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主持人沈李平

赵晨法官

李盛荣法官

李红星法官

王志勇法官

杨海超法官

殷华法官

曹丽萍法官

张江洲法官

黄志勇法官

王启亮法官

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院长助理徐阳光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院长助理李剑

海淀区人大代表孙英

海淀区人大代表、院人民陪审员李玮

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贾柏岩

座谈会现场

图文直播现场
4月1日15时,海淀法院“学习邹碧华――做海法新楷模”座谈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14:47:34]
  • [主持人]:
    今天我们为大家现场直播海淀法院“学习邹碧华――做海法新楷模”座谈会。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对此次活动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4:49:10]
  • [主持人]:
    现在会场正在进行紧张的准备,直播马上开始,敬请关注!
    [14:49:29]
  • [主持人]:
    座谈会正式开始,会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沈李平主持。
    [14:59:50]
  • [主持人沈李平]:
    大家下午好!海淀法院“学习邹碧华――做海法新楷模”座谈交流会现在开始。
    [15:00:20]
  • [主持人沈李平]:
    首先介绍一下参会嘉宾:区人大代表、院人民陪审员孙英,区人大代表、院人民陪审员李玮,市、区人大代表徐凤芹,院长助理徐阳光,模范法官代表赵晨、李盛荣、李红星,青年法官代表王启亮、殷华、张江洲、曹丽萍、杨海超、黄志勇、王志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院长助理李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贾柏岩,以及我院各部门法官代表。
    [15:09:41]
  • [主持人沈李平]:
    首先请大家观看一段视频短片,重温一下邹碧华法官的事迹。
    [15:11:10]
  • [主持人沈李平]:
    观看完短片后,下面请我院模范法官代表依次发言。
    [15:14:04]
  • [赵晨]:
    各位领导、同志们下午好!我也是通过对学习邹碧华法官的事迹自己也非常有很深的感触,两年前和邹碧华法官有一面之缘,当时了解到他也是从商事审判出身,他人非常有亲和力,人也朴实,博学多才,从我所了解的邹碧华法官的人生经历来讲,确实是我非常敬佩的好的法官,能做到像邹碧华这样的法官实际上也是一生无憾了,当然他属于青年才俊。我敬佩他是因为他有信念,他对审判事业方面有一个为司法付出一切的坚定的信念,我觉得这是我们的都要坚持住的,还有他的事业心,邹碧华法官的事业心体现在各个方面方面的追求,对审判事业的孜孜研究,还有我认为邹碧华法官作为法官公正审判,司法为民,要从自己第一个做起,这样能够将人民群众、当事人打一个公正明白受尊重的官司。还有他的传承,从对他的了解,法院工作是需要一个传承的,如何将自己的修为感动和带动周边其他的法官进行工作,他从年轻时毕业,一直在法院,他对法院的工作是非常了解的,通过自己的言行来传承对法院工作的影响。还有我觉得最佩服他是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创新,敢于在司法改革中勇于创新,从不管自己到底能到什么职位,做成什么样。他是一个合格的法官,作为基层法院来讲,法官还是应该脚踏实地,把本职的工作做好。谢谢大家!
    [15:21:20]
  • [李盛荣]:
    信仰不是用来谈论的 是用来实践的。上周,我去清华大学为近百名法律硕士开了一个小型讲座,我用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向同学们详尽讲解了“要件审判九步法”在民商事审判中的应用。学生们听得十分入迷,纷纷向我追根溯源,我向他们展示了我随身携带了很久的那本书----《要件审判九步法》,我告诉莘莘学子们,一直以来,我都将这本书的作者邹碧华法官做为我的人生导师和引路人,尽管不曾谋面,但他的书和审判方法曾经为我指明了方向,而他的精神将继续点燃和照亮我的审判生涯。从去年12月10日邹法官突然辞世后,网上有诸多自发纪念他的文章,有法官、有律师、有情深意厚的知己、有萍水相逢的路人、有知恩图报的当事人、有感同身受的同仁。我一路读下来被深深打动。我这才明白,他不仅是“法庭上独孤九剑”的创始人,而且是法院审判事业的燃灯者!做为一名法官他在专业领域不断研修与精进,不满足于现有法院职业基本技能的传承方式,发掘总结审判规律,创设出符合中国法官审判的九步法,他在上海高院担任民二庭庭长时组织撰写了“商事庭审百问”,他在长宁法院任院长时推出的“群众接待场景65例”,都对法律适用方法作出了不同角度、不同深度的梳理与归纳,使审判走向规范化、职业化。作为一名领导他在精神上不断地自我更新,始终以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为已任,真诚呵护干警的职业理想,焕发法官的工作热情、坚定法官的法治信仰,引领着团队积聚能量,不断焕发法官潜能,不断开创审判事业的新局面。作为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他义无反顾地走在最前列,反复论证标准、充分听取意见、完善设计方案、多方谋求共识,追求真理、探求真知,为改革大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还记得他离去时网上广为流传的那首诗:“你使许多事情发芽 而自己被冬天拂去如落叶 十二月十日 上海小雨 船到江心 操桨者骤然沉默 耳边只余风声 独角兽回到了寓言中 谁来一生驮负巨大的词语 有的人说会放弃 有的人说会继承”。我想,面对我们都无限尊敬、无限缅怀的邹法官的离去,最重要的是做为一名法官继承他未竟的事业,我相信信仰不是用来谈论的,是用来实践的。这些年来,我们亲历了法院工作的艰辛与酸楚,也感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压力,但我们也从中获得了职业的激赏、人生的修为,我们与这份职业水乳交融、相互成就。我记得邹法官在一次讲座中说到:“现实是残酷的,我们必须适应现实,不应该让社会来适应我们。但去适应现实不等于埋没我们的理想,认清楚社会现实的残酷性,正是为了更地保持好自己的理想。我只要还做一天法官,我就要把这个岗位的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你把我放在任何地方,我一定把我的价值发挥得淋漓尽致!”邹碧华的话我深深认同,因此在未来的日子里,如何在审判生涯中不断拓展与精进、如何在带队伍的过程中持久给予热诚和力量、如何在未来的改革中葆有坚持与希望,都将是我奋斗下去的目标和动力。我相信,那些他温暖过的灵魂,不会失去温度;那些他点燃的理想,不会熄灭火种;他催生过的嫩芽,必将开出美丽的花朵。
    [15:23:07]
  • [李红星]:
