吃上官司。[09:47:43]
- [徐威亚法官]:咱们这个酒店紧挨着火车站,人流非常密集,人群构成也非常复杂。在这样的地区有一种特殊的盗窃形式最容易发生,大家知道是什么吗?[ 现场职工]:掏兜的吧?[ 徐威亚法官]:对,这在法律上称为扒窃。什么是扒窃?就是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说白了就是“掏兜儿、掏包儿”的,过去的刑法并没有对这种行为作出专门规定,但后来《刑法修正案(八)》对扒窃专门作出了规定。不论数额大小,一旦有扒窃行为,都要按照犯罪处理。这种处理方式比一般的盗窃行为要严厉很多。为什么采取如此严厉的惩罚措施?因为扒窃是盗窃里面最有技术含量的,也是最难防范的。大家都看过冯小刚导演的《天下无贼》吧?[ 现场职工]:看过。[ 徐威亚法官]:里面“黎叔”、还有刘德华演的那个贼,盗窃的技巧都神乎其神,这里面有很多艺术加工的成分,不过,会扒窃的小偷也确实是需要“手艺”,过去这个行当是有门派的,老北京叫“佛爷”,训练的方法是用手从烧开的水里夹肥皂片。现在扒窃的方法又有了发展,有用镊子的、有用刀片的,大部分还是徒手。[09:52:33]
- [徐威亚法官]:在这里也给大家普及一下防盗的知识。小偷基本都不是一个人作案,它们之间有分工,也分“手艺”高低、“能耐”大小,有负责望风的,有负责传递赃物的,有负责吸引别人注意力的,还有负责专门下手实施的。下手实施的里面还分专门偷“下边”的和专门偷“上边”的。“上边”就是上衣口袋和提包,“下边”就是裤子口袋。能偷下边的瞧不起只能偷上边的,因为裤兜紧贴大腿,触觉更敏感,想从里面偷出东西的难度更大。所以啊,大家知道贵重的物品应该放在什么地方了吧?[ 现场职工]:下边呗。[ 徐威亚法官]:对,所以大家在挤公共汽车、地铁、逛商场啊这些人多、拥挤的地方,尽量不要放在上衣口袋里,尤其是冬天,穿羽绒服、厚棉服的时候,外衣兜里千万不要放手机、钱包之类的贵重物品,要放在里面衣服贴身的口袋里。把提包斜挎在自己身前,或者用手提着,因为位置低了以后小偷就不好下手了。如果万一碰上了小偷也别慌,赶紧换个位置,或者动作大一点引起周围人的注意,但最好不要和小偷直接发生冲突,他们一般都不是一个人,不要让他们狗急跳墙。总之,有一个良好的习惯、一个比较警醒的意识是防范被盗最重要的。[09:56:59]
- [徐威亚法官]:这是第一类犯罪行为。下面我给大家讲讲第二类犯罪。在火车站周边这样一个鱼龙混杂、治安环境较差的地区,经常会有过往旅客、附近商户单位被偷、被骗、被抢的事件发生,有不少组织结构比较紧密的团伙专门就专门在这个区域犯罪,很多通过不法手段获得的财物,都在这一带销赃、处理出去。这就牵扯到另一种可能会遇到的、影响到自身权益的犯罪案件――收购赃物案件。[ 徐威亚法官]:下面我先给大家讲个案例。2012年12月11日,李某在国家图书馆新馆4层阅览室,趁失主外出之机,窃取其放在桌上的联想笔记本电脑1台(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155.7元)。次日14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朝阳区一个小区附近路边,明知该笔记本电脑是犯罪所得仍以人民币580元的低价收购。后来王某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5000元。大家觉得这个王某冤不冤?值不值啊?[ 现场职工]:太不值了。[ 现场职工]:580就想买电脑啊![ 徐威亚法官]:对,为了占点小便宜付出这么大的代价。咱们国家刑法之中规定了这么一条罪名,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09年以前叫收购赃物罪,刑法修正案(六)修改为现在这个罪名。一旦构成犯罪,一般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是3至7年有期徒刑。[10:00:34]
- [徐威亚法官]:构成这个罪的前提条件就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这是什么意思?你凭什么说我买这些便宜东西就是明知啊?这涉及到一个认定标准的问题。在刑事案件中,“明知”并不一定是“确知”。卖这些赃物的人也不会卖的时候跟你说,这东西是偷的、抢的,或者是贪污、受贿来的。司法机关在判断的时候,只要根据交易的时间、地点、物品本身的特征、收售物品的价格等这些因素,只要认定你在购买的时候认识到这些财物可能是犯罪所得或收益就可以了,而没有必要认定你在买的时候一定就知道。[10:02:46]
