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

通报会现场

通报会主持人陈军

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

连春祥法官发布典型案例

通报会现场记者
3月25日10:30,房山法院召开“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
  • [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关洁,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即将开始。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座谈会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
    [10:33:27]
  • [主持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地处首都西南郊,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1万人。全院现有干警433人,内设33个部门。近几年,全院年收案量均超过2万件,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多年来,全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的治院方针,紧抓内部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全面稳步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助理制度,推行“三二一”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实践“互补型审判方式”新模式,相关工作经验和机制在全市得到推广,并被确立为北京市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坚持创新基层党建模式,探索实践“职业化、开放式党建”,实现党队建与中心工作的互融互促。坚持文化建院、文化育警,构建了以“系民心 铸法魂”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体系, 为司法工作提供强大精神支撑与发展动力。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中涌现出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保新、赵洪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5北京法院十大人物、扎根基层二十二年的“乡村法官”连春祥,全国最美家庭获奖者、北京榜样马志敏等一批先进典型。
    [10:37:56]
  • [主持人]:
    下面为您介绍通报会的简要情况:房山法院在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小额诉讼等审判管理经验的同时,也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探索适合本辖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此,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区司法局以及各基层组织的协助下,房山法院通过几年的努力,切实建立了一套涵盖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流程纠纷化解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专业调解组织建立了多个联动调解平台。其中,窦店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作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10:48:49]
  • [主持人]:
    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已经来到房山法院窦店法庭会议室,新闻通报会即将开始。本次新闻通报会由房山法院政治处副主任、窦店法庭庭长陈军主持。
    [10:49:54]
  • [陈军]:
    大家上午好!欢迎各位新闻媒体朋友能够参加我院召开的“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欢迎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连春祥法官参加此次新闻通报会,欢迎在场的媒体朋友们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
    [11:04:17]
  • [陈军]:
    近几年,房山法院在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小额诉讼等审判管理经验的同时,也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探索适合本辖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此,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区司法局以及各基层组织的协助下,房山法院通过几年的努力,切实建立了一套涵盖诉前、诉中、诉后的全流程纠纷化解机制,与相关行政机关、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和专业调解组织建立了多个联动调解平台。窦店法庭、城关法庭、燕山法庭等相关人民法庭在基层组织的帮助下也形成了具有各自法庭特色调处方式。刚刚各位媒体跟踪报道的“迁坟案”就是我们窦店人民法庭运用多元化纠纷机制调处的一个典型案例。
    [11:05:01]
  • [陈军]:
    人民法庭是法院直面当事人的第一窗口,在处理辖区纠纷矛盾中,法庭不仅要依法办事,更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村委会基层组织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参与涉诉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多角度、多方位、群策群力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我院窦店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尝试此种做法,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作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面有请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就窦店法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11:05:24]
  • [沈波]:
    2015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同志在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讲话中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和立案登记制改革作出了重要部署。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是实现中央战略部署、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推进全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重大改革举措,是推进社会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的强大动力,是便民利民、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是发挥司法资源最大效能的有效途径,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必然要求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11:06:49]
  • [沈波]:
    并且特别指出要完善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矛盾化解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村委会基层组织和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人在代表团、政协委员作用,参与涉诉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多角度、多方位、群策群力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是人民法庭审理民事案件的重要方法。
    [11:07:38]
  • [沈波]:
    窦店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尝试此种做法,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作法。刚刚大家追踪报道的迁坟案件就是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个非常成功的案例。如果仅按法律进行固定化的程序性审理,就无法实现化解矛盾、案件执行、树立司法权威、体现司法为民的核心价值。为此,通过法庭的调研和论证,在审理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物业服务、个人提供劳务等案件中,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审理中来,有效化解纠纷是实现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最佳途径。
