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发言人

房山区检察院

房山区司法局

房山区人大代表

记者提问

审判员回答记者问题

记者提问

媒体采访

接受记者采访

发布会现场
6月15日10:30,房山法院“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情况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吴明慧,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在该院召开“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情况”新闻通报会。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活动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45:20]
  • [主持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是位于北京西南的基层法院,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达到近100万人,下辖5个派出法庭,共有干警370名。在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房山法院从理论到实践取得了多项丰硕成果,先后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全国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应用法学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同时,该院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庭室,如河北人民法庭、执行庭、刑一庭等被评为首都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法院系统先进审判庭,更涌现出了一批如“全国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厉莉、首都十佳法官韩朝利和王宁等优秀干警。
    [10:45:38]
  • [主持人]: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类刑事案件频发,基层司法机关的工作数量和工作压力激增,案多人少的矛盾尤为突出。同时一些轻刑案件,例如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40%,当事人认罪态度都比较好,对事实无争议,这样的案件在审判时可以一定程度上简化审判程序,节约审判资源。据此,2014年6月,两高、两部出台“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在部分地区推行速裁程序。近一年以来我院在推行该工作,积累了大量经验需要向社会推广。
    [10:47:20]
  • [主持人]:
    “快侦、快速、快审“等刑事速裁程序,在一定程度上大量节约了司法审判资源,提高了司法审判效率,这对于解决”案多人少“的司法状况极为有利,值得推广与借鉴。例如,定于今天(6月15日)上午审理的案件,从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司法措施到开庭审理只有5天,真正实现了快侦、快速、快审。
    [10:48:18]
  • [主持人]:
    今天的发布会由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佟淑主持并发布,房山区检察院、司法局、房山区人大代、参加今天庭审的公诉人和审判员出席发布会。北京电视台《北京新闻》栏目、《法治进行时》栏目、民主与法制时报、北京晚报、新京报、房山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参与此次发布会活动。
    [11:05:03]
  • [主持人]:
    现在发布会已准备就绪,即将开始。
    [11:05:36]
  • [发言人]:
    参加本次活动的新闻媒体有新华社、首都政法综治网、北京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进行时、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京华时报、新京报、北京广播电台、房山电视台、房山报。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对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
    [11:10:03]
  • [发言人]:
    我相信媒体朋友们听了刚才的庭审,都会发现这个案件的审理与此前的刑事案件审理有很大不同。首先,在庭审时,法官征询了被告人对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意见;其次,法庭审理过程中省略了以往庭审中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重要环节;再次,被告人仅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被当庭释放;另外一点是本案最大的亮点,大家可能也注意到了,就是该案从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刑事拘留到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再到法院作出判决,仅用了五天的时间,被告人实际上也仅被羁押了五天就获得了自由。
    [11:11:55]
  • [发言人]:
    真正实现了快侦、快诉、快审。这在以往是很难想象的。大家也许会问,为什么会这么快?这么做的依据是什么?其实,这就是我们正在试行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11:12:24]
  • [发言人]:
    2014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两高”在北京等全国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11:13:34]
  • [发言人]:
    此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和《办法》规定,对于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毒品犯罪、行贿犯罪、在公共场所实施的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可以适用速裁程序审理。
    [11:14:10]
  • [发言人]: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11:14:32]
  • [发言人]:
    当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也是有条件的,这些条件包括,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3、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的;4、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这也就是刚才法官在庭审中为什么要多次征询被告人的意见的原因。
    [11:15:44]
  • [发言人]:
    自北京被确定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城市以来,我院即着手为试点程序做准备。2014年11月2日,我院邀请市高院领导现场指导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审理。当日,我院在全市率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了首批六个案件。
    [11:16:13]
  • [发言人]:
    此后,我院每月均有20余件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在探索适用速裁程序的过程中,我院分别从组织、程序、实体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不仅实现了案件高效审结,而且保障了被告人的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权利,使得当事人在每一个刑事案件中都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保证了案件的审判质效,提高了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实现了快审不剥权,提速不降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1:16:46]
  • [发言人]:
    从我院的适用情况来看,截止到今天(6月15日),我院共适用速裁程序审结180件,占全部同期审结案件的34.63%。这些审结的案件,平均审理用时约为5个工作日,服判息诉率为100%,无一上诉案件。从我院审结的速裁案件来看,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案件质效,在全市法院均名列前茅。
    [11:17:43]
  • [发言人]:
    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行是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11:18:02]
  • [发言人]:
    第一,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有利于促进公平正义。“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不必要的诉讼拖延会使公平正义大打折扣。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缩短办案期限、简化办案程序,以及与之配套的独任审判、当庭宣判、格式化裁判文书等,最大限度地追求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试点半年多以来的实践情况表明,刑事速裁程序有效避免了诉讼拖延,促进了程序正义,有效缩短了羁押时间,避免了被告人的“交叉感染”和“罪刑倒挂”。另外,在保障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的同时,刑事速裁程序通过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有效保障了司法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更好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11:18:48]
  • [发言人]:
    第二,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有利于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我国刑事司法历来重视坚持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刑事速裁程序在强调效率的同时注重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一是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充分了解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帮助其进行程序选择和量刑协商。二是强调“简化程序不减少权利”,坚持“三询问两听取”,即当庭必须询问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量刑建议及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听取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三是对宣判前因被告人翻供、反悔等原因不再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依照规定应当转为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
    [11:19:24]
  • [发言人]:
    第三,推进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有利于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速裁程序就是迈出的第一步。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对被告人自愿认罪、追缴赃款赃物、积极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取得被害人或近亲属谅解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罪刑较轻、真诚悔罪的被告人,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可以尽可能适用缓刑,同时可以更多依法适用非监禁刑。
    [11:20:32]
  • [发言人]:
    通过半年多的试点,我们也发现,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社会公众对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知晓度并不高,实践中,尚无当事人主动提出要求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二是速裁程序更多地体现为法院一家的速裁,尚未体现出整个案件全程序的速裁。正是注意到了这两个问题,我区公检法司四机关建立了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取得良好效果。
    [11:24:20]
  • [发言人]:
    今天上午审结的案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将以这个案件为起点,继续为推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全程提速而努力。同时,我们今天也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为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适用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
    [11:24:47]
  • [发言人]:
    下面,请大家观看视频。
    [11:25:25]
  • [房山检察院]: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具体指示,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真执行“两院两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办法》,自2014年11月起开始推行此项工作。为做好试点工作,我院与房山区政法各部门认真研讨,充分沟通,形成机制,稳步推荐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下面就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以来的主要做法做一简要汇报。
    [11:30:58]
  • [房山检察院]:
    2014年6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试点工作的决定》,为进一步晚上刑事诉讼程序,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授权在北京等地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并指出试点工作应当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司法公正。
    [12:37:36]
  • [房山检察院]: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具有重要意义。
    [12:40:48]
  • [房山检察院]:
    一是节约和优化资源配置。对于主要社会矛盾已化解的轻微刑事案件,如刑事和解的伤害案件、退赔退赃的盗窃案件等,适用一种较快速办理机制更为简易的诉讼程序,对于提升诉讼效率,节约和优化司法资源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2:40:55]
  • [房山检察院]:
    二是公正与效率的统一。只有通过使用简洁、明确的诉讼程序,才能在兼顾公平公正的基础上,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的价值追求。三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2:43:22]
  • [房山检察院]:
    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基本情况方面,从启动方式上看,以人民检察院启动和人民法院决定使用为主,其中人民检察院启动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146件,主要集中于危险驾驶、盗窃、故意伤害等案件。
    [12:46:02]
  • [房山检察院]:
    从办案时限上看,速裁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平均为七日左右,最短一日,最长十二日;庭审时间平均为十分钟,最短五分钟,最长二十分钟。从案件类型看,目前使用速裁程序的案件主要涉及六种罪名,分别为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12:49:42]
  • [房山检察院]:
    从量刑建议的效果上看,所有使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判决刑罚在我院提出的建议之内,量刑建议采纳率为100%。
    [12:51:18]
  • [房山检察院]:
    房山检察院在落实和推进试点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积极协调部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推行是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院领导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充分支持。2015年3月5日,在房山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我院与房山法院、房山分局、房山司法局共同签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当中包含了许多创新内容,如将速裁程序的启动程序提前至侦查阶段、对值班律师知情权的充分保障等,这些机制为进一步扎实、有效地进行试点工作铺平道路。
    [13:02:19]
  • [房山检察院]:
    二是严格三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速裁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被告人对在案证据的质证权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防卫权,这就对案件质量和人权保障提出了挑战。为此,我院以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为依托,明确在速裁程序中应当严格执行的三项工作,充分保障人权,确保公诉质量,强化审判监督。
    [13:02:50]
  • [房山检察院]:
    三是大胆创新机制,提升办案效率。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办案效率是速裁程序的价值所在。为推进试点工作,我们积极创新,努力提高速裁程序的适用率和适用效果。一是将速裁程序的启动前移至侦查阶段。适用速裁程序,侦查取证是基础。为此我们充分调动公安机关在速裁程序中的积极性,在《实施细则》中规定公安机关对认为符合速裁程序的案件,应当在对嫌疑人逮捕后十日内或取保候审后十五日内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并在随案移送的《起诉意见书》及卷皮上加盖印章,从而真正做到 “快侦”、 “快诉”、“快审”。二是设立速裁案件专办制度。
    [13:03:34]
  • [房山检察院]:
    公、检、法三机关各自确立相对固定的承办组办理速裁案件,将我院原来的集中审查、集中公诉、集中出庭的“三集中”工作模式扩展到侦查和审判阶段,形成集中移送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判的新“三集中”工作模式,从而推动繁简分流,提升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三是改进工作程序,简化和创新文书制作。形成先审后问的办案模式,将对在案证据的书面审工作提前,承办人经过审查认定符合使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范围,则在请示处长确定可以适用后再对嫌疑人进行提讯,并在嫌疑人口供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对其进行告权,听取其对适用速裁程序的意见,由其签署具结书后,按照速裁程序起诉至法院。
    [13:04:05]
  • [房山检察院]:
    四是设立两项制度,充分保障人权。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在速裁程序中的权利,除由承办人在对嫌疑人提讯时进行充分告知外,《实施细则》中另外设立了两项制度,用于保障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途径的畅通。一是设立起诉意见书留存备案制度。
    [13:04:35]
  • [房山检察院]:
    二是设立检察官协助申请法律帮助制度。这一制度的设立,使嫌疑人获得法律帮助的渠道更为畅通,保证其在最短的时间内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相关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13:05:36]
  • [房山检察院]:
    房山检察院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开展不久,许多机制在运行过程中还需不断调整、完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分实践,反复探索,及时发现和解决制约工作开展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工作的有序开展。
    [13:06:01]
  • [发言人]:
    现在请司法局的董事局长发言。
    [13:06:38]
  • [房山司法局]: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刚才法院、检察院对刑事速裁工作介绍的相当的详细,到位。我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司法行政部门在刑事速裁工作中承担的工作。
    [13:07:44]
  • [房山司法局]:
    一是法律援助工作,二是社会调查。法律援助工作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为有需求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房山区司法局于2013年底、2014年初在房山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房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每天要派专门的律师值班,这样保证能够及时为有需求的犯罪嫌疑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方面的援助、帮助。第二社会调查工作,社会调查是指我们在接受委托以后,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提供犯罪嫌疑人的审前社会调查报告,按照房山区政法委和公检法司联合发布的制定的实施细则规定,刑事速裁案件的调查期限缩短到5日,正常的社会调查案件是10日,缩短了50%。
    [13:08:06]
  • [房山司法局]: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都能按照公诉机关、审判机关的需求,能快就快,就象今天的案件,我们当天接受调查委托,当天出调查报告。我们司法行政部门在刑事速裁案件过程中,我们做的都是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另外,因为大部分刑事速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决以后基本上要转入社区矫正工作,我们在最后还要与公诉、审判部门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我所要说的基本上就是这些。
    [13:08:19]
  • [发言人]:
    接下来各位媒体的朋友对于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以及相关案件有哪些进一步采访的,可以现场提问。
    [13:08:50]
  • [人民法院报]:
    我是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手机电视的,像我们审结的案件中,有没有出现刑事速裁转为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如果有这样的情况的发生,是什么情况?
    [13:09:48]
  • [审判员]:
    房山法院从2014年11月开始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所有的案件,没有一件当庭由速裁转为简易审理或普通审理的。
    [13:10:35]
  • [人大代表]:
    我今天来参加庭审,没有想到这个庭审这么快,今天的庭审一共用了不到10分钟的时间,而且被告人从羁押到判决一共用了5天的时间。刚才我听了法院的领导介绍了刑事速裁程序,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形式,对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如果实行速裁,象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的人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对于他们的司法能力是认可的,特别快的审理案件对所有人来说是非常好的事情,可以节约成本,对社会公平公正也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
    [13:11:18]
  • [新京报]:
    刑事案件速裁计算之日是从哪个阶段开始算的?
    [13:11:39]
  • [房山检察院]:
    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我们司法机关界定,是从公安机关刑拘之后,刑事速裁程序必须进入到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才能计算,对嫌疑人立案刑拘之后计算。像今天的案件,用了4天的时间,我们快的同时我们保证案件质量。
    [13:12:35]
  • [发言人]:
    今天全方位介绍了房山法院刑事速裁试点情况。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工作是在公检法司共同的努力下推进的,得到了房山区政法委的有力支持,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会越来越多,而且取得的社会效果会越来越好,这得到了与会在座各位媒体的大力支持,这项改革的举措,也会在大家积极的宣传引领下,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13:13:10]
  • [发言人]:
    今天的媒体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3:13:27]
  • [主持人]:
    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了。会后,多家媒体对房山法院、检察院及审判员进行了深度采访。
    [13:15:07]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再见!
    [13: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