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外观全景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郭京霞

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

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贾柏岩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王四新

北京市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纪磊

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

海淀法院民一庭法官高亚莉

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陈昶屹

市高级法院政治部组宣处处长刘玉民

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安凤德

媒体记者提问

媒体记者提问

参加发布会的领导及先进法官

参加发布会的媒体记者

图文直播现场

发布会现场全貌
12月24日9:30,北京高院召开“陈昶屹法官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点击浏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网络直播栏目。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郑伟。
    [09:28:17]
  • [主持人]:
    今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陈昶屹法官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我们将通过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和海淀法院网对此次发布会进行图文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09:29:24]
  • [主持人]:
    陈昶屹是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2005年进入海淀法院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年来以优异的工作业绩,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法院系统双优法官”等称号。他扎根基层一线、勇于担当重任,是青年法官牢记宗旨、坚守信念的榜样。真情化解矛盾、关心弱势群体,是青年法官心系群众、为民解忧的榜样。他矢志追求公正、探寻事实真相,是青年法官崇尚法律、坚守正义的榜样。他刻苦求学钻研、传播法律知识,是青年法官崇尚真理、服务社会的榜样。他忘我苦干实干、为人质朴谦和,是青年法官勤勉、务实、清廉的典范。为进一步强化干警“忠诚、干净、担当”的意识,北京市高级法院党组号召全市法院干警向陈昶屹同志学习,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及海淀法院决定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宣传陈昶屹法官坚守信念、勇于担当、为民解忧的先进事迹。
    [09:30:03]
  • [主持人]:
    新闻发布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办主任郭京霞主持。
    [09:31:08]
  • [主持人]:
    新闻发布会即将开始,敬请关注!
    [09:31:36]
  • [主持人郭京霞]: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我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郭京霞,很荣幸能够主持今天的发布会。请允许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光临表示热烈欢迎,并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谢谢大家!
    [09:33:13]
  • [主持人郭京霞]:
    首先,由我向大家介绍在主席台就坐的各位领导,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北京市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安凤德,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北京市高院政治部组宣处处长刘玉民,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贾柏岩以及今天发布会的主角,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陈昶屹。同时,参加发布会的还有海淀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石金平,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麒,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钢成,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弓,党组成员、副院长范君,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运涛及海淀法院全体中层正职干部。
    [09:34:28]
  • [主持人郭京霞]:
    北京法院拥有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法官队伍,这支队伍里先后涌现了宋鱼水、姜颖、邱波、刘黎等一批为公众所熟知的优秀法官代表。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主要内容就是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通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法庭副庭长陈昶屹同志的先进事迹。自2005年进入海淀法院以来,陈昶屹法官一直奋斗在审判一线,审理了一批争议大、难度高、类型新的民事案件。在执法办案工作之余,他在学术研究、调研宣传等方面也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被誉为“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
    [09:35:26]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致辞。
    [09:36:01]
  • [鲁为]:
    尊敬的安凤德副院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首先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莅临我院,共同开启陈昶屹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尤其要感谢北京高院安凤德副院长、组宣处刘玉民处长和政治部郭京霞副主任,对于先进典型和事迹的发掘给予了我院很大的帮助,付出了很多的心血。“先进典型”是海淀法院的名片,多年来,以宋鱼水、尚秀云、李红星等为代表的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对弘扬海法精神、塑造法院的社会形象、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陈昶屹同志是在北京法院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氛围中,在我院的精心培养和先进典型的引领下,成长起来的一名优秀法官。做好陈昶屹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是院党组和全体干警共同的心声。日前,北京高院慕平院长对学习陈昶屹先进事迹作出了重要批示,海淀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深感做好学习宣传陈昶屹先进事迹的重要责任。过去,我们树立了许多优秀法官的典型,他们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经得起历史考验;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先进典型也应当与时俱进、与时代同行,新时期的法官应当有新的形象特质。对于陈昶屹,有人问我他有什么特质,我认为他的特质正是在相当程度上具备了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的综合属性,形成了四个“突出”:他从若干个审判庭的实践中锻炼出来,圆满审结了备受社会关注的一系列大要案,办案能力突出;他理论功底深厚扎实,孜孜不倦地撰写专著和实务书籍,研究能力突出;他具有普法宣传的战略眼光,从大学讲台到电台、电视台,传播法治正能量,宣传能力突出;他很好地协调了工作和生活的关系,生活能力突出,形成了集法台、书台、讲台、电台、灶台为一体的“五台”法官。某种程度上说,陈昶屹是司法改革中“青年法官”这一重要群体的代言人,他的先进事迹代表了青年法官未来发展的走向!今天,邀请各位领导和嘉宾前来,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和帮助我院在陈昶屹同志先进事迹宣传过程中,进一步明确陈昶屹先进人物和事迹的时代属性和宣传着力点;帮助我们拓宽视野,延伸宣传思路,让这位优秀法官典型能够走进人民群众的心中,获得社会的认可,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对先进典型宣传工作做出的重要贡献!
