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10:38:33]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王方晴。[10:38:57]
- [主持人]:今天做客电台的是密云法院的法官相颖和王雪。他们将会对暑期孩子游泳溺亡的事情进行法律阐述和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以及管理单位应该如何应对和做好防护。[10:41:08]
- [主持人]:主持人丹青和相颖、王雪法官已进入了直播间。[10:41:49]
- [主持人丹青]: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人民广播电台《警法在线》栏目,我是主持人丹青。夏季、暑期因游泳发生的死亡案件比比皆是,作为提供娱乐的单位和作为孩子监护者的家长,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该如何解决是我们今天要讨论的一个问题。今天邀请到直播间参加节目的是密云法院相颖、王雪法官。[10:44:08]
- [主持人丹青]:夏季到了,许多正在放暑假的学生都会到一些水上乐园去戏水,那么水池在营业时间突然放水以及洞口没有安全护栏,这会是水上乐园的责任吗?[10:46:01]
- [法官相颖]:这肯定是水上乐园的责任,像排水口一定要设置护栏,防止发生意外,像泳池的周边都要有相应的提醒,哪里水深,哪里水浅都要有一个明确的告知。[10:46:48]
- [主持人丹青]:作为家长和水上乐园等娱乐场所,应当尽到何种义务?[10:47:39]
- [法官相颖]:家长首先一定要起到照看和监管的义务,水上乐园这种游泳池的管理单位也要尽到提醒、救助的义务。[10:49:02]
- [主持人丹青]:那么在发生意外以后应该怎么解决,则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10:52:04]
- [法官相颖]:要看意外是怎样发生的,是基于什么样的情况下发生的,比如说在禁止游泳的场所游泳溺亡,同伴需担责,管理者因没有尽到管理责任也需赔偿。[10:53:22]
- [法官相颖]:我给大家举一个案例。14岁的小东、小杨约不会游泳的小雨去水库野浴,不料小雨却溺水身亡,悲愤之下的小雨父母将同去的小东、小杨以及水库的所有者诉至密云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近40万元。[10:54:00]
- [法官相颖]:14岁的小雨是杜某夫妇的独子,杜某夫妇诉称,小雨与小东和小杨是同学。2011年8月1日,因此前小东与小雨发生矛盾,所以小东与好朋友小杨一同去找小雨说和。和好后,小东、小杨提议到小水峪水库游泳,小雨说自己不会游泳,但小杨称不会游泳只要不下水就没事,然后小杨骑自行车,小东坐小雨的电动车三人来到小水峪水库。据办案人员调查,小水峪水库位于密云县两个村之间,两村的村委会分别享有由该水库三分之二和三分之一的所有权。浅水区水域水深达40到50厘米,深水区与浅水区交界处之间有一道坝,水库大坝上有“禁止游泳”警示语,但没有管护人员看护。三人起初都到浅水区游玩,小杨、小东由于会游泳就到深水区游玩,当小东坐在石头上休息时,小雨与小杨打闹时二人掉到深水区。小杨、小东将小雨从水中救出时小雨已经昏迷,两人对小雨进行人工呼吸等抢救措施并拨打120、通知家长,最终小雨溺水死亡。小雨的父母将小杨、小东以及水库的两个所有权人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赔偿各项损失39万余元。[10:54:43]
- [法官相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小东、小杨明知小雨不会游泳还提议并邀其一起到水库游泳,间接导致小雨溺水死亡,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一定民事责任。该水库位于村北一公里处,距村庄较近,没有人看守,对公民人身安全存在潜在威胁,存在一定的隐患,两村委会作为该水库的所有人,对该水库负有管理责任,两村委会应按享有产权比例各自承担赔偿责任。小雨虽未成年,但根据其年龄应能判断到水库游泳的危险性,且在水中与小杨打闹导致其掉入深水区,其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故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10:55:21]
- [主持人丹青]:也就是说,在他人不愿意的情况下,去强行或者怂恿他人去游泳,而造成意外情况发生的,同伴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系责任。[10:57:25]
- [主持人丹青]:家长的监护作用尤其重要,如果家长未尽到监护而造成孩子死亡的,这又该怎么办呢?[11:01:21]
- [法官王雪]:家长一定要做到提醒、监管的义务,不能在禁止游泳的地方去游泳。有一个案例是这样的,在禁止游泳的地区――密云水库内游泳溺亡,水库的管理者尽责无需赔偿。[11:02:39]
- [法官王雪]:因14岁的朱某私自到水库游泳溺水身亡,朱某的父母以疏于管理为由将水库管理处和水务局由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万元。[11:03:55]
