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

现场记者

法制日报记者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新华社记者

中国法院手机电视记者

南方都市报记者
2016年1月12日10时 最高人民法院举办“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 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条件”新闻发布会
  • [孙军工]: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10:00:35]
  • [孙军工]: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是介绍最高人民法院在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条件的有关情况。我们今天的发布会专门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姜启波庭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锋副主任,请两位给大家介绍有关的情况。
    [10:03:26]
  • [郭锋]: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
    [10:06:18]
  • [郭锋]:
    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新的重要举措。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规定》的制定背景、意义和重点内容:
    [10:06:54]
  • [郭锋]:
    一、制定《规定》的背景
    [10:07:29]
  • [郭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对加强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相继就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作出决定。2015年8月20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律师工作会议。2015年9月16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和周强院长高度重视发挥律师在严格公正司法中的积极作用。为履行好人民法院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重要职责,将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好广大律师参与诉讼活动最为关切的现实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本《规定》。
    [10:07:47]
  • [郭锋]:
    二、制定《规定》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意义
    [10:08:15]
  • [郭锋]:
    第一,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是进一步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的需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保证公正司法、推进严格司法,并要求“健全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的法律制度”;“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依法确保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各项权利,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充分履行职责,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实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10:08:29]
  • [郭锋]:
    第二,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是国家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律师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均对律师诉讼权利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担负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促进司法公正的双重使命,对律师诉讼权利的保障,实质上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反映了国家的法治进步、法治民主、法治文明。
    [10:08:48]
  • [郭锋]:
    第三,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是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的重要职责。周强院长明确要求全国法院必须不断增强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无论是依法履行审判职责,还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都要从全面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好本《规定》,切实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积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支持和便利。
    [10:09:03]
  • [郭锋]:
    三、《规定》的重点内容
    [10:09:27]
  • [郭锋]:
    本《规定》以三大诉讼法、律师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为依据,就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规定了更加具体的措施,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律师知情权、阅卷权、出庭权、辩护辩论权、有关申请权等诉讼权利以及人身安全的保障。
    [10:09:40]
  • [郭锋]:
    (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切实保障律师知情权。
    [10:10:01]
  • [郭锋]: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是人民法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最高法院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随着这三大平台软件硬件的不断完善,信息量的日益丰富,更加方便快捷地满足律师获取诉讼信息的需要。依托最高法院诉讼服务网建立的律师服务平台,已经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系法官等服务。另外,《规定》中还强调,“对诉讼程序、诉权保障、调解和解、裁判文书等重要事项及相关进展情况,应当依法及时告知律师”。
    [10:10:17]
  • [郭锋]:
    (二)适应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切实保障律师在庭审中的有关权利。
    [10:10:36]
  • [郭锋]:
    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律师的作用至关重要。《规定》以五条内容(三至七条),强调要依法保障律师出庭权,庭审中的辩论、辩护权,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权利,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以及律师在庭审中的人身安全。这些规定主要是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律师出庭时间冲突、辩论辩护时间得不到保障、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权利难以落实、调查取证难、人身安全威胁或隐患等问题而采取的对应性措施。通过这些措施的具体落实,确保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司法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