    [09:39:51]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短片来了解陈昶屹法官,他如何从一名初出茅庐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成长为在审判和学术领域都取得突出成绩的80后青年法官。
    [09:40:46]
  • [主持人郭京霞]:
    通过观看刚才的短片,相信大家对陈昶屹法官有了更直观、生动的认识。作为一名高学历青年法官,陈昶屹法官将精深的学术造诣、扎实的业务素质与博大的为民情怀结合在一起,是值得青年法官乃至广大法官学习借鉴的。
    [09:57:33]
  • [主持人郭京霞]:
    接下来,请海淀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贾柏岩介绍陈昶屹法官的先进事迹。
    [09:58:13]
  • [贾柏岩]:
    尊敬的安凤德副院长,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家好!下面我简要介绍陈昶屹同志的基本情况。陈昶屹,男,198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博士后。2005年进入海淀法院工作,担任民一庭法官助理、助理审判员;2012年6月至2015年2月,担任复兴路人民法庭副庭长;2015年3月至今,担任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十年来,陈昶屹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无一差错。主审了“赵本山漫画肖像权案”、“假日教授蔡继明诉百度公司名誉权案”、“搜狐门事件案”、“财经名嘴(水皮)诉百度公司姓名权案”、“潘百大战名誉权案”、“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等一批具有前沿性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疑难复杂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他结合审判实践所撰写的论文多次在全国法院及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全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学术讨论会论文评比中获得过全国一等奖、三等奖,北京市二等奖。他先后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判解研究》等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十余篇,撰写的案例分析多次入选《北京审判指导案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个人专著《网络人格权侵权责任研究》深受业内专业人士好评,主编或合著北京市高级法院、海淀法院组织的法律专著多部,并出色地完成最高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重大调研课题任务并获奖。陈昶屹多次到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首都医科大学、北京传媒大学、北京工业大学、中华女子学院等高校开设讲座及实务课程,并成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校外兼职硕导及北京工业大学客座教授。2012年4月,应美国宾夕法利亚大学邀请,陈昶屹到该校以《中国人格权保护现状及展望》为题作演讲。他撰写的有关房地产、医疗、劳动争议、合同、侵权等百余篇法制文章,在《人民日报》、《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各大媒体发表、转载,曾到北京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广播电台等法制栏目中做客访谈近百次,开设加V认证的“职务微博”,粉丝数量万余人。10年来,陈昶屹同志的优异成绩赢得了多项荣誉,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北京市法院系统审判业务标兵”、“北京市法院系统双优法官”、海淀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海淀区优秀法制校长”、“海淀区政法青年十杰”等荣誉,2015年,陈昶屹同志还作为唯一的候选人被推荐参评全国法院工作先进个人、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今年下半年,海淀法院广泛开展了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活动,先后召开了2次座谈会、1次专家研讨会、1次媒体通气会学习推广陈昶屹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全院干警中引起了广泛共鸣,成为海淀法院继尚秀云、宋鱼水、李红星之后的又一名优秀典型。以上是陈昶屹同志的简要情况,各位领导和来宾可以详细阅读陈昶屹事迹图册。谢谢大家!
    [10:02:06]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请学者代表、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四新发言。
    [10:02:54]
  • [王四新]: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出席陈昶屹法官先进事迹新闻发布会。在这个发布会之前,我和陈昶屹已经是好朋友,虽然我和他认识还不到两年的时间,我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我们学校作为教学单位,也有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的学生不仅要学习法律,还要学习传媒,这也是我们学校的特色。我们认为陈昶屹同志是该领域为数不多的典范,我们请陈昶屹法官与我们学生作交流,只要陈昶屹法官有时间他一定会来,这对我们的老师和学生触动都是非常大的。因为我们学校相对于海淀区属于郊区,陈昶屹法官只要有时间都会欣然应允。作为一名法律老师,我非常的感动,这也是我们反复请陈昶屹去与我们老师、同学去交流的原因。他的法律理论知识扎实,每次陈昶屹去参加学术交流时,我都会在会议之前与他进行一些网络侵权案件的探讨。每次,陈昶屹和我们讨论都不会局限于案件本身,比如,名誉侵权案件,陈昶屹法官都会往站在更高的角度去拔高,以前的名誉权案件里面很少会涉及宪法保护的言论自由结合到审判当中,可是海淀区法院很多法官的判决都结合了民法与宪法的相关内容,这也体现了海淀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一种探索的精神。我们比较欣喜的看到陈昶屹法官以及海淀法院其他法官在审理名誉权案件时,会把一些最新的问题都会运用比较前沿的技术和理论将其解释清楚。我们经常会把这些判决作为探讨的素材,我相信陈昶屹法官的审理案件工作、判决书攥写以及学术讲座中的表现都会在我们这个时代留下印记。我们很赞赏海淀法院良好的风气塑造了陈昶屹这么优秀的法官。希望陈昶屹法官还有以前经常为我们提供帮助的李颖法官能够继续和中国传媒大学进行交流和探讨,谢谢海淀区法院邀请我来参加这次会议,谢谢大家!
