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

本案承办法官及其书记员

直播员

本案原告

本案被告

本案承办法官

原告宣读起诉书

被告答辩中

原告向法庭提交证据

被告质证中

庭审现场
1月26日9:30,通州法院“影片杀青资方撤场 录音师费用起纠纷”案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庭审直播的主持人张然。庭审网络直播,公开审判过程,普及法律知识,展现法官风采。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即将开庭审理一起“影片杀青资方撤场 录音师费用起纠纷”案。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22:48]
  • [主持人]:
    通州法院简介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位于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1949年8月1日,建立通县人民司法处。1950年1月建立通县人民法院。1958年4月1日,通县人民法院与河北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合并,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1960年2月,复称通县人民法院。1997年9月,因撤县设区改称为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04年4月,我院搬迁至现办公地址。现办公大楼面积13500平方米,共有法庭 30多个。现我院下设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劳争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及宋庄等四个派出法庭。现我院在职在编干警共266人,其中法官149人,聘任制法警和速录员共135人。
    [09:23:10]
  • [主持人]:
    庭室简介
    劳争庭,属民事法庭,现有干警12名,其中法官6人、书记员6人。
    [09:25:25]
  • [主持人]:
    承办法官简介
    孟强,男,1985年1月出生,201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同年进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为劳争庭法官。
    [09:28:36]
  • [主持人]:
    下面我来简单介绍一下案情。原告谢某诉称,原告谢某于2013年7月18日参与拍摄了被告某公司投资出品的电影《心灵传输者之幻影移形》,担任录音师一职,影片杀青后,被告某公司却拖欠原告谢某劳务费3万余元未结清,经谢某多次索要无果,现原告谢某起诉要求被告某公司支付劳务费。
    [09:30:13]
  • [主持人]:
    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庭审马上开始。
    [09:33:16]
  • [书记员]:
    下面宣布法庭规则。
    1、未经法庭许可,不准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随意退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携带通讯工具的,请关机或者加振。
    7、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8、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09:35:51]
  • [审判员]:
    首先,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谢某某,男,1987年7月出生,汉族,自由职业,住天津市大港区胜利街热电小区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代理人王某(原告之母),住天津市大港区胜利街热电小区XX号。
    被告北京某国际影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委托代理人胡某,北京某国际影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职员,住XXXXXX。
    [ 审判员]:
    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原告]:
    无异议。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 被告]:
    无异议。
    [09:38:33]
  • [审判员]:
    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经核对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谢某某诉被告北京某国际影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敲击法槌),现在开庭。本案适用民事一审简易程序,审理期限三个月,由本院代理审判员孟强独任审判,书记员张亚男担任法庭记录。
    [09:39:31]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如下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所谓申请回避,就是当事人认为审理本案的审判员、书记员与双方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有权提出事实理由申请上述人员不参与本案的诉讼活动。
    原告,你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 原告]:
    不申请。
    [ 审判员]:
    被告,你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 被告]:
    不申请。
    [ 审判员]:
    (2)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3)有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
    (4)有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5)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6)有发表最后意见的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2)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3)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 审判员]: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原告听清楚了吗?
    [ 原告]:
    是的,听清。
    [ 审判员]:
    以上诉讼权利义务,被告听清楚了吗?
    [ 被告]:
    是的,听清。
    [09:41:24]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之规定,现在开始进行法庭调查。
    [ 审判员]:
    首先进行当庭陈述,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进行。一方陈述中,另一方不得打断对方发言。