- [徐威亚法官]:那么大家想想,犯这个罪最关键的一个因素是什么?是价格。大家可以试想,比如你在路边遇到一个人说卖便宜手机,然后跟着他到一个犄角旮旯,然后偷偷摸摸用几百块钱买了一部九成新的苹果5,发票也没有,包装也没有,就是一部裸机。然后警察来了,连人带手机全扣住了。作为一个神志正常的成年人,你怎么跟警察去解释说你根本就不知道这个手机它不是通过正常途径得来的?肯定解释不清楚,而且司法机关也不会听信你的解释。[ 徐威亚法官]:所以啊,不要贪图这样的便宜,像什么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市场价几千块钱的东西几百块钱就能买,一、两千块钱就买一条金项链,两、三万块钱就买一辆汽车,这根本就不可能,如果买了不是涉及违法犯罪了,那就是被人骗了。而且,即便是像自行车、电动车等市场价格不是很高的物品,即便还没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只要是被警察查获了,赃物肯定是要没收,而且花的钱也不会退还,弄不好还要接受治安处罚。[10:05:46]
- [徐威亚法官]:另外大家需要注意,除了收购赃物以外,这条规定中还包括窝藏、转移和代为销售赃物等行为。就是说有朋友啊什么的让你帮忙保管、出售,或者帮忙去搬运什么东西,你如果认为这东西可能会有问题,可能是犯罪所得,那你千万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去帮这个忙,否则很容易惹火烧身。[10:07:11]
- [徐威亚法官]:最后,我给大家讲讲第三类犯罪,倒卖车票罪。这一类犯罪非常具有我们铁路特色,咱们这个酒店本身就是北京西站建筑群的一部分,听杨总介绍,原来酒店的大堂被改造成了售票大厅,大会议室被改成了候车室,那么大家对车站、对铁路的情况肯定是非常了解。[ 徐威亚法官]:大家说,中国放长假、尤其是过春节之前什么最紧张?[ 现场职工]:回家的火车票呗![10:08:37]
- [徐威亚法官]:对,火车票最紧张!不光是春运和长假,平时很多趟列车也是一票难求。这是中国的一个特殊现象,也是中国的国情。虽然,近几年铁路的建设和发展很快,列车全面提速,多条高铁投入运营,但仍然还不能完全解决铁路运能和广大旅客出行之间的矛盾。由此就产生了一个利用这个供求不平衡关系非法获利的犯罪――倒卖车票罪。[10:09:18]
- [徐威亚法官]:再给大家讲个案例。2011年1月,被告人彭某在网上发布出售火车票信息。之后,在昌平区某地铁站附近一饭馆内,彭某向旅客苏某高价出售北京西至西安、重庆、成都火车票30张,票面价值人民币6820元,非法获利人民币2940元,被当场抓获,民警从其身上又起获北京西至南宁、成都的火车票2张,票面价值人民币603元。后从彭某暂住地起获其它欲加价倒卖的火车票105张,票面价值人民币22 835元。最后彭某以犯倒卖车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1000元。[10:11:44]
- [徐威亚法官]:这是一起典型的倒卖车票案件,这个“倒卖”指的是大量购入后再高价出售的行为。一般倒卖肯定是为了营利,但因为打击这个犯罪是为了维护国家对车票的管理秩序,所以,并不要求必须获利。只要票面数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20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且,这个罪的罚金刑很重,是票证价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10:12:48]
- [徐威亚法官]:目前咱们国家火车票目前还是特许经营的状态,只有车站和铁路授权的代售点才允许出售。大家知道代售点可以加价出售火车票?[ 现场职工]:不能。[ 徐威亚法官]:那能收手续费吗?[ 现场职工]:可以。[ 徐威亚法官]:手续费是多少?[ 现场职工]:5元。[ 徐威亚法官]:对,每张只能加收5元的手续费,超出5元就可以举报,情况严重的严重的授权机关可以取消代售资格。而凡是个人之间的加价出售火车票,不论加价多少都是违法行为。那如果是我原来买到的火车票不想要了,不加价的话能转卖给别人吗?[ 现场职工]:现在不行了。[ 徐威亚法官]:对。原来私下转让还可以,实行实名制以后就很麻烦,必须退票才可以,而且退票只能去车站的退票窗口。[10:14:58]