    [10:17:01]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请律师代表、北京市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纪磊发言。
    [10:17:35]
  • [纪磊]:
    尊敬的各位领导、主持人、各位来宾,大家上午好!我来自北京市华卫律师事务所,我叫纪磊。因为我的业务范围相对比较固定,主要是从事医疗纠纷法律业务,今天仅就我工作范围内与陈昶屹法官接触的感受向大家做一些介绍。我是2002年开始和海淀区人民法院开始有工作上的联系。当时海淀法院主审医疗纠纷案件的是民事审判一庭,一开始我就深刻的感受到了这是一支高素质、业务能力非常强的团队。最早认识陈法官的时候他还是高亚莉法官的书记员,当时只是感觉高法官对于徒弟的要求非常严格,所谓严师出高徒吧,事实证明,高法官带出来的几个徒弟都是非常优秀的。后来陈法官独立办案后,我才真正有机会了解他自己独特的风格。医疗纠纷这些年是非常突出的社会矛盾,医疗案件本身涉及专业性非常强、而且当事人双方(尤其是个人一方)到了法院诉讼阶段、法院是最后的救命稻草,所以一般情绪比较激动、期望值较高。北京的医疗机构云集了全国的顶尖专家、对自己的专业领域非常自信,认为如果赔钱就说明自己做错了、在行业内口碑不好,影响自己今后的发展;看到社会上一有打医生、甚至杀医生的事情有那么多人欢呼雀跃,对医患关系现状非常灰心失望,甚至对患者产生了敌视心理。医患双方矛盾尖锐、沟通非常困难,医疗纠纷案件结案周期长,也是很多法官非常头疼的领域。我代理的一起医疗纠纷案件,患者是一名四十多岁的女性,文化程度不高。当时她因为腹部疼痛到医院急诊就诊,被诊断为宫外孕,手术以后因为疼痛不缓解、花费了1500多元没有达到治疗效果起诉到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提出,她身边的很多教友都告诉她医院诊断是错误的,而且在医院病理检查结果已经确认其确实有宫外孕的情况下坚称自己不可能怀孕。还坚持在医学会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认定医院诊疗技术不存在过错、仅存在与患者沟通不够的结论出具后仍坚持追加诉讼请求到5000多万元。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因为自身专业知识的缺乏等原因,情绪异常激动,不仅带着自己的排泄物到医院泼医生、多次到医院举横幅,甚至在庭审中当庭宽衣解带,要求法官现场查看她的伤口。作为一名年轻的男法官,陈法官一方面有效控制了法庭秩序、另一方面又耐心的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工作。当时参加庭审的医院医生一方面感慨法官工作原来不是想象中的带着假发、威风凛凛、想判谁判谁,一方面又非常担心法官会被当事人的举动吓着,加大医院责任、草率下判。但是最终陈法官顶住了压力,严格按照鉴定结论确定医院的责任、认真审核患方证据,最终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各项损失合计6306.3元。判决出具后,医院的医生对于敢于担当、坚持法律公正的法官表示由衷钦佩和赞赏。医疗案件中,鉴定结论至关重要,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完全依据鉴定结论、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哪怕明知鉴定结论有错误也不突破。客观而言,这种做法并没有错误、至少不会给自己带来风险。但事实上,会造成极大的不公正。平时我非常不愿意代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子,因为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一旦孩子有事儿,家长基本上是拼命的架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人民健康意识的增强,涉及围产保健的纠纷案例越来越多。2009年3月某一天,某孕妇经医院检查,被确诊妊娠。在该院建了围产保健手册。从建档后到分娩前,该孕妇先后在医院接受了5次B超检查,每次结果均提示胎儿没有任何异常。2009年11月,该产妇在这家医院分娩了一女婴,新生儿出生给家庭带来的欢乐还没过去,家长就发现了孩子有些不对劲儿。后来经多家医院检查,孩子被诊断罹患严重先天颅脑畸形:Dandy-Walker综合征。孩子在出生后4个月不幸去世。十月怀胎,失去孩子的痛苦可想而知。家长以医院在产前检查中违反操作常规,没有尽到相应注意义务,使其丧失了健康生育的选择机会,导致缺陷婴儿出生,最终孩子不幸去世。要求医院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在内的各项损失。医院认为本例胎儿所患的疾病不仅不是诊疗规范规定的超声检查应当检查出来的几种严重畸形情况之一,甚至无法通过超声检查发现。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过错鉴定机构鉴定意见认为,医院在孕妇妊娠中晚期未对胎儿脑部情况详细测量,违反了诊疗常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未能及时发现、告知胎儿神经系统异常进而要求孕妇进一步进行产前诊断,使孕妇失去了优生选择的权利;该过错与患有Dandy_walker畸形的患儿出生并最终死亡的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医院应承担次要责任。陈法官在处理这个案子时候,不是机械的套用鉴定结论,而是在认真分析医院的不足可能与畸形患儿出生存在因果关系,但患儿死亡是由于其自身脑部畸形病变发展所致。确定医学筛查的局限性问题不能作为医疗过错来对待,并且不能将非“错误出生”的赔偿责任与普通的医疗损害赔偿同等对待,庭审中,陈法官先是耐心细致的表示对患方的同情,进而向当事人抽丝剥茧的说明案件相关法律关系及责任,得到了当事人特别是患方的理解,然后再依法裁判。耐心、细致、周到的工作方式和令人信服的法理分析平息了这场对这个家庭而言最大的一场风波,让孩子家长感觉对孩子有一个圆满的交代,我想,这个家庭有他的不幸,但是任何事情总是要解决、也总是会解决的,他们应该庆幸碰到了一个认真负责的法官,能够帮助他们走出心灵的纠结。除了依法评价诊疗技术行为准确性以外,近些年来,医疗伦理问题在案件处理中的地位越来越重。如何最大限度的保护患者的权益、同时也要维护平等民事主体的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寻找双方利益的最佳契合点是解决此类案件的重点。因为这种案件处理比较繁琐,费心费力,所以很多案件的处理都比较草率。我们曾经遇到过外地的一个案子,患者是植物人状态,患者家属将医院给付的赔偿款用来购买矿山的开采权、钱花没了,然后又起诉要医院赔偿后续费用;还有患者家属在一审判决后就将维持患者生命的气管插管拔掉,而且不办理户口注销手续。继续以患者名义申请鉴定主张后续护理费用,如果医院不是事先侧面打听,根本无法发现患者已经死亡的事实。陈法官处理此类案件方法非常合理。这是一个55岁的患者,因“双眼视力进行性下降”到某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垂体无功能性大腺瘤,接受了手术治疗,手术后患者突发病情变化,经过抢救虽然挽救了患者的生命,但因为缺氧时间长,患者最终成了植物人。此后患者转到当地医院治疗。因为与医院沟通纠纷处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其中就包括患者后续护理费上百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北京市医学会认定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患者植物人后果的主要责任。本例构成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陈法官一方面根据鉴定结论判定医院赔偿已经发生的各项损失费用,另一方面就后续护理费问题,参考患方提供的误工损失证明判决在患者生存期限内医院先行给付第一年度的护理费、从第二年度开始在前一个护理年度护理费数额基础上每年增加百分之二。这种方法一方面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减轻医院一次性支付大额护理费的负担,同时也从制度上有利于保障患者本人的护理安全,防止一次性支付后护理人对患者不利的风险,确保了患者安全伦理原则;另一方面考虑到物价上涨风险,逐年提高护理费赔偿系数也反映出最大限度保护患者利益的理念,不得不说是一次平衡医患双方权益的大胆尝试。虽然随着陈法官工作地点的调整,我们之间的接触也逐渐减少,但我一直非常关注他的动向。他审理的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我都全程跟进。虽然他年龄非常轻,但庭审重点把握、庭审掌控能力非常强,个人以为,这完全基于业务上的自信和对案件事前充分准备和掌握。虽然现在因为各种原因,很多我认识的法官都离开了这个岗位,走出去固然需要勇气,但留下来更需要勇气。正是这些留下来坚守的法官,用他们兢兢业业的付出维护法律的尊严、用自己的拼搏实现法治中国的理念。他们是值得我们所有人爱戴、学习的榜样。衷心希望陈法官和各位在这个岗位上坚守的法官能够有更辉煌的发展、能够有更好的明天。谢谢大家!