    [10:12:14]
  • [郭锋]:
    (三)总结实践经验和做法,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10:12:39]
  • [郭锋]:
    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还体现在为律师依法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因此,《规定》要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完善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阅卷、申请保全、提交代理词、开庭排期、文书送达等功能。有条件的法院要为参加庭审的律师提供休息场所,配备桌椅、饮水及其他必要设施。这条规定总结了全国一些法院的实践经验和成熟做法。实际上,还有不少法院根据自身条件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多方便条件。例如,不少法院设立了律师参与诉讼专门通道,律师因出庭、阅卷、提交诉讼材料等需要进入法院的,凭律师执业证、当事人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函或人民法院允许的其他凭证免予安全检查。
    [10:13:33]
  • [郭锋]:
    以上是我向大家通报的内容。谢谢。
    [10:13:52]
  • [孙军工]: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姜启波向大家通报律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10:14:53]
  • [姜启波]:
    依法治国不仅需要足量的律师,还需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中央政法委孟建柱书记在今年9月16日召开的全国律师会议上指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角色定位、职责分工虽然不同,但都是社会主义法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构建新型关系。构建两者之间新型关系的主动权在政法机关。
    [10:16:03]
  • [姜启波]:
    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反复强调,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的权利,实际上就是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诉权。近年来,最高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律师作用的发挥,积极推动构建司法人员和律师的新型关系。
    [10:16:26]
  • [姜启波]:
    一是为律师执业提供充分保障。充分保障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申请调取证据权、发表意见权和人身安全权,认真对待律师提出的意见建议,为律师执业创造更好环境。
    [10:16:40]
  • [姜启波]:
    将立案大厅升级为诉讼服务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召开了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会,部署全国法院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各地法院普遍增设律师志愿者服务室、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室、医务室、静心室、书写室、哺乳室、儿童活动室、包括打字、复印、刻录、扫描、手机加油站、自动售货机、取款机在内的生活服务中心、传真电话外网查询、图书室、会见代表与调解室等。今年6月底至7月初,最高法院成立15个检查小组,分赴全国32个省市、自治区,对32个高级人民法院、65个中级人民法院、109个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的诉讼服务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发现125项有益做法,提出91项整改意见,要求下级法院更多地为律师提供便利。目前,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面积共计110.6万平米,98.9%的法院建立诉讼服务大厅,2189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1家法院开通诉讼服务手机APP,1734家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一站式、全天候、低成本的诉讼服务。北京、四川等地法院开辟了律师更衣室、休息室等,让律师更有尊荣感。
    [10:17:32]
  • [姜启波]:
    开辟律师通道、电子阅卷室,设立专门的律师通道和申诉窗口,通过手机推送立案和流程信息。最高法院在办公一、二区设立了律师会见室,方便律师办理相关诉讼事务。
    [10:18:20]
  • [姜启波]:
    开通12368服务热线,为包括律师在内的当事人提供自助或人工查询咨询。自开通以来,共接听来电76270件。
    [10:18:43]
  • [姜启波]:
    二是推出多种方便律师的立案方式。在立案工作中,大力倡导“绿色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让律师更加便捷地完成立案程序。
    [10:19:41]
  • [姜启波]:
    推行律师网上立案,让律师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等诉讼活动。上海、江苏等地已经全面开通律师网上立案平台。去年1-10月,上海法院律师网上立案1.2万件。江苏法院网上立案9204件。我们起草了《人民法院网上立案规则》(征求意见稿),律师可凭有效执业证件登陆提交网上立案申请,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
    [10:20:04]
  • [姜启波]:
    推行现场自助立案,在案件数量多的地区,探索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自助立案,最大限度减少等待时间,提升立案效率,促进司法公开。如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设立自助立案室,律师可以自行登录自助立案系统,录入案件信息,在法官确认符合立案条件后,当场打印相关诉讼文书,律师自助立案约占20%。
    [10:20:40]
  • [姜启波]:
    推行异地法院协助律师立案,律师可以选择最近法院或法庭进行申请立案、转交材料、缴纳诉讼费,去年下半年,泉州市通过异地法院协助立案1.4万件,减少了律师的奔波之苦。目前,福建全省法院已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异地协助立案的做法。
    [10:21:31]
  • [姜启波]:
    三是为律师参与多元化解搭建平台。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律师参与多元化解工作,形成多方力量参与的矛盾化解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设立了律师服务窗口,由中国法学会选聘250余名律师学者担任咨询监督员,无偿为来访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自去年8月至今,共提供咨询服务近3150人次,受到了信访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全国法院普遍设立律师调解室,由律师开展调解工作。不少法院设立律师诉讼引导、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窗口,为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提供便利。如江西法院设立律师志愿者服务室,为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咨询、文书代写2100余次。