- [徐威亚法官]:咱们这个酒店就在车站旁边,买票比较方便。大家有没有过帮老乡、帮朋友买票的经历啊?[ 现场职工]:有啊。[ 徐威亚法官]:帮人买票收不收钱啊?[ 现场职工]:不收,有时还赔钱呢![ 徐威亚法官]:还赔钱呀!帮别人买个一张两张,最多也就是人家请你吃顿饭或者给点跑腿费,这都没什么,但如果是大量的接受委托或者预定,买到票之后再收取一定数额的费用,那其实你就相当于是自己成立了一个代售点了,这是不允许的。[10:16:48]
- [徐威亚法官]:前些年遇到这样一个案子:廊坊有个学生,就帮忙给同学买学生票。有一天来北京站拿了一摞学生证办理车票,北京站公安人员发现其形迹可疑。带回去审讯后得知,其为学生买车票,每一张增收20元手续费。最后没收了全部车票,还判了刑。大家也要注意,这样类似的行为可不能做呀![10:20:01]
- [徐威亚法官]:前几年媒体曾经曝光过西站的保安大量出售使用过的火车票牟利的现象。有一些车站的保安,大量捡拾出站口附近旅客丢弃的车票,然后按照票面额的5%―10%出售给他人。因为火车票是报销凭证,有一些人就购买这些使用过的车票回单位报销套取差旅费。据说这些保安光出售过期车票每月就能有上万元的收入。但实际上,这是违法的行为。[10:20:40]
- [徐威亚法官]:购买过期车票报销的人,如果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那么就构成贪污,如果是企业工作人员则构成职务侵占。而出售过期车票的人呢,由于火车票是报销凭证,具有发票的性质,恐怕有可能会与非法出售发票罪沾边,要不然也有可能触及非法经营罪。所以,在这里还要提醒大家一点,不要做类似这样的行为,不然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麻烦。[10:22:04]
- [徐威亚法官]:今天和大家交流了一些铁路常见犯罪的情况以及一些预防犯罪、免遭犯罪不法侵害的方法。这都是多年来我们在审判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体会,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谢谢大家![10:22:17]
- [酒店经理]:刚才徐威亚法官讲述了三个方面的犯罪,用事实和生动的案例为我们普及了法律知识。这几类案件在酒店周围常有发生,通过今天的培训,使我们了解了法律,明白了守法的重要性以及违法的严重性。我们出来打工,家人都在盼望我们平安,只有知法守法,诚信服务,劳动致富,才是对家人最好的回报。今天徐威亚法官的讲授对我们意义非常重大,让我们再一次对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法官表示感谢![10:26:55]
- [徐威亚法官]:下面还有一点时间,看看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什么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提出来,我们现场一起交流一下。[ 现场职工]:打官司需要多少钱?[ 徐威亚法官]:不同的案件情况是不一样的。目前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都不收取诉讼费用,涉及收费的只有民事案件,收费的多少与标的有关,就是按照诉讼标的财产的比例收取。具体的标准可以到我们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比如单纯的离婚案件不涉及财产的,只要50元就够了。[10:33:15]
- [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感谢中国法院网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同志们对直播工作的指导与关怀,感谢为本次庭审直播付出辛劳的同仁们,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祝大家快乐,我们下次再见![10:39: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