    [10:25:33]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请与陈昶屹法官共同工作的干警代表发言,首先请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介绍她眼中的陈昶屹。
    [10:28:26]
  • [李颖]:
    记得刚进法院时,有一位领导对我说基层法院工作的特点是“知易行难”。转眼十几个春秋过去了,我对“知易行难”这个词有了更深的体会,深深感受到基层法院工作的不易。而当有人要我写写身边的年轻法官陈昶屹时,这句话突然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是了,“知行合一”或许就是陈昶屹法官最大的亮点,也是他作为一个基层法官的最可贵之处。和陈昶屹同事的时间不长也不短,在民一庭三年,在中关村法庭近一年。在民一庭的时候,知道他办理了不少涉名人网络侵权的案子,对审理闹事多、专业性强的医疗纠纷、建筑工程纠纷颇有心得。2009年,民一庭审理全院的劳动争议案件及医疗纠纷,人均未结案维持在250来件,他每月结案30件以上,还同时在职读博士,不是一般的辛苦。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他论文获奖、撰稿无数、授课有方,而是他办案有主见、敢于表达和坚持自己的想法,比较爱争辩、抬杠和较真,特别爱就某些法律问题与人辩论。作为一个法官,我深知这种较真、有主见、善判断、负责任是成为一个优秀法官必备的素质,毕竟法官不是可以 “坐而论道”的学者,而是把法治精神落实到具体案件中的司法者,需要对自己的裁判负责。在当代并不理想的现实环境下,面对这种对法官的严苛要求,如果法官没有点理想主义色彩,没有点坚韧的意志,没有担当和责任感,是很难坚持下来的。而我也逐渐了解到,他挺注意锻炼和养生的,而坚持锻炼的人,本身意志力就比较强。后来,他离开民一庭去了复兴法庭,在难缠的当事人和奇葩的案件中继续接受磨砺,而我也回到民五庭再来到中关村法庭,工作上没有太多交集,但总能听说他的一些消息。日积月累下,他已渐渐成为我院的明星法官,撰写的报刊文章数量很多,质量不错,以至于有时外出开会,会遇到一些媒体人或老师说,我认识你们院陈昶屹,文章不错,有点水平。今年春节前,院里把昶屹调到了我所在的中关村法庭,庭里办公环境非常紧张,于是得以和他同屋办公。我俩天天见面,但一天看案卷、写文书、开庭,各忙自己的一摊事,有时也聊聊天。他当时正在进行博士后出站论文的撰写,在办案、学习的同时,还面临着老婆生病、孩子太小、社会活动多、手上不少疑难复杂案件等方面的压力,却总是保持着乐观和阳光,传播着正能量。我每天来院算是早的,但他来得更早,上班前写两个小时的论文,然后开始一天办案的忙碌,下班后也经常加班赶论文。他对当事人非常负责,经常苦口婆心做调解,甚至有些强迫症似地对当事人开导半天,很是辛苦。短短半年就有两起案件的当事人给他送来锦旗,工作作风确实值得称道。工作之余,我俩有时也聊聊天,我由衷地感觉,他在年轻法官里是比较有理想,又肯努力的,扎实的法学功底之外,多年民事领域的摸爬滚打经验,使得他确实有过人之处,也无怪会得到外界的好评了。一直觉得,人生的各种际遇,很多时候都是“你若盛开,清风自来”的,功夫下到了,自然会获得人们的信赖和认可。耐得住寂寞,下得了工夫,知行合一,日积月累,你的才华才能支撑得起你的梦想。而陈昶屹法官就是很典型的一个例子。陈昶屹法官学历高,但却非常踏实、善良,努力。不必说他办理民事案件的时候二话不说就开车去勘验现场,果断行动识破了被告的谎言;不必说他审理医疗、建工案件中化繁为简,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让当事人信服口服;不必说他多年来审理案件数量位居庭室前列,调研、外宣成果数量惊人;更不必说他刚接触知识产权案件时,那种寻根问底、刻苦钻研相关法律规定、学说理论的求真精神。一言以蔽之,他是一个聪明的人,却比大家都努力、坚持的人,踏实而勤恳地在海淀法院的案海中遨游着,像一块海绵一样不停地吸收着各种养分。而有多少付出,就有多少收获,我们看到,虽然陈昶屹法官很年轻,是八零后,但十年磨一剑,他在法院十年的工作中不断积累,取得了令人惊羡的成果,也赢得了法官们的尊重和认可,成长为基层优秀法官的先进代表。法院有一批这样有理想、有知识、肯实干的年轻人,是中国司法的希望所在,他们所发挥的建设力量,是那些总坐而论道的“批评家”们所无法比拟的。世上的事,都是知易行难的,明知前路困难而仍能坚守理想的人总是少数。但总要坚持理想的人有所行动,才能推动这个社会越变越好。陈昶屹法官以他在海淀法院的实际行动,为我们树立了“知行合一”的榜样。正是一个个象陈昶屹这样行动派的法官,通过一个个典型案件的处理不断推动这个社会的改善,慢慢推动着中国法治的不断进步。仰望星空,踏实行路,认真努力,传播正能量,这是我对陈昶屹法官的基本印象。希望昶屹法官一路走好,取得更大进步。我们海淀法院的法官们,愿意和他一路同行,共同为中国的司法事业贡献微薄的力量。
    [10:31:06]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请海淀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法官高亚莉介绍她对陈昶屹的印象。
    [10:31:48]
  • [高亚莉]:
