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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万青。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代理审判员王永将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首都法官热线》直播间分析青少年溺水悲剧频发原因,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20:05:24]
- [主持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是位于北京西南的基层法院,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达到近100万人,下辖6个派出法庭。在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房山法院从理论到实践取得了多项丰硕成果,先后荣获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全国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应用法学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20:05:51]
- [主持人]:同时,房山法院还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庭室,如河北人民法庭、执行庭、刑一庭等被评为首都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法院系统先进审判庭,更涌现出了一批如“全国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厉莉,首都十佳法官韩朝利和王宁,“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赵洪波等优秀干警。[20:06:10]
- [主持人]:目前已进入暑期,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始放暑假。暑期天气炎热,很多孩子会选择到凉爽的泳池、湖泊甚至河沟等地方玩耍嬉戏,安全意识不强加之求生技能匮乏,导致青少年溺水事故频发。入夏以来,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溺水甚至溺亡的事故,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20:09:34]
- [主持人]:针对青少年溺水问题,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未审庭王永法官将通过多个案例,认为减少暑期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切实提高孩子、家长和成年看护人、学校以及河湖沟渠管理部门等多方主体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强化教育、监督、管理等综合预防措施,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溺水悲剧的多发态势。[20:10:05]
- [主持人]:《首都法官热线》栏目通过主持人李雷与法官之间的对话,就现实生活中的法律疑点、热点和实际问题进行分析,为广大听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20:10:41]
- [主持人]:现在距离直播还有一段时间,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房山法院王永法官的情况。[20:11:40]
- [主持人]:今天做客北京广播电台的王永法官,男,1980年12月出生,2006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2009年7月来到房山法院工作,在该院纪检监察室任法官助理。2013年1月,调至未成年人审判庭,现为未审庭代理审判员。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院优秀共产党员,2011-2012年度荣立院个人三等功。[20:12:42]
- [主持人]:现在,王永法官已经走进了直播间,节目马上就要开始了。[20:13:53]
- [主持人李雷]:各位朋友,大家晚上好!欢迎收听北京故事广播《首都法官热线》,我是节目主持人李雷。[20:15:31]
- [主持人李雷]:目前已进入暑期,各中小学校陆续开始放暑假。暑期天气炎热,很多孩子会选择到凉爽的泳池、湖泊甚至河沟等地方玩耍嬉戏,安全意识不强加之求生技能匮乏,导致青少年溺水事故频发。入夏以来,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未成年人溺水甚至溺亡的事故,成为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20:21:25]
- [主持人李雷]:今天,我们在节目中邀请到了房山法院的王永法官通过几个案例,分析青少年溺水现象频发的原因,提出几点建议,以从根本上遏制青少年溺水悲剧的多发态势。[20:24:43]
- [主持人李雷]:欢迎房山法院王永法官,欢迎您做客我们的栏目![20:25:21]
- [王永]: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大家好![20:25:45]
- [主持人李雷]:每年暑期我们都可以通过报道看到有些孩子溺水身亡,而且动辄就是几个孩子甚至数量更多,这样的情况另大家唏嘘不已,对家长是沉重的打击,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每年都会给大家讲类似的案件,大家出去游玩时要注意安全,下面请王法官给大家讲几起这样的案例。[20:27:00]
- [王永]:第一个案例是这样的:去年7月的一天,14岁的女孩小慧约了几个同学,到小区附近的小河边游玩。中午时分,五个女孩在河边的餐馆里好好地美餐了一顿。平时不怎么喝酒的几个女孩子,每人还都喝了两听冰镇的啤酒。[20:27:42]
- [主持人李雷]:酒足饭饱之后,她们依然兴致高涨、玩性正酣,小慧于是提议到河里[20:29:23]
- [王永]:酒足饭饱之后,她们依然兴致高涨,小慧于是提议到河里游泳。小慧第一个挽起裤子进了河里,晕晕乎乎的小慧就在河里跌倒,被水流冲向了更深的河中央。[20:34:07]
- [王永]:几个女孩吓傻了眼,在河边大喊大叫,眼睁睁地看着小慧被河水吞没。小慧的父母悲痛欲绝,将河流管理部门和小慧的几个同学,一并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共同赔偿各项损失50余万元。[20:34:31]
- [主持人李雷]:河流的管理部门和小惠的伙伴到底有没有责任?[22:03:49]
- [王永]:小惠作为一个初中生,她已经14周岁了,对自己的危险行为以及后果应该作出较为合理的判断和预期,她在饮酒之后依然去河里,应该对她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小惠溺水的河比较特殊,它和景观河不同,属于郊区的野河,河流管理部门已经在河边树立了标志,应该说是尽到了安全警告责任,小惠四个同学也尽到了义务,当时是有拦小惠的行为的,只是没有拦住,法院的最后判决是小惠的四个同学每人补偿小惠一万元。[22:04:29]
