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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自2014年12月30日正式建院以来,已经履职整整一年。在这一年里,四中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和市高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的同时,紧紧围绕跨区法院职能定位,注重在“跨”字上做文章,在“特”字上下功夫,落实中央跨区法院改革试点初见成效,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值建院一周年之际,北京市高级法院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四中院建院一年来的相关情况。[08:43:30]
- [安凤德]:各位嘉宾、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在北京市第四中级法院召开四中院建院一周年新闻通报会。我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安凤德,很高兴今天的新闻通报会由我为大家主持。[09:05:32]
- [安凤德]:今天参加新闻通报会的四中院领导同志有:党组书记、院长吴在存同志,纪检组组长王建同志,副院长融鹏同志,以及副院长程琥同志。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对各位媒体朋友莅临此次通报会表示热烈地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对首都法院的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09:06:10]
- [安凤德]:去年的今天,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挂牌成立。建院一年来,各位嘉宾和记者朋友们在这里一次又一次见证了四中院改革和发展的成果,感受到四中院作为一个全新模式改革试点法院的朝气和活力。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四中院一年来认真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和市高级法院的各项改革部署,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开局平稳、运行良好的预期目标,各方面工作取得初步成效。[09:07:06]
- [安凤德]:为使大家进一步了解四中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我们召开此次新闻通报会,邀请吴在存院长就四中院一年来工作向各位记者朋友们进行通报。[09:07:40]
- [安凤德]:出席今天通报会的有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及首都主要新闻媒体的朋友。[09:08:06]
- [安凤德]:今天的新闻通报会,我们还邀请了部分嘉宾在前排就坐,他们是: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法院特邀监督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法院特邀监督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皮剑龙,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教授莫于川,汉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玲,新华社北京分社副总编辑涂铭,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会长陈志强,中国进出口银行法律事务部经理姜莎莎,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赵芦飞,石景山区老山街道玉泉北里二区居委会张桂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副检察长常国锋。[09:10:17]
- [安凤德]:在这里,我代表北京高院以及四中院对各位嘉宾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首都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你们继续为首都法院的建设发展献言献策,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09:10:46]
- [安凤德]: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北京法院网和北京审判信息网将进行图文直播和视频直播,“京法网事”官方微博和四中院官方微博也将同步播报有关情况,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09:11:08]
- [安凤德]:今天的新闻通报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请大家观看四中院建院一周年工作宣传片;二是由吴在存院长介绍有关情况;三是请媒体记者进行提问。下面,首先请大家观看四中院建院一周年工作宣传片,时长20分钟。[09:11:36]
- [安凤德]:刚才播放的这个短片展示了四中院作为改革试点法院取得的各项成果。也展现了四中院在院党组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勇于拼搏的精神面貌。相信大家通过这个短片对四中院一年来工作有了比较直观的了解,下面,请吴在存院长为大家通报四中院履职一年来工作情况。[09:34:31]
- [吴在存]:各位嘉宾,媒体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首先对大家今天莅临参加四中院建院一周年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一年前的今天,市高级法院慕平院长揭牌,宣告了四中院正式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和北京市首批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法院。[09:35:29]
- [吴在存]:一年来,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和市高级法院高度关注四中院建设发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郭金龙,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安顺及时任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晓超、副市长张延昆等领导同志专程来四中院调研指导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周强院长专门听取跨区法院工作汇报并对跨区法院一年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最高法院李少平副院长等领导同志、市高级法院慕平院长等多次莅临四中院听取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四中院建设发展,对四中院工作给予悉心的指导和有力的支持。[09:36:30]