    大家好!我是海淀法院民一庭的法官高亚莉,在海淀法院已经工作33年了。2005年,陈昶屹刚进法院时,就担任我的法官助理,一干就是3年多,直到2009年独立办案。我和他是师徒关系,在一个办公室工作7年,所以我对他比较了解。我还记得陈昶屹到我那儿报到时的样子,一副学生摸样,还长着一张娃娃脸。他是“80”后,家里的独子,又是人大的研究生,我本来以为身上总有些娇气。可没想到是,干起活来却完全不一样。记得每天中午,在别的人休息、玩手机的时候,他就坐在电脑前写东西,有的时候写办案心得,有的时候写调研宣传文章,每天能写1000多字。很快便成为我院的写作高手,后来索性把庭里的调研、外宣任务全包了。有人认为写文章不是搞审判,我认为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写文章其实是一个学习、整理、思考的过程,面对纷繁复杂的纠纷和日新月异的法律,而法官必须时刻保持的思考状态。所以说,从进法院那一天起,陈昶屹就是一个用心的人。实践证明,陈昶屹的用心,使他成为同辈中的佼佼者。2012年,他以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选任为中层副职,调到复兴路法庭任副庭长,在复兴路法庭接手了大量的疑难、复杂的案件。这些案件耗时长,难度大,可以说是吃力不讨好的活。每次回来看我,我就问他:“怎么又瘦了?”但是陈昶屹从来没有一句抱怨,总是乐呵呵的。后来他才和我说,他当时正在读博士写论文,母亲在重庆老家住院手术,妻子身体不太好,小孩子才一岁半,又赶上年底结案,压力可想而知。他的时间是挤出来的,他家住在南四环丰台看丹桥,上班非常堵,正常需要1个多小时时间,他舍不得把自己时间浪费在路上,索性凌晨5点起床,不到6点就赶到法院,这时人少,安静,用来写判决、写论文、写外宣。在时间上,他对自己十分吝惜,珍惜着分分秒秒,但对同事们却十分慷慨。因为他民法知识丰富,大家都喜欢和他讨论法律问题,无论多难、多新的问题,好像都装在他脑子里。他常常能引经据典,聊上两、三个小时,让人打开眼界拓宽思路。陈昶屹给人最大的感受就是“阳光”,用现行流行的话说就是“正能量”。这种阳光,不仅是来自于他乐观向上的态度,更来源于他甘于清贫的一种洒脱和坚守理想的一份定力。现在好多年轻法官因为法院工作累、待遇低而选择离开法院或打算离开法院。这样的情况,陈昶屹也遇到过。他在侵权方面颇有名气,又是博士后,早在三年前,就有的单位给出了超出我们十倍的年薪,也有上级单位邀请他去更高的位置发展。因为我是他师父,偶尔我俩也会聊起会这些。我也曾问过他,你就没动过心吗?他告诉我,如果冲着高薪和高位,他当初就不会选择海淀法院。他的理想是做一名一名理论功底深厚、办案能力强的学者法官,海淀法院是一片丰厚的土壤,给了他非常好的平台,今天他所取得的成绩都来自于这里,未来的成长还要扎根在这里。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参加宣传陈昶屹的活动。作为一个老法官,我真诚地希望大家都来学习陈昶屹,这样一位充满正能量的法官,不动摇、不抱怨,未来虽然艰辛,但一定精彩!
    [10:37:33]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请今天的主角陈昶屹法官谈谈他的感受。
    [10:38:05]
  • [陈昶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叫陈昶屹,现任海淀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首先非常感谢各位能够在百忙之中拨冗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有幸能够作为北京市法院系统青年法官的代表在此发言,我感到万分荣幸,也感到有些惶恐,更感到自己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在此,我要对北京市高院党组及海淀法院党组对我的高度信任和大力栽培表示衷心的感谢。 海淀法院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和模范作风的先进集体,在这里涌现了像时代先锋宋鱼水、法官妈妈尚秀云、调解能手李红星等一批值得我学习的先进典型,见贤思齐,他们一直是我心中的“海法榜样”,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为人民不计功利,想事业甘于奉献”的“海法精神”,在我困顿、疲惫之时总是给我指引与激励的正能量,在这样的优秀集体里,孜孜不倦、奋发有为已经成为自觉的力量,流淌在血液里,融入在骨髓里。作为这个优秀集体中一名普普通通的“八零后”青年法官,我倍感自豪和骄傲。“80”后一代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一代,所以,我们注定是走在时代前列的一代,也注定是承前启后的一代,更注定是有所作为的一代。如今,“80”后的一代法官,又迈步在了深化改革和司法改革的新时代,历史的舞台已经为我们拉开了大幕,我们将有幸参与和见证这一伟大的时代变革,这是传承的使命,更是开创的寄托,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朝气蓬勃!借此机会,希望大家通过我,可以感受到,在这个继往开来的改革新时代,我们海淀法院乃至全市法院的青年法官,都是有才学、有情怀、有作为、有担当的新生代法官,都饱含着同样的热度,秉承着同样的态度,保持着同样的速度,承担着同样的强度,向着同样的“法治中国梦”奋发进取,一往无前。古人云:“乘风破浪应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请大家相信,我有信心有决心,与所有青年法官及我们的前辈法官们一道,以坚定的使命感和无比的忠诚,肩负起司法改革的使命和重任,以优异的审判业绩、高尚的职业德操、良好的司法形象,让每一名当事人都能在司法审判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不辜负上级机关和各位领导的重托与期望,向党和人民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平安北京、法治北京贡献自己的全部智慧和力量。谢谢大家!
