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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久旱逢甘露,连日来的雨水给黄土高原的富县带来勃勃生机。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干警在细雨中迎来新的一天。院长刘尚军在网上办公系统浏览完当天工作安排后,翻开“法官说法登记簿”了解情况。今天,将有魏建华、王涛、赵妮等法官深入各自所联村,在“群众说事”基础上进行现场说法。[07:53:55]
- [主持人]:在这片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祥地陕西富县,如今一种生发于斯的司法便民联动机制――“群众说事、法官说法”,正被当地百姓口口相传。这是将司法服务有机嵌入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着眼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地制宜地建立法官直接联系群众、主动服务群众的工作机制。[08:15:40]
- [主持人]:“群众说事 法官说法”便民联动机制依托庭站点员四位一体便民诉讼网络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将村民自治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构建群众说事机制和法官说法机制,联络法官在诉前参与农村法律事务,加强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08:19:58]
- [主持人]:“群众说事”主要围绕本村(社区)待办的难事、待干的实事、待决的大事、待理的乱事、待处的纠纷,由村(社区)党支部或村委会组织,涉“事”群众参与,以“拉家常”的方式进行,可邀请联村干部、联系法官和其他群众代表参与,可以一事一说,也可确定“说事日”集中说事。“说事”方法包括“说、理、议、办、评”五个环节:畅通渠道“说事”、明确责任“理事”、集中民智“议事”、整合民力“办事”、加强监督“评事”。[08:27:06]
- [主持人]:“群众说事”制开通了民情“直通车”,架起了干群“连心桥”,畅通了群众诉说渠道,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效果,但也存在群众“说和”随意大、易反复,缺乏法律保障的不足。随着农村发展、宅基地、土地流转、邻里矛盾等纠纷频发,农民法律知识缺乏,富县人民法院推出“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为每个村(社区)确定1名联村(社区)法官,及时调处非诉案件,开展“法官说法”机制。“法官说法”主要围绕法治文化、矛盾纠纷、法律困惑、村规民约和基层社会治理等,由联系法官结合群众说事现场实施,也可单独实施。“说法”方法主要有五种:“法制宣传会上说、法律咨询当面说、行动不便上门说、调处纠纷现场说、见面不便电话说”。[08:36:47]
- [主持人]:群众说事时请法官参与,实现了法情相融,促进了村民自治与依法治国的统一,既解决了传统的“私了”合理不一定合法,又解决了群众有纠纷到法庭告状误工、费时,邻里丢面子长期结仇的问题,做到了群众说事有法律保障,法官说法让群众理解,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不但建立在法治的基础上,而且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真正实现了止纷息诉。[08:40:40]
- [主持人]:7点40分,富县法院法官魏建华、黄凤贵应联村干部之邀前往杜家洼村,对一起土地承包纠纷现场说法。连日来的降雨使通往该村的土路变得更加湿滑难行,为了尽早赶到,两位法官一早就出发了。与此同时,法官赵妮也开始忙碌起来,她要在去参加包村“群众说事会”前完成其他工作。[08:48:12]
- [主持人]:雨越下越大,8点整,富县人民法院羊泉人民法庭庭长王涛和同事们也准备出发前往下古堆村,他们今天要开庭审理一起苹果树苗买卖合同纠纷案,并将结合该案和早熟苹果即将上市的情况,在庭后召开涉及苹果产销的专题法制宣讲会,指导果农防范市场风险,预防纠纷发生。[09:06:11]
- [主持人]:近年来,富县人民法院羊泉法庭针对辖区羊泉、吉子现两镇以苹果为主导产业的现状,积极回应果农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推行民事案件预约开庭制度,与果农事先预约开庭时间和地点,有效降低了诉讼活动对果农生产生活的影响;推行“司法确认零收费”,人民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案件全部免收诉讼费;每逢果树栽种和苹果成熟时节,通过电视台公告巡回法庭的热线电话,分片区宣讲法律知识,精心制作提供合同范本,并向果农赠阅《果家法律手册》和《服务果农之春夏秋冬四季篇》,现场立案调处矛盾纠纷。2010年以来,法庭办理涉苹果产销纠纷89件,有效维护了果农权益,保障了苹果产业健康发展,被果农亲切地称为“苹果法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富县调研时,也对该法庭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法庭通过保障预售合同的规范和严格执行,防范了市场风险,既预防了纠纷的发生,也维护了果农利益,是把法治手段与市场手段相结合,把司法规律与市场规律相结合,促进市场经济发展、保护市场主体利益的有益探索,要坚持下去,不断改进,更好地发挥作用。”[09:15:28]