    虽然没有见过邹碧华,但还是几年前我就已经听说了邹碧华法官,那时他是上海市长宁区法院的院长。由于最近几年我经常到国家法官学院给全国预备法官培训班讲课,几乎每次我都能看到邹碧华院长出现在授课老师的名单里,一打听,他主要讲的是他总结出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听说非常受法官们的欢迎。当时我在想,作为一个法院的院长,在繁忙的工作中专门挤出时间从上海匆匆赶到北京就为了给全国预备法官的学员们讲三个小时课,又匆匆赶回上海,可见他的课是多么的受欢迎,我也是由衷的感到敬佩。海淀法院和邹碧华曾经工作的长宁法院是友好法院,我深为邹院长在长宁法院一系列开拓性的治院方略而深受感染和震撼。在得知邹碧华逝世的消息时,我的内心异常沉痛,深为政法系统失去如此优秀的好同志感到深深的惋惜,但同时也激发了我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继续完成他未竟的人民司法事业的动力和信念。邹碧华同志是人民法院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优秀先进人物的典型代表,也是新时期人民法院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大潮下的燃灯者和领路人。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不顾一切、为民司法的伟大情怀。邹碧华就是这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把专业知识和社会生活有机的进行了结合,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邹碧华内心的公仆情怀,让他始终饱含激情,用他的专业与执着,站在维护公平正义的第一线,成为司法事业的坚定建设者。邹碧华毕生追求“当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依法公正审理了一大批全国瞩目的重大疑难案件。他在长宁法院实施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将为民服务深度融入司法实践。他勇当司法体制改革探路先锋,严于律己、刚正不阿,从来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家人严格要求,始终保持人民法官的清廉本色。海淀法院作为全国的优秀法院,也正是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的价值追求,在一代一代无私奉献的精神感召下始终坚持为人民司法,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作为这个优秀的集体中的一员,我将在未来的审判事业中以邹碧华的为民的司法情怀作为标杆,严格要求自己,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习他铁肩担道义、甘为改革中坚的伟大勇气。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习他时刻不忘学习、总结和探索新知识和新方法的伟大学习热情。他是一位专家型法官,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法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主编或撰写了《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等十余本法学专著。他常说,作为一个法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才能更好地司法为民。他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已经成为一线法官的教科书。在我的工作和审判经历中也不经意的和邹碧华有着相似之处,我在民事审判方面的一些经验和尝试被同志们冠以“李红星工作法”,同时我总结和归纳出了“三解七化”的一系列调解方法,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将以邹碧华为榜样进一步加强学习、归纳和总结,进一步完善,以期为年轻同志的审判工作提供启发和帮助。邹碧华就是以这样一种“无我”的精神,追寻着他的法治梦想。在我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定地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15:28:44]
  • [主持人沈李平]:
    下面请我院青年法官代表发言。
    [ 王志勇]:
    邹碧华同志曾说过,1988年他到法院报道的第一天,给江西农村的母亲打了个电话,说自己要当法官了,母亲说,“你要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这句话影响了他的一生。“一个有良知的法官”,这也是当初我的母亲对我的叮嘱,这恐怕不仅仅是一个巧合,也是天下所有母亲对儿女的嘱托,更是人民群众对每一名法官的期盼和要求。邹碧华同志是一名学者型法官,但他首先是一名有良知的法官。我们学习邹碧华同志,不一定每位法官都能成为一名学者,但必须首先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如何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我认为首先就要学会“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就要求我们要学会站在当事人的立场上,换位思考,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我从事的涉诉信访工作需要接待大量的信访群众,复查大量他们不满意的案件。“将心比心、感同身受”就成了我工作中的一项指导原则。我总会想,如果我是当事人,我会怎么想,怎么做?试想,一个裁判结果,如果我们自己都无法接受,我又如何要求当事人息诉服判?一项制度规定,如果我们自己也觉得不方便、不合理,我又如何要求当事人去遵守?正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学会“将心比心、感同身受”,我们就没有理由高高在上,“门难进、脸难看”,一副官老爷派头;学会“将心比心、感同身受”,我们就没有理由不放下身段,卷起裤腿深入田间地头调查走访,践行“群众路线”;学会“将心比心、感同身受”,我们就应该把那些艰深晦涩的法条用普通人都能理解的语言讲解给普通人听;学会“将心比心、感同身受”,我们在审理案件时就不应该脱离普通人的思维和情感去抽象地判断事实,机械地理解法律,我们才有可能做出依法、合理、入情的裁判。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我认为在拥有一颗“公正之心”的同时还要拥有一颗“悲悯之心”。从帮助因输血感染艾滋病而去世的孩子的家人,到连续三天三夜追踪遗弃孩子的无良父母,邹碧华法官都在用一颗悲悯之心丰富着一个有良知的法官的定义。法官不仅是“官”,他首先应当是个“人”。如果说公正之心是对“事实”这一客体的尊重,那么悲悯之心就是对于“人”这一主体的尊重。