- [吴在存]:一年来,四中院的建设发展也备受社会各界瞩目,特别是通过各位媒体记者大量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采访报道,客观全面展示了四中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树立了四中院改革创新、锐意进取的良好形象,为四中院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及时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借此机会,我代表四中院全体干警,向所有关心和支持四中院建设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对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们一年来不辞辛劳的采访报道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09:37:38]
- [吴在存]:刚才,大家观看了我们建院一周年的纪念短片,短短20分钟是对这一年工作的高度浓缩和概括。一年来,四中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和市高级法院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跨区法院职能定位,注重在“跨”字上做文章,在“特”字上下功夫,落实中央跨区法院改革试点部署初见成效,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09:39:17]
- [吴在存]:第一,牢牢把握跨区法院职能特点,公正高效审理各类重大特殊案件。履职以来(数据截至12月29日),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892件,其中行政案件1396件,占73.8%;民商事案件379件,占20%;刑事案件30件,占1.6%;执行案件87件,占4.6%;结案共计1700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44%。且实现了上诉案件“零改发”,群体访、越级访“零纪录”的良好质效。[09:40:05]
- [吴在存]:从受理案件看,四中院审理的各类案件呈现出“以告区县政府一审行政案件为主,兼顾特殊主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和特殊重大民商事及公益诉讼案件”的特点。在建院伊始就率先全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配套出台了《各类案件登记立案办法》及分类指南,引导当事人依法依程序规范行使诉权,畅通登记立案渠道,行政案件立案率从2014年全市法院的32%提高到88%。[09:40:38]
- [吴在存]:集中管辖审理以房屋拆迁、土地征用、政府信息公开为主要类型的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全年受理案件近1400件,受案数比2014年全年增加了近7倍。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准确把握立法宗旨,注重加大对行政行为依法规制的力度,积极推动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区县政府败诉率较2014年上升了6个百分点。[09:41:07]
- [吴在存]:集中管辖审理涉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公益诉讼、特殊主体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成功审理了一批特殊类型案件。结合重大走私、职务犯罪案件审理特点,推动建立了“侦控辩审”四方联席会议机制,推进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机制建设。[09:41:43]
- [吴在存]:集中管辖审理全市涉外及涉港澳台商事案件,进一步统一了执法原则、标准和尺度,受理全市首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扎实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明确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规范和程序。注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在集中管辖审理北京市各城区保险合同纠纷中,探索建立“诉调对接、诉非衔接”工作机制,近60%的案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保险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示范法院”荣誉称号。[09:42:09]
- [吴在存]:结合跨区法院职能特点,探索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社会关注案件公开听证以及律师等社会组织第三方介入合力化解工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在全市法院率先将法律援助工作站引入立案大厅,为当事人即时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09:42:43]
- [吴在存]:结合重大金融、保险案件标的额巨大不易化解的实际,建立“立保同步、保调对接、立审执衔接”工作机制,保全标的额达百亿元,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积极延伸跨区法院审判职能,为首都新机场建设、有效规制惩戒违法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涉诉非京籍生入学政策调整等向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超前提供法律评估意见及风险防控预案,协力推进法治中国首善之区建设。[09:43:12]
- [吴在存]:第二,紧紧围绕跨区法院改革实际,积极探索跨区法院改革发展新路径。[09:43:36]
- [吴在存]:为进一步深化推进跨区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我们在建院之初就开展了关于跨区法院设置及管辖制度完善的专项调研,形成了近10万字的专题调研报告,并据此提出了相关立法修改建议方案和深化推进跨区法院改革的建议方案。全面推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制定出台了《整建制综合改革试点框架意见》《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及20余个配套文件,坚持以改革为动力有效破解制约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的难点性、瓶颈性问题。[09:44:37]
- [吴在存]:将案件审判的亲历性作为审判权行使的基本原则,调整转变院庭长行权模式,明确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充分发挥院庭长作为资深法官在审理特殊重大疑难敏感案件中的独特审判优势,全年院庭长办案数达全院结案总数的19.8%。制定完善《审委会工作规则》,健全审委会工作机制和审委会委员履职考评机制,强化审委会宏观指导职能和审委会委员履职责任。[09:45:21]
- [吴在存]: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研究制定了《落实审判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建立了差错瑕疵案件两级质询和通报讲评制度及审判责任认定查究、申辩公示机制,确保“权责明晰、责权统一”。建立案件干预和案件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出台实施意见落实中办国办相关规定,排除法院内、外部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不当干预,制定出台《规范上下级法院审级监督关系的若干规定》,有效防止因不当监督对下级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带来不利影响,跨区法院改革试点在消除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倾向和诉讼“主客场”现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初步显现。[09:46:19]