    [10:22:47]
  • [姜启波]:
    四是为律师代理申诉创造条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定、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律师代理制度”。自2013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律师参与涉诉信访化解工作的调研。2013年6月,立案庭发现吉林市修保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参与化解与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经验,效果良好,庭领导随即带队开展调研。认为,这一经验做法,能够很好地维护信访申诉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有利于解决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建立律师、法官职业共同体的互信关系,值得大力开展。2013年底,最高法院立案庭在吉林市召开现场会议,学习借鉴修保律师的经验做法,我们要求各省高级人民法院选择一、两个地市中级法院开展试点工作,之后,将这项工作情况向中央政法委作了专门汇报。2014年6月,最高法院和地方法院组团赴英德两国开展关于律师参与申诉案件化解工作的调研,着重考察了英国刑事申诉复审委员会的做法。起草了《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被中央政法委在今年6月出台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吸收。最高法院又赴福建、山东、江苏等地开展律师代理申诉的调研。截至今年上半年,90%以上的省份已经不同程度地开展律师参与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其中,山东、海南、浙江三省已经全面展开。山东法院去年下半年,律师接待申诉3000件,息诉1345件,进入再审程序67件,效果十分明显。中央政法委在去年11月召开的“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专题培训会”上,推广了法院系统的做法。
    [10:24:44]
  • [姜启波]:
    目前,我们已经起草了《关于实行律师代理申诉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吸收各方意见后尽快下发。
    [10:25:07]
  • [姜启波]:
    五是建成全国律师服务平台并上线服务。由于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尚未建设完整的全国律师数据库,2015年6月,最高法院立案庭和有关部门依托各高级人民法院律师信息库,开发了面向全国的律师信息库,并于2015年11月16日开通了律师服务平台律师信息库,发布了公告,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律师的关注和支持。广大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积极参与,配合补充完善各项信息,目前,共收录律所信息21707条,律师信息81476条。2015年12月30日,律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周强院长出席开通仪式并作了重要讲话。该平台与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律师管理职责不同,出发点和落脚点是通过提供精准的诉讼服务,为律师履职提供便利条件,从而更好地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的作用。
    [10:26:25]
  • [姜启波]:
    律师登录最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根据提示录入完整的信息后,可以享受以下服务:一是网上立案,依法受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行政申请再审和国家赔偿、执行案件的立案申请;二是网上阅卷,对于已经归档和正在审理的案件,经审核同意的,均可在律师服务平台进行查阅电子卷宗;三是案件查询,提供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立案、审判、执行阶段信息;四是电子送达,律师可以点击确认,接收电子法律文书;五是联系法官,通过给承办法官留言,提出提交证据材料等需求,承办法官在收到信息后作出答复。为提高办理效率,对于律师提交的各类申请,一般要在三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回应。该信息库在适当的时间,将为全国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提供律师身份验证服务。
    [10:27:53]
  • [姜启波]:
    总之,人民法院将以主动的意识,开放的姿态,有力的举措,不遗余力的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服务。
    [10:29:07]
  • [孙军工]:
    两个重点内容通报完了,看各位有哪些感兴趣的话题,我们可以做交流。
    [10:31:18]
  • [法制日报记者]:
    去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以后有个热词叫“与律师建立新型的关系”,今天发布的规定只是在保障律师权利这方面有规定,最高法在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方面有什么考虑?会建立怎样的一种新型关系?
    [12:18:46]
  • [郭锋]:
    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是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个必然要求。正如你刚才提到的,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孟建柱书记对构建两者的新型关系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定位,他强调:“法官与律师的新型关系应当是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我们认为,法官与律师都是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即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因此法官与律师履职的职责虽然不同,但是追求目标是一样的。法官与律师应当共同维护和提升职业尊荣,并肩推动法治文明进步,合力实现司法为民和司法公正。对法官来说,法官应当充分的尊重律师的人格尊严和执业立场。律师应当维护法官作为裁判者的尊严和权威,自觉维护司法公信力。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个别法官和律师之间因不正当交往、利益输送,从而损害司法公正和公开的问题,受到人民群众的批评和关注。关于司法公正问题,四中全会决定指,要“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严禁司法人员私下接触当事人及律师、泄露或者为其打探案情、接受吃请或者收受其财务、为律师介绍代理和辩护业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坚决惩治司法掮客行为,防止利益输送”。周强院长也明确提出,要构筑法官与律师间的反腐“防火墙”,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相互监督机制。下一步,最高法院将就法官与律师关系问题进一步调研,并拟征求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意见,共同探讨研究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关系的具体工作措施,建立完善工作联席机制,争取在条件成熟时与司法部共同出台有关文件。
    [12:19:12]
  • [中国妇女报中华女性网记者]:
    规定第4条明确了依法保障律师辩论辩护权,规定除律师法外过于重复或者与案件无关或者相关,问题已在庭前达成一致等情况外,不应当打断律师的发言。这个“过于重复”一开始就是法官自己把握的,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的,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确保律师辩护的时间。第二“等情况”,这个“等”还包括哪些情况,能否介绍一下?
