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新闻发布会

主持人陈军

院长邵明艳

政治处主任沈波

民四庭庭长厉莉

人民陪审员谢跃进

现场记者提问

发布会
9月1日10:30,房山法院召开“院庭长办案机制”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新闻通报会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即将召开“院庭长开庭常态化机制新闻通报会”。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51:16]
  • [主持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是位于北京西南的基层法院,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辖区人口达到近100万人,下辖5个派出法庭,共有干警370名。在全院上下的不懈努力下,房山法院从理论到实践取得了多项丰硕成果,先后荣获了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模范法院、全国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全国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全国网络宣传先进单位、全国应用法学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同时,该院涌现出了一批优秀庭室,如河北人民法庭、执行庭、刑一庭等被评为首都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首都法院系统先进审判庭,更涌现出了一批如“全国三八红旗手”、“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厉莉、首都十佳法官韩朝利和王宁等优秀干警。
    [11:20:23]
  • [主持人]:
    为全面落实慕平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的讲话精神,发挥法院院庭长模范引领作用,整合有效审判资源,房山法院自2014年初就开始试推行院庭长办案机制,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房山法院自今年开始将院庭长办案制常态化、制度化,并制定《房山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方案》,实现对院庭长办案工作的规范管理。
    [11:20:46]
  • [主持人]:
    发布会是由房山法院政治处副主任、新闻办主任陈军主持。现场主持人已经宣布发布会开始。
    [11:26:13]
  • [陈军]: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在百忙之中抽空参加我院召开的“院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新闻通报会。参加此次新闻通报会的有房山法院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政治处主任沈波,民四庭庭长厉莉,人民陪审员谢跃进,欢迎大家。
    [11:29:42]
  • [陈军]:
    法治中国传媒将对此次发布会进行现场视频直播,同时房山法院官方微博@北京房山法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将对本次通报会进行同步图文直播。
    [11:36:22]
  • [陈军]:
    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为解决案多人少、审判压力大这一难题,“统筹使用司法人才,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成为各级人民法院的迫切需求。为此,全国各地许多法院都开始探索、推行院庭长办案机制,让“审而优则仕”的院庭长们回归审判一线,充分发挥院长、庭长的模范带头作用,有效发挥优质审判资源的重要作用。在这样的改革潮流下,我们房山法院也早在2014年初就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实施方案》,在全院范围内试推行院庭长审案。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施,我们的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也总结了一些经验。为此,我们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
    [11:36:43]
  • [陈军]:
    那么,下面,由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就此次新闻通报会主要内容进行发布。
    [11:37:51]
  • [沈波]:
    刚才,在座的各位媒体朋友都观看邵院长审理的原告吴诉被告刘某、夏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的审理与宣判也敲响了房山法院“院庭长办案制”的第一槌。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房山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方案》。
    [11:39:13]
  • [沈波]:
    为全面落实慕平院长在全市法院院长会上的讲话精神,发挥法院院庭长模范引领作用,整合有效审判资源,房山法院自2014年初就开始试推行院庭长办案,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房山法院自今年开始将院庭长办案制常态化、制度化,并制定《房山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方案》实现对院庭长办案工作的规范管理。
    [11:39:42]
  • [沈波]:
    院庭长办案制度主要有四个方面。第一,案件选取。根据《房山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方案》,院长、副院长参与本院重大疑难案件的审理,通过亲自办案发挥审判指导作用,案件可从分管部门或擅长的审判领域挑选,需在事实认定、法律定性上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典型性;庭长和负责人参与本庭重大复杂案件的审理,案件在该审判领域内具有一定难度,对我院类型案件统一审批尺度、规范庭审流程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指导作用。
    [11:41:10]
  • [沈波]:
    第二,办案数量。院长每年开 2个示范庭,副院长每年开3 个示范庭,刑庭庭长结案数为10件/年,民商事审判庭庭长结案数为20件/年,执行庭庭长结案数为15件/年,行政庭庭长结案 10件/年,审监庭、民四庭庭长每年结案数为本庭收案数量的 10% ;副庭长结案应起表率带头作用,不低于本庭法官人均结案数。
    [11:41:30]
  • [沈波]:
    第三,程序要求。院庭长办案由本人担任案件的承办人和审判长,示范庭的开庭信息由相应的审判辅助人员提前报报业务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可安排可邀请中层领导和法官进行现场观摩学习,撰写的裁判文书将在房山法院相关平台进行展出以供学习。
    [11:41:49]
  • [沈波]:
    第四,管理考核。院庭长办案数计入案件相应庭室的结案数,按照主审法官审判责任制的要求,对本人审结案件承担判后答疑、信访化解等工作,审判管理办公室每季度对院庭长结案数和审判绩效进行通报。未完成办案任务的个人需向审委会进行说明。
    [11:42:02]
  • [沈波]:
    房山法院实行院庭长办案是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发挥院庭长业务引领优势的重要载体,房山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为此,房山法院专门成立业务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等形式加强对院庭长办案的管理,做好示范庭的组织观摩和学习,确保通过该项工作发挥业务引领、均衡结案的作用。
