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李秀文,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09:01:56]
- [主持人]:天,顺义法院民三庭宋万忠法官将做客北京广播电台《法律早点到》栏目,讲述“中国式假离婚的法律风险”。对此,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直播网、顺义法院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09:02:39]
- [主持人]:在百度百科“中国式假离婚”是一个专有词条,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09:02:51]
- [主持人]:现在,宋万忠法官正在与主持人进行沟通,直播即将开始。[09:03:09]
- [电台主持人]:各位听众,大家好,欢迎收听北京广播电台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法律早点到》栏目,我是主持人泽华。今天邀请到直播间的是顺义法院杨镇法庭宋万忠法官,和听众朋友打个招呼吧。[09:09:18]
- [嘉宾宋万忠]:主持人好,各位听众好。[09:10:35]
- [电台主持人]:今天,宋万忠法官将为我们结合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讲述中国式假离婚的风险。首先还是请宋万忠法官给我们介绍下基本案情吧。[09:11:41]
- [嘉宾宋万忠]:今年,11岁谢小某,以父亲谢某未支付抚养费为由,将已经与母亲离婚的父亲谢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谢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09:16:17]
- [电台主持人]:听您这么说,看来谢小某的父母已经离婚了。[09:16:33]
- [嘉宾宋万忠]:谢某表示二人并未离婚,谢某则认为,自己与前妻杨某并未真正离婚,不同意女儿的诉讼请求。[09:16:47]
- [电台主持人]: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09:17:01]
- [嘉宾宋万忠]:谢小某诉称:我母亲杨某与被告谢某于2011年经过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规定我由母亲杨某抚养,父亲谢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但是父亲谢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所以我要求父亲给付我自离婚至起诉之日欠付我的抚养费18000元。并且,随着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每月500元已经不能满足我的需求,所以要求父亲每月给付我生活费1000元。[09:17:20]
- [嘉宾宋万忠]:谢某则辩称,他与前妻杨某并没有真正离婚。他们办理离婚的真正目的是让杨某与他姐姐已经离婚的姐夫结婚,将户口办理到他姐夫的村里。现在杨某已经与他的姐夫离婚。并且,他与杨某办理离婚手续后一直像离婚之前一样生活在一起。女儿谢小某的生活由他和杨某共同负担,所以并不存在他欠付女儿的抚养费问题。他和杨某及女儿现在也生活在一起,所以不同意原告谢小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09:18:30]
- [电台主持人]:那接下来怎么审理呢?[09:18:53]
- [嘉宾宋万忠]:依据杨某所提交的离婚证,可以看出双方的确已经离婚。离婚协议中,也约定了每月给付谢小某500元抚养费。如果没有给付,自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审理中,谢某表示,杨某在2个月前才将工资卡交由谢某控制,此前,一直由妻子掌管,并申请法院调取银行的监控录像。经去银行查询,银行表示,其监控的保持时间有限,谢某申请调取时间段的视频已被新的视频所掩盖,无法调取。所以有可能对谢某有利的证据,现在没有了。[09:19:12] - [电台主持人]:现在整个案情我们已经清楚了。那法院是如何审理的呢?[09:22:43]
- [嘉宾宋万忠]:杨某和现任的男朋友一起到庭,对抚养费一事说的自然理直气壮:离婚了嘛,说好给抚养费的,现在也没给,既然到了法庭,自然得按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办。但调解过程中,杨某又透露了另外一个事情,因为谢某想复婚,杨某拒绝。然后谢某的母亲到杨某单位大吵大闹。同时,谢某以准备买出租车为由,向杨某要了2万元,杨某一时心软就把2万元给了,但谢某的母亲还是去单位吵闹。因为杨某是商场的售货员,谢某母亲大吵大闹导致无法工作,影响也蛮恶劣的,杨某不得已辞去工作,现在待业在家。本来挣不到钱,现在谢某又要去2万元,自然生活压力加大,于是才起诉要求谢某给付抚养费,除了要求增加抚养费标准外,还要求给付前两年的抚养费18 000元。
但杨某给付谢某的2万元则显得蹊跷。如果真的离婚的话,自然没有必要给这钱。所以谢某所说的假离婚,也许真的是事实。于是,就双方离婚,以及杨某再婚的事实,就向杨某进行询问。[09:23:13] - [电台主持人]:宋法官,那他们二人的离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09:26:45]
- [嘉宾宋万忠]:他们二人认为是假离婚,但法律上却是真的离婚。现在离婚了,即使过去的抚养费不再追讨,要求增加抚养费还是有一定道理的。[09:26:58]
- [电台主持人]:那法院是如何处理该案的呢?[09:27:13]
- [嘉宾宋万忠]:经过和谢某沟通,谢某也知道复婚无望。现在情况下,只能同意给付将来的抚养费。对于抚养费的标准,双方确定调整为每月600元。[09:27:25]
- [电台主持人]:在百度百科“中国式假离婚”是一个专有词条,是指中国大陆夫妻双方为了满足一方或双方的某种需求,一致同意办理离婚手续,并且同时商定,在目的达到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中国式假离婚”是随着拆迁补偿、买二套房、逃避夫妻债务、孩子上学等问题而粉墨登场的,并且成为获取利益的工具。比如说,买房离婚是为了贷款,买房离婚为了避税等原因。根据您的经验,假离婚,之后再复婚成功的案例多吗?[09:27:45]
- [嘉宾宋万忠]:近几年越来越多。在此也提醒广大听众,离婚,可以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同时也可以通过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但无论何种方式,在法律上是同样的效果。在法律上的效果有:1.身份上,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2.财产上,双方的财产依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分割,若出现意外情况,难以保证一方的财产权利。[09:28:25]
- [电台主持人]: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了,感谢来自顺义法院杨镇法庭宋万忠法官,再见。[09:29:14]
- [嘉宾宋万忠]:谢谢主持人,谢谢各位听众,再见。[09:29:28]
- [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直播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李香玲。[09:29:51]
- [主持人]: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顺义法院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09:3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