    [10:42:34]
  • [主持人郭京霞]: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既是为了向媒体介绍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陈昶屹,也是为了公布高院党组开展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决定,掀起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热潮。下面有请北京市高院政治部组宣处处长刘玉民宣读《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决定》。
    [10:43:08]
  • [刘玉民]:
    现在宣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开展向陈昶屹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陈昶屹,男,中共党员,1980年12月出生,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进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任中关村人民法庭副庭长。独立办案以来,陈昶屹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300余件,平均年结案330余件,无一差错;他主审的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案、百度公司诉潘海东名誉权案、游客境外旅游死亡案等一批具有前沿性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疑难复杂案件,是相关领域的经典案例。他主持国家级课题2个,出版著作3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4篇,多次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全国审判理论学术讨论会论文评比中获奖。他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法治宣传,发表法制文章1200余篇,参加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媒体做客访谈近百次,开设职务微博,粉丝数量逾万人。因优异的工作成绩,陈昶屹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被授予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审判业务标兵、双优法官、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是2015年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第九届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的候选人。陈昶屹是在北京市法院风清气正、昂扬向上的氛围中,在尚秀云、宋鱼水等一代代优秀法官的引领下,成长起来的一名优秀青年法官,他矢志追求公平正义,热忱回应群众诉求,勇于担当审判重任,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他用生动的实践诠释了“明德尚法、忠诚为民、秉廉守正、首善博学”北京法院精神,堪称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为此,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干警中深入开展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活动。向陈昶屹同志学习,要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担当的忠诚本色。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陈昶屹一直扎根基层,连续多年蝉联年度结案状元,办案质量名列前茅。他凭借极端认真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承办各类网络侵权、医疗事故、拆迁腾退等新型、疑难、复杂案件,在缺乏先例、舆情关注的形势下,均能够妥善应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作为副庭长,他主动承担庭室积案的清理任务,开展信访矛盾化解工作,不记得失、甘于奉献,决不辜负党的信任和群众的期待;他充满理想、乐观向上,积极带动和帮助周围的干警干事创业,兼顾工作、生活的均衡发展,为全体干警尤其是青年干警做出了表率。向陈昶屹同志学习,要学习他崇尚法律、坚守正义的职业信念。无论是对法律条文背后的立法本意,还是证据链条中的事实真相,陈昶屹都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他从不放过办案过程中发现的模糊环节和疑难问题,经常用超出他人数倍的时间,投入到一个法律问题的研究论证,直至掌握这个问题的全部资料,并形成自己的判断为止。在查明案件真相的过程中,他嫉恶如仇、是非分明,多次以高超的审判技巧发现诉讼中伪造证据的欺诈行为、虚假诉讼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办案七年来,凭着这份对公平正义的执着信念,陈昶屹不仅成功审理了大量名案、难案,破解了多个司法难题,而且收到当事人送来的表扬信或锦旗30多幅,老百姓真诚地夸他“办事公道,深得民心”。向陈昶屹同志学习,要学习他情系人民、服务社会的质朴情怀。陈昶屹在办案过程中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不论大案小案,不论舆论如何关注,他都诚意以待,倾心而为,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终身负责的“良心案”。在审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时,他注意到患者在医疗鉴定过程中因医学知识不足所处的不利地位,业余补习医学知识,旁听鉴定听证会,力求探明事实真相。他看到法律虽能定纷止争,但却无法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便自学心理学,借鉴科学方法帮助当事人走出诉讼带来的心理困境。为了让更多的群众掌握法律,他常年笔耕不辍,坚持撰写大量普法文章,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大众普法宣传、释法解惑,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信服和赞誉。向陈昶屹同志学习,要学习他自强不息、敢为人先的进取精神。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陈昶屹把大量业余时间都投入到学习中去,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他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并在取得学位后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他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开展工作经验的总结,以行为心理学为依据,总结出一套与当事人建立信任的“五到”沟通工作法;以案件分类、科学管理为理念,摸索出一条民事案件“十化”类型工作法。他敏锐把握互联网时代民事纠纷动态,自觉运用法学研究成果攻克难题,在信息网络侵权等领域大胆探索,提出了4项创新成果被司法解释所吸收。他在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的成绩受到广泛认可,被聘为北京法院“支援青海讲师团”成员、北京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北京市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号召,全市各级法院要迅速掀起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热潮。广大干警要以陈昶屹为榜样,坚守信仰,尽职尽责,开拓进取,勤廉为民,切实将“明德尚法、忠诚为民、秉廉守正、首善博学”北京法院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全市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活动,作为当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首都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干警认清形势、凝聚共识、见贤思齐、奋勇争先,按照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推进各项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北京、平安北京建设,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10:50:30]
  • [主持人郭京霞]:
    谢谢刘处长。下面,有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政治部主任安凤德作重要讲话,大家欢迎!
