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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厅,这里正在举行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有关情况的新闻发布会,本网将为您同步直播。敬请关注![11:35:52]
- [主持人]:本次新闻发布会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陈华副庭长主持,庭长杨扩成作新闻发言。玉林电视台、玉林日报、玉林晚报等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本院部分干警参加新闻发布会现场。[11:40:55]
- [杨扩成]: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我院在这里举行玉林中院新闻发布会,我首先代表玉林中院对各位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11:41:34]
- [杨扩成]: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向大家通报2008年以来玉林两级法院审理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11:44:49]
- [杨扩成]:近年来,随着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大幅增加“三农”投入,涉农惠民职务犯罪呈明显增多之势,问题十分突出。一些相关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和农村“两委”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套取、侵吞、挪用涉农惠民资金,严重影响了中央强农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针对这种情况, 玉林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该类案件的审判工作力度,依法严惩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最大化地保障国家涉农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安全,不断推动涉农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的健全完善。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11:45:05]
- [杨扩成]:案件审判工作的回顾:2008年至2012年,我市两级法院共审结一审涉农惠民职务犯罪313件。其中,贪污案件占39%,受贿案件占37%,滥用职权占12%,挪用公款占9%,上述四类案件占到了所有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的97%,其它案件占3%。上述案件,有以下特点:[11:45:23]
- 1、犯罪领域较为广泛。涉及到农田水利工程,土地补偿,农村改厕项目、国家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资金、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特种作业人员考核项目、粮农补贴、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农机补贴、返乡农民工培训、农村养老保险、农村低保、库区移民等社会保障方面。 [11:45:45]
- 2、涉案金额巨大,危害后果严重。如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原行业发展协调科科长黄某高滥用职权一案,黄某高在具体负责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组织申报工作过程中,明知申报的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仍然擅自决定审核通过并予以上报,并从收中收取贿赂,从而使不符合奖励条件的相关企业取得了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致使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玉州区经贸局副局长潘某勇与黄某高如同一辙,黄某高和潘某勇最终被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实行数罪并罚。 [11:46:38]
- 3、犯罪主体多元化,集体作案、窝案串案多。当前在涉农惠民犯罪中,“群蛀”现象突出,犯罪主体多元化。具体表出为:一是单位内部上下勾结,内外串通,共同犯罪。如某县粮食局局长李某新、书记范某瑜、副局长唐某友、粮食局下属储备公司的副经理王某广、会计谭某阳等人经密谋后,由副局长唐某友指令下属的基层粮所、粮库从县粮食局下拨的专项仓库维修款套取部分钱款,以及通过虚开发票等手段从县粮食储备管理公司账户中套取钱款,共同贪污予以私分;[11:47:51]
- 二是上行下效,一旦上级部门领导出现问题,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往往会导致整个系统集体腐败。如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原局长黄某、管理科副科长龚某华在为多个农业机械公司审核经销商资格、推广销售补贴农机、结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过程中提供帮助,黄某受贿248.7万元,龚某华受贿171.2万元。黄某、龚某华导致上行下效,其下属各县区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局17名领导干部均因受贿被判处刑罚; [11:47:59]
- 三是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共同侵吞、骗取占有国家专项惠农补贴资金。如某县国土资源管理所原副所长凌某开, 在负责某高速公路某路段征地拆迁工作中,通过虚报、虚增房屋拆迁面积等方法,分别伙同4户拆迁户骗取拆迁补偿款及拆迁奖励款共计76多万元,期间,凌某开还收受他人的贿赂; [11:48:06]
- 四是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用其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国家专项资金。主要突出表现在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粮农补贴、农机补贴、返乡农民工培训等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 [11:48:13]
- 4、涉案人员呈现年轻化趋势,以乡镇站所一级等基层干部为主,其中县一级干部占30.7%,乡镇站所干部占41.7%;年龄一般在30岁―40岁之间,此年龄段的占总数的65%,行政职级普遍是副科级以下,大多是单位副职、基层站所领导和一般工作人员。 [11:48:39]
- [杨扩成]:应对措施:针对案件的上述特点,玉林市两级法院积极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高度重视涉农惠民职务犯罪的审判工作,严把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注重证据来源和案件细节的核实;量刑时注重听取当地党委、政府,发案单位,侦查机关等各方意见,最大化地使案件的审判工作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积极探索办案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近年来,我市两级法院建立健全了重大案件向党委报告制度;与纪委、检察机关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县处级领导干部指定异地管辖制度;侦查起诉阶段提前介入办案机制;案件督办检查机制;规范宣传引导机制等等。这些制度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对于及时解决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发挥了重要作用。[11:50:27]
- 3、审判职能进一步延伸,保证了审判工作预防治本功能的有效发挥。我市两级法院按照“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我市两级法院在做好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的同时,通过审理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发现社会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促进有关制并的进一步完善; 针对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剖析研究,深入总结,强化“事前建议”和“事中建议”为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党委、政府决策献计献策;充分运用审判资源优势,通过公开审判、组织旁听、庭审直播、发布案例,提出司法建议,到案发单位以案说法,制作廉政宣传资料,举办预防展览等形式,做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工作,在社会上营造惩治腐败的良好氛围,教育公众、震慑犯罪。 [11:50:41]
- 4、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队伍的建设,保证审判工作的公正廉洁。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对审判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力能力、司法作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优化审判力量配置,我市两级法院普遍实行了专案专办制度,或者调配精干力量,成立专门合议庭负责该类案件的审理,保证审判质量和量刑尺度的统一。同时,不断组织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刑事审判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司法能力。 [11:50:53]
- [杨扩成]:在今后的工作中,玉林市两级法院将继续贯彻中央关于反败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对人民负责的高度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依法严惩涉农惠民职务犯罪,为切实保障中央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11:51:15]
- [主持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11:5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