- [主持人]:8点20分,羊泉法庭庭长王涛接到雷村支书的电话,他反映,该村两青年下河游玩时其中一人溺亡,死者家属认为另一青年未尽到救助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目前经该村说事机制调解,两家已初步达成调解意向,现在想邀请法官现场说法,以尽快达成调解协议。王涛表示争取在中午前赶到该村。[09:21:05]
- [主持人]:8点30分,羊泉法庭干警们到达下古堆村后,立即开始布置巡回法庭。村干部、旁听的村民们陆续来到现场,村支书宋东红将近期收集的“说事卡”(记录村民不适合或不愿意公开咨询相关事情的卡片)交给法官王涛,希望王涛能够对个别村民通过“说事卡”反映的问题单独进行“说法”。[09:33:24]
- [主持人]:9点整,该起苹果树苗买卖合同纠纷案庭审开始。原告郝建刚、郝治军认为从被告处购买的340株苹果树苗质量有问题,仅成活40余株,被告宋书广则认为是原告种植方法不当造成树苗死亡。此前,羊泉法庭庭长王涛已邀请技术人员前往果园进行了现场查勘。[09:49:38]
- [主持人]:9点50分,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后,审判员王涛开始耐心地做调解工作。因双方当事人分歧较大,法庭决定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王涛就地召开了法制宣讲会。[10:15:55]
- [主持人]:10点10分,前往杜家洼村的富县法院法官魏建华、黄凤贵一行到达屯么土桥,因该地为黄土地貌,交通不便,加之连日的大雨,车辆难以通过这条崾岘。于是,二人决定步行七里路前往杜家洼村。[10:45:46]
- [主持人]:法制宣讲会现场,羊泉法庭庭长王涛结合案件的审理,提醒果农购买果苗时应提前向专业技术人员咨询,并以典型林果纠纷案件为例,在法律层面上就如何订立果苗、苹果等购销合同为大家做了深入浅出的解答。同时,针对四季时令的不同,王涛向大家讲解了每个季节应如何预防果业纠纷。[10:52:16]
- [主持人]:王涛讲到:春季,果农在购买农资时,要选择证明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认真查验包装标识、仔细阅读使用说明、妥善保存购物凭证。夏季,由于劳动力不足,在雇佣劳务人员作业、业务帮工时要注意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发生人身伤害。秋季,是苹果成熟和销售的季节,一年的辛劳能否有收获就在这个季节,要善于通过签订规范的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保护自身权益,防范市场风险,预防矛盾纠纷。冬季,要注重预防焚烧树枝烂叶引发侵权纠纷、污染环境和火灾事故。[10:59:17]
- [主持人]:10点25分,宣讲会有序地进行,村民们认真地听着,还不时做着笔记。村民老宋表示对定金方面的规定不太明白,王涛当即以案说法,详细介绍了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含义和区别,并举例说明了定金的计算方法。老李听完以后说到:“这下我弄明白了,以后再也不会因为订金让人给糊弄了。”[11:07:27]
- [主持人]:法官向村民发放《果农法律手册》。宣讲会结束后,王涛示意村支书留下了通过“说事卡”提出问题的村民,并逐一向他们讲法析理。10点40分,羊泉法庭的法官们赶往雷村。为了提高村民安全防范意识,避免溺水悲剧再次发生,大家在车上讨论决定回到法庭后制作安全教育方面的法制宣传单。[11:24:05]
- [主持人]:10点45分,富县法院法官魏建华一行到达村子。今天要解决的一起多年未决的土地承包纠纷,1998年,村民张世保因土地调整问题与村委会产生矛盾,其土地承包问题搁置至今未决,现在他要求村委会给其分配土地并补偿损失。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镇干部、联村干部多次调解无果。[11:44:44]
- [主持人]:看到很多村的纠纷最近都在法官“说法”下圆满解决,该村的联村干部张斌决定也邀请包村法官来帮助处理。随后法官魏建华两次前往现场“说法”,双方虽未达成协议,但对立情绪已逐渐缓和。昨天,当事人双方经过深思熟虑,希望法官能再来解答疑问,并帮助他们公平公正地解决纠纷。[12:15:56]
- [主持人]:魏建华说:“土地是农民最根本的利益所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村委员会未与张世保协商单方解除合同,并擅自转包给他人,属于违约。张世保长期外出打工,在村里修路、拉电线时未出义务工,其他村民有意见也是情理之中,但不能因其未尽村民义务而剥夺其承包土地的权利。”[12:19:19]
- [主持人]:考虑到村委会存在违约行为,张世保也有不尽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加重了村委会的负担。11点20分,魏建华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即张世保不再要求村里给予经济补偿,村里也不再要求张某补交相关费用,如果双方都能接受这个方案,今天村委会就得把他的土地延包问题落实到位。[12:24:31]
- [主持人]:方案入情入理合法,双方都认同,村委会当即与村民张世保签订了延包协议,15年之久的纠纷终于尘埃落定。村干部和调解员说,每次法官来现场说法都能学到很多东西,这乡里乡亲的,不是法官来了,还不知要拖到啥时候。中午12点,两位法官婉言谢绝了村民盛情的留餐,准备赶回法院。[12:56:49]
