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李秀文,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16:02:38]
- [主持人]:今天,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孙立忠法官将做客北京广播电台《法律调解室》栏目,讲述“离婚仍住一院,女堵厕所男掐水”案。对此,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顺义法院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16:02:50]
- [主持人]:原告李女士诉称:2013年3月,王先生无故将通向其宅院内的上水掐断,造成李女士无生活用水使用。李女士多次跟王先生协商均得不到解决,后,求助于村干部,村干部得知后找到了王先生,要求其恢复供水,却遭到王先生的拒绝。故,李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王先生恢复其生活用水。
被告王先生辩称:所住宅院是其母亲的,水井设施也是其母亲于1999年安装设置的,应归其母亲所有,不存在公益性质,更没有义务让李女士长期使用。李女士夏天洗澡开浴霸、无故晚上放水,被告都忍了,从未掐断过上水。这一次是因李女士将被告日常使用的厕所给封堵了,所以被告才把原告的上水给掐断了。如果要原告恢复宅院用水也可以,但前提是原告将封堵的厕所恢复正常,否则被告就不给原告恢复生活用水。[16:03:13] - [主持人]:现在,孙立忠法官正在与主持人进行沟通,直播即将开始。[16:03:29]
- [电台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广播电台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法律调解室》栏目,我是主持人方明。今天邀请到直播间的是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孙立忠法官,和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16:13:28]
- [嘉宾孙立忠]: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16:16:33]
- [电台主持人]:今天,孙立忠法官将为我们讲述一起因生活问题引发的纠纷,首先还是请孙立忠法官给我们介绍下基本案情吧。[16:17:22]
- [嘉宾孙立忠]:王先生与李女士在2011年经顺义区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同时就财产分割也达成了一致意见,可没想到离婚后男方却认为离婚协议书有假,对房产归属产生了异议。可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为了让李女士尽早搬离宅院,双方矛盾日益激化。2013年3月份,李女士趁王先生不在家,遂找来施工人员将王先生日常所用的厕所予以封堵;而王先生回来之后见此状,一怒之下掐断了李女士生活用水,使得李女士无水可用。[16:19:26]
- [电台主持人]:我们先来理一下关系。就是王先生与李女士已经离婚,但是还在一个院子住,因为生活矛盾,李女士把王先生用的厕所给堵上了,王先生又把李女士的用水给掐断了。[16:22:47]
- [嘉宾孙立忠]:是的。2013年3月下午,王先生将李女士宅院内的上水掐断后,李女士无生活上水使用。李女士多次跟王先生协商均得不到解决,后求助于村干部,村干部得知后找到了王先生,要求恢复供水,却遭到王先生的拒绝,村委会告知李女士只能通过去法院起诉才能得到实质性的解决。遂李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先生诉至顺义法院,要求恢复其生活用水。[16:23:36]
- [电台主持人]:那王先生什么意见呢?[16:24:41]
- [嘉宾孙立忠]:王先生说宅院是其母亲的,水井设施也是其母亲私人于1999年安装设置的,归其母亲所有,不存在公益性的使用,更没有义务给李女士长期使用。更何况离婚后李女士自己有房可住。这么长时间以来王先生一直对李女士很忍耐,从未掐断过上水。李女士夏天洗澡开浴霸、无故晚上放水这些他都忍了,这一次是因李女士将其日常使用的厕所给封堵了,实在忍无可忍才给掐断了上水。如果要他恢复宅院用水也可以,但前提必须是先让李女士将封堵的厕所恢复正常使用才可以,否则就不恢复生活用水。[16:25:09]
- [电台主持人]:大家有点疑惑,为什么离婚了房产还分不清楚,农村的房产是否跟城市的楼房在离婚后有区别,请孙法官解释一下。[16:32:52]