悲悯是“人情”,但不是“私情”。法官不能办“人情案”,但要有“人情味”。我们总讲“法不容情”,我认为这种理解是片面的。“扶危济弱”,原本就应该是法律的应有之意。失去了悲悯之心,法官将成为一部办案机器。一颗善良的心就是最好的法律。悲悯作为公正的补充,可以使“逻辑公正”升华为“人性公正”,可以使裁判结果更容易被认同、接受,具有更好的社会效果。多数群众对于复杂的法院诉讼程序和基本的法律语言缺乏足够认识,不能完全适应法律诉讼的竞技性要求。这就导致经济能力和诉讼能力较弱的普通群众无法通过对抗式的法院诉讼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包括法官在内的就司法工作者有责任尽最大可能,穷尽法定程序保证当事人,特别是弱势一方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尊重当事人的认识和感情,从而努力实现公正。反过来说,一旦这种情感得到了尊重,在生硬的法律条文之外又加上了耐心的法律释明,加上了感同身受的理解与关心,多数中国老百姓又是最通情达理的(因为中国人重私德)。在很多情况下,特别是在基层,群众对于判决的认可和服从往往源自对法官的认可和信任。这就要求法官们不仅要有精通法律的科学素养,还要有“为民司法”的人文情怀,不仅要有公正之心,还要有悲悯之心。就像邹碧华法官所说的,“当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就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坚决不能做昧良心的事、做没良心的人。我们不敢苛求每一名法官都能成为道德上的“圣人”,但必须保证每一名法官都不能做“坏人”。法官的手中掌握着巨大的权力,这种权力关系到别人的财产、行为、人身、甚至生命。法官的一个裁判就有可能改变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企业甚至是成百上千人的命运。因此,我们一定要慎用手中的权力,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决不能逾越法律的底线,做出泯灭良知、违背良心的裁判。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像邹碧华法官那样,“来时心怀理想,走后心怀坦荡”!以“信”立身,以“访”济民。我要立足涉诉信访工作,扎根基层,深入群众,从点滴做起。检验我对“信访”的理解,践行我对“信访”的理想,做一个有良知的法官!
    [15:33:43]
  • [杨海超]:
    说起对邹碧华法官的印象,我有两点印象最为深刻。第一点是来自于微信,在邹碧华法官不幸逝世之际,微信朋友圈被邹碧华法官的事迹刷屏,无论是法官还是律师,都对邹碧华法官表达了深深的敬意。不得不说近几年来,由于当事人的误解甚至泄愤,媒体的片面报道与断章取义,在微信上传播最快的关于法官、法院的消息大多是负面的,甚至有不可理喻的谣言。邹碧华法官事迹的刷屏让我们有了一种扬眉吐气的感觉,而且也确实说明了邹碧华法官的人品、工作成就、勇于改革探索的精神感动了大家,形成了共识。第二点是来自于微博,我的微博关注过一位名为庭前独角兽的法官,直到邹碧华法官的事迹被公诸于众时,我才知道,这位庭前独角兽就是邹碧华法官。以邹碧华法官所处的位置,开通自己的微博本身就说明了他有一颗勇于尝试,积极进取的心。我觉地这两点就能证明邹碧华是一位优秀的法官,他的逝世确实是我们法官队伍的巨大损失。今天我们在一起讨论邹碧华法官的事迹和精神,我就想结合自己的工作来说一说我们可以从邹碧华法官那里学些什么,能够为了继承邹碧华法官的精神做些什么。一是学习邹碧华法官的敬业。我们法官的工作和一般公务员的工作相比,最大的特点就是我们是和法律在打交道。法律由于内容的复杂和严谨,对于一般人而言无异于是一门外语,所以要解释法律和适用法律就需要有多年的专业学习和专门的法律人才。但是,经过多年的学院学习并不能保证我们就一定能够把书本上的法律很好地转化为现实中的法律,法律不仅是一门逻辑的科学,更是一门经验的事业。法官不仅要讲逻辑,更要注重经验的积累。把法律和生活有机地联系起来,这是一个看似简单但是却有无尽学问值得我们去探索的事业,这一方面,邹碧华法官就是一位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他从大学毕业后进入法院工作,从最初的书记员开始做起,历任助审员,审判员,庭长,院长等职位,在他的法官生涯中,他对当事人不仅讲法律,也注重看事实,不仅结案件,也解心结。做到了在案件中将自己转化为会说话的法律,将无言的法律条文生动地展现在当事人的眼前。把法律融合到生活之中,这就是法官的敬业精神。就此而言,我们从学校毕业后到法院工作,进入的是另外一所大学,这并不是常人所说的庸俗化了的“社会大学”,而是一所法律实践的大学。在这样一所大学里,我们要把自己泡在案件里,把法律的条文和案件的事实联系起来,把法律的方法运用到案件的审理过程里,把法律的精神展现在案件的裁判结果里。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们年轻人不能浮躁,而是应该脚踏实地,把自己手里的每一个案件办好。这是对法官职业和法学知识的一种尊重,是对邹碧华法官精神的最好诠释。二是学习邹碧华法官的钻研。法官通过审理案件,把法律融于生活,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但是法官能做的远远不止于此。英美法系的大法官能够名垂青史,不仅仅是因为他们审理了一些重要的案件,而是他们把自己的思考转化成为了理论知识,让自己的思想能够传播开来,延续下去。在案件之外,积极钻研,认真思考,著书立说也是法官的职责之一。这方面,邹碧华法官可以说是我们中国法官的骄傲。他根据工作实际经验和相关理论成果总结的审判要件九步法可以说是目前关于庭审规范化,体系化非常重要的研究成果之一。他不仅把自己的所学所思应用到了自己审理的案件中,也为所有法官同行提供了非常宝贵的经验可资借鉴。刚才我就说过,我们应该把自己泡在案件里,但是我也想说,我们也应该把自己从纷繁复杂的案件中抽离出来,把其中的问题加以总结,形成条理化的经验。正所谓是先要沉下去,然后再要浮上来。这一沉一浮之间,经验和理论就能实现很好地结合。我想邹碧华法官正是在这样一条道路上开创了自己的成就和事业,对于工作的钻研精神也是我们应该学习的,而且也是我们能够做到的。三是学习邹碧华法官的情怀。情怀这个词可能很多时候是被用在互联网创新大潮中,对于新生事物孜孜不倦和执着无悔的追求。而我感觉在邹碧华法官对工作的敬业和钻研背后,最可贵的就是他对法官这一职业,对司法这一事业的情怀。邹碧华法官在法院内提倡尊重律师权利,共同构筑法官与律师的职业共同体,在上海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推进法官职业和法院管理的创新。这些事情说明邹碧华法官不仅是为了完成一时的工作任务,而是更着眼于司法和法官职业发展的远景。不仅仅是为了解决一个个案件中的纠纷,更是为了创造出具有崇高地位和良好公信力的司法体制,树立法律、发扬、法官的权威,向社会输送公平和正义。这就是一种挚爱,一种情怀,是融于骨髓之中的法律理想和精神。虽然我们和邹碧华法官所处的位置不同,但是这种情怀应该是能和他共享。工作待遇不高、当事人闹访缠诉、改革之前命运的不确定,这些困难甚至疼苦是客观存在的,但是我觉得无论外部环境如何,只有内心包含情怀,才能积累走向未来的力量,也才能有资格去要求更好的司法环境。所以,先从自己做起,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做一名好法官,我觉得这些才是我们最应该向邹碧华法官学习的地方。
