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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网络直播的主持人陈自喜。为了迎接“六一”儿童节,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今天将要召开“拒绝校园暴力 争当阳光少年”系列活动,为来院的师生及与会人员以案普法,希望社会对校园暴力引起重视。我们将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下,通过北京法院网、中国法院网对此次庭审进行网络直播,欢迎大家关注![09:19:23]
- [主持人]: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地处首都西南郊,辖区面积2019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1万人。全院现有干警433人,内设33个部门。近几年,全院年收案量均超过2万件,年均结案率保持在96%以上。多年来,全院始终践行“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立足实际、勇于创新”的治院方针,紧抓内部管理,深化审判机制改革,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全面稳步发展。在全国率先建立法官助理制度,推行“三二一”审判机制改革,探索实践“互补型审判方式”新模式,相关工作经验和机制在全市得到推广,并被确立为北京市司法改革试点单位之一。坚持创新基层党建模式,探索实践“职业化、开放式党建”,实现党队建与中心工作的互融互促。坚持文化建院、文化育警,构建了以“系民心 铸法魂”为核心的文化建设体系, 为司法工作提供强大精神支撑与发展动力。该院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干警中涌现出了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道德模范、全国优秀法官厉莉,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保新、赵洪波,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5北京法院十大人物、扎根基层二十二年的“乡村法官”连春祥,全国最美家庭获奖者、北京榜样马志敏等一批先进典型。[09:23:47]
- [主持人]:下面,我为大家简要介绍一下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为了庆祝“六一”儿童节,切实抓好学生法制教育,5月27日房山法院未成年审判庭举办了“拒绝校园暴力,争当阳光少年”系列活动,房山区昊天中学一百四十余名师生应邀参加活动,房山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教育界人士出席活动。[09:24:14] - [主持人]:9点左右,来自昊天中学的一百四十余名师生就乘车来到了房山法院门口,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学生们有序进入法院,聚集在一楼大厅对该院阳光执行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和少年法庭进行了参观。虽然,这些学生已经十几岁了,但是来到法院依然充满了好奇心,大家边看边听工作人员的讲解,对法院的职能、工作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09:26:00]
- [主持人]:参观结束后,学生们短暂休息后来到房山法院大法庭,参加该院召开的“拒绝校园暴力 争当阳光少年”新闻通报会,同时房山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及区教委领导、教育界人士也来到了通报会现场。现在,通报会马上开始。[09:37:50]
- [主持人]:此次通报会由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主持。[09:38:22]
- [沈波]:各位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教育界人士、老师、同学们及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房山法院。我是房山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沈波。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房山法院“拒绝校园暴力 争当阳光少年”新闻通报会。今天,参加此次通报会并发言的有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贺亮,我院未成年审判庭庭长马绍辉。[09:45:28]
- [沈波]:此次通报会将在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及首都政法综治网进行同步网络直播,同时我院官方微博@北京房山法院也对通报会进行同步图文直播。[09:47:08]
- [沈波]:校园原本应该是一方净土,学生在这里求知识、求发展,寻找未来、追逐梦想。然而,近几年,校园欺凌、校园伤害等校园暴力事件屡屡发生、见诸报端。校园暴力,不仅不仅危害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还会影响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干扰他人的学习生活,危害师生安全,而且使学生和家长对学校产生不信任感,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还校园一方净土,还师生、社会一份信任,我们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希望通过我们的普法教育让在座的师生深刻认识校园暴力的危害性,让大家“拒绝校园暴力,争当阳光少年”。下面,就有请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贺亮就我院近五年“涉校园暴力案件”审理情况向大家做一个简要的介绍。[10:04:11]
- [高贺亮]:近年来,随着“校园欺凌、校园伤害”等一系列校园暴力事件不断被曝光,校园暴力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法院受理的校园暴力案件数量也呈现不断上升的态势,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我院对近五年的相关案件进行了汇总分析,据统计,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我院共审结学生犯罪案件115件,其中校园暴力案件26件,涉案学生40人,占学生犯罪案件总数的24%,仅2015年度就审结校园暴力案件12件,较2014年同比增长140%。在校园暴力频发的同时,校园暴力案件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显著特征:[10:04:57]
- [高贺亮]:一是犯罪学生所处学校类型较集中,职业高中、高等技术学校校园暴力案件频发。在我院审结的26件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其中职高、技校类学校学生犯罪14件、国家统招大学5件、普通中学、打工子弟学校7件。占比分别为54%、19%和27%。职业高中、高等技术学校成为校园暴力犯罪的重灾区。在我国职高、技校类学校的定位主要为技能教育培训,学生管理较为松散,加之学校多为寄宿制,未成年学生脱离了父母的监管,极易放松对自己的约束,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误入歧途。据统计,大部分的学生罪犯未接受过正规的法制教育,这导致青少年学生法律意识淡薄,做事不计后果、不知后果。[10:05:21]