- [吴在存]:第三,以跨区法院建设发展为导向,建立符合改革需要的队伍管理新模式。[09:46:37]
- [吴在存]:按照中央批复,四中院政法专项编制共140个,按照33%的法官员额比例,应配置法官46人,目前,我院共有政法编人员84人,法官28人,为下一步管辖调整和人员扩充留有余地。[09:47:16]
- [吴在存]:根据干警队伍以铁路中院干警为主、融合全市三级法院遴选选任人员的实际,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促进队伍融合发展,保持了队伍的总体稳定,实现了队伍的深度融合。一年来,全院3人被评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1人被评为北京法院信息技术专家,多人在北京法院审判业务技能比赛中荣获标兵称号。[09:47:45]
- [吴在存]: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在落实三类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类人员的员额配比,并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动态调整各审判庭法官员额,确保“岗额适配”“人岗相宜”。结合改革实践,积极尝试法官自治管理新模式,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探索成立法官管理委员会,突出法官主体地位,对法官实行责权利一体化管理。推行以职责管理为重心的人员管理模式,进一步明晰各类别各层级各岗位干警的职责权限,建立符合改革法院实际的考核机制,落实对审判团队的一体化考评。[09:48:46]
- [吴在存]: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在建立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我院重点课题研究和重大事项论证的同时,我院各级领导和资深法官受邀参加最高法院、市区政府组织的各类讲师团和培训班,深入外地法院、高等院校和政府机关进行授课,充分发挥我院优秀人才作用。按照管理模式扁平化的改革部署,我们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探索构建以审判委员会、法官管理委员会、司法服务办公室、综合行政办公室为依托的四大管理平台,深化推进扁平化管理机制建设,提升队伍管理的综合效能。[09:49:37]
- [吴在存]:第四,以跨区法院改革试点为契机,向社会各界传递跨区法院改革正能量。[09:49:58]
- [吴在存]:结合受理案件“以告区县政府一审行政案件为主体”的实际情况,与市区两级政府法制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的联席会商、信息反馈机制,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协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受案特点,建立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白皮书制度,公开向社会发布行政审判、民商事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09:50:41]
- [吴在存]:积极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发布;优化律师执业环境,设立专门的律师工作室及更衣室,开通律师立案窗口,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09:51:14]
- [吴在存]:结合改革实践统一整合外部监督资源,建立完善了代表委员联络、特邀监督员监督、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专家咨询论证、委托第三方评价等制度机制,会同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协同推进法律监督机制建设的框架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结合跨区法院职能特点,会同中央党校、市法宣办等在我院设立依法行政教育基地,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改革要求,一年来共有200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官员、院校学生等各界群众走进四中院,旁听庭审并座谈交流。[09:52:04]
- [吴在存]:先后与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分别签署交流合作协议,加强法学理论与实务研究,依托跨区法院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适应“互联网+”时代形势发展,依托3.0版信息化建设平台深化推进司法公开,开通网上预约立案、网上阅卷、庭审网络直播、网络诉讼服务系统等。建立常态化的月度新闻通报、新闻发布制度,全年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增加司法透明度,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和公共关系建设,取得良好社会反响。[09:52:49]
- [吴在存]:各位嘉宾,媒体朋友们,回望2015年,四中院的每一个脚步坚实而有力。但改革的步伐不会止步,四中院的探索和努力也不会停歇。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中央、市委、最高法院和市高级法院的部署,继续围绕跨区法院管辖审理“跨区划”“特殊重大案件”两个基本点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大的政策空间和特殊授权,使四中院作为跨区法院改革试点更加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价值。也请各位嘉宾、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四中院工作,多帮助我们出谋划策,多为我们鼓劲呐喊,共同努力为跨区法院改革试点、为四中院建设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09:54:02]
- [安凤德]:感谢吴院长的介绍。刚才,吴院长就四中院一年来作为全国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和全市首批整建制改革试点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方面所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大家听后一定都会有下面的一些感受。[09:55:04]
- [安凤德]:一是四中院一年来准确把握中央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精神,勇挑整建制综合改革重担,在“跨”字上做文章,在“特”字上下功夫,出台一系列制度规范和改革文件,确保了改革和各项工作推进的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保调对接、诉非衔接”“立保同步、立审执衔接”等工作机制建设,既开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新局面,在全市乃至全国首开先河,又构建了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下契合改革精神、符合审判规律的工作新机制,实现了审判工作、司法改革的一体推进。[09:55:37]
- [安凤德]:二是一年来四中院牢牢把握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各类重大特殊敏感案件的审理工作,特别是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诉讼法,扎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双被告”案件审理等工作,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受到各方面的一致好评。在涉外商事案件、重大金融保险案件、特殊主体职务犯罪案件、走私案件审理方面也实现了较好的审判质效。[09:56:24]