    [15:43:19]
  • [殷华]:
    各位领导、同事: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带着深深的敬仰和情感,谈我们队伍中特别优秀的一员,邹碧华法官,多少有些伤感,毕竟他离开了我们。曾经与邹法官也有过一面之缘,音容笑貌还犹在眼前。反复回味邹碧华法官的先进事迹,实际上我更愿意从一个人、或许身边就有的这么一个同事的角度,去追溯邹碧华法官究竟带给我们一种什么样的思考,对这个时代、对这个行业、对这个群体。我想,最想说的应该是习近平总书记批示中出现的“坚守”两个字。为什么要坚守,尤其是在这个人心思动、看似有些风雨飘摇的特定时期。我们从邹碧华法官的经历可以看出,他的成长工作经历,正好客观上与我国司法现代化进程相吻合,他本人也是按照我们塑造新时期法律人才的模式培养起来的法官,注重学识、注重能力,是学者型法官,是创新型、管理型复合人才,能够在东西方法学和司法实践碰撞下,从自身工作出发推动司法审判事业不断前进。过去三十多年,伴随着中国整体的快速发展,我们的司法审判工作也在快速的变革进步当中,看看现在的法官群体构成,就可以知道我们以人为本、产生了多大的进步,但如今也已经到了深水区,中央应时而动,司改大幕徐徐拉开,大浪淘沙的时代最终来临了。这个时候,我想我们应该对以下三个问题有清醒认识:一是应该对法官离职有客观认识。前些天在朋友圈中有人用《旧制度与大革命》书中的理论分析,认为在2007年至2012年间左右,尤其到了2009年至2012年,法官工作到了非常辛苦、维稳压力又极大,内外困厄的时候,但并没有那么多人辞职,反而是在司改开始后形成了离职潮,原因在于改革开始后,一些改革措施无法达到这些同志的预期,而选择离开。但实际上,法官离职涌入到法律职业共同体中,应该是时代的进步表征,是司法发展的必由之路。美国现在由于多年不涨工资法官也流失得很严重,应当有些耐心。出去的同志理解还在坚持的同志心中的那份执着与苦楚,而坚持的同志又明白出去的同志那份无奈与伤感,这可能也是邹碧华法官眼中理想职业共同体的表现之一。二是有一份责任在心中。电视剧《走向共和》中,李鸿章对梁启超说,一代人只能做一代人的事情,这句话很务实。很多法官的职业生涯、成长路径,和邹碧华法官差不多,属于知识分子群体,很多人还很有些士大夫情怀,如非特别的生活压力,还是愿意坚持下来。从另一方面说,这个时代给予了司法行业和从业者从未有过的机遇和挑战,在浩浩荡荡的历史中激流勇进,舞台将更加广阔,也更能彰显个人价值。而对于我们院这样具有一定历史积淀的大院来说,更是到了甩开大步、重新出发的历史时刻,是我们创造经验、做出表率、引领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咬着牙,有所作为地挺过去,我们将率先迎来第一批次的改革红利,并再次站在时代潮头,我们有这个基础、有这个能力,更应该有这份自信。而我们每一个还在岗的人,都有义不容辞的责任。三是要有一些信心和政治定力。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这一轮司法改革将会基本上在本届政府期间持续进行。客观上,这次改革也和反腐一样,确实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前进,不能后退。我们国家这种政体具有一种很大的比较优势,就是决策层面的党派阻碍少,也更容易办成一些大事。相信司法改革也是一样,最起码我们目前听到的都是好消息,都是积极正面的,方向是对的,所以还是要乐观面对、充满期待,并积极参与其中。最后,还是要劝大家注意身体。希望大家能够身体健康地继续屹立潮头,成为大浪淘沙过后,涌现出的真金。谢谢大家!
    [15:54:46]
  • [曹丽萍]:
    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我是民五庭曹丽萍。我很早就经人推荐买了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只是一直没有认真学习。直到邹碧华不幸去世,法律界震动,我才把这本书重新拾起来,读完。我就结合对这本书的学习以及对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学习,和大家分享几点我的感触。首先,法官这个职业肩负着沉重的责任,要敢于担当。邹碧华在书中写道“每次当事人站在审判台前时,他们期待的眼神给我们带来的只有两个字――责任。”作为一名审判一线的法官,我们的责任就是让当事人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尽管目前的司法环境、审判条件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当事人诉讼能力层次不齐,审判人员面临各方面的审判压力,但是每一次在裁判文书上落款署名,拿着盖有法院院章的判决书向当事人宣判,我们就有责任向当事人明晰对案件争议的司法判断,让当事人胜败皆明。其次,法官这份职业需要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审判实践能力。随着社会分工细化,技术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社会秩序、行业规则需要通过司法裁判来明确。如何查明事实、如何适用法律,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邹碧华从一线审判法官的角度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就是一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体的审判著作,凝聚了他多年来对审判工作的积累和思考,抽象出来的九步法对我们民商事审判法官非常有意义。按照这九步法梳理案件事实、组织释明、适用法律,基本都能将争议焦点审查清楚并作出判断。第三,作为一名法官,为了法治理想、信念,需要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讲得起奉献。法官在当今的法律职业中并不是一份位高、权重、经济收益大的职业,但却是法治理想得以实现、司法改革得以成功的关键。我们在承担化解突出社会矛盾的重任同时,也面临着各种职业风险,只有信念坚定、勇于奉献的人才能数十年如一日默默坚守这个岗位。我是一个两岁半孩子的妈妈,因为工作和家庭原因,孩子一直在江苏老家由父母照顾,我周末没有安排就回去看望孩子。两年的时间,我在京沪高铁线上跑了10万公里,自己有过委屈,有过抱怨,但比起邹院长为司法审判事业操碎心、为司法改革出师未捷身先死,我突然觉得自己的困难都是微不足道的。最后,我想说,斯人已逝,所有的怀念、感慨都不如化为行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是对逝者最大的告慰!
    [15:59:12]
  • [张江洲]:
    邹碧华法官去世后,社会各界掀起了学习、纪念邹碧华法官的热潮。与此前的先进人物学习、纪念活动相比,这次热潮有明显区别:首先是民间纪念活动与官方学习活动同步进行;其次是民间纪念活动人群范围更加广泛,同时自发性更强。纪念人群不仅有法院系统的同仁,也有曾经的信访群众,乃至爱对法院“挑刺”的律师群体。一名法官,是因为什么原因,使其获得了社会认同上最大的社会公约数?一名法官,是因为拥有何种魅力,使其所做之事能够触及寻常人的内心?在此,我想分享三个有关邹碧华的小故事,希望从这些工作、生活的小片段中,能发现邹碧华法官做人、做事的修为:一、“认为一件事很重要,才会想要把这件事做好”年初买了一本邹碧华法官2010年所著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放在案头,抽空断断续续读几页。上周末读到第180页,发现里面有一个邹碧华法官讲的小故事:有一次邹法官到华东政法大学上裁判文书课,曾问过学生们一个问题,写出一份好的裁判文书最关键的因素是什么?有人回答,思路清晰;有人回答,逻辑严密;有人回答,文字通顺。而邹碧华则说:这些对于写好一份裁判文书,都非常重要,但最重要的,还是你想要把这份文书写好。“认为一件事很重要,才会想要把这件事做好”、“而决定一个人想不想把某件事情做好的是什么呢?是他对这件事情重要性的判断。”邹碧华法官的这些文字很通俗、朴实,但揭示了一个有关“价值观”的话题。一件事,如果我们认为他很重要,就会竭尽全力;一件事,如果我们认为不重要,可能就会敷衍了事。芸芸众生中的每一个人,心中都有一杆秤:什么人对我们更重要?什么事对我们更重要?问题的答案决定了一个人何去何从,坚守或出走。邹碧华法官愿将审判工作做好的努力从不停息,邹碧华法官对司法事业的坚守致死不渝。他能做到这些,我想一定是他在自己重要事情的排序中,将司法事业放在了第一。邹碧华法官做事的坚守、做人的纯粹,使他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获得了一份人性的本真,这是一种能触及灵魂的人性魅力。有情怀、能坚守、能舍离的人,谁不敬重呢?我希望自己也能像邹碧华法官一样:为自己热爱的事业而做纯粹的坚守与努力。二、“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的法律方法才会拥有灵魂”深圳律师在一场足球赛前举旗默哀:“邹碧华法官的离世,是法院系统、律师界、法律人共同的损失。”在邹公之前,职业的隔阂使得网络上充斥着律师对法院、法官的挑剔、误解,而邹碧华法官在获得法院同仁认同的同时,也获得了来自律师群体的悼念,这着实让人有些惊诧。惊诧的背后,是2010年邹碧华在上海长宁区法院推动出台的《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以及他在《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中对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的阐述。“法律职业极其需要人文关怀精神”,邹碧华法官说“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院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邹碧华法官将人文关怀精神贯穿在所有的职业相对方,包括当事人、律师。尊重的背后是其对职业共同体的认知,是浓郁的人文情怀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呈现。我觉得,自己也需要改变,改变墨守陈规的自是一体,像邹碧华法官一样,与职业相对方有一个良性的互动,让社会公众感受到我们的坚守梦想的正能量。三、“让孩子懂得善良、真诚与礼貌”邹碧华法官去世后,澎湃新闻对邹碧华法官的爱人唐海琳有一次专访。访问中谈到了邹碧华法官的家庭生活,唐海琳讲了一个故事:在孩子五年级的时候,学校要求家长给孩子写一封信,那封信是邹碧华写的,在课堂上,老师还念了信的内容。他写到:“我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其实也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做好父母,我们也在不断努力、尝试,想去找到更好的方法。” 唐海琳说,信中文字的诚恳,也是邹碧华一直对小孩的性格教育:要善良、要真诚待人、要有礼貌。家庭生活是一个人性情的最真实写照,邹碧华对孩子性情的期望,实际上也是他对自己做人、做事的定位。向公众传达善意、真诚对待当事人、礼遇律师群体,我们从邹碧华身上也发现了同样的他愿意彰显的人性光辉。在功利的社会生活中,不得不说,邹碧华法官是一个理想化的人,是一个坚守自己情怀的人。而这种对理想、情怀的不辜负,也恰恰成就了邹碧华,使他成为功利、务实的人群中凸显的一抹璀璨。与邹碧华法官相比,我还有非常大的差距,但没关系,我坚守着做法官的本分,一直在向着邹法官的方向坚持、努力。而且,我也不孤单,在我的身边,有很多像邹法官一样的值得尊敬的人,他们以青春的奉献成就了自己的职业梦想,他们以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司法坚守为我们做了榜样。我家小孩刚刚7个月,每天都在牙牙学语中感受着这个新鲜的世界,我希望自己的坚守也能成为她的一种感觉,我希望自己的职业梦想也能传递给孩子,我希望她能认同我所认同的价值,我希望她今后能善良、坚持,我希望她今后能活得有梦想、有正能量!
    [16:05:36]
  • [黄志勇]: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邹碧华就是后者。我们现在追忆、学习邹碧华,就是要把他的精神传承下来、发扬下去,用他的精神在海淀法院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让我们海法从先进走向更加先进。这也是对他最好的纪念。邹碧华是勇于担当的改革者,是改革弄潮儿的楷模。他生前除了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还有另一个头衔―上海司改办主任。从参与研制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到参与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生长在全面深化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大时代,我们每一位海法人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荣誉,确保司法改革的顺利推进,确保司法的公平。作为一名基层法官,我深受邹碧华精神的感动,觉得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向他学习:一、学习他爱岗敬业的工作精神。人们都说要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一点邹碧华同志做到了。他是专业的法官,也是法院系统最好的“领路人”之一,他带领团队建立了上海法院审判管理信息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司法警务指挥中心、数据共享中心及十大司法公开与服务平台、自主研发了信访投诉监控系统…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作为80后的法官,我们应该学习他的爱岗敬业精神,时刻牢记“集体和责任”意识,为了司法改革在我院的顺利推进,为了海法的第五次飞跃贡献力量。二、学习他孜孜不倦的学习精神。邹碧华家的三面书墙,桌椅旁都堆满了书。勤奋的邹碧华将审判实务和理论研究结合,写下《要件审判九步法》、《公司法疑难问题解析》、《基层法院可视化管理》等10多部著作,其中《要件审判九步法》成为全国民事法官和律师办案的重要指引。