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审判大楼

副院长王金山主持仪式

市人大内务司法办副主任王玲宣读任命决定

陪审员代表领取陪审员证书

全体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

市高院组宣处处长刘玉民讲话

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讲话

网络直播现场

宣誓仪式现场
10月28日9:30,二中院“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
  • [主持人]:
    今天我院将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并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关注!
    [09:25:04]
  • [主持人]:
    经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80人被任命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按照人民陪审员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出任人民陪审员上岗前应当接受履行职责的必备审判业务和技能培训。10月28日,二中院将组织全部新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任职宣誓。
    [09:25:25]
  • [主持人]:
    宣誓仪式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金山主持。
    [09:27:04]
  • [王金山]:
    介绍参加宣誓仪式的嘉宾(略)。
    [09:30:11]
  • [王金山]:
    下面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办公室副主任王玲宣读对18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
    [09:31:40]
  • [王玲]:
    宣读对18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略)。
    [09:32:05]
  • [王金山]:
    下面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陪审员证书。
    [09:35:17]
  • [主持人]:
    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为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颁发陪审员证书。
    [09:36:03]
  • [王金山]:
    下面进行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 。请全体起立。
    [09:37:48]
  • [王金山]:
    请护旗手入场。
    [09:38:16]
  • [主持人]:
    四名护旗手持国旗从大法庭东北门进入,至主席台下方,宣誓人坐席左前方,四人各持国旗一角,前排两人屈蹲,后排两人站立,将国旗展开。
    [09:39:07]
  • [王金山]:
    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奏国歌,全场跟唱)
    [09:39:50]
  • [王金山]:
    (国歌结束后)现在开始宣誓,领誓人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苏丽英同志。请全体宣誓人举起右手,握拳过肩。
    [09:40:43]
  • [主持人]:
    苏丽英副院长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复诵。誓词内容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09:42:25]
  • [主持人]:
    誓词宣读完毕,在领誓人苏丽英副院长读出“宣誓人”三字后,全体宣誓人依次逐一报出姓名。
    [09:43:07]
  • [王金山]:
    宣誓完毕,请护旗手退场。(全场目送国旗退场)
    [09:44:23]
  • [王金山]:
    全体请坐。
    [09:44:43]
  • [王金山]:
    下面由新任人民陪审员代表作表态发言。
    [09:45:47]
  • [秦金玲]: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好!
    我叫秦金玲,在航天科技集团第一研究院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得知自己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选任为二中院新一届人民陪审员,我感到非常的幸运,也感到非常的荣幸,同时也感受到肩上沉甸甸的责任。今天能与新任命的其他179名人民陪审员一起,在这里举行隆重的任职宣誓仪式,更是感受到人民陪审员工作的严肃和庄重。
    [09:46:21]
  • [秦金玲]: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如何尽职尽责履行好人民陪审员职责,用一种特殊的身份,朴素的道德情感、公民的社会责任维护和促进司法公正,是我们履职之初需要认真学习和思考的问题。我认为要尽职尽责履职好,在工作中要加强以下几种能力的提升与责任。
    [09:47:39]
  • [秦金玲]:
    1、要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一种法律制度,担任人民陪审员既是公民的权利和荣誉,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它起到了法院与社会之间桥梁纽带的作用,搭建了群众向法院传递信息、法院向群众传达信息的双向互动平台,保证司法廉洁,增强司法权威。因此当好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要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认真对待参加审理的每一起案件,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09:47:50]
  • [秦金玲]:
    2、要了解陪审员的法定职责,履行好责任,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优势。
    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不同的部门、单位,从事着不同的职业,因此要学习好法定职责,清楚陪审员有查阅案卷权,参与庭审权,表决权,参与调解权,将不同意见写进笔录权和签字权。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曾经说过的一段话:“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心中”。我们在处理具体问题时,要多多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发挥自身的调解作用、发挥自己的群众角色。努力促进司法的公平正义,努力化解群众纠纷,努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一方面要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另一方面,要注意发掘自身的特定优势,促进案件的顺利进行,发挥自己的监督功能。努力普法,发挥法律的作用,维护法律权威。
    [09:48:00]
  • [秦金玲]:
