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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15时,丰台法院“索要租金未果 房产公司起诉维权”案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今天的直播主持人雪洁,今天丰台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诉被告吴某一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以及丰台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15:02:59]
- [主持人]:在案件开始审理之前,我先简要介绍一下基本案情。[15:07:31]
- [主持人]:原告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诉称,2013年1月15日,原告与被告吴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原告。合同对租金和租期进行了约定。后因原告自身经营策略调整,原告门店闭店,并于2014年7月4日向被告发送解除租赁合同告知书。双方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并约定可以从剩余年租金中扣除,被告需返还原告租金79800元,但后被告拒绝返还。因协商该事宜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剩余租金79800元。[15:07:43]
- [主持人]:本案由丰台法院民一庭法官罗红军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庭审工作已经就绪,审判人员、书记员已经进入法庭,庭审马上就要开始了。[15:10:26]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审判员]:核对双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经本院审查,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准许以上当事人和代理人参加诉讼。[15:17:00]
- [审判员]:(敲法槌)现在开庭。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今天在此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北京某房地产经纪公司诉被告吴某一案,本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一庭法官罗红军担任审判员进行审理,书记员薛颖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员]:下面宣读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应尽的诉讼义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提供新证据、辩论、最后陈述和请求法庭调解的权利,原告有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享有对本诉提出反驳和反诉的权利。[ 审判员]:当事人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及如实陈述事实。[ 审判员]:以上宣布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双方听清了吗?是否申请审判员及书记员回避?[ 原告代理人]: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15:24:39]
- [审判员]:下面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和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2013年1月15日,原告与被告吴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原告。合同对租金和租期进行了约定。后因原告自身经营策略调整,原告门店闭店,并于2014年7月4日向被告发送解除租赁合同告知书。双方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并约定可以从剩余年租金中扣除,被告需返还原告租金79800元,但后被告拒绝返还。因协商该事宜未果,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剩余租金79800元。[15:39:22]
- [审判员]:被告陈述答辩意见。[ 被告]: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被告没有收到解除合同告知书,故合同还在履行。原告的策略调整,与被告无关。[15:48:53]
-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举证、质证,首先由原告出示证据。[ 原告代理人]:1、租赁合同,证明原被告存在房屋租赁关系。2、房产证复印件,证明承租房屋的信息。3、被告银行卡复印件,证明交款账号。4、被告身份证复印件。[ 审判员]:被告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1、真实性认可,合同是原告起草的,第十三章有送达要求,被告没有接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故该合同仍在履行中,不存在返还租金问题。2、认可。3、认可。4、认可。[ 审判员]:继续举证。[ 原告代理人]:没有了。[16:03:45]
- [审判员]:被告出示证据。[ 被告]:租赁合同。[ 审判员]:原告质证。[ 原告代理人]:真实性不清楚,我方提交被告与朱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被告]:不是我方提供的复印件。[ 审判员]:原告给了被告总共多少租金?[ 原告代理人]:给了一年的,216000元。[ 审判员]:租金付款方式?[ 原告代理人]:付两期租金[ 审判员]:原告租房用途?[ 原告代理人]:开设门店使用。[ 审判员]:解除合同是否给被告?[ 原告代理人]:7月4日派专人给的被告书面告知函,去的被告的门店。[ 审判员]:何时通知的被告[ 原告代理人]:6月底口头通知,被告不同意,之后7月4日发的书面告知书。[ 审判员]:有无证据?[ 原告代理人]:提交书面告知函复印件,没有签收的证据。[ 审判员]:被告有无收到过告知函?[ 被告]:没有。[ 原告代理人]:增加诉讼请求,请求解除合同。[ 审判员]:解除合同的理由?[ 原告代理人]:依据租赁合同约定。[ 审判员]:被告意见是什么?[ 被告]:请求解除合同,我方同意,但应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解除合同。我方提出反诉,反诉要求原告给付2013.2.1-2013.2.28日的房租18000元,因为原告提出解除合同,没有在约定期限内,故支付免租期间的租赁费18000元。并要求原告支付43200元违约金,计算方式是年租金的20%。[ 审判员]:被告提出反诉应交纳相应费用,承担不利后果。[ 被告]:明白。[ 审判员]:原告意见?[ 原告代理人]:不同意原告反诉。合同签订的免租期,签订后,双方继续履行,故被告的反诉请求,无合同依据,即便法院判令原告返还被告免租期租金,也应按照原告实际履行的履行合同情况(已履行一半)酌定。最多返还9000元。[ 审判员]:原告明确诉讼请求。[ 原告代理人]:请求解除合同。[ 审判员]:双方对事实部分有无补充?[ 原告代理人]:没有。[ 被告]:没有。[16:09:29]
- [被告]: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原告返还水卡、电卡。[ 原告代理人]:水卡电卡,已经在7月4日之前返还给了被告,放在了涉案房屋内。[ 审判员]:被告是这个情况吗?[ 被告]:没有交到被告手里,涉案房屋钥匙在原告处。[ 原告代理人]:钥匙也在涉案房屋中。[ 审判员]:证据原件退交双方。[ 原告代理人]:收到。[ 被告]:收到。[16:11:03]
- [审判员]:法庭调查结束,现在开始法庭辩论,双方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代理人]:我方已经专人通知被告解除合同,被告至今没有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并占有租金79800元。坚持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 被告]:原告称7月4日发通知解除合同,我方没有收到,举证责任是原告,我方同意解除合同,但是以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为解除之日,房屋现还在履行当中,被告没有返还租金的义务。房屋还在原告处控制,原告将水卡电卡放在涉案房屋,是不负责任的行为,合同是原告单方提供的,原告是专业人员,但做事不专业。坚持答辩意见及反诉请求。[ 审判员]:法庭辩论结束,双方做最后陈述。[ 原告代理人]:坚持诉讼请求及答辩意见。[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及反诉请求。[ 审判员]:双方有无调解意向?[ 原告代理人]:被告返还租金71000元。[ 被告]:不同意。[ 审判员]:鉴于原被告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本院不再当庭主持调解。[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当事人看笔录签字。[16:13:21]
- [主持人]:紧张庭审结束了,感谢广大网友的关注!本次庭审直播得到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的关心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同时对参与本次庭审直播的工作人员张馨天的辛苦工作表示感谢。直播到此结束![16:14:43]
-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