    [10:52:32]
  • [安凤德]: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高级法院党组向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首都法院各项工作的关心、理解、帮助和支持!刚才,我们共同观看了关于陈昶屹法官先进事迹的专题片《青春行者》,贾柏岩同志介绍了他的先进事迹,陈昶屹本人、陈昶屹的同事、学者代表王四新教授、律师代表纪磊律师从不同角度谈了自身的感受,我听了很受感染和启发。大家知道,北京市法院共有6485名干警,其中48%是35岁以下的青年干警,研究生以上学历占55.5%,他们承担着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艰巨使命,是承担执法办案任务的一支重要力量。市高院党组经过充分调研和认真研究,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向陈昶屹同志学习的活动,并且将陈昶屹同志定位为“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充分党组体现了对青年干警队伍的关注和重视。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新闻界朋友并通过你们向全社会推出陈昶屹这样一位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就是要展示首都法院青年法官队伍的崭新风貌,激励和引导全市法院干警进一步追求公平正义、满足群众诉求、担当审判重任、保持清廉本色。陈昶屹同志作为一名“80”后博士法官,一直奋战在基层民事审判的第一线,他以极端认真的态度和勇于担当的精神,承办各类新型、疑难案件,他在办案过程中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努力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终身负责的“良心案”,他努力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积极开展工作经验的总结,热情饱满地参与普法宣传,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时代背景下,陈昶屹用生动的实践回应了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体现了人民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整体形象,展示了青年干警有理想、有抱负、有作为的时代风采,堪称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具体来说,我认为,陈昶屹同志先进事迹的精神实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陈昶屹扎根基层一线、勇于担当重任,是人民法官牢记宗旨、坚守信念的典范。独立办案以来,陈昶屹审理了大量建设工程、医疗事故、拆迁腾退等疑难复杂案件,他不畏艰难,勇挑重担,出色地完成了审判任务,不仅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而且为同类法律纠纷的裁决提供了范例。2012年组织上安排陈昶屹到审判工作最繁重的复兴路人民法庭工作,他主动担当该庭清理长期未结案的工作,处理了大量的因医疗事故引发的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发挥了中流砥柱作用。近年来,他取得了很高的学历,在专业领域颇有成就,但他毅然谢绝上级机关和私营企业提出的高位、高薪聘请,而是俯下身子、埋下头来,踏踏实实、坚持不懈地做好一名基层人民法官。他充分发挥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核心凝聚作用,引导和带动了身边的青年干警,以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奋战在审判工作的最基层、最前沿;在家庭遭遇困难的情况下,他和同为法院工作人员的妻子一道相濡以沫、同甘共苦、顶住压力、负重前行,为法院事业贡献了全部的力量。这种忠诚本色和公仆情怀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的。二、陈昶屹关心弱势群体,积极服务社会,是人民法官心系群众、为民司法的典范。作为一名从西南大山里走出来大学生,他从小就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尤其关注弱势群体在诉讼中因为不懂法而形成的诉讼能力差距,努力为他们主持公道。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他充分考虑劳动者一方举证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适时主动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还原事实真相,作出公正判决。在审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时,他主动参加医疗鉴定听证会,补习医学知识,开展答疑解惑,赢得了患者的信赖。他看到法律虽能定纷止争,但却无法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便自学心理学,借鉴科学方法帮助当事人走出诉讼带来的心理困境。他还以惊人的毅力,用业余时间撰写了1200余篇普法文章,以通俗易懂的形式,向社会大众普法宣传,其作品屡获媒体大奖。他积极与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合作,开通职务微博,参与法官访谈,在审理北京大学诉邹恒甫名誉权纠纷案中,在北京市法院第一次运用微博直播案件全过程,做到了公开、透明。这种情系人民的热忱和对服务社会的责任感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的。三、陈昶屹不懈自我完善、推进改革创新,是人民法官精益求精、敢为人先的典范。在繁重的审判工作之余,陈昶屹坚持不懈进行专业知识的深造和审判实践的研究,他考取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研究生,并在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短短数年来,他主持国家级课题2个,出版著作3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4篇,多次在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全国审判理论学术讨论会论文评比中获奖,被聘为北京法官学院兼职教师、北京市政法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教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等。他在审判中善于思考和发现问题,广泛借鉴心理学、管理学等知识,探索与当事人之间增进沟通、开展案件类型化管理的新方法,总结的“五到十化”工作法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他凭借中关村地区得天独厚的审判资源,深耕信息网络侵权等最新法律领域,创造性审理了多个名案、难案,有的成为审理相关案件的重要参考,有的上升为规则,被最新的司法解释所吸收。他本人也因此获得北京市优秀青年人才称号,是法院系统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同志。这种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学习的。伟大的改革时代赋予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神圣的使命和光荣的责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建设法治北京、平安北京,需要一大批像陈昶屹同志这样的好法官。希望全市法院广大干警,特别是青年干警要深入学习陈昶屹同志的先进事迹,把陈昶屹同志的榜样力量,转化为思想提高,转化为工作干劲,转化为人生追求,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优秀业绩,为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最后,再次真诚地感谢新闻界朋友们的热情参与和大力支持!希望大家继续关注并帮助我们做好陈昶屹同志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谢谢大家!
    [11:02:20]
  • [主持人郭京霞]:
    下面进行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最后一个议程记者提问环节,大家可以与陈昶屹法官和在座的领导进行交流和沟通。
    [11:03:28]
  • [记者]:
    请问鲁院长,海淀法院此前涌现出尚秀云、宋鱼水、李红星等一批先进法官形象,陈昶屹法官作为新生代法官的代表,与他们相比体现了哪些新特点?
    [11:04:40]
  • [鲁为]:
    感谢您的提问。海淀法院位于首都的核心地区,受理的案件有鲜明的区位特征和时代特点。在以往的执法办案过程中,海淀法院涌现出一批先进人物,这些先进典型的特质与时代的脉搏是相契合、相呼应的,可以说他们都是“应运而生”。当今时代是改革与创新的时代,有很多新事物、新问题。人民法院身处化解社会纠纷的最前线,要运用新思维应对这些挑战。时代呼唤着新的法官形象的出现。陈昶屹同志是一名青年法官,他有理想,有坚守,踏实工作,刻苦钻研,积极投身审判事业,这与其他先进法官是一脉相承的。另一方面,陈昶屹同志并不满足于仅仅积累审判经验,而是通过法学学术的钻研助推审判水平,反哺审判工作,这又是新一代法官注重知识结构更新,探索审判事业创新的共同特征。此外,陈昶屹同志也热爱生活,正是他对生活的积极态度给了他为民解困,奋勇争先的动力,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一个青年法官、青年人应当具有的拼搏朝气、进取锐气。陈昶屹同志被称为“五台”法官,就是因为他为新时期法官树立了新的榜样。法台、书台、讲台、电台和灶台,使他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充实而多彩,在工作、学习中他是一名职业化、精英化的学者型法官,在学生面前他是一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师长,在媒体前他是辨法析理的专业法律人,在生活里他是一个积极乐观的年青人。我相信,陈昶屹同志的这些特点是符合改革时代的时代需求的,他无愧于新时期青年法官的楷模称号。
    [11:10:51]
  • [记者]:
    请问安院长,通过发布会我们了解到陈昶屹法官具有高超的法学造诣,他博士后的学术背景更十分引人注目。您如何看待学术研究与执法办案的关系?
