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会现场

民六庭负责人左峰

审判长刘洋

审判长陈广辉

参加通报会人员

直播现场

参会记者
1月28日10时,二中院召开“春节期间因安全问题引发的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上午好,欢迎大家关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春节期间因安全问题引发的案件情况新闻通报会”。
    [09:50:18]
  • [主持人]:
    2016年春节将至,百姓外出旅游、娱乐、探亲等活动将大量增加。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防范事故风险,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二中院对近年来审理的节假日期间易发生的侵权纠纷类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将于1月28日10时,在该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对上述情况进行通报。
    [09:50:31]
  • [主持人]:
    媒体记者及各位参会人员已经到达通报会现场。
    [09:51:15]
  • [高志海]: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我是二中院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办主任高志海。
    首先欢迎并感谢大家在严寒之中应邀参加此次新闻通报会!
    [09:52:54]
  • [高志海]:
    下面介绍参加今天通报会的我院相关人员,他们分别是:二中院民六庭负责人左峰,审判长刘洋、陈广辉。
    [09:55:20]
  • [高志海]:
    春季将至,大家走亲访友、旅游外出等活动日渐增多。我院民六庭对春季期间因安全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进行国专题调研。下面请左庭长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10:04:29]
  • [左峰]:
    2016年春节将至,百姓外出探亲、旅游、娱乐等活动将大量增加。为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防范事故发生,人人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北京二中院对近年来审理的节假日期间因安全问题引发的侵权类纠纷案件进行了专题调研。
    [10:05:02]
  • [左峰]:
    一、因安全问题引发的案件基本情况
    节假日期间常发生的侵权纠纷案件主要有三种类型:因火灾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机动车交通责任案件和因饮酒等引起的违反安全保障义务案件。从其直接原因分析,可以说火灾、交通、饮酒三类原因占据主要因素。
    近三年,二中院审理的涉及火灾事故的侵权纠纷二审案件分别为15件、8件、13件,占一般侵权案件比重分别为5%、2%和3%,案件发生数量相对平稳。2015年,二中院审结的交通赔偿案件达411件,占一般侵权案件的39.7%。因饮酒导致的侵权损害案件范围较广,最典型的酒后致自身伤亡的案件在2015年达20件。
    [10:05:12]
  • [左峰]:
    二、相关案件特点
    一是火灾有多种易燃因素。节假日期间火灾事故的起火原因包括电气线路故障、燃放烟花爆竹等。同时,也存在电气件自燃、遗留火种、电气线路安装不符合防火规范、线路老化导致短路起火、对危险物品存放不当等原因。二中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起火地点多存在不只一种危险物品,往往多种因素混杂,如电气设备、电线、燃气、取暖设备、危险品、化学品等,增加了灭火难度。
    二是火灾发生的时间、场所比较集中。火灾多集中发生在夜间或凌晨,人们在该时段警惕性较低,火势容易扩大,造成严重损害。场所多发生于人员密集或物品集中存放的场所。
    [10:05:29]
  • [左峰]:
    三是节假日集中出行造成事故多发。春节回乡过年、走亲访友是中国人的传统习俗,自驾出行相应增加,加上长途劳顿等因素,造成交通事故多发。据统计,事发地点主要集中于高速公路、乡村路段,且事故原因主要是超速行驶或不遵守交通规则,特别是拼车返乡或出游,更易超载或疲劳驾驶。
    四是饮酒过量引发的侵权案件时有发生。春节期间,天伦共享、亲朋邀聚是人之常情,但过量饮酒往往会导致侵权纠纷的发生。二中院发现,此类案件多发生于同事、友人之间,往往因劝酒、酗酒等导致饮酒过量,造成双方发生纠纷、一方在餐饮场所或归途中摔伤、甚至因醉驾而引发事故。
    [10:05:32]
  • [左峰]:
    三、案件发生原因
    一是安全意识薄弱。有些人外出度假或单位放假、商户停业前,未认真检查室内电器,或者存在盲目侥幸心理,认为平时用电用火用气没有出现过故障,未排查火灾隐患,亦未进行断电防护。还有一些老城区的平房,房屋所有权人长期缺失和管理不到位,建筑内结构复杂,电气线路老化等,也是纠纷案件发生的原因。