- [法官王雪]:为了消暑,正处在暑假假期中的某中学初二学生朱某与同学相约到距离其所居住的村子2公里外的水库去游泳,朱某的父母知道后百般阻拦,但顽皮的朱某还是趁机溜出了家门。下午3时许,在水库中游泳的朱某不幸溺水身亡。事后,经历丧子之痛的朱某父母以水库管理处未在水库周边未设置护栏网和警示标志为由,一纸诉状将水务局和水库管理处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等损失共计10万元。 庭审过程中,水库管理处辩称,为防止未成年人因游泳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水库管理处每年都会在水库周边及道路两侧的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语。而且在每年的暑假前也在朱某生前所在学校向学生发放“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的宣传材料,明确提出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到水库游泳,避免溺水事件发生。故不同意朱某父母的诉讼请求。[ 法官王雪]:水务局在辩称,为了防止溺水悲剧发生,水务局在电视台等媒体制作播出了在水库、河道禁止游泳等宣传片,履行了管护职责。 法院审理后认为,14岁的朱某生前虽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应意识到到水库游泳可能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作为朱某的父母虽然在朱某预到水库游泳时意识到了不安全隐患,但因其对朱某疏于管理,监护不周,以致发生朱某到2公里以外水库游泳溺水死亡事件的发生。被告水库管理处已在水库周边及道路两侧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语,且在暑假前已向朱某生前所在学校学生家长发放了“防溺水致家长一封信”,履行了警示告知义务。水务局对在水库、河道禁止游泳等进行了有效的宣传片对故不予,亦履行了相关的注意义务。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驳回朱某父母诉讼请求的判决。[11:04:42]
- [法官王雪]:所以,为防止意外安全事故发生,学生要增强安全意识,对于未成年的孩子家长亦应对孩子加强必要的安全教育,做好各项安全防备,提高孩子的安全系数,并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护,保证孩子在家长的监督下安全度过暑假。同时,社会也要给予足够的关注,在公共场所和危险地域设置提示语或警示牌,对一些公益性设施要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11:05:38]
- [主持人丹青]:这些案例都告诉我们在夏季避暑的同时家长、管理单位都要尽到自己的责任,防止和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11:08:56]
- [法官王雪]:对,但最重要的,一定要学会技能。必须加强青少年生命技能教育,将游泳纳入必修课。这不仅能够让孩子们安全嬉水,更能在意外自救、救助他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出现多起学生溺水死亡时间后,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健全防范溺水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对重点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巡查和劝阻。在水库、在建工地或水潭等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几乎千篇一律地强调联防联控,在危险路段及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聘请专人巡查劝阻,要求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等成为“规定动作”。应该说,溺亡悲剧频发,跟一些地方和部门监管失职不无关联。因此,这些补漏措施是必要的,但还远远不够。 爱玩是孩子们的天性,炎炎夏日到水中嬉戏,享受难得清凉,更是许多学生的“最爱”。即使老师和家长们一再提醒危险,还会有学生抵挡不住亲水的诱惑,偷着跑去游泳。再加上江河湖泊点多面广,纵然有关部门对相关水域拉网式巡查,也是防不胜防,难以做到百分百及时发现和制止下水行为。 遗憾的是,现在的学校大都重应试轻素质,忽略了生存技能的培养。去年,湖北省应急办的一份调查显示,九 成农村孩子不会游泳,不少中小学生在长江边长大却是“旱鸭子”。学校游泳基础设施投入相对不足成为重要原因,被调查的多数城市学校不具备开展游泳课教学的条件,而乡村更是空白。 反观国外,游泳早已成为一种普及的儿童体育教育。日本法律将游泳列为大中小学在校学生的必修课。每一所学校都必须建有游泳场馆,配备游泳老师或教练。法国政府则规定,学校与游泳场所联合对初中以下不会游泳的学生进行义务教育,学生通过测试后颁发合格证书。再多“紧急通知”都不如教会游泳,是时候加强青少年生命技能教育,将游泳纳入我们的必修课了。这不仅能够让孩子们安全嬉水,更能在意外自救、救助他人方面发挥关键作用。 教会游泳,还应包括引导孩子到安全水域游泳。眼下,不少河流、湖泊由于人工采砂导致河床不平,容易形成暗流漩涡,各地应对自然水域进行梳理,制作一张适合游泳的“安全水域图”,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救生人员,让学生和市民们能够放心下水,快乐嬉水。[11:09:52]
- [主持人丹青]:做好防范,快乐度过一个美好的假期,好,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感谢来自密云法院的相颖、王雪法官,再见。[11:12:22]
- [法官相颖]: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再见。[ 法官王雪]: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再见。[11:12:52]
- [主持人]: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11:13:46]
- [主持人]: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11:14:09]
- [主持人]: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11:1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