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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5日10:00,广西北流市法院召开审理毒品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媒体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理毒品案件情况新闻发布会,首先,我介绍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坐在中间的是我院刑庭庭长李方军同志,坐在左边的是我院刑庭副庭长罗建玲同志。
    [10:00:27]
  • [主持人]:
    同志们,毒品犯罪是社会的一颗“毒瘤”,他不仅危害社会、破坏家庭,更腐蚀人的身体和思想。在第二十六个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北流市人民法院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来我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情况,公布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审判结果,旨在让社会大众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增强人民群众拒毒、防毒、禁毒意识和紧迫感,筑牢禁毒工作人民阵线。同时表明我院严厉惩处毒品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坚定决心。
    [10:02:13]
  • [主持人]:
    新闻发布会的主要议程有两项:一是由李方军庭长介绍我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情况、方法、效果。二是记者就我院审理毒品案件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下面逐项进行,有请北流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李方军同志作新闻发布!
    [10:03:25]
  • [李庭长]: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同志们,大家好!近三年来,我院通过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对毒品案件实行专项治理,有效打击了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但毒品犯罪案件收、结案数仍呈上升之势。2010年我院审结涉毒案件14件18人,2011年审结涉毒案件18件21人,2012年审结涉毒案件19件22人,2013年1-5月审结涉毒案件18件22人,从数据中不难看出,毒品犯罪呈上升趋势。三年来的司法统计显示,我院共审结的各类毒品犯罪案件69件,涉案人员83人,作出有罪判决83人。其中犯贩卖毒品罪的有81人,犯非法持有毒品罪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不满十五年的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16人,被判处三年以下刑罚的64人。
    [10:06:03]
  • [李庭长]:
    我院审理的涉毒案件呈现以下特点:
    1、涉毒人员身份特征明显。涉毒罪犯主要以男性为主,职业以无业人员和农民居多,文化程度较低,多数人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法制意识淡薄。
    2、大案较少,以零包贩毒为主。北流市的涉毒人员基本处于贩毒链条的最下线,不是以贩毒为营生工具,一般都是以贩养吸,交易圈在朋友和亲友间交易为主。
    3、毒品类型以含有甲基苯丙胺的冰毒为主,海洛因位居第二。
    4、毒品犯罪分子的累犯、再犯比重较大,吸毒人员因为无心工作、无固定经济来源容易引发盗窃、抢劫等涉及财产的犯罪。
    5、吸毒群体趋于低龄化,我院审结的贩毒案件中多起案件的购买毒品的人均是未成年人。
    [10:08:53]
  • [李庭长]:
    上述情况表明,毒品犯罪的形势非常严峻,打击毒品犯罪任重道远,刻不容缓,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在打击毒品犯罪的过程中,我院遵循“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方针,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要任务,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10:10:10]
  • [李庭长]:
    一、充分运用刑罚武器,实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我院把集中打击、专项整治与经常性打击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本院涉毒案件的情况,牢牢把握打击重点,突出打击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坚持将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作案次数多、职业毒犯、主犯、再犯等作为打击重点;对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依法从重处罚。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严格依法从宽处理,以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0:13:28]
  • [李庭长]:
    二、严格依法审判,确保案件质量。树立案件质量第一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争取把每一件案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10:14:50]
  • [李庭长]:
    三、抓好大案要案的审判,确保审理效果。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加强领导和组织,从人力、物力上优先保障。制订审理预案,严格审理程序,确保裁判公正及时。对大案要案,组织业务骨干精心审理,做到审理规范、程序公正,取得了良好的审判效果,有力地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对典型案件,组织好公开宣判工作。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分子的强大威慑力,实现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相结合。
    [10:16:15]
  • [李庭长]:
    四、以审判为依托,加强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我院本着“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方针,坚持禁毒专题宣传教育和经常性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做法,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方式,突出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推动禁毒宣传进入社区、学校和农村。重点抓好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等的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以审判活动为依托,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阵地,通过公开审判、组织旁听、庭审直播、以案说法、报道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警示群众尤其是青少年增强拒毒、防毒意识,使禁毒意识深入人心。
    [10:20:33]
  • [李庭长]:
    我院对毒品犯罪始终保持着严打的声威和力度,依法从重从严惩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遏制了毒品犯罪的上升势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在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下,毒品犯罪呈上升态势,犯罪手段趋于隐蔽,犯罪形式趋向多样化,新类型毒品犯罪日趋增多,毒品大案时有发生,农村毒品问题开始趋于严重,日渐影响我市社会治安。总之,毒品问题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社会“毒瘤”。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毒品犯罪的严重危害性,深刻认识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不断把禁毒工作引向深入。
    [10:24:43]
  • [李庭长]: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同志们,禁毒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全社会人人有责。为了子孙后代的幸福,为了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社会的和谐安宁,为了我们民族的未来,让我们万众一心,群策群力,与毒品犯罪进行不懈的斗争。谢谢大家!
    [10:26:34]
  • [主持人]: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记者就毒品案件相关问题进行提问。
    [10:27:04]
  • [玉林日报记者]:
    请问毒品犯罪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10:30:24]
  • [罗副庭长]:
    一是毒品犯罪超高利润的诱惑。由于日益增多的吸毒人员形成巨大的毒品市场,制贩毒品的巨大利润能使犯罪分子为之疯狂,明知毒品犯罪会受到法律严厉的制裁,仍然甘愿冒巨大的风险走上毒品犯罪道路。二是外来无业人员增加。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外来人口也不断增加,有的无业人员因暂时找不到工作,自我沉沦,走向了毒品犯罪的漩涡。三是法制观念淡薄。由于多数毒品犯罪被告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犯罪的认识程度较低,加上交友不慎易被人利用、唆使走上吸毒、贩毒的犯罪道路。四是不良风气的影响。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多种矛盾交织。使得部分人相互攀比,以吸食价格昂贵的毒品作为一种炫耀,往往不计后果。
    [10:31:36]
  • [玉林日报记者]:
    请问毒品的数量如何计算?
    [10:32:01]
  • [罗副庭长]: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近年来,随着实践中大量掺假毒品和成分复杂的新型毒品不断出现,为贯彻落实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慎用死刑刑事政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7年12月出台了《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要求对于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应当做毒品含量鉴定。
    [10:35:46]
  • [玉林晚报记者]:
    请问北流法院对以后更好地开展毒品案件审理工作的工作思路?
    [10:36:37]
  • [罗副庭长]:
    我们今后的工作思路:一是牢固树立使命意识,继续抓紧抓好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三是进一步加强研究,不断提高审判水平。四是强化业务培训,增强司法能力。
    [10:37:47]
  • [主持人]: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现场提问环节结束。记者朋友们如果有问题想作进一步的了解,欢迎会后与我们联系。
    [10:38:24]
  • [主持人]:
    主持人:谢谢大家!再次感谢参加今天会议的记者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10: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