- [主持人]:富县法院法官赵妮下午将应邀前往茶坊镇东太安村参加该村的“群众说事会”,随后还要去罗家塬村对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进行现场说法。13点30分,为充分了解“说事会”的相关情况,她决定提前到达纠纷发生地的果园实地查勘。[13:55:03]
- [主持人]:到达东太安村,法官赵妮和当事人、村干部查看现场后,又来到“说事会”地点,村民代表们已经陆续到来。主持会议的村支书说道:“今天虽然讨论的是李应年、霍高明的果园通行道路问题,但他们承包期满后,还会涉及到其他的村民利益,大家都很关心,所以今天就请大家来说一说。”[14:45:49]
- [主持人]:李应年、霍高明承包的10亩地,必须经过霍太、霍小明承包的果园边的道路才能到达,现在果树挡住了路,无法通行,二人又不肯修剪树枝,导致李应年、霍高明7年无法种地。霍太、霍小明则认为果树种在自家的承包地里,并没栽在路上,砍掉树枝,一年会有几千块钱的损失。[15:00:29]
- [主持人]:15点10分,东太安村群众说事会上,当事人双方发表了自己的意见。随后,在村支书的主持下,村民代表也说了自己的看法。[15:35:16]
- [主持人]:60岁的村民霍应虎首先发言:“这里原来确实有条路,1999年土地延包时划的,我还推架子车从这里走过!现在因为树枝挡了路让10亩地这样荒着,实在太可惜!我看砍树枝恢复道路能行!”[15:38:13]
- [主持人]:村民崔爱斌接着说:“村里的地形地势我非常了解,要想到后面那种那10亩地去,除了这条路再没有别的去处。现在树枝把通行的路都挡完了,人都过不去,咋可能到后面去耕种呢?我觉得这条路应该恢复。”[15:42:49]
- [主持人]:村民李东明说:“我看光砍树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树都种了7、8年了,现在好不容易刚见点利,你们早干啥去了,当初种树的时候咋没人说呢,要砍树也能行,但是不是李应年、霍高明要给霍太、霍小明一些补偿?”[15:46:38]
- [主持人]:16点10分,听完大家的发言,法官赵妮围绕争议的焦点,对该事件涉及的相邻法律关系进行现场说法。她说:“从法律角度上讲,每个人行使合法权利的前提是不得侵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村民李应年、霍高明的纠纷从法律角度讲属于相邻法律关系的问题,依照《民法通则》、《物权法》规定,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霍太、霍小明两户自1999年承包土地栽植苹果树之前,本来就有生产路,由于他们将果树栽植在承包地的边缘,靠近生产路,经过8年多的生长,树枝不断向外伸展,将本就狭窄的路面严重遮挡,造成村民李应年、霍高明两户无法通行,其承包的十余亩土地荒芜至今。目前,李应年、霍高明两户要进入其承包地耕作,也没有别的路可走,在处理时就要按照上述法律规定,霍太、霍小明应将外伸的树枝砍掉,恢复生产道路的原状,为他人通行提供便利。霍太、霍小明请求赔偿其损失缺乏法律依据。”[16:21:38]
- [主持人]:通过群众的评议和法官赵妮现场“说法”,霍太、霍小明心里有了数,当场表示愿意于今年10月底苹果收获后自行砍掉影响通行的果树枝,恢复生产道路原状,并在处理意见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16:37:25]
- [主持人]:议事会结束后,村民王列荣说:“现在村里的事大家说了算,在村上、乡上说不成就邀请法官说法,不仅能说成,社员也服气。”镇党委书记许剑也表示,“两说”机制推行以来,既化解了纠纷,也解决了许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激发了村民自治活力,帮助群众形成法治思维,非常管用。[16:59:26]
- [主持人]:16点50分,法官赵妮赶往罗家塬村调处一起追索劳务报酬纠纷。该纠纷的当事人王某为杨某承建简易房,后杨某委托罗某将劳务费转交给王某,但罗某却以工程质量有问题为由拒不支付。经村、镇干部多次调解未果,只好邀请法官赵妮前去说法。[17:42:26]
- [主持人]:17点45分,法官赵妮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她指出,合同已履行完毕,杨某并没有对王某的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罗某私自扣留别人报酬的理由不成立,应将报酬支付给王某。听了法官的一席话,罗某觉得非常过意不去,当即回家取了钱,交到了王某手里。王某接过钱,连连向赵妮表示感谢。[18:06:54]
- [主持人]:18点20分,赵妮回到法院后,拿出说法日志,写下了今天的工作情况。那厚厚的本子,不仅是她穿梭在群众中处理纠纷的缩影,更记录了人民法官心系人民、服务人民的诚挚感情。还有很多这样的法官,他们为化解群众纠纷不停地忙碌着,在司法为民的路上奋力前行。[18:36:52]
- [主持人]:今天,陕西法院网直播了延安市富县人民法院法官们运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联动机制化解纠纷的一天,这只是基层法官辛勤工作的一个缩影。尽管有艰辛,有困难,但更多的是化解矛盾后的欣慰,是司法为民的不变情怀。感谢网友的支持,请继续关注我们![18:4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