    3、要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陪审工作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要有无私奉献精神和崇高的职业品德,要有牺牲业余时间休息,花更多的精力要带头学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要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能体现出比普通群众更懂法,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的公平正义性。二是处理好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既要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又要注意听取合议庭其他成员的意见,互相尊重,共同协作,依据事实和法律,做到正确、及时、合法地行使审判权。三是要正确处理发扬民主、保障司法公正与遵守陪审纪律、维护陪审员形象的关系。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无论在何时何地,都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时刻牢记陪审员的身份,决不形式上参加,而实质上不参加,陪而不审,审而不议。我们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我们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身负百姓重托,惩恶扬善,维护着社会公平与正义是我们的职责所在。
    [09:49:44]
  • [秦金玲]:
    各位领导、同仁,作为一名新任人民陪审员,我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学习的知识还很多,对审判工作从无知到有知,从熟知到真知,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提升自己,要找准定位,做到有为、有位,从而成为一名称职优秀的人民陪审员,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人民陪审员:秦金玲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09:50:08]
  • [王金山]:
    下面由市高院组宣处处长刘玉民同志讲话。
    [09:51:45]
  • [刘玉民]:
    首先,受安凤德副院长委托,我代表高级法院,向各位人民陪审员表示诚挚的祝贺。向关心支持帮助全市法院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的市人大,市司法局、新闻媒体以及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感谢。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体有序参与司法,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的意义。二中院作为全国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有着良好的人民陪审员工作基础。2013年首次被选为全国改革试点法院后,大胆探索创新,在信息化管理、深度参审、专家陪审等方面创造了很多好的经验。今年,再次被选为全国改革试点法院,密集论证,大胆创新,严格程序,统筹推进,取得了十分良好的工作成效,为推进全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借今天这个机会,我想给大家作三个方面的交流。
    [09:58:35]
  • [刘玉民]: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已进入了新的阶段。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重大改革事项,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就广泛实行并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了专门论述。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人民陪审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随后,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包括北京在内的10个省市,50个法院开展试点。我市二中院、东城、海淀、门头沟、密云等五家法院被确定为全国人民法院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根据中央和上级部署,市高级法院联合司法局联合召开了北京市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制订下发了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截至9月底,5家法院全部完全了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共计1505名人民陪审员分别通过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的任免。改革方向已经明确,改革思路和方案已经形成,改革推进速度正逐步加快,人民陪审员工作正在发生历史性的重大变革。
    [10:00:09]
  • [刘玉民]:
    二、完善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意义重大,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期,其重要意义表现为:“三个需要”。首先,它是扩大司法民主的需要。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最直接形式,通过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广泛吸纳民意,有利于扩大司法领域的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更好地体现人民当家作主。其次,它是推进法制建设的需要。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力量。人民陪审员制度开创了一条人民群众参与审判工作的重要途径。人民陪审员通过参与案件审判,利用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理解、尊重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有利于促进全民守法,营造依法治国的浓厚氛围。第三,它是促进司法公正的需要。建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审判活动,实现司法民主,确保司法公正。通过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助于深化司法公开,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有助于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桥梁,向人民群众传递正义的声音,提升司法公信力,有助于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共同致力于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公正司法。各位新当选的人民陪审员,你们是我市首批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产生的中院人民陪审员,也是首批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民陪审员。你们的当选,既是荣誉,也是责任,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作为这一历史性改革的经历者、参与者,希望你们要牢记使命,积极投身改革,支持改革。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参与审判活动,切实发挥参审监督作用。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弘扬法治精神,与人民法院一道,努力让人民群体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10:00:28]