    [11:08:13]
  • [沈波]:
    2015年度,窦店人法庭共审结案件2525件,其中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物业服务、个人提供劳务案件共计1880件,庞大的基础数据是法庭全面开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个客观条件,这将对树立司法权威、实现司法为民、定份止争、降低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为此,窦店人民法庭将积极探索符合审判规律、简单易行、便民利民的矛盾化解方式,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采取以下作法,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落到实处。
    [11:09:31]
  • [沈波]:
    一是结合案件类型,壮大调解队伍。充分挖掘可适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案件类型,选任善于做调解工作的相关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壮大调解员队伍。窦店人民法庭主要审理传统民事案件,管辖人口十六万余人,99个村行政村、9个社区,广大农民是涉案的主要当事人。为此,在保证原有参与调解工作的组织和人员外,重点充实一部分善于做村民工作、了解社区民情、风序良俗的农村干部和地方名流到调解队伍中来,对解决涉及到离婚案件、三费案件、排除妨害、析产继承案件可发挥应有的作用。
    [11:09:57]
  • [沈波]: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需要具有一套科学完备、便于操作、易见成效的工作流程。为此,窦店人民法庭将根据已有的作法和经济,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一套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流程,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提供制度保证。
    [11:11:53]
  • [沈波]: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涉诉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不同诉外的普通纠纷,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各具特色,特别是农村村民之间的矛盾,有着较深的历史渊源。为此,在诉讼中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化解并形成调解协议,需要调解人员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为此,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法律常识和法院审判工作特点的培训十分必要,这样会有利于调解人员在情理法多方面对当事人开展工作,有助于矛盾的化解。
    [11:12:13]
  • [沈波]:
    四是强化宣传作用,减少诉讼提起。充分发挥法律宣传的引导作用,以不同的宣传形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涉诉案件的解决方式,诉讼成本和化解纠纷的方式方法途径,乐于通过多元化解方式解决纷纷,同时通过宣传,降低法庭立案率,有效缓解审判工作压力。
    [11:17:50]
  • [沈波]:
    五是不断总结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在全面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审判过程中,加强工作总结,形成工作经验,以制度方式固化经验成果。并形成调研文章,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进一步推进做出更多的贡献。
    [11:18:04]
  • [陈军]:
    沈主任介绍的非常详实,让我们受益匪浅。下面我们进行今天通报会的第三个议程,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连春祥法官进行典型案例发布。
    [11:18:37]
  • [连春祥]:
    第一个案例:2016年3月25日,我庭审理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周某与李某系同村村民,李某称2015年10月16日,周某将自己母亲的骨灰盒错埋在李某爷爷、奶奶的坟茔内,李某发现后要求周某将其母亲的骨灰盒从自家坟茔内迁走,但是周某死不承认,拒不迁走。无奈之下,李某将周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将其母亲的骨灰盒迁出,将爷爷奶奶的坟恢复原状,并要求被告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十万元。
    [11:26:48]
  • [连春祥]:
    案件一开始就僵持不下,互不低头,后来经过承办法官现场走访询问证人,以及承办人、人民陪审员和村委会多方给被告做工作,被告最终承认一开始就挖错了坟茔,但是碍于脸面,便将错就错。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当庭鞠躬道歉,非常有诚意的向原告承认错误。并当庭同意迁走自己母亲的骨灰盒、将原告爷爷奶奶的坟茔恢复原状。但是,当谈及精神抚慰金的赔偿问题以及迁坟的日期、方式时,双方又争执不下。
    [11:27:14]
  • [连春祥]:
    庭审后,法官、人民陪审员又多次与原被告进行调解谈话,从法律规定到风序良俗对案件进行了剖析,村委会也积极配合法院多次到被告家中做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双方最终就赔偿数额以及迁坟日期、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按原告选定的日期于今天迁出其母的骨灰并将原告爷爷奶奶的坟地恢复原状,赔礼道歉并将精神抚慰金给付原告。
    [11:27:47]
  • [连春祥]:
    诉讼调解具有特殊的司法救济价值,它既有利于提高案件的办理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负担,又能及时彻底的解决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原、被告双方的矛盾,法律关系简单,但是如果采取判决方式,当事人心里未必没有怨言。我们在法律的基础上谈乡俗里规、人情事理,并且把双方的气都理顺了,矛盾才能真正的化解。
    [11:28:08]
  • [连春祥]:
    人格权是公民权利中非常重要的权利,关涉到公民的人格尊严。《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错挖原告祖坟的行为有违农村的风序良俗,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人格权益,被告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礼道歉。《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挖错坟的行为对原告是严重的精神伤害,因此被告应当向原告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11:28:41]
  • [连春祥]:
    案例二:2016年2月份,我院受理的雷某等八人诉任某追索工资一案中,被告抵触情绪很大,并称原告起诉的工资数额不属实,因活没有干好,出现了工程质量问题。我庭聘请的陪审员参与此案后,陪审员发现被告与他是一个镇的,他与被告的父亲很熟悉,与被告的很多亲属也认识,因此陪审员尝试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陪审员以农村老乡亲聊天的方式对被告进行劝说。整个调解过程中,与被告沟通的非常顺畅,最终调解成功,被告将八个人的工资共计三万元余元于三日后给付了八位原告。
    [11:30:09]
  • [连春祥]:
    案例三:2016年3月份,我庭受理的张某诉牛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承办人去村委会了解情况时,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认为两个人并没有到离婚的程度,承办人经与村委会沟通,村委会答应先由村委会派人去进行劝和。后承办人接到村委会的电话,得知他们到当事人家中调解了一个晚上,双方已经和好,原告准备撤诉。为了方便当事人,承办人周末赶到法庭,为原告办理了撤回起诉手续。
    [11:31:01]
  • [连春祥]:
    案例四:2016年3月初,我庭受理的赵某与钱某的相邻关系纠纷一案,该案是一起相邻排水纠纷,西边住户的水要通过东边住户家向外排出,西边住户认为如果从他家走水,会造成排水量增加,因而造成积水,故不同意原告的要求。我庭邀请了我区的人大代表监督、并参与案件调解。人大代表与法官一起去了涉案现场,在查看现场后,人大代表与承办人一起开始做调解工作,因该代表对农村更为了解,因此调解效果非常好,最终东边住户同意在他家埋地下水管,西院的雨水就可以从地下水管流走,且不会对东边住户的宅院造成影响。
    [11:31:16]
  • [陈军]:
    以上是我们今天新闻通报会的主要内容,感谢大家聆听。
    [11:31:50]
  • [陈军]:
    房山法院“窦店法庭推进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典型案例新闻”通报会到此结束,欢迎大家的到来,散会。
    [11:32:05]
  • [主持人]:
    本次发布会的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李倩(摄影)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
    [13: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