    [11:42:15]
  • [陈军]:
    刚才沈主任已经对房山法院院庭长办案制度实施方案进行了讲解和发布。下面有请房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明艳她审理案件的感受和房山法院一年以来院庭长办案试推行工作进行状况进一步的说明。
    [11:42:28]
  • [邵明艳]: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房山法院党组再次欢迎各位的到来,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房山法院各项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11:42:42]
  • [邵明艳]:
    今天我审理的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虽然并不太复杂,但是庭前还是做了很多准备工作,比如阅卷、归纳争议焦点、制作庭审提纲、应急预案,每个环节一丝不苟,这既是出于对案件本身和当事人的尊重,更是发自内心对审判职业的热爱与恭敬。由于平常工作较忙,我直接办理案件的机会不多,这次回归法官身份的体会,让我觉得特别好。
    [11:42:57]
  • [邵明艳]:
    其实不仅是我,我们院党组的每一位成员、业务庭的每一位庭长,也都竭尽所能投身执法办案第一线,亲自办理各类案件。去年以来,我院贯彻上级法院要求,加大院庭长办案工作力度,27名院、庭长共审结案件1352件,人均结案50余件,其中有很多都是疑难复杂案件。
    [11:43:17]
  • [邵明艳]:
    在我看来,院、庭长带头办案,不仅能有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首先,还原院长、庭长行政职务下的法官本色,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落实审判责任制;其次,充分发挥审判经验丰富的特长优势,对其他法官,尤其是青年法官起到“传、帮、带”的引领示范作用;最后,强化司法审判的社会效果,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11:44:39]
  • [邵明艳]:
    加强院庭长办案,不仅是提升审判质效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是落实司法改革要求的一个有力抓手。我院正是立足自身审判工作实际,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逐步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从制度设计、领导示范和督促考核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推进院庭长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1:44:59]
  • [邵明艳]:
    为确保任务明确到人、责任落实到位,在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的过程中,我院切实做到“严要求、高标准、硬考核”。一方面,严格规范院庭长办案程序,院长、庭长办理案件带头遵守审判流程,亲自阅卷、询问、开庭审理、参加合议庭、参与调解、制作裁判文书,做到了“真办案”。另一方面,努力提升院庭长办案水平,院长办案庭长学习观摩,庭长办案广大法官学习观摩,并通过互联网进行庭审直播,加大宣传力度,使之既成为年轻法官的优秀案例教材,又成为人民群众的普法宣传素材,做到了“办好案”。
    [11:45:21]
  • [邵明艳]:
    同时,强化督促考核,对院庭长所办理的全部案件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存档备查,并按照主审法官审判责任制的要求,对本人审结案件承担判后答疑、信访化解等工作,在此基础上,通过季度通报、年度考核的形式,加强对院庭长办案工作成效的管理考核,做到“多办案”。
    [11:45:42]
  • [邵明艳]: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抓好落实、抓出成效,领导干部带头转变审判作风,让老百姓看到司法改革的新气象。
    [11:45:57]
  • [陈军]:
    以上内容是房山法院此次发布会的主要内容。下面是答记者问的时间。对于我们此次发布会的内容,记者有什么不明白或者感兴趣的可以向我们邵院长、沈主任、厉莉庭长和我们的人民陪审员提问。
    [11:46:15]
  • [记者]:
    邵院长,您好,我是法治中国传媒的记者,今天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实施的第一日,您作为院长又亲自审理并宣判了一起纠纷,我们法治中国传媒对此次庭审全程进行庭审直播,在宣判过程中我注意一个细节,这个宣判并没有引用新的司法解释?为什么?
    [11:47:27]
  • [邵明艳]:
    今天宣判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没有适用新的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关于24%利息标准的相关规定,而是参照适用了1991年实行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民间借贷案件若干意见当中所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进行判决的,因为在8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司法解释下发了一个规定,在这个规定当中刚才庭审中实际上被告一的代理人也提到了这个规定,当中明确了9月1日也就是新的司法解释实行之后尚未审结或者正在审理的一审、二审案件均适用新的司法解之前的规定,某些案件还是按照适用之前规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支持的原告的诉讼请求。
    [11:48:50]
  • [记者]:
    沈庭长你好,我是北京晚报的记者,请问此项机制已实行一年多,谈一谈您的感受。
    [11:49:01]
  • [沈波]:
    自去年年初到今年8月份,总共结案1500件,所结的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比重在68%。通过院庭长办案开示范庭,通过此项机制的运行对全院法官起到了审判引领的作用,带动了全院法官办案的积极性。同时,初任法官在旁听院庭长的案件,这对初任法官在庭审能力方面有了很大的提升,并取得了一定效果。
    [11:57:26]
  • [记者]:
    我是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的记者,请问厉莉法官,法院怎么认定原告是否是适格主体?
    [11:59:30]
  • [厉莉]:
    合议庭最终认为原告是适格主体是因为,第一、原告是持有借条原件向法院起诉的,第二、在4月1日有转帐凭证,法院认为已经实际有事实,第三,事实有合理性,他对原告本人名字书写错误提出疑问,这个是在常理范围内的。综合认为原告是适格的。
    [12:00:06]
  • [记者]:
    各位领导大家好,我是首都政法综治网的记者,我的问题是向人民陪审员提问的,请问您怎样看院庭长开庭呢?对您工作有什么影响?
    [12:01:37]
  •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陪审院长开庭审理案件,这是一项日常工作。今天是我本人首次参加院长的示范庭,我感到很容幸,这个庭开的很好,我学习到很多东西。谢谢。
    [12:02:34]
  • [陈军]:
    鉴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到此结束。院庭长开庭已属常态化,对解决案多人少的办案压力及示范效果,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欢迎媒体朋友的采访,谢谢。
    [12:11:58]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现场记录王晨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1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