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叶福勇法官

电台主持人

直播准备中

直播现场
4月3日10:10,通州法官谈“保洁员上门接活儿不慎摔入地下室”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研究室张然,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
    [10:03:37]
  • [主持人]:
    今天,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叶福勇法官将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案说法》栏目,讲述“上门接活儿不慎摔地下室 保洁起诉业主”案。对此,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
    [10:04:29]
  • [主持人]:
    一保洁员在上门“接活”的当日,还没开始工作就不慎摔入业主家的地下室,起诉业主要求赔偿五万余元,业主却表示“这人压根不认识”。近日,通州法院调解此案,业主承担次要责任,赔偿保洁员两万元。
    [10:05:51]
  • [主持人]:
    通州法院简介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位于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1949年8月1日,建立通县人民司法处。1950年1月建立通县人民法院。1958年4月1日,通县人民法院与河北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合并,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960年2月,复称通县人民法院。1997年9月,因撤县设区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04年4月,我院搬迁至现办公地址。现办公大楼面积13500平方米,共有法庭 30多个。现我院下设民一、民二、民三、民四、刑一庭、刑二庭、劳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庭、执行办及宋庄等四个派出法庭。现我院在职在编干警共222人,其中法官88人,聘任制法警和速录员共96人。
    [10:06:02]
  • [主持人]:
    庭室简介
    张家湾人民法庭,属民事法庭,现有干警21名,其中法官9人、书记员9人,张家湾人民法庭为派出法庭,主要审理辖区内的婚姻家庭、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排除妨害、相邻关系、物业及供暖纠纷等传统民事案件,所处理案件涉及百姓切身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息息相关,系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
    [10:09:34]
  • [主持人]:
    承办法官简介
    叶福勇,男,1985年3月23日出生,2002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6年7月参加工作,担任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太子府村村主任助理;2009年7月进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张家湾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
    [10:10:44]
  • [电台主持人]:
    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举案说法》栏目,我是主持人班闯。今天邀请到直播间的是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叶福勇法官,和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
    [ 嘉宾叶福勇]:
    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
    [10:15:17]
  • [电台主持人]:
    请求法官介绍一下本案的案情吧。
    [ 嘉宾叶福勇]:
    一保洁员在上门“接活”的当日,还没开始工作就不慎摔入业主家的地下室,起诉业主要求赔偿五万余元,业主却表示“这人压根不认识”。这事得从之前说起,保洁与业主留下了联系方式,具体约定保洁小伙子到家里看一下情况,双方未谈价格,需要看面积及房屋的情况,13日下午保洁员主动去业主家,确认了门牌号,保洁员刘某发现门是开着的,敲门没有人应答,当时业主在院子里没有看到着呼的声音,自行进入了房屋,地下室门口就门口的旁边,没有发现地下室的门口就直接摔下了地下室,业主把保洁送到医院,保洁多处骨折,住院治疗,住院费3万元,业主也垫付了一部分钱,之后出院后业主与保洁员没有达成一致。
    [10:17:13]
  • [电台主持人]:
    地上室与地上是连接着的吗?
    [ 嘉宾叶福勇]:
    当时的楼梯还没有装。
    [ 电台主持人]:
    工人怎么下去的?
    [ 嘉宾叶福勇]:
    当时地下室入口还没有装,是使用木梯子阻拦,事发当日,施工人员要使用梯子,所以把梯子搬走了,没有阻拦的东西,所以保洁没有看到这个口子。
    [ 电台主持人]:
    这个口子是多大呢?
    [ 嘉宾叶福勇]:
    口是1.5平方米。
    [10:20:45]
  • [电台主持人]:
    官司打到您这儿,双方肯定是各执一词吧?
    [ 嘉宾叶福勇]:
    业主说不认识刘某,因为刘某一直称自己的名字叫范伟,直到起诉业主才知道这个人叫刘某,这个保洁员称自己之所以使用范伟这个名字,是由于喜庆。
    [10:22:16]
  • [电台主持人]:
    关于这个法律责任应该怎么认定呢?
    [ 嘉宾叶福勇]:
    根据中华人民侵权责任法的有相关的规定,本案地下室是在业主私人的房屋内,是一个非常私密的空间内,很多听众了解美国进行私人住宅,被开枪打死也不会承担后果。业主的门是开着没有关闭,刘某上门不是无缘无故,双方是为了协商保洁的事宜,有磋商的意向,业主对地下设施没有做相应的措施,刘某没有经过允许就擅自进入他的房屋,这么明显的地下口子,具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有注意的义务。
    [ 电台主持人]:
    开庭时您是怎么为双方做工作的?
    [ 嘉宾叶福勇]:
    业主为刘某支付了1000元医药费,业主的装修人员劝阻过业主不要支付钱,业主当日在法院表示对方支付的医药费我是会出的,所以这个案子我有庭前调解的方法。
    [10:23:39]
  • [电台主持人]:
    3万多元的医药费对于保洁人员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吧?
    [ 嘉宾叶福勇]:
    当时保洁人员向法院提出的伤残的鉴定申请,关于刘某医药费的问题,结合刘某的伤情,可能不会构成伤残,如果构成伤残,也会是10级的伤残标准,主要的费用就是伤残赔偿金也是3万多元。刘某没有钱看病,所以会考虑伤残鉴定费用的问题。
    [10:25:36]
  • [电台主持人]:
    在责任的划分上双方怎么承担呢?
    [ 嘉宾叶福勇]:
    刘某负次要的责任,业主负主要的责任,就原告的医药费的数额进行了核对,根据伤情及医嘱估算护理和误工的损失。业主的经济状况还不错,加上业主还是比较有爱心的。
    [ 电台主持人]:
    如果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会不会情况及责任承担就不一样了吗?
    [ 嘉宾叶福勇]:
    如果双方存在雇佣合同,业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10:29:22]
  • [电台主持人]:
    装修工人有没有过错,因为是装修人员把梯子搬走的。
    [ 嘉宾叶福勇]:
    装修工人也是与业主的关系,业主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果装修人员声违反合同,可以向装修人员主张权利。
    [ 电台主持人]:
    街边贴小广告也可以成立合法的合同吗?
    [10:31:16]
  • [嘉宾叶福勇]:
    虽然张贴小广告是不合法的行为,但是这样方式成立的合同还是有效的。
    [ 电台主持人]:
    您会不会每个案件都进行调解呢?
    [ 嘉宾叶福勇]:
    我认为作为法官,应该尽力为双方做调解工作。
    [ 电台主持人]:
    这个案子调解几次呢?
    [ 嘉宾叶福勇]:
    这个案子调解两次,而且案款已经当庭给付清了,案件发生在春节前,双方很和谐。
    [10:32:42]
  • [电台主持人]:
    那最后的结果还是挺圆满的,法官在这个过程中做了很多工作,也辛苦了。
    [ 电台主持人]:
    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感谢来自通州法院张家湾法庭叶福勇法官,再见。
    [ 嘉宾叶福勇]:
    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再见。
    [10:33:19]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
    [10:33:32]
  • [主持人]:
    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
    [10:3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