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郭晟法官

审判长郭晟

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

被告人正在受审

公诉人

辩护人

图文直播现场

法治中国视频直播现场

庭审现场全貌
10月30日13:40,海淀法院“婚恋网交‘美籍男友’ 变身表弟吃住骗财”案
  • [主持人]:
    网上直播庭审,公开审判过程,展现法官风采,普及法律知识。
    [13:32:59]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3:33:27]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将审理“婚恋网交‘美籍男友’ 变身表弟吃住骗财”一案,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3:33:44]
  • [主持人]:
    首先,我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审理案件的审判长郭晟。
    [13:34:29]
  • [主持人]:
    郭晟,男,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诉讼法法学硕士,2009年进入海淀法院工作。先后在刑一庭、刑二庭从事刑事审判工作,2012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13:34:52]
  • [主持人]:
    了解了审判长的情况后,我们来共同关注一下今天直播的案件。我向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案情。
    [13:35:09]
  • [主持人]: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被告人李伟在世纪佳缘网站虚构自己系美籍华人的身份,与被害人高女士相识并持续网络聊天以男女朋友相称,博取被害人高女士信任,虚构其表弟李伟要来北京锻炼和去外地旅游等事实,其本人一方面通过微信与被害人高女士以男女朋友交往,另一方面则以其表弟李伟的身份与被害人高女士实际接触交往,以此方式骗取被害人高女士人民币28400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伟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13:35:51]
  • [主持人]:
    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
    [13:36:04]
  • [书记员]: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2、除本院允许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审判区;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4、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5、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
    [13:49:02]
  • [书记员]:
    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13:49:34]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
    [13:50:03]
  • [审判长]:
    请坐。请执庭法警带被告人到庭。
    [13:50:29]
  • [审判长]:
    被告人你的姓名?
    [ 被告人]:
    李伟。
    [ 审判长]:
    被告人,说下你的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从业情况?
    [ 被告人]:
    1995年,汉族、出生地河南省光山县,初中文化,公司职员。
    [ 审判长]:
    曾在何时何地受过审判和法律处分?
    [ 被告人]:
    没有。
    [13:54:44]
  • [审判长]:
    何时因何被羁押?何时收到起诉书副本?
    [ 被告人]:
    我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4年5月5日被羁押,2014年6月9日被逮捕。2014年9月29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
    [13:57:25]
  • [审判长]:
    现在开庭。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今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公开审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伟诈骗一案。本法庭由代理审判员郭晟担任审判长,与人民陪审员杜秀荣、张红组成合议庭,书记员那辰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魏云出庭支持公诉,北京市六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云飞出庭为李伟辩护。你是否听清了?
    [ 被告人]:
    听清楚了。
    [13:57:46]
  •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进行辩护;被告人还有权作出最后陈述。你听明白了吗?
    [ 被告人]:
    听明白了。
    [13:58:03]
  • [审判长]:
    你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人]:
    不申请回避。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 辩护人]:
    不申请回避。
    [13:58:18]
  • [审判长]: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 公诉人]:
    宣读(2014)京海检刑诉2286号起诉书。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间,被告人李伟在世纪佳缘网站虚构自己系美籍华人的身份,与被害人高女士相识并持续网络聊天以男女朋友相称,博取被害人高女士信任,虚构其表弟李伟要来北京锻炼和去外地旅游等事实,其本人一方面通过微信与被害人高女士以男女朋友交往,另一方面则以其表弟李伟的身份与被害人高女士实际接触交往,以此方式骗取被害人高女士人民币28400元。本院认为,被告人李伟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依法审判。
    [13:59:32]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听清了吗?
    [ 被告人]:
    听清了。
    [13:59:41]
  • [审判长]: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那份是否一致?
    [ 被告人]:
    一致。
    [ 审判长]:
    被告人李伟,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有何异议?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对金额有异议,犯罪数额应该是一万七千元。
    [14:00:32]
  • [审判长]:
    下面进行法庭质证。首先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14:08:16]
  • [公诉人]:
    宣读被告人李伟的供述和辩解。证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诈骗的事实经过。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被告人]:
    基本属实,手机不是我主动索要的。
    [14:11:24]
  • [审判长]:
    被害人为什么主动给你买手机?
    [ 被告人]:
    为了在北京行动方便,手机金额具体不知道。
    [ 审判长]:
    被告人,你是一直以美籍华人身份跟被害人联系吗?
    [ 被告人]:
    是,具体多久不记得了,我自认为我们不是男女朋友。住在被害人的房子里。
    [14:11:35]
  • [审判长]:
    你们住的房子谈过租金的问题吗?
    [ 被告人]:
    有谈过,我说我们对半分,后来就没明确说过这件事情。我给了被害人三千元,是“表弟”首月的生活费。
    [14:12:25]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12:30]
  • [公诉人]:
    宣读被害人高女士的陈述。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被告人]:
    被害人说的吃饭的这点我不认同,我自己也带着钱来北京,足够我的花销,大部分都是花我自己的钱。机票和旅行装备我都认可。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被害人所提供的都是临时小票,关于租金和生活消费应该构不成诈骗犯罪。
    [14:18:49]
  • [审判长]:
    被告人你跟被害人的同事发生纠纷因为1500元钱。
    [ 被告人]:
    是有纠纷但不是被害人说的那样。
    [14:19:23]
  • [公诉人]:
    宣读证人周某的证言。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20:22]
  • [公诉人]:
    出示银行账户明细、转账交易、世纪佳缘网页截图、微信聊天照片、手机照片、到案经过、身份材料。
    [ 审判长]:
    被告人有何意见。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有何意见。
    [ 辩护人]:
    没有。
    [14:24:05]
  • [公诉人]:
    证据出示完毕。
    [14:26:42]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当时上世纪佳缘网站是怎么想的?
    [ 被告人]:
    我是看身边人在用,我认为我没有骗人。
    [ 审判长]:
    被告人你如何偿还被害人的损失?
    [ 被告人]:
    我有一张工商银行的卡,足够还被害人。
    [14:34:59]
  • [审判长]:
    被告人、辩护人有何证据需向本庭出示的?
    [ 被告人]:
    没有。
    [ 辩护人]:
    没有。
    [14:35:55]
  • [审判长]:
    被告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 被告人]:
    不申请。
    [ 审判长]:
    辩护人是否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要求重新鉴定或勘验?
    [ 辩护人]:
    不申请。
    [14:36:42]
  • [审判长]: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 公诉人]:
    审判长、陪审员,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证明我院起诉书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发表公诉意见如下:1、被告人李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被告人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依法惩处;3、被告人可对其从轻处罚;4、希望被告人吸取教训重新作人。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公诉意见发表完毕。
    [14:38:31]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 被告人]:
    没有。
    [ 审判长]:
    下面由被告人李伟的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 辩护人]:
    1、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2、被告人认罪、悔罪,且可以退还被害人的损失;3、被告人年纪较小、识别能力较差;4、被告人平时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综上,希望法庭综合考虑可以从轻处罚。
    [14:39:42]
  • [审判长]:
    公诉人还有何要补充的。
    [ 公诉人]:
    没有。
    [ 审判长]:
    辩护人还有何要补充的。
    [ 辩护人]:
    没有。
    [14:40:09]
  • [审判长]:
    法庭辩论终结,下面由被告人作最后陈述。
    [ 被告人]:
    希望法庭对我从轻处罚。
    [14:40:42]
  • [审判长]: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另期宣布。将被告人带下庭。
    [14:40:52]
  • [书记员]: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退庭。
    [14:42:26]
  • [书记员]:
    请旁听人员退庭。
    [14:42:42]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4:43:08]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4:43:18]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李娜本次直播记录。感谢李森提供摄影支持。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的大力支持。
    [14:44:00]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4:44:16]
  • [声明]:
    本直播内容不是法庭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14:4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