  • [刘玉民]:
    三、努力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创造新经验,作出新贡献。北京市是全国10个试点省市之一,市高院慕平院长明确要求,北京法院的改革要为全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为人民陪审员制度立法作出贡献。二中院作为全市五家试点法院之一,各项工作启动较快,走在了全市法院前列。希望能再接再励,勇于承担起改革先锋的重任,不仅在陪审员选任上敢为人先,还要在后续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管理考核、职业保障等方面,不断加强探索、创新,为人民陪审员顺利参与审判活动,创造良好条件。此外,要结合本院案件特点、地域情况、案件数量等因素,迎合创新,大胆探索,开展差异化试点,为全市法院不断深入作出贡献。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迈出了坚实的第一步,也恳请各位领导、各界朋友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相信在大家的鼎立协助下,北京法院一定能够为改革创造更多可复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为推动首都司法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10:00:47]
  • [王金山]:
    下面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鲁桂华讲话。
    [10:01:32]
  • [鲁桂华]: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新任人民陪审员:
    大家上午好!刚才,王玲主任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18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决定,新任人民陪审员举行了宣誓仪式。首先,我代表二中院党组对新任命的180名人民陪审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市人大、市高院、市司法局的领导、新闻媒体的朋友出席和见证人民陪审员任职宣誓仪式表示诚挚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将中央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要求和我院前期开展的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的工作情况向大家做一通报。同时,也对我们新任人民陪审员履行好职责提几点希望。
    [10:03:11]
  • [鲁桂华]:
    一、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要求,今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二中院等全国五十家法院被确定为试点法院。同时,二中院是北京唯一的试点中级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群众了解司法、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直接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完善和发展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扩大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有着特殊的重要的意义。
    [10:03:27]
  • [鲁桂华]:
    这次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时间从2015年5月开始,期限两年,改革的内容主要涉及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选任程序、参审范围、参审机制、参审职权、退出和惩戒机制、履职保障制度等七个方面。一是改革选任条件,完善选任方式。选任条件上,实现“一升一降”,一升是指任职年龄由23周岁提高到28周岁。一降是指学历由大专以上降低到一般高中以上。在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和参审方式上,实现“三个随机”。在选任过程中,改变过去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的方式,人民法院从符合条件的选民或者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本院法官员额数5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人民法院会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从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名单中再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人选,并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需要人民陪审员参加时,以第三个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参与案件审理的人民陪审员。二是扩大参审范围,调整参审职权。扩大参审范围,是指对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民事案件,以及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调整参审职权是指探索实行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不再对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表决,三是强化履职保障,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履职保障,包括人民陪审员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的法律保护,人民陪审员参加培训或陪审不得被所在单位解雇及减少工资待遇的保障等。加强考核奖惩,建立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考核惩戒制度,完善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
    [10:05:11]
  • [鲁桂华]:
    二、我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推进情况