- [安凤德]:三是四中院注重推进队伍融合发展,加强人才建设,培养和造就了一支审理特殊重大案件的专业队伍。同时注重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络,与各方面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充分延伸跨行政区划法院职能作用,有效传递司法改革正能量,为全市司法改革和各项工作的推进注入新的活力。[09:56:48]
- [安凤德]:下面是记者提问时间。哪位记者朋友有问题,可以举手示意。[09:57:47]
- [记者]:您好,我是法制日报的记者,刚才讲到了法官的员额在各庭室之间可以动态配备,我想问的员额如何动态调整?还有就是我们今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是去年全市受理行政案件的7倍,我们法官人均审案压力是什么情况?明年的法官员额配置有什么考虑?[10:00:49]
- [吴在存]:应该说,跨区法院在批准的方案之中,法官员额比例是33%,按照每一个法官一年180件案件的饱和工作量,最多确定的法官数额。根据我们管辖审理特殊重大案件的分布应该说配制与我们的实际情况还是有差异。我们是在全国和北京市率先推行立案登记制一个法院,我们从建立之初全面推行立案登记制,案件数量上升很大,去年四中院成立之前,告全市区县政府的案件分布在各区,到目前今年统一由四中院管辖审理,现在受理案件1400件左右,比去年翻了7倍,这个上升的幅度是当时法官核定员额特别是行政案件法官配制上所没有预料到,增加幅度很大。[10:06:34]
- [吴在存]:我们目前只能内部在各审判庭之间进行调整,这只是个权宜之计,尽管超出了实际可承受的数量,举个例子,我们行政案件的法官都是在审理行政一审案件,一个法官的办理数量已经超过140件,全市中级法行政法官案件审理水平,一二审都加上,以去年为例不到70件!180件的饱和量是一二审各占一半,现在我院行政法官所审理全是一审案件,按照工作量测算,一件一审案件至少要相当于两件二审案件的工作量,如果按饱和工作量,我们行政法官的工作量已经达到了极限。下一步就要适当根据需要增加法官员额,这样才能保证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10:12:51]
- [记者]:您好,我是南方都市报记者,一些区县一把手出庭应诉,我们对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有什么新的制度?[10:14:42]
- [吴在存]:这是一项法定义务,原来尽管也有类似规定,但不是法定义务,行政诉讼法这次修改,规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没有特殊情况应当出庭应诉。一年来,从贯彻实施的情况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有所提高,我们初步实现了几个明显的效果,咱们全市绝大多数区县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具备出庭条件的都能主动带头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都有回复。我们实现了在四中受理的案件,所有相关人员百分百的出庭应诉,避免了只有律师全全代理出庭的情况,现在在全国有些地区还不能做到。各级职能部门在法制建设上在普遍增强,有明显成效。[10:18:15]
- [记者]:您好,在以往审理的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矛盾很突出 ,四中院很多案件能够使双方达成调解,能分享一下经验吗?[10:19:31]
- [吴在存]:行政诉讼法修改解决了一个核心的问题,行政诉讼正义如何有效化解,这一次结合我们四中院改革实践,我们有几方面做法,第一围绕行政争议的实际问题,把行政审判和诉前调节有序结合。多渠道多方式调处化解。我们有的案件,在立案之初就和有关行政机关协调,要求行政机关对实质性行政行为确有瑕疵的及时进行调整,行政相对人比较满意,这样的案子,双方就能解决,在立案的时候把这样问题解决在诉讼之外,而且效果很好。我们大概三分之一的案件是协调化解,有三分之一的案件是进入程序后依法判决解决的,维持的案件有三分一。从比例可以看出行政诉讼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大家可以回顾立案登记制前,行政案件的立案情况是什么情况,应当说立案率相当明显,我们现在行政案件的立案率,一次立案我们达到80%,这个变化是很大。[10:23:10]
- [记者]:今后跨行政区划法院是否还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法官授权?请您明示一下。[10:24:21]
- [吴在存]:跨区法院我觉得在现阶段要依法推进,最高批准北京上海两个的直辖市法院,主要考虑到立法本身的人员任命,这项改革本身是积极的探讨实践意义很大,重在解决行政干预问题,诉讼主客场问题,在这个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跨区法院发挥更大效能的角度讲,要真正跨出行政区划,同时要解决特殊案件的界定问题,要从法律上捋顺制度,按照书记讲的,特殊案件在跨区法院审理的制度要建立起来,明年的重点要两个的方面突破,一是跨区管辖,围绕一些特殊敏感的案件,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实现跨区的管辖管理。同时,要进一步明确这套特殊管辖的制度,哪些类型的案件由跨区法院管辖。前不久最高法院 有了明确的部署和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协同相关的职能部门,提出深化推进跨区法院的相关文件,明年就是在跨上工夫,真正彰显跨区法院的职能,来解决一些特殊案件的在审理上的问题,包括一些重大利益的案件。明年跨区法院的改革深化问题都会做出更大的努力,深入推进。[10:28:36]
- [安凤德]:因为时间关系,记者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各位记者有问题,可以会后联系我们进行采访。[10:29:13]
- [安凤德]:各位嘉宾,记者朋友们,建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是首都法院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探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措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希望四中院以今天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化推进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市高级法院的改革部署,进一步加强跨区法院建设发展,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效果,努力为全国跨区法院改革试点工作提供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我也相信,四中院党组能够结合自身建设发展实际,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确保司法改革取得新进展,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10:29:31]
- [安凤德]:最后,希望各位嘉宾和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能一如既往地关注、监督和支持北京法院!今天的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10:29: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