- [嘉宾孙立忠]:1992年通过政府确权丈量后,在农村每家每户都颁发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明对该块土地有使用权,但离婚后分割不像城市分割时看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也就是在农村,如果你在有土地使用证的地上建房,但不等于土地使用权是你的。[16:33:12]
- [电台主持人]:那本案中女方凭什么说房是她的?[16:34:31]
- [嘉宾孙立忠]:女方有建房证明和施工队的证明。[16:34:53]
- [电台主持人]:那两块地的红本都是谁的?[16:35:17]
- [嘉宾孙立忠]:一个是男方母亲的,一个是男方的大爷的。[16:35:29]
- [电台主持人]:也就是说两套房产的土地与男方和女方都没有关系是吗?[16:35:56]
- [嘉宾孙立忠]:是的。[16:36:14]
- [电台主持人]:女方的建房证明是什么样的?[16:36:28]
- [嘉宾孙立忠]:内容很多,但核心的内容是两处房屋都是李女士在婚前所建,王先生也说此字迹是他签字的,但是当时是给李女士签过一张空白的纸张,当时李女士是为了办理贷款使用而让王先生签字的,也就是王先生是在空白纸上签的字,建房证明的内容是后来补上的。[16:37:43]
- [电台主持人]:生活在农村的听众朋友可能能理解这种状况,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们可能对这种情形觉得比较难理解。按照我们的想法房子写在谁的名下就应该是谁的。下面请孙法官为我们说一下李女士提交的那个建房证明吧。[16:39:41]
- [嘉宾孙立忠]:王先生一直说字迹当时是在空白纸上签的字,当时纸上并没有其他文字,上面的内容是李女士后来打印上去的。[16:41:03]
- [电台主持人]:那李女士提交的其他证据呢?[16:41:27]
- [嘉宾孙立忠]:还有施工队的证明,证明当时建房的费用是李女士出的。[16:41:59]
- [电台主持人]:那王先生怎么说呢?[16:42:29]
- [嘉宾孙立忠]:王先生说建房的费用是他自己出的,李女士并没有出资。[16:43:06]
- [电台主持人]:那双方不就僵持在这了吗?[16:43:44]
- [嘉宾孙立忠]:是的。[16:43:54]
- [电台主持人]:房子归属问题先不追究了,但生活还得继续下去呀。[16:44:25]
- [嘉宾孙立忠]:是呀。为了先解决双方的基本生活问题,我就开始给双方做工作。建议李女士可以找到村委会了解一下单接通水电设施的情况,不走涉诉的水井设施,这样即可大大减少双方间的矛盾,但李女士不同意。我又跟王先生解释最起码得保障李女士的基本生活。王先生说一直在忍耐李女士,她用水特别多还特别浪费,但是又不交水费。[16:47:02]
- [电台主持人]:那一直是王先生在交水费?[16:47:16]
- [嘉宾孙立忠]:是的。[16:47:26]
- [电台主持人]:那后来的工作怎么做的呢?[16:47:45]
- [嘉宾孙立忠]:折中调解方案我也提供了多个,但因双方素有矛盾谁也不肯让步。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我再一次提出了可行性的调解方案,即王先生将李女士的生活用水予以恢复,而李女士则每个月将水费交给王先生,一方不要将水费价钱恶意抬高或降低,以所在村落的水费价款相持平或者双也方可以另行协商均可。双方说回去考虑考虑。[16:48:41]
- [电台主持人]:那最后的结果呢?[16:48:51]
- [嘉宾孙立忠]:最后,李女士先将堵上的厕所恢复原状,王先生恢复李女士的用水,李女士每月给王先生50或者60元钱水费。[16:50:06]
- [电台主持人]:那结果还是可以的,毕竟生活还是要继续下去的。通过这个案件,孙法官有什么心得呢?[16:50:39]
- [嘉宾孙立忠]: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尤其是在空白纸上签字,以防万一。[16:51:20]
- [电台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感谢来自顺义法院李遂法庭孙立忠法官,再见。[16:51:47]
- [嘉宾孙立忠]: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再见。[16:52:00]
- [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直播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李遂法庭冯月。[16:52:25]
- [主持人]: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顺义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6:5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