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本案审判长

本案合议庭

本案书记员

本案异议人

本案申请执行人

审判长宣布本案闭庭

网络直播现场

本案庭审现场
6月14日9:30,大兴法院“被申强制执行 主张义务已屡”执行听证会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09:32:1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我是本次网络直播主持人大兴法院研究室王夕,今天我们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在执行曾某与袁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袁某提出的执行行为异议进行网络庭审直播,欢迎大家关注并参与!
    [09:40:54]
  • [主持人]:
    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案件基本案情。2012年3月,大兴法院就曾某与袁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决袁某给付曾某租金和违约金共计27万余元。后曾某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现袁某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认为自己已经按照法院判决要求和执行和解协议内容全部履行了金钱给付义务,并由曾某出具了收条。
    [09:41:44]
  • [主持人]:
    本案由大兴法院执三庭崔璐法官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肖爽、审判员周继全共同组成合议庭,担任此次法庭记录的是执三庭书记员闫胜楠。
    [09:45:13]
  • [主持人]:
    现在双方当事人均已进入法庭,法庭审理马上开始,请大家关注本次庭审直播。
    [09:47:49]
  • [书记员]:
    宣布法庭纪律,一、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员许可。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3、不得发言、提问;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三、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四、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五、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外国人或者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
    [09:50:07]
  • [审判长]:
    核对当事人身份。
    [ 异议人]:
    袁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某家具制造公司经理,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 申请执行人]:
    曾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某建筑材料公司经理,住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被执行人袁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某家具制造公司经理,住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委托代理人马某,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北京平安庆某家具制造公司经理,住北京市大兴区(特别授权)。
    [09:58:36]
  • [审判长]:
    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出庭人员的身份及代理权限是否有异议?
    [ 袁某]:
    无异议。
    [ 曾某]:
    无异议。
    [10:00:22]
  • [审判长]:
    本院在执行曾某与袁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对被执行人袁某执行中,现被执行人袁某提出异议。对此,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崔璐担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肖爽、审判员周继全共同组成合议庭参加本案审理,书记员闫胜楠担任法庭记录。
    [10:02:12]
  • [审判长]:
    告知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请求调解、自行和解的权利;辩论的权利;申请执行人有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撤回起诉的权利;被执行人有承认或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提起反诉的权利;有最后陈述的权利。在享有广泛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必须遵守法庭纪律;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允许;必须如实陈述事实;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的责任。当事人对以上的诉讼权利及义务都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合议庭成员回避?
    [ 异议人]:
    听清了,不申请。
    [ 申请执行人]:
    听清了,不申请。
    [10:03:05]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双方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亦应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首先由被执行人提出主张陈述事实。
    [ 异议人]:
    宣读异议申请书。我们之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其中一个是按照法院的判决,另外一个是超出法院给付期限的协议,每一个协议都由对方的签字,我们已经按照协议履行完毕,对方不应该再申请强制执行。我们认为强制执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请求依法终结执行程序。
    [10:10:27]
  • [审判长]:
    发表答辩意见。
    [ 申请执行人]:
    我与被执行人达成了一个协议,但是协议并未履行。协议书的第二款中27万元的租金一项,约定了对方应当将票据的原件给我,现在对方并不支付我票据,证明其并没有履行他的义务。根据协议的第6条,双方任何一方违反了协议的约定,协议将自动解除。
    [10:13:03]
  • [审判长]:
    双方还有其他证据提交吗?
    [ 异议人]:
    证据1、我与曾某双方签订的协议书、证明协议生效了,我已经完全履行了。票据并没有约定时间,我曾经给曾某打过电话给票据,但是他并没有来取,协议是对方提出签订的,如果马某不承认是我们双方的事情。证据2、法院判决期限之外签订的和解补充协议,证明当时说这个协议生效之后我多给了对方判决之外的10万元。证据3、马某的同意书,马某同意我把租金给他,因为曾某拖欠马某的租赁钱。证据4、收条,证明2011年租金全部结清。
    [10:15:06]
  • [审判长]:
    曾某质证。
    [ 申请执行人]:
    证据1、证据是真实的,协议执行不了,因为我并没有收到票据原件。证据2、真实性认可,但是与本案无关。我们判决的是在这个日期是租金,我要执行的也是此合同之前的租金。这一份协议是因为法院判决的截至日期之后他继续经营了,我们重新签订的租赁协议,多给的10万元是重新签订的租赁协议的租金,这一份协议与本案并无关系,是判决之外又产生的租赁费用。证据3、我不认可,当时我并不在场,如果马某写的收据证明,应当是有我的签字。对于这个事实不清楚。袁某说的与马某的抵扣的事实并没有跟我说。证据4、真实性认可,现在我只到他2万元是法院判决和应当抵扣的差额。
    [10:16:51]
  • [审判长]:
    双方还有什么证据提交?
    [ 申请执行人]:
    土地租赁合同,证明我和我的房东马某签订了一个协议,被执行人的执行款也给了马某,我起诉袁某就是因为租赁费应当是给我的,并不是给马某的。对方说签订的协议是抵扣我应当交给马某下一年的租金,但是我并没有收到任何的票据,对于应当抵扣给马某的钱我也并不知道抵扣的是什么时间的租金。我给马某的租金一个月都没有少,所以袁某说的应当给我的钱给了马某抵扣我的房租根本就不属实。
    [10:18:41]
  • [审判长]:
    袁某质证。
    [ 异议人]:
    真实性认可,具体对方与马某如何签订的,如何抵扣的房租我不知道,与我没有关系。
    [10:19:35]
  • [审判长]:
    双方还有新证据提交吗?
    [ 均]:
    没有了。
    [10:20:14]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进行法庭辩论,辩论的焦点是否对此案予以执行。请当事人围绕辩论焦点展开辩论。
    [ 异议人]:
    按照协议的规定,我已经完全履行了,同意书27万元是对方提议的,原始的票据都在我手里,对方没有要过。是否抵扣,抵扣什么时间的与我并没有关系。第一份协议书签订的时候又签订了第二份协议,是相互关联的。
    [10:21:11]
  • [审判长]:
    现在辩论终结,各方陈述最后意见
    [ 异议人]:
    坚持申请请求。
    [ 申请执行人]:
    坚持答辩意见。
    [10:21:58]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结束。由于本庭需经合议庭合议后确认相关事实,现在宣布闭庭。裁决日期另行通知。请双方当事人核对听证笔录后签字。
    [10:22:2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0:26:27]
  • [主持人]:
    感谢市高级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感谢刘娜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大兴法院技术室刘建提供的技术支持,感谢民一庭速录员张文娟和研究室朱冉的辛勤劳动,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10:26:53]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0:2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