取得这些成果,可以看出,邹碧华同志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了多少时间用在学习上!他位高事忙尚且可以如此,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拿琐事做借口,不思进取、不求提高呢!我们应该向邹碧华一样,勤练内功,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争做一名业务精熟的法官。三、学习他关心群众、关爱同事的博爱精神。他关爱家人、关心同事、善待律师,对于当事人,他更是饱含深情!他像一支蜡烛,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他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我离去,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写着‘因为我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可以看出,邹碧华是具有何等高尚的品格和为民情怀。作为一名基层的法官,一名年轻的法官,我们首先要做到心系于民,也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做到司法为民,确保司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否则我们手中的权力越大,危害也就越大。目前,80后法官已经成为海法的生力军和主力军,作为其中的一员,我承诺: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专业水平、司法能力,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民、无愧于己的好法官!
    [16:10:35]
  • [王启亮]:
    当邹碧华同志去世的消息在微信中悲恸转发的时候,我和当时参加过第15届预备法官培训班的同学都不能相信和接受这样一个事实,讲台上的邹碧华太鲜活、太有生命力了,从审判思路方法的集大成,到站在司法改革前沿酝酿一个新时代,47岁的邹碧华骨子里所蕴含的开创精神和担当精神深深地感染着我。相信和许多人一样,我关注邹碧华绝不是从他去世之后的追忆中开始的,凡是读过《要件审判九步法》的人都记住了邹碧华,都毫不吝惜对他的赞美。长期以来,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研究似乎处在不相交汇的平行空间,资深法官各自有一套独到、成熟的审判知识和能力体系,但由于缺乏经验总结和提升,未能形成完备的法律适用方法体系,对于年轻法官而言,往往成了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秘笈。在民事审判领域,邹碧华填补了这个空白,为准确适用法律提供了思路明确、尺度统一、方法科学的思维工具;但在刑事审判领域,还没有像邹碧华这样的法官去归纳和提炼一套犯罪构成分析法或证明效力识别法,他让我看到了开创精神的可贵,也激励着后来人去充实和完善法律适用的研究方向。可以说,邹碧华的很多制度理想很前沿,他是一个脚踏实地地活在当下、但又对中国的法治未来充满自信的学者型法官。邹碧华的另一个重要角色是在司法改革设置和运行过程中所具备的不惧毁誉的担当,他试图用自己的兢兢业业和热情执着去扫除人们对司法改革的疑虑,把自己的生命熔铸于司法改革的肌体中,却惟独忘却了自己的身体。他的离去如此震撼我,还有一个原因是他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研究生导师李芳晓,她也是在连续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评议的过程中突发疾病去世的,三年过去了,当我们一遍遍地慨叹她为什么不爱惜自己身体的时候,却没有一个人质疑以这样的方式离去是不是值得。就像今天的邹碧华,当他燃尽自己的生命去实现毕生追求的职业理想的时候,司法改革注定会因为他而变得更加厚重,而他也注定成为不朽。在邹碧华成为一种现象、一种精神乃至一种思潮的背景下,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发现,中国的法治品格愈加鲜活、愈加具有生命力,她不仅培养了像邹碧华这样的法官,也培养了一批发自内心地愿意向邹碧华致敬、愿意对邹碧华追怀的人民!说到这里,我脑海中再次浮现出邹碧华带着笑容、将亲笔签名的审判要件九部法书籍捧到我手中的情景,与其说这是一场诀别,不如说是一幕珍贵的永恒。向邹碧华同志致敬!
    [16:15:57]
  • [主持人沈李平]:
    谢谢青年法官们的精彩发言。下面进入点评环节。首先由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院长助理徐阳光点评。
    [16:18:49]
  • [徐阳光]:
    各位法官,我听了模范法官、青年法官代表的发言之后,一些感想,和的大家分享一下。我觉得大家的发言,和这次相关的学习会议是一次非常有实质内容的学习。大家的发言中提到与邹碧华同志的交往、著作的时候也是言之有物,而且各位的发言也有都对法官的文才有很深的认识。大家的文才都非常的好。在发言的内容中看,大家也是两个特点,一是问题包括所向、自身所有的问题。二是传递正能量比较多,这个很好。问题比如说是坚守的问题,现在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身为法官代表发言概括了三个特点,邹碧华同志是突然逝世,以前我对邹碧华法官没有太多的了解,但是也听说过他的著作,但是那个时候没有认真的去看他的书,他逝世之后,我集中关注了邹碧华生前的事迹还有学者、法官写的悼念的文章,他的著作、观点、工作成绩反复的提起被推崇,我沈阳出出差的时候,有一个沈阳日报社的师弟,他跟我说他他们要做一次很重要的,要把邹碧华做一个重点宣传的任务,他们在做一个采访,当时他所说我也没有意识到是怎么样的大力宣传。事后我们看到是习近平总书记作了批示后,全国法院从上到下也可以说是从下到上的宣传过程是一个集体宣传的过程。上次我们报告团的活动我因此有时没有参加,现在看先进事迹,这种宣传的力度是超乎想象的,宣传正面的作用济济的意义也是超出想象的。邹碧华的英年早逝对它的家庭来讲是灾难性的,对于所在的单位、司法行业也是个很大的损失。但是我们也看到他留给我们的巨大的精神财富。他逝世之后我们对他的先进事迹、他的工作成就进行的总结挖掘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非常一具有积极意义的,现在都再关注司法改革,都在重新认识法院法官,我自己不是法官,我是来这里学习的,我的教授的专业是法律,我也进行的密切的关注和思考,我简单的说我的几点粗浅的体会:1、我们要重新的认识法院。现在法院将会成为大家认识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窗口,法院平时是公平正义的象征,法院也是我们解决纠纷的最后一个场所,这是我们所追求的,在挂职之后我是从法官的角度看待法院理解法院惯例工作的难处,实际上对邹碧华同志实际的总结也是法院的领导该怎么样更有艺术该怎么样更获得创新,海淀法院也同样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全国最先进的法院不断的创新是我们不断要面对的。