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纯峰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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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9时,海淀法院法官谈“医疗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09:06:42]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宋纯峰做客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法律早点到》栏目,就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问题,结合海淀法院民一庭首创的“医疗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为广大听众进行法律解读。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活动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07:11]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做客的嘉宾宋纯峰法官。
    [09:08:45]
  • [主持人]:
    宋纯峰,男,1985年出生,200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7月至今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现任民一庭助理审判员职务,主要从事医疗、侵权、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民事审判案件审判工作。
    [09:09:23]
  • [主持人]:
    电台主持人和宋纯峰法官已经进入了演播室。
    [09:09:38]
  • [电台主持人]:
    各位听众大家早上好!欢迎收听北京广播电台《法律早点到》节目。今天我们请到了海淀法院的宋纯峰法官。
    [ 宋纯峰法官]:
    主持人好,大家好!
    [09:18:13]
  • [电台主持人]:
    说一下今天的话题:体检未检出体检未检出肺癌 法院新型调解化纠纷。首先介绍一下案情,2010年12月13日,马某至某健康体检机构进行健康体检,体检项目为全身健康体检。一周后,体检机构出具体检报告,胸部摄片一栏显示:“胸部正位片未见异常”。2011年10月,马某因身体不适到积水潭医院进行诊疗,经检查确诊为:“右肺癌IV期,伴全身转移”。马某认为,体检时的胸部摄片中明确提示其胸部正常,但10个月后即被诊断为肺癌晚期,反观体检当时的光片,肺部病灶阴影已经非常明显,体检机构应当发现而未漏诊,导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体检机构赔偿48万元。宋法官,下面请您为听众朋友解读一下。
    [09:19:22]
  • [宋纯峰法官]:
    好的。今天介绍的是,2011年10月,马某因身体不适到积水潭医院进行诊疗,经检查确诊为:“右肺癌IV期,伴全身转移”。马某认为,体检时的胸部摄片中明确提示其胸部正常,但10个月后即被诊断为肺癌晚期,反观体检当时的光片,肺部病灶阴影已经非常明显,体检机构应当发现而未漏诊,导致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体检机构赔偿48万元。
    [09:21:14]
  • [电台主持人]:
    宋法官,肺癌是体检很容易检查出来的吧?
    [ 宋纯峰法官]:
    是的。
    [09:21:34]
  • [电台主持人]:
    而且时间相隔不到一年。
    [ 宋纯峰法官]:
    是的,但现在医患双方的纠纷很严重了,诉到法院来后双方争议很大,情绪激烈,且医患纠纷涉及专业的问题,所以法院必然需要借助鉴定结果。
    [09:23:15]
  • [电台主持人]:
    这方面的鉴定是在哪进行?
    [ 宋纯峰法官]:
    专业的鉴定机构。由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一致,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鉴定时间一般较长,法律上有句俗语:叫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所以法院希望这种案件可以引入调解机制,但法院调解不能引入鉴定,法院可以委托医调委来进行庭外调解。
    [09:24:29]
  • [电台主持人]:
    当事人马先生愿意调解吗?
    [ 宋纯峰法官]:
    经过沟通,他是愿意调解解决的,用最短的时间来为自己赢取治疗的机会。
    [09:25:14]
  • [电台主持人]:
    为什么体检机构没有检查出来呢?肺癌从胸片上应该可以看出来吧?
    [ 宋纯峰法官]:
    这个体检机构也是很大的体检机构,应该是工作疏忽,我想不应该是故意的,医调委的专家通过调解,胸片的检查环节确定了体检机构的失误,赔偿了马先生12.5万,体检机构当场赔偿了12.5万,对于马先生来说,谁也不愿意看到的事已经发生了,只能尽快尽可能的挽回损失。
    [09:26:41]
  • [电台主持人]:
    好的,感谢海淀法院的宋纯峰法官,上半时段到此,下半时段我们再来谈这个这个案件对我们大家有何启示。
    [09:27:42]
  • [电台主持人]:
    播放完路况信息后,我们进入《法律早点到》下半时段。下面我们接着请来自海淀法院的宋纯峰法官来谈一下医调委介入调解对医患纠纷案件的解决有哪些优势?
    [09:36:16]
  • [宋纯峰法官]:
    一是具有专业知识优势,对医学专业问题的评断更为科学。二是具有效率优势,有效减少当事人诉累。根据诉调对接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应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较于动辄历时一两年的医疗纠纷诉讼,矛盾解决周期得以有效缩短。调解不成的,立即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使当事人获得额外的纠纷解决途径,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三是具有矛盾缓冲优势,为法院审理降低难度。即使通过医调委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案件,通过医调委的医学、法律专业人士的相关意见,也可以有效平复当事人在诉讼初期的对抗情绪,使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形成合理预期,一定程度上排除其不合理期待,使其理性参与审理过程,接受判决结果。
    [09:37:46]
  • [电台主持人]:
    如果直接进入诉讼阶段,这类案件好解决吗?
    [ 宋纯峰法官]:
    要看司法鉴定的结论,这类漏诊的情况是很直观的。
    [09:42:08]
  • [宋纯峰法官]:
    本案中,医调委的专家给出的结论是很公允的。
    [09:43:19]
  • [电台主持人]:
    宋法官对听众朋友有何法律提示?
    [ 宋纯峰法官]:
    一、必须找正规的体检机构,出现问题的情况会相对少一些。二、患者对自身的身体状态要有警醒的意识。
    [09:46:02]
  • [电台主持人]:
    所以大家对自己的身体还是要警醒一些,如果感到自身不适多找一些体检机构来检查一下。
    [ 宋纯峰法官]:
    是的,还可以针对自身某不适部位到专业医院进行专业的检查。
    [09:46:32]
  • [电台主持人]:
    各位听众朋友,今天的《法律早点到》节目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听!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宋纯峰法官!
    [09:48:27]
  • [宋纯峰法官]:
    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再见!
    [09:49:06]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09:51:39]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09:51:52]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马跃然本次直播记录。感谢韩瀚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的大力支持。
    [09:52:21]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09:5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