    [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宣读起诉书(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 原告]:
    原告于2013年7月18日参与并拍摄了由张某某执导的其公司出品且投资拍摄的电影《心灵传输者之幻影移形》在该剧中担任录音师一职,影片于该年8月23日拍摄完成,却并没有结清本人余下的三万四千元劳务尾款,特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清欠原告的工作尾款34 000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09:43:36]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答辩?
    [ 被告]:
    我公司不是不给钱,但是现在公司没有钱,无法直接给,影片已经制作完了,但还没有卖出去,在年前应该会卖出去,如果现在原告直接要,公司只能卖器械来先凑两万给原告。
    [09:45:19]
  • [审判员]: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提供证据,举证应当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和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各方当事人的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要当庭举出证明自己主张或反驳成立的证据,如举不出证据,将可能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原告听清了吗?被告听清了吗?
    [ 原告]:
    听清。
    [ 被告]:
    听清。
    [ 审判员]:
    举证按照先原告后被告的顺序进行。举证时,举证方应说明证据名称、证据来源、证据所要证明的问题。原告听清了吗?被告听清了吗?
    [ 原告]:
    听清。
    [ 被告]:
    听清。
    [09:46:47]
  • [审判员]:
    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 原告]:
    证据一,欠条,原件,证明被告拖欠原告欠款34000元。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被告:证据一,真实性认可,是我公司出具。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进行举证?
    [ 被告]:
    没有。
    [ 审判员]:
    对于双方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法庭经核实后予以酌定。
    [09:47:07]
  • [审判员]:
    下面进行法庭询问?
    [ 审判员]:
    原告,原告是什么时候进场拍摄的
    [ 原告]:
    2013年7月18日
    [ 审判员]:
    拍的是什么电影
    [ 原告]:
    心灵传输者之幻影移形,原告担任的是片务,电影投资方是被告,2014年7月8日拍完的,劳务费给付了一点,还差34000元
    [ 审判员]:
    被告,对原告所述是否有异议
    [ 被告]:
    没有异议,电影还在后期制作,还没有卖出去。
    [ 审判员]:
    公司还有其他拖欠员工劳务费的情况么
    [ 被告]:
    有但很少。
    [ 审判员]:
    公司卖出电影后是否能支付员工劳务费?
    [ 原告]:
    可以。
    [ 审判员]:
    电影一共投资多少
    [ 被告]:
    代理人不清楚。
    [09:49:24]
  • [审判员]:
    原告,在事实部分有补充吗。
    [ 原告]:
    电影音频素材都在原告处,原告不可能在进行后期制作。
    [ 审判员]:
    被告,在事实部分有补充吗。
    [ 被告]:
    电影的确在后期制作,代理人看过后期制作的情况。
    [09:50:54]
  • [审判员]:
    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的规定,现在开始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进行,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不文明语言,不允许有人身攻击性言行。
    [ 审判员]:
    下面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审判员]:
    下面由被告发表辩论意见。
    [ 被告]:
    公司不是不给钱,但是电影还没有卖出去,公司没有钱给,电影后期制作也是分很多步骤。
    [ 审判员]:
    法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和适用法律建议等问题所发表的辩论意见,各方当事人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原告?被告?
    [ 原告]:
    没有。
    [ 被告]:
    没有。
    [09:51:15]
  • [审判员]: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在征询各方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 审判员]:
    原告发表最后意见?
    [ 原告]:
    坚持诉讼请求。
    [ 审判员]:
    被告发表最后意见?
    [ 被告]:
    坚持答辩意见。
    [09:52:31]
  • [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93条、第96条、第142之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调解。调解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进行,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原告?被告?
    [ 原告]:
    我同意调解,但是要求被告确认个调解的期限
    [ 被告]:
    我同意调解,我方现在资金困难,给付要到2015年6月。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还有其他争议
    [ 原告]:
    没有,只有这个劳务费的争议。
    [ 被告]:
    是的,没有其他争议了。
    [ 审判员]:
    法庭确认一下双方的调解意见:
    被告北京某国际影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于二
    [09:55:59]
  • [审判员]:
    双方是否认可此调解协议?
    [ 原告]:
    没有异议。
    [ 被告]:
    没有异议。
    [ 审判员]:
    现在休庭。 (敲击法槌)。双方当事人等候领取调解书。双方当事人自即日起5日内可到本法庭阅看此次开庭笔录。双方当事人如对以上开庭笔录内容无异议请签字;如有异议,可以庭下提出书面补正。
    [ 原告]:
    可以。
    [ 被告]:
    可以。
    [09:57:21]
  • [主持人]:
    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市高级法院法宣处刘娜同志的悉心指导,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我们下次直播再会。
    [09:58:38]
  • [声明]:
    本次直播内容不是庭审笔录,不具有法律效力。
    [09: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