同时我们也必须不断要面对离职和坚守的问题。传递正能量现在是非常重要的。我挂职以后不自觉的传递一些正能量在邹碧华同志逝世之后我的微信上,关于法院和法官的正能量的的帖子越来越多。法院现在也确实是面临司法改革一试点的工作,也有很多的难题,这需要理解。改革是为了未来。2、重新认识法官。法官是通过学习邹碧华的事迹,认识司法公正很重要的镜子。我挂职以来我们现在作为审判者的代名词我们承载着法律赋予的光芒,也承载着案件的压力。我挂职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对于每一季度商事案件进行评查,在评查的过程中主要是看中院发回重审和改判的案卷,在看法官写的判决书的过程中错误法官是如何形成的。就是因此了解了法官的压力,我对很多失误的地方就能理解了。前几天我看了70多份的优秀文书,我是和海淀法院的法官做了心灵上的对话。虽然我没有被任命为审判员,但是我试图让自己从法官的思维来思考问题。我认为法官非常的不容易,但是没有办法,我们要坚守。我对我的学生也是灌输相关思想。我是鼓励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工作的,但是很多学生对我的建议步态之忍痛,我就跟他们说人是要有职业信仰和职业追求的。司法改革不仅影响了法院法官、还影响了高效毕业生。3、邹碧华同志被不愧为学者性的法官,邹碧华同志是审判能力很强,理论基础很扎实,所以他才能写出生动又实用的著作。每一个法官需要关注的是从事的司法审判工作和我们的法学和中国的法学研究是什么样的关系,不是说每一个判决都写成学术论文,但是至少两点之间应该有一个无限的区间,虽然不可能重叠。海淀法院作为全国先进法院应该涌现出一批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优秀的法官,而且现在社会对优秀法官的评价处理看案件质量和判决质量还有法律的理论功底。我们需要很多的形式让法学和司法之间有更好的结合,让关键的审判恩领域有更好的突破和创新。而且司法改革要处理好法官和律师的关系,这是非常大的话题是司法构件的问题,在坐年轻的法官在这方面会作的非常好。这个学习的过程只是一个逗号,不是一个句号,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继续的学习。推动海淀法院向更好的方向发展,我也愿意在这方面作出小小的努力和贡献。谢谢大家!
    [16:53:25]
  • [主持人沈李平]:
    下面由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院长助理李剑进行点评。
    [16:54:58]
  • [李剑]:
    谈一下参加会议的感受,海淀法院学习精神的会议,从内容到形式都非常的有针对性,接地气,听了十位代表的发言,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谈了自己的新的,我也向节这个机会说一下我学习邹碧华同志的心得。从他人生的成长经历,他和我们很多人是差不多,他从校门到法院,从书记员一步一步的干起,这和我们大部分人的经历都是一样的。我们学习邹碧华的精神。学习邹碧华什么东西?归纳起来有几个方面:1、他是一个学者型的法官。我们要学习他的学习精神。他不仅是在法学方面有研究,他在科技、经济、文学和体育,他是对各个领域的知识都很有兴趣的。我现在是搞知识产权审判,我现在就很狭窄,只是对自己所在的专业感兴趣,这是我在以后的工作中要注意的。2、邹碧华是开拓型的干部。邹碧华同志有这么一种力量,能够让他作出这样的行为。关键是他是一个有良知的人。说道高大上一点就是有修养、有宗旨意识、有信念,普通一点就是他是一个善良的人。这非常重要。学习邹碧华同志不是学习他个人,而是他反映出来的法官群体现出来的共同点。我们学习邹碧华同志什么?怎么学?我们学习不是简单的复制,是学习如何认识问题、思考问题,学习他对一些东西的看法。大的环境下,在司法改革的大环境下会有人有很多的想法,但是邹碧华同志他对功名利禄看的很淡,他从一开始就对外在的东西看的很淡。另一方面学习的角度是我们的学习工作的方式角度看能否举轻再若重。就是在工作细节方面能不能投入、能不能那么敬业。这是我自己在将来的工作加以贯彻的。
    [17:03:34]
  • [主持人沈李平]:
    下面由区人大代表孙英进行点评。
    [ 孙英]:
    我谈不上是什么点评,我觉得是一次很好的受教育的机会,作为人大代表,我跟海淀法院具有很多联系,我每年都会到海淀法院来参加座谈会和相关的活动,我自己很有感触,特别是今天的这个座谈会。十个法官代表的发言,包括刚才两位领了点评,对我来说是很好的教育。学习邹碧华法官是新时期得法管的感悟。它的先进事迹在全国范围内得到了很大的传播。一个人趋势以后能给社会留下这么样的反向不能不引起我们所有的人的反思。走法官战线出来的人民法官优秀的本色我们更加怀念邹碧华法官。正如很多法官们的发言,联系了我们司法改革的现实,联系了我们海淀法院面临的改革和进一步发展的现实,联系了我们每一个一法官自身工作的县市区谈了自己的感受,包括思考,对于我来说是一次很难的教育和启示。邹碧华法官勇于改革创新,捍卫公平正义,时钟坚持司法卫民司法公正,忠于职守无私奉献,他不仅是优秀的法官,还是专家型的法官学习型法官学者型法官,他同时还是优秀的领导者领导干部法院的管理者。他不但是政治审包括思想境界上的包括它的为人卫民,同时他还有经的业务。他是北大法学博士,他在工作上善于总结善于提升。他著作了很多多数同时零用很多的途径传播社会传播与人。就这点来说具有很高的品德,他也具有很审的知识,广阔的知识,对我们来说不管是我们老同志还是新同志都是非常个敬佩的。实际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艰巨任务,作乐全面的部署,我们今年海淀区人大也把代表们提出的关于依法行政加快海淀法制建设的议案作为一个重要议案,这说明代表非常关心依法治区的问题,更多的涉及依法行政的建议。同时也关注到司法公正这一块。海淀法院是全国的优秀法院,也是全国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从去年开始就接受了这个任务,而且在工作之间不断的加大五力度,五不断的推进。无论什么改革都会涉及到利益方面的,把之传统的痛惜改变,同时创新新的司法,创新心得体制、心得惯例,其中涉及到了很多很难的问题。但是我们相信,海淀法院是优秀人员辈出的单位,今天发言的三位模范法官、还有很多优秀法官,这么一个好的单位,好的群体,作为人大代表的成员我相信海淀法院的法官们在海淀法院的领导班子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一定会不辱使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我们作法官不荣誉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海淀法院更深层次的改革发展,是为全国法院改革积累和创造新鲜的经验,为司法改革作乐更审的推进。我相信海淀法院一定能做好,我也相信在不断的推进的司法改革中间会涌现更多更多的像邹碧华法官一样的优秀法官,向模范法官一样的优秀法官,向发言的法官一样的优秀法官。虽然我是老一辈的人大代表,但是我也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向海淀法院的优秀法官学习,认真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在依法治国的过程中,人大代表要认真的学习遵守宪法学习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绿色代表职责,作人民群众相信信任的人大代表。今年也是海淀区新平的人民陪审员,我要向邹碧华法官学习,向在座的优秀一法官学习,以你们为楷模做一个有良知的忠于职守的人民陪审员。以后的路还很长,但是我们都要充满自信,把司法改革的这项工作通过每一个人的努力步推进。让邹碧华法官产生的正能量共鸣形成更大的力量!