    二中院被确定为改革试点单位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专题学习,带头学通悟透改革精神,并多次听取汇报,深入了解改革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按照最高法院和市高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我们制定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北京市司法局共同制定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方案》,并将两个方案上报市高院,依照方案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我院案件管辖区域为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大兴区、房山区,根据我院近三年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数量,确定本次陪审员选任名额为180名。为切实体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价值目标,突出改革本义,丰富候选人来源渠道,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我们确定了陪审员候选人产生的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向北京市公安局发送公函,获取了辖区内8000余名常住居民名单。经过初步筛查,符合人民陪审员基本任职条件并能够有效联系到本人的1061名。对这1061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的人员,我们通过电话征询候选人本人意见,填写登记表格,提交身份、学历、户籍等证明材料的方式最终确定候选人368名。第二种方式是通过区人大获取辖区部分社区的选民名单,并随机抽选确定候选人93名。最终我们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共计确定了人民陪审员候选人461名。按照市高级法院、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试点中级法院会同市司法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的通知要求,我们对上述461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通过资格初审、材料审查和走访调查等方式进行了全方位的资格审查。
    [10:11:03]
  • [鲁桂华]:
    经过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第二个随机抽选环节的陪审员候选人为407名。8月26日,我院会同市司法局从中随机抽选产生130名人民陪审员人选。我院邀请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陪审员候选人代表、新闻媒体等首都各界人士100余人见证了随机抽选的整个过程。另外,按照市高院《实施细则》的规定“试点工作开始前已经选任的人民陪审员,应当计入人民陪审员名额”,我院有50名陪审员按规定也一并计入180名陪审员名额之内。9月25日,由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孙本彤等180名人民陪审员的任命。
    [10:12:38]
  • [鲁桂华]:
    本届随机抽选产生的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社会各个领域,包括教育、科研、医疗、银行、证券、物业、社区等行业或单位。人民陪审员来自于不同民族,其中汉族174人,少数民族6人;来自不同年龄段,其中36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77%;来自于不同党派,其中中共党员123人,民主党派10人,群众49人;具有不同的文化程度,其中高中/中专3人,大专17人,本科85人,硕士研究生62人,博士研究生13人。可以说本届人民陪审员来源广泛、专业宽泛、结构合理,充分体现了人民陪审员改革的民主性、广泛性和群众性特点。
    [10:15:13]
  • [鲁桂华]:
    三、对新任人民陪审员的几点希望和要求
    刚才进行的任职宣誓仪式标志着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即将正式履职就任,接下来我们还要专门组织陪审员进行相关业务和工作程序及工作纪律等方面的培训。在此,我提三点希望和要求:
    [10:16:09]
  • [鲁桂华]:
    一是依法履职,切实增强陪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民陪审员被看作是“不穿法袍的法官”。陪审工作是一项神圣而严肃的责任,履行陪审职责是陪审员法定的光荣义务。人民法院案件的审理和裁决关系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人身权利甚至是生命的予夺,希望大家不断增强陪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为民意识、廉洁意识。每一名人民陪审员都应当认识到,我们是代表人民行使审判权,应该本着对法律敬畏,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正确行使权力,依法履行义务,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此外,人民陪审员应不断提升参与司法事业的尊荣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熟悉法律知识和审判技能,并注重在参审中多思考、多总结,不断提升参审能力和水平。
    [10:18:18]
  • [鲁桂华]:
    二是深度参审,充分体现陪审工作的多元价值。陪审员制度的实施旨在扩大司法民主、吸收民意、民智,使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陪审员制度改革要求,今后陪审员只对案件事实认定发表意见,不再参与法律适用的表决。这就意味着人民陪审员无需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娴熟的审判技巧,而是将普通人的情感、常识和判断加入到司法审判中,体现审判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受人民监督的根本属性。人民陪审员应充分发挥自身社会阅历丰富、熟识社情民意和具有某一方面专业知识等独特优势,与专业法官形成知识与思维上的互补,充分行使好庭审前的阅卷权,庭审中的发问权,合议中的异议权,并在诉前调解、释法答疑、执行听证、信访化解、帮教维权等诉讼延伸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当好依法履职的审判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公正司法的监督员、民意沟通的联络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充分体现陪审工作的多元价值。
    [10:18:43]
  • [鲁桂华]:
    三是严守纪律,恪守人民陪审员职业操守和规范。针对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要求,我院已出台相应的人民陪审员廉政和保密规定,日常参审管理工作规范,培训、考核、奖惩、退出工作机制,陪审员着装和司法礼仪规定等,将在接下来两天的初任培训中进行系统的讲解。每位人民陪审员还将签订《廉政保密承诺书》。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一年内拒绝履行陪审职责达三次的”可以免除陪审员职务。希望各位人民陪审员切实遵守任职宣誓的内容,恪守陪审员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协调好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的关系,切实履行好陪审工作职责。
    [10:20:45]
  • [鲁桂华]:
    同志们,今天的任职宣誓仪式标志着新一届人民陪审员履职就任的开始,也标志着我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任重而道远,陪审员制度改革的任务依然繁重、艰巨,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开创人民陪审工作新局面!
    [10:23:24]
  • [王金山]:
    今天的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0:25:01]
  • [主持人]:
    今天的直播到此结束,谢谢大家关注!
    [11: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