- [主持人李雷]:赔偿与补偿有什么区别?[22:06:22]
- [王永]:赔偿是有过错才涉及的,而且是受害人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而补偿不同,不少的义务人没有过错,适用公平原则,对它的行为履行一定的义务。[22:06:49]
- [主持人李雷]:下面继续邀请王永法官向大家介绍案件。[22:07:17]
- [王永]:结束一学期紧张忙碌的学习,16岁的高中生小李终于迎来了盼望已久的暑假。为了好好放松一下身心,小李有时间就到游泳馆健身游泳。去年8月的一天,同在游泳馆游泳的王先生突然听到旁边泳池传来了人群的呼救声,他急忙游过去,发现有人溺水,而溺水者正是小李。王先生在众人的帮助下,将溺水者拖上岸来。这时,游泳馆的救护员也赶了过来,共同对小李进行施救,但由于小李溺水时间过长,已经没有了呼吸和心跳。在多次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小李的父母将游泳馆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30余万元。[22:07:44]
- [主持人李雷]:游泳馆不是一般都有救生员巡视吗?为什么小李没有被发现?[22:08:14]
- [王永]:这就是法院判决游泳馆承担责任的原因。小李到游泳馆游泳,即与游泳馆形成服务合同关系,游泳馆依法负有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该案中,游泳馆的救护人员没有履行不间断的巡视义务,也未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小李出现溺水,未尽到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对小李的死亡存在过错。但是,游泳馆未及时施救并非小李溺水死亡的唯一的直接原因,根据现有证据,不能排除小李自身身体健康等其他因素。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法院最终确定游泳馆承担全部责任的70%,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0万元。[22:08:39]
- [主持人李雷]:不管是游野泳还是在游泳馆都是有安全隐患的,希望引起大家的关注。下面请王法官给大家讲第三个案件。[22:09:11]
- [王永]:俊俊今年已经上初三,中招考试结束后,俊俊的爸爸张磊决定带他到海边玩两天。同班同学阳阳听说后,也跟妈妈刘丽吵着去海边玩。由于刘丽平时工作十分繁忙,于是就把阳阳托付给了张磊,让阳阳跟着张磊父子一块出去玩。来到海边的第二天,张磊就带着俊俊和阳阳来到大海边。两个孩子看到大海十分兴奋,抱着水球在海边的浅水区嬉戏玩耍。不料一个大浪打来,两个孩子被卷入跌倒海中,海水很快淹没了两人。张磊见状,连忙呼救,在救生员的帮助下,将俊俊救到了救生船,但阳阳却不见了踪影。后来,张磊雇来拖网船,才把阳阳的尸体找到。得知消息的刘丽当场昏厥,事后,刘丽将浴场的管理者和张磊起诉到了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损失60余万元。[22:09:42]
- [主持人李雷]:这起案件中张磊有什么样的责任呢?[22:10:47]
- [王永]:未成年人无论从心理还是智力都没有发育完全,需要成年人的看管、照顾。阳阳是未成年人,刘丽将其委托给张磊代为临时看管照顾,张磊就负有保障阳阳人身安全的义务。到海边游泳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张磊对此应有充分的认知,由于张磊的疏忽大意,未能及时谨慎地履行安全管理和保护的义务,导致阳阳溺亡,对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浴场作为经营管理者,在浴场运营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疏漏,应承担次要责任。[22:11:41]
- [主持人李雷]: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类似于大海这种场合游玩时,大人更应该看管好孩子,下面请王法官为我们讲第四个案件。[22:12:00]
- [王永]:10岁的小波和8岁的小宇到江边玩水,在相互泼水时,小宇不小心滑落到水中。小波见状,急忙伸手去拉小宇,结果自己也掉进了水里。后来,小宇挣扎着爬到了岸上,可救人的小波却沉到了河里。小宇被吓蒙了,回到家里也没敢把实情给父母说。直到小波的家人报警之后,才知道小波已经溺水死亡。[22:12:21]
- [主持人李雷]:被救的孩子到底应不应该承担责任?[22:13:04]
- [王永]: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而且按照侵权责任的一般原则,被侵权人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付适当的补偿。小波在与伙伴玩水过程中,因救助落水的小宇而溺水身亡,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小宇作为受益人,应当在受益范围对小波予以适当补偿,补偿标准从被告的获益情况和经济承受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最终,法院判决小宇父母支付补偿金8万元。[22:13:29]
- [主持人李雷]:王法官,通过这些案例,您有什么好的建议给大家?[22:14:36]
- [王永]:我建议学校和家长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增强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远离各种潜在的危险,让他们真正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22:15:13]
- [王永]:同时,学校和家长要加强急救知识和技能教育,提高学生在突发溺水事故时的自救自护能力。青少年学生由于长期课业负担较重,平时无暇健身,很多孩子甚至连游泳都不会,一旦遇到溺水等意外情况,既无力自救,也不知道通过何种途径对他人进行科学施救。家长可以利用暑期的时间,带孩子到正规的游泳培训班学习游泳,既能锻炼身体还能丰富暑期生活。[22:15:34]
- [王永]:此外,河流、湖泊和浴场等相关经营管理部门,应该在水岸边树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加装隔离和防护装置,加强人员巡视和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22:15:40]
- [主持人李雷]:好的。谢谢王法官给我们带来的案例和给大家的建议。希望学校和家长提起重视,相关部门也加强防范。今天的首都法官热线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收听。[22:17:28]
- [主持人]:本次活动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同时感谢本院书记员李琳对本次直播的帮助![22:1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