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主持人和嘉宾直播前交流

直播进行时

主持人 李雷

做客节目的嘉宾

主持人和嘉宾合影
9月17日20时,房山法官助理谈“警惕酒后暴力犯罪现象”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赵艳艳,很高兴在这里与广大网友一起交流。
    [20:00:29]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明星将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首都法官热线》直播间通过多个鲜活案例,分析装修过程中应防范的法律风险和维权之道,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
    [20:00:53]
  • [主持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是位于北京西南的基层法院,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达到近100万人,下辖6个派出法庭。在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房山法院从理论到实践取得了多项丰硕成果,先后荣获了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全国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应用法学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等一系列荣誉。
    [20:01:06]
  • [主持人]:
    同时,房山法院还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庭室,如河北人民法庭、执行庭、刑一庭等被评为首都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法院系统先进审判庭,更涌现出了一批如“全国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厉莉,首都十佳法官韩朝利和王宁,“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赵洪波等优秀干警。
    [20:01:19]
  • [主持人]:
    中秋佳节是团聚的时刻,欢聚伴随着畅饮,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难免喝多,近年来,因饮酒引发的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逐年增多,酒后暴力犯罪案件由于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破坏社会秩序,日渐引起人们的关注。
    [20:01:37]
  • [主持人]:
    节假日期间有哪些犯罪类型高发?如何避免酒后酿悲剧,保护您和家人避免成为酒后犯罪人的侵犯对象?
    [20:01:47]
  • [主持人]:
    《首都法官热线》栏目通过主持人李雷与法官之间的对话,结合多个实例进行深入的分析,为广大听众提供法律上的帮助。
    [20:02:45]
  • [主持人]:
    现在距离直播还有一段时间,我先简要介绍一下房山法院法官助理张明星的情况。
    [20:02:59]
  • [主持人]:
    做客北京广播电台的法官助理张明星,女,1985年7月出生,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7月来到房山法院工作,先后在校核办、新闻办、研究室工作,现在研究室工作。因工作表现突出,曾获房山法院先进个人、房山法院优秀党员荣誉称号。
    [20:03:18]
  • [主持人]:
    现在,法官助理张明星已经走进了直播间,节目马上就要开始了。
    [20:08:00]
  • [主持人李雷]:
    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广播电台《首都法官热线》栏目,我是主持人李雷。今天邀请到直播间的是房山法院法官助理张明星,先和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20:27:55]
  • [张明星]: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晚上好!
    [20:28:15]
  • [主持人李雷]:
    中秋佳节是团聚的时刻,欢聚伴随着畅饮,亲朋好友欢聚一堂难免喝多。因饮酒引发的故意伤害与寻衅滋事等暴力犯罪逐年增多,酒后暴力犯罪案件由于严重危害人身安全与破坏社会秩序,日渐引起人们的关注。亲朋好友聚在一起,难免会喝几杯,酒席散了,大家互相之间可能都会提醒一句:喝酒不要开车。酒驾酿成的悲剧也提醒大家,一定要珍爱生命,远离酒驾。
    [20:29:40]
  • [主持人李雷]:
    但是近年来,因饮酒引发的多种犯罪形式越来越引起社会的关注,尤其是近期北京河南接连发生两起犯罪人饮酒后摔婴儿的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多年来,因喝酒引发的悲剧不断增多,对于酒后的要求不仅仅限于酒后不开车。
    [20:29:59]
  • [主持人李雷]:
    张法官,从目前法院所受理的饮酒案件看,主要发现的涉及酒后的犯罪都有哪些方面呢?可以分为几大类?第一类是什么呢?
    [20:30:52]
  • [张明星]:
    第一种呢,就是犯罪人针对熟人的犯罪,平时可能与人有积怨,饮酒壮胆或者酒后爆发。我院今年审理了一起因恋爱纠纷酒后报复前女友的故意伤害案件。
    [20:31:44]
  • [主持人李雷]:
    这类纠纷是怎么发生的?案件中的男朋友表现是怎么样的?
    [20:32:18]
  • [张明星]:
    27岁的王某是大学毕业生,在校期间一直表现良好,2012年大学毕业与女友朱某分手后一直怀恨在心。2013年元旦,王某与朋友在一小饭馆饮酒时又提到朱某,王某借酒壮胆。多喝了几杯,王某对“背叛自己”的前女友实施报复。与朋友分开后王某窜至其前女友朱某位于某小区一楼的家中,将其卧室玻璃用木棍敲碎后进入屋内,对朱某进行殴打,导致朱某左侧眼眶下壁骨折,经鉴定为轻伤。王某被房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20:42:10]
  • [主持人李雷]:
    我们从小王的经历来看,可以反映出酒后针对熟人的犯罪有何特点呢?
    [20:42:45]