    [10:05:58]
  • [左峰]:
    二是违反交规造成事故多发。事故车辆超载、制动不合格、疲劳驾驶等成为节日期间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特别是拼车及人货同车、酒后驾驶的情形屡见不鲜。此外,天气、路面状况等客观条件影响了驾驶人员的判断,如车主夜间行驶,对路况不熟,加上春节期间部分地区受降雪寒潮影响较大,天冷路滑,对驾驶者技术提出了更高要求。
    [10:06:09]
  • [左峰]:
    三是非理性饮酒劝酒习俗导致。中国人历来好客,有敬酒劝酒的习俗,特别是春节亲友邀约更是盛情难却,一些人缺乏适度、理性饮酒的意识,易导致饮酒过量,进而因饮酒引发人身损害纠纷案件。
    [10:06:15]
  • [左峰]:
    四、相关建议
    一是提高安全用电意识,做好防范。节日期间用电负荷较大,公众空居出行较多,特别是火灾事故易发的商区、厂房、老城区的居民住房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等,相关人员应提前作好安全检查和预防。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提前作好节前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别针对重点区域在设备、措施、人力等方面给予必要安全保障。危险物品的保存、使用等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否则,不但易引发火灾事故,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还可能承担民事甚至刑事法律责任。
    [10:07:29]
  • [左峰]:
    二是要注意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从指定商店购买、燃放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阅读并遵守标签提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并注意周围有是否易燃物品,避免引发火灾或伤及周围人员。
    [10:08:42]
  • [左峰]:
    三是做足安全出行检查,严守交规。春节出行前请车辆驾驶人员务必检查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提前了解所行路线,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载行驶、不系安全带等违规行为,确保出行安全。非自驾车出行时,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黑出租”、“黑摩的”等非法运营的车辆。拼车合乘时,搭乘人应注意机动车是否存在超载、驾驶人是否酒后驾驶等情形。相关道路主管部门在春节期间应加大道路巡视力度,及时发现可能影响道路安全通行的障碍并及时清除。
    [10:09:36]
  • [左峰]:
    四是务必理性适度饮酒,杜绝酒驾。饮酒要适量,敬酒劝酒要适度,避免酗酒,杜绝酒驾。
    [10:09:41]
  • [左峰]:
    以上情况就是这次通报在内容。
    [10:10:12]
  • [高志海]:
    谢谢左庭长的通报。下面进行记者提问环节。
    [10:10:41]
  • [北京电视台]:
    刚您介绍在第一个案件中,燃放鞭炮被炸伤,怎么举证能被认可?如果说取不到证据,找不到人,能否通过其他方式弥补损失呢,比如说保险?
    [ 法官]:
    保险的话要看他本人是否上了意外伤害保险,具体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证据认定要看具体的举证情况,如果没有证据法院也很难支持,我们刚才所讲的案件中侵权人对录音是认可的。
    [ 左峰]:
    我们提示大家,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人群密集和危险品的地方,行人也要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在三十晚上和集中放鞭炮比较厉害的地方,一定远离这些场所。
    [10:37:12]
  • [京郊日报]:
    想问一下,关于春节期间郊区的安全情况。
    [ 法官]:
    郊区主要是交通事故类,举一个事例,在一个道路拐弯处,有一个当事人因路面遗洒的沥青导致其骑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路上另外两个人受伤,结果还是比较严重的。
    [ 高志海]:
    农村的问题,主要还是存在交通警示标志比较欠缺,农村的老百姓对于交通安全的意识相对薄弱的,不按交通限速行驶的情况。
    [10:41:12]
  • [高志海]:
    答记者问结束。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
    [10:41:27]
  • [主持人]:
    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谢谢关注!
    [10: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