    [11:12:20]
  • [安凤德]:
    感谢您的提问。在当前时期,法学学术与执法办案的关系前所未有地紧密。作为首都的司法机关,北京各级法院都面临着较大的审判工作压力,这种压力不仅来源于庞大的案件量,更来源于层出不穷的新类型案件。这就要求北京的法官在日常审判工作之余,不能满足于仅依靠执法办案获得的老经验,而要注重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法律适用的新理论、新精神、新方法,并对社会发展的新趋势保持应有关注。同时,我国已经进入了法律事业的高速发展阶段,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断出台。我们感到,法律的发展离不开司法,法学的发展离不开实务,法学理论中也应当有来自法官们的声音。我们欣慰地看到,北京的法官们有效地应对了种种挑战,他们审理了大量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开创性的案件,并频频为立法研讨、学术交流提供来自于司法界的意见。陈昶屹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刚才的发布会中已经介绍过,陈昶屹同志在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之余,在学术研究上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无论是专业背景,专著出版还是高校授课经历,都体现了一名优秀法官应当具有的知识素质。更为难得的是,他在学术上的造诣还与勤恳敬业、廉洁为民的工作作风相结合,形成了陈昶屹同志的复合人才、综合素质的特质,这是“明德尚法、忠诚为民、秉廉守正、首善博学”的北京法院精神的集中体现,值得广大全市法官学习。
    [11:16:06]
  • [记者]:
    请问陈法官,作为一名80后高学历、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法官,您认为自身的成长历程对其他年轻法官具有怎样的启示和积极作用?
    [11:16:49]
  • [陈昶屹]:
    谢谢您的提问,首先我的成长经历谈不上对其他年轻法官有什么重要的启示和积极作用,如果对于比我进入法院晚的年轻法官,我还以算作学长的话,我想以学长的身份对法院的学弟学妹们,从我的自身经历谈以下几点感想:一是目标,进入法院之后应该有清晰的目标,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法院工作的节奏就是高强度的“案牍劳形”,可能睁开眼之后开三五个庭就过了一天,我这十年都感觉恍如昨日,所以,在低头赶路的时候最容易忘记来路,迷失前路,这时目标就是航标,就是灯塔,有目标就有方向,才能掌握行动的主动权。我觉得年轻法官应该“内修才德,外修仪容”,精修为人、为业,为学,概括起来,可以套用那句著名广告词的句式,就是“内外兼修,精修三为”。二是行动,当年海淀法院的优秀法官马军庭长,当时是我的指导老师和领导,他送了我一句话是“最远的距离是心到手的距离”,这句话时刻提醒我,心里有了目标还不够,还必须有系统的规划力、强大的执行力、高度的自控力、适时的调整力,最后就是吃苦耐劳的忍耐力,记得海淀法院的模范法官宋鱼水副院长的办公室就总是挂着一幅字“怕吃苦,吃一辈子苦,不怕吃苦,吃半辈子苦”,既然选择了法院的工作,就必须做好“吃苦”的行动。三是思考,法官停止了思考就意味着职业生命的枯萎,思索使人明智,思索使人生命持久,法官职业是一个终生学习,终生思考的职业,每一个法官都应当在喧嚣的社会中寻求内心的安静,在安静的状态下持续的观察和思考,这是法官毕生的修炼,在安静中寻求力量,思考中得以升华。四是感恩,做人应当知恩和报恩,做法官更应当感恩,始终要以“还债”一样的谦抑和感激之心,报答养育了你的百姓,培育了你的工作,恩育了你的时代,不懂得感恩就无法保持和修炼法官的良善和良知,就无法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让百姓“感受”到公平和正义的“良善和温暖”。五是衡平,法律讲究衡平,人生更需要平衡,法官应当兼顾工作、学习和家庭,处理好其中的关系和矛盾,有了温暖的家庭才有可靠的后方支持,有了持续的学习才有强大的智力支持,相信只有平衡好各种关系的法官才是真正懂得衡平的好法官,所以我很乐意他们叫我“五台法官”。六是家国,法官职业是一项神圣的社会职业,化解着社会的矛盾,衡平着纷繁的价值,建构着社会的秩序,法官的行为和判决都会影响社会的判断和行为,所以法官必须有家国情怀,必须有使命担当,“你不扛枪,我不扛枪,谁来保卫祖国谁来保卫家”,所以我希望更多的学弟学妹们能够投身基层司法,坚守我们曾经在法学院时“献身司法”的誓言,因为中国司法的未来在基层。最后概括成一句话,就是秉持法律的“衡平”精神,建构“平衡”的工作生活,成就法官的“修齐治平”。
    [11:23:47]
  • [主持人郭京霞]: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先进行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问题,会后可以与陈昶屹法官进行深入交流。最后,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媒体朋友参会,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1:24:21]
  • [主持人]:
    各位网友,本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您的关注。
    [11:42:33]
  • [主持人]:
    在此特别感谢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办梅玉兰、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
    [11:42:45]
  • [主持人]:
    感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技术保障中心的技术支持。感谢韩乔亚本次直播记录。感谢李森提供摄影支持。
    [11:42:59]
  • [主持人]:
    欢迎您继续关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的网络直播,再见!
    [11: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