    [17:09:43]
  • [主持人沈李平]:
    下面由区人大代表、院人民陪审员李玮点评。
    [ 李玮]:
    我对于在座青年法官的印象,我是今年新的陪审员,我之前从来没有走进过海淀法院。因为参加了人民陪审员,今天听了十位法官的发言,我真的非常惊讶,没想到大家的谈的非常深刻,大家的感想都是自己发自内心的思考,找到了共鸣。有的人宏观角度、有人从微观角度还有的人从很小的事情谈起来的,这很难得。大家都是很认真的。从形式上说你们的发言、学习让我非常的赞赏,80后法官的口才非常的了得。对邹碧华我自己的感想,他是北大人,我也认识他,我也不知道这么一个的年轻法官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后来北大搞了一次追思会,我对邹碧华有了更深的理解。我不是个搞法律的,我从邹碧华身上感受到了两点。1、他身上有一种特别难得的很崇高的责任感。邹碧华的行为他是有大人格的人,他的存在绝对不是为了他自己,他作为一个法官心理装的是国家、社会、人民。他在自己心中的位置是很少的。他对功名利禄是没有什么要求的,他是为国家、人类活着的。法官不是一个普通的职业,法官是要主宰人民的命运的,既然选择了这样的一个道路就应该有相当高的境界。要随时都要觉得自己在很神圣的位置上。现在这个社会是大家为了自己一些私利,但是邹碧华不是,我很欣赏这一点。2、邹碧华是一个有理想有高尚情操的人。我们现在缺乏对孩子的道德教育,但是从邹碧华身上我看到了这一点。一个人能够做到坦荡来、坦荡去、能留给别人、社会一点有意义的东西,人活着不要做一个精致的利己者。我祝愿法官朋友们要向邹碧华法官学习,但是也要注意身体。谢谢大家!
    [17:15:46]
  • [主持人沈李平]:
    感谢各位嘉宾的点评。下面由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贾柏岩讲话。
    [17:17:13]
  • [贾柏岩]:
    同志们,今天的座谈会气氛热烈、发言坦诚,我本人内心也受到了强烈震撼,得到了很大启发。“燃灯者”邹碧华是新时代的最强音,他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的精神将薪火相传、历久弥新,指引全体司法工作者继续向前。我们要学习邹碧华,就要深刻领会他的崇高精神内涵,着力找准与时代要求和自身工作的结合点,在工作实际中切实学习践行邹碧华精神。结合我院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工作。我再谈三点意见:一是把思想建设摆在首要位置。要教育干警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增强干警的忠诚意识、法治信仰和首善意识。要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主题活动,深化对邹碧华精神的认识,同时,加强对身边榜样的学习,各支部要在支部范围内加强对荣誉积累有限、尚不为法院内外所知的青年典型的发掘、培养,推出1-2个本部门自己的典型,从而在全院形成“一支部一典型”的局面,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二是深化业务能力建设。邹碧华同志是名副其实的专家型法官,扎实精湛的业务能力令人佩服,孜孜不倦的学习态度令人感动。我们要进一步强化综合综合素质培训,开展审判业务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专题研讨,加大案例教学和实训制训练的比重,将学者教学和法官教学相结合,使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密切相关。要探索分类培训,结合法院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和培训需求,对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探索开展各具特色的培训,以适应司法改革队伍人员分类管理的要求,促进人才队伍结构的均衡发展。三是深化司法作风建设。要继续巩固和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自觉自愿的为人民服务。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集中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努力实现转作风、树形象、守公正。要集中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加强研究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廉洁司法警钟长鸣。要继续积极开展审务督察活动,深入、全面地对我院干警的审判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及时纠正干警在工作中的不足。同志们,按照中央和上级法院的部署,今年我院将积极开展“法官当如邹碧华”的系列学习讨论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对照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认真查找自身的差距和不足,加强党性修养,强化担当精神,激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像邹碧华同志那样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通过学习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努力营造人人争当邹碧华式好法官的良好氛围,让邹碧华精神在我们身上接力传承,凝心聚力、众志成城,为全面完成我院“十二五”规划实现“第四次飞跃”打一个漂亮的收官之战!
    [17:19:53]
  • [主持人沈李平]:
    今天的座谈会就到这里,感谢各位嘉宾!
    [17:28:17]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7:28:46]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7:28:55]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雷茗雁本次直播记录。感谢李森、刘乐提供摄影支持。
    [17:29:21]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7:2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