    [12:19:49]
  • [郭锋]:
    这条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问题,首先,我们说到法官在庭审过程当中要合理分配诉讼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也就是要为参与诉讼的各方提供一个平等的机会,不管是陈述方还是辩论辩护方,都要求平等对待。我们希望这一条规定能够防止由于发言机会和时间分配不公,造成不平等的情况。
    [12:20:03]
  • [郭锋]:
    其次,我们要保证充分听取律师意见,但是法庭开庭也是有时间要求的,如果律师发言过于重复,已经就事实问题、证据问题或者法律适用问题说的很清楚了,并且在提交的书面材料里也表达得很充分了,法官也明白了,这样就不需要再重复了。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目的就是把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包括证据交换,能够在庭前作沟通和协商,如果双方达成一致了,就不需要在庭上重复了。谢谢。
    [12:20:19]
  • [新华社记者]:
    请问姜庭长,去年在律师服务平台建立的时候,一些人是为了管律师而建立这个平台,对于这个平台建立的目的和成效会产生一些疑惑或者疑问,请问您是如何评价这个外界质疑的?
    [12:20:59]
  • [郭锋]:
    最高法院律师信息库建立以后,我们发布了公告,很多律师不太了解,也不太理解。律师信息库通常大家以为不是法院在建,应该是由其他的部门建立。所以,有些律师就在想,是不是法院要通过建立一个律师信息库,来对律师的职业进行管理,这个实际上是一个误解。最高法院建立律师信息库,搭建律师服务平台,完全是为律师代理案件提供方便、提供服务,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功能。是为律师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电子查询等六个方面的服务。我们国家在最高法院开发信息库之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律师信息库,周强院长之前为了尽快为律师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对最高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周强院长强调,要坚定不移、由简到繁、由易到难,不要求全、不等名录,尽快建立全国法院的律师信息库,搭建律师服务平台。我们按照周强院长的要求,不等不靠,以各高级人民法院律师信息库为基础,各个高级法院的立案庭和当地律协联系,建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的全国律师信息库。
    [12:21:22]
  • [姜启波]:
    现在录入的律师事务所信息比较全,有21000多条,但是律师个人的信息录入还需要不断完善,全国的律师有近30万,目前个人信息只有80000多条,。所以,我们希望通过在座的媒体朋友,给我们广为宣传,希望全国的律师都能够积极的登陆我们这个平台,尽快建立起完整的全国律师信息库。让各位律师通过这个信息库、通过这个平台,享受到最高法院乃至全国法院给律师提供的诉讼便利。比如网上立案,就可能节省律师很多的时间,很多的精力。我们知道,如果不通过网上来传输,去到法院递交材料,往往一次难以把材料提供齐全。当然我们现在要求各地法院的立案庭要进行一次性的告知,不能让当事人和律师反复的跑,反复的递交材料,这是不允许的。如果通过网上传输的话,律师就会节省大量的时间,大量的路费甚至是住宿、餐饮的费用。
    [12:21:38]
  • [姜启波]:
    全国法院的律师服务平台建成、运行各项功能能够得到有效发挥,会给律师带来很大的方便。我们现在也正在按照院里的要求,积极的完善平台的程序和功能。从人员上、技术上等方方面面,来保障这个系统,使这个平台能够有效的运转。
    [12:21:53]
  • [中国法院手机电视记者]:
    如果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受到了妨害,律师如何进行维权和救济?谢谢。
    [12:22:20]
  • [郭锋]:
    《规定》第十条是关于“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的规定。所谓“完善”就是根据法律、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法院自身工作机制和条件,将律师反应、投诉的渠道疏通好,将救济程序衔接好。关于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在“两高”三部《规定》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做了详细规定,可操作性强。需要有法院完善的内容包括:一是要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律师认为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可以根据法院公开的联系方式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法院投诉。二是人民法院对投诉要及时调查,依法处理,情况属实的,应当依法纠正并书面答复投诉律师,同时将处理情况通报投诉律师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所属律师协会。三是对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就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出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予以反馈。
    [12:34:31]
  • [南方都市报记者]:
    请问关于第6条,依法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里面提到凡是合法申请,法官应当准许,对于这条请再解释一下。谢谢。
    [12:35:11]
  • [郭锋]:
    第六条依法保障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的权利的规定。关于申请调查取证问题,规定内容是比较原则的,律师因客观原因无法调取证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申请调取证据。但是,申请以后法院就一定要调取吗?这里有一个合法性判断问题。法院要看律师申请需要调取的证据是否和案件有关系,是否符合法律和相关证据规定的要求。只有律师申请调取证据符合法定条件的,法官才予以准许。谢谢。
    [12:35:29]
  • [孙军工]: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姜庭长和郭主任。
    [12: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