  • [张明星]:
    在这起案件中,王某在家人朋友眼中一向是“老实善良”的孩子,之所以酒后事实暴力犯罪,与酒精的作用使其对自己的行为失去了控制有很大关系,加上青年人社会经验不足,在价值评判与是非认知等方面仍不成熟,缺乏足够的心理调节和控制能力,一旦醉酒或喝酒过多,受酒精的作用,其心理调节和控制能力就会更加减缓,成为酒后暴力犯罪的隐患。因此,酒桌上一定要关注醉酒人的情绪,及时对其情绪进行疏解劝导,避免其借酒壮胆。
    [20:43:06]
  • [主持人李雷]:
    是啊,很多人在喝酒后都不知道自己做什么了。比如一中院刚审理的摔婴案。这种对于喝酒后伤人犯罪的行为,这种情况法院是怎么认定的?会考虑他酒后意识不清吗?
    [20:44:41]
  • [张明星]: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喝酒了,就可以免除责任。
    [20:47:22]
  • [主持人李雷]:
    法院会有减轻的情节考虑吗?
    [20:47:43]
  • [张明星]:
    法院会结合具体的案情综合考虑,但是醉酒犯罪不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20:48:53]
  • [主持人李雷]:
    这是第一类案件,主要是针对熟人的,那张法官,第二类是针对什么人的呢?
    [21:01:21]
  • [张明星]:
    第二类是犯罪人饮酒后寻衅滋事,殃及无辜的案例。
    [21:02:37]
  • [主持人李雷]:
    就像曾经在北京市一中院审理的一起酒后砍人案件,在喝酒后随意伤害别人,这的确是非常严重的犯罪,你说一下你们院的例子。
    [21:04:13]
  • [张明星]:
    这个案件时这样的。2013年元宵节下午,刑满释放人员郑某与朋友过节饮酒后,无故拦截过往车辆并用石块砸车车身玻璃,造成一辆过往的金龙旅行客车与一辆驰乐牌货车的前当风玻璃破碎,损失共计三千余元,郑某当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并被检察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酒醒后郑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最终被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1:04:53]
  • [主持人李雷]:
    这起案件中怎么拦截过往车辆呢?站着不让车走?
    [21:07:30]
  • [张明星]:
    对,司机看到郑某站到路中央拦车,只好把车停下来,停车之后郑某用石块将车玻璃砸碎。
    [21:09:37]
  • [主持人李雷]:
    从这起案件又能看出什么问题呢?
    [21:10:14]
  • [张明星]:
    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是酒后犯罪的一大隐患。据统计,酒后犯罪被告人中具有犯罪记录的累犯占43%,无业人员占36%。部分刑释人员出狱后没有一技之长,缺乏生活技能,容易对社会抱有仇视情绪,加之相应的社会管理的缺位,刑满释放人员与社会闲散人员酒后游荡、借机滋事成为酒后暴力犯罪的诱因之一,此类犯罪大多实现没有预谋,酒后无故侵犯无辜者的人身或财产安全。因此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后续帮扶措施及强化社会管理措施,是减少此类犯罪的必行之道。
    [21:12:09]
  • [主持人李雷]:
    刚才张法官从两方面介绍了酒后犯罪,其中包括针对无辜者和熟人的,那第三种类型是?
    [21:13:42]
  • [张明星]:
    第三种类型是犯罪人针对弱势群体的犯罪:酒后摔婴和酒后猥亵强奸妇女都属于此种类型。我院今年审理了两起酒后以妇女为犯罪对象的典型案件。
    [21:14:57]
  • [张明星]:
    2013年3月,郭某酒后在路上游荡对路过的妇女翟某强行实施猥亵并殴打,导致翟某上唇软组织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最终郭某被以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2年10月,饮酒后后王某窜至同村郑某家中对郑某实施强奸行为,郑某系中度精神发育迟滞被性侵害时受智能障碍影响,无性自我防卫能力。最终王某因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1:16:12]
  • [主持人李雷]:
    刚才您说了三类不同的犯罪,针对妇女儿童两人、无辜者的、熟人的,您觉得有什么值得大家关注的共同的特点?
    [21:18:06]
  • [张明星]:
    酒后暴力犯罪呈现三大特点,一是节假日是酒后犯罪的多发期。据统计,63%以上酒后暴力犯罪案件多发生在春节、端午、中秋等节假日期间;二是被告人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多数在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三是突发性强,犯罪性质较为严重。多数被告人在醉酒前并无犯罪故意与犯罪准备,多是饮酒后失去自控能力临时起意犯罪。被告人醉酒后实施犯罪行为往往不计后果,对社会秩序和群众生命安全危害较大。
    [21:18:44]
  • [主持人李雷]:
    中秋马上就到了,中秋是家人团聚的好日子,喝酒聊天是很开心的,您觉得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
    [21:20:23]
  • [张明星]:
    建议大家中秋节期间做到:一是桌上莫劝酒,饮酒适可而止,减少酒后暴力犯罪的酒精诱因;二是家中聚会酒后减少外出,如果外出最好有人陪同,严格约束酒后言行;三是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人身安全,避免其成为酒后暴力犯罪的侵害对象。
    [21:21:11]
  • [主持人李雷]:
    好的,时间有限,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房山法院法官助理张明星做客我们的节目。再见!
    [21:22:10]
  • [主持人]:
    本次活动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刘娜、梅玉兰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中秋快乐!
    [2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