- [高贺亮]:二是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类型集中,犯罪手段残忍粗暴。校园暴力犯罪主要集中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三种打斗型暴力类型案件中,三类案件分别占校园暴力犯罪案件总数的38%,35%和27%。在打斗过程中,学生罪犯多持槁把、甩棍、匕首等犯罪工具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并常伴随辱骂、欺凌等行为,这给被害人的生理与心理造成巨大伤害。在我院审理的26起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被害人轻伤以上36人,其中重伤8人。此类案件中,犯罪起因多为同学之间的一些小摩擦、小矛盾,因学生情绪管理不当,无法冷静处理问题,导致矛盾激化,最终诉诸暴力解决问题。[10:05:42]
- [高贺亮]:三是犯罪学生的年龄分布较为集中,且呈团伙化倾向。校园暴力犯罪的学生多为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该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尚未发展成熟,社会阅历相对较少,是非观念尚不清晰,在社会人格尚未完全成形之前,他们容易选择消极的自我认同,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目中无人、内心矛盾、充满怨恨或敌意、缺乏自我控制等,遇事容易冲动采取极端行为。很多学生在与同学发生矛盾后,多会寻求同伴帮助,形成“小团伙”。同伴间的互相怂恿、模仿以及暗示行为,助涨了学生的暴力倾向,使得暴力行为受到团伙庇护,极易使单纯的同学矛盾演变成校园斗殴、校园凌辱等严重案件。[10:06:02]
- [高贺亮]:而导致校园暴力事件频发存在多方面的原因。就学校来讲,学校普法教育缺失,管理存在漏洞,很多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有些学校片面的追求应试教育、技能教育,从而忽略了对学生思想、心理等方面的教育。就家庭而言,不良的家庭成长因素易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在成长中形成心胸狭隘、自私、任性、凡事以自我为中心的特点,在社会生活中抗压、抗挫能力较差,形成残忍、粗暴、好斗的性格。就社会来讲,为了追求高利润、高收视率、高销量,文化的制造者、传播者极力的推崇暴力、血腥、越轨、色情等灰色文化,很少顾及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由此可能导致社会中暴力文化的泛滥,极易使各方面都尚未发育成熟的少年思维和行为方式发生偏差,模仿影视、游戏中的暴力画面,误入岐途。[10:06:24]
- [高贺亮]: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制止校园暴力的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社会方方面面,需要我们社会各界共同作出努力。今天,我院借六一儿童节前的契机,对校园暴力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发布,也是希望通过典型案例的形式,能够引起社会各界对校园暴力案件的关注,呼吁大家本着“对未成年人负责、对未来负责”的态度共同抵制校园暴力的发生,协力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为我国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10:06:50]
- [沈波]:通过高院长的讲话我们大体了解我区校园暴力案件的特点和成因,期望咱们学校、师生及社会能够引起重视。为了能够让大家能够更加深刻的了解校园暴力,认识到其危害,我们从审理的百余件案件中选取了四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大家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下面,有请我院未成年审判庭庭长马绍辉法官结合漫画进行典型案例发布。[10:07:29]
- [马绍辉]:1.受到暴力要发声,防止事态严重化【案情概要】姚某是房山区某职业学校的住校学生,性格比较内向。其同班同学李某常常用其饭卡吃饭从不给钱,甚至有时候会将姚某的被子铺到地板打牌,将饮水机中的水洒在姚某的床上,让其无法入睡,以欺负姚某为乐。姚某因害怕受到报复从来不敢报告老师与家长。在一次返校途中,姚某发现路边有人卖刀具,遂买下一把砍刀,并决定以此与李某谈判,希望他日后不要再欺负自己。后李某通过同学知道姚某找自己,遂带领几名同学找到姚某,并继续对姚某恶语相加,想对姚某动手,姚某将藏在袖中的刀拿出,一刀捅向李某,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本院经审理后认为,姚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10:08:23]
- [马绍辉]:在这里,我们法官做出如下提示:很多校园暴力的受害者在被侵害的时候选择沉默,不仅没有告知家长、老师,更是因为这种持续的侵害出现了严重的心理问题,甚至成为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所以建议在遇到危害时,被侵害的未成年人要主动并第一时间向家长、老师,或其他有能力解决的成人、司法机关反映,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时,可通过呼喊、打电话、递纸条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向他人求救。当然这些措施得以实施,需要未成年人的父母及老师在未成年人的成长过程中,能时刻关注孩子的动态,经常与孩子互动,并主动告知孩子在遇到危险时的应对方法,让孩子们在遇到困难时,有主动向其求助的意愿,对老师和家长产生安全感,愿意向其倾诉。[10:09:04]
- [马绍辉]:2.选择交友需谨慎,远离“暴力倾向者”【案情概要】肖某为房山区某中学学生,2013年7月21日肖某的朋友于某电话联系肖某,说其同学马某抢了自己的女朋友,要肖某帮忙教训一下马某。放学后,肖某及于某纠集的其他十余人来到约定地点,用木棍、皮带等物对马某进行殴打,后在于某的提议下,肖某等人将皮带栓在马某的脖子上要求马某学狗行走,并强迫马某脱光衣服,将手按在小便池里对其进行拍照,恐吓其不准报案。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马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本院经审理后认为,肖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对其判处刑罚。[10:14:08]
- [马绍辉]:在这里,法官做出如下提示:个人的交往很重要,交往对象的行为特征在彼此接触时会不自觉地影响到对方。少年的不良交往会诱导少年形成越轨和违法犯罪行为。不良朋友的相互影响,能增加少年对暴力行为和犯罪的认同,并能够消除少年在实施暴力行为和违法犯罪过程中的恐惧感,从而加速这些行为的实施,并带来严重的后果。而且少年在不良交往的过程中可以习得同伴更多的暴力行为方式。所以,少年应该慎重的选择交往对象,家长也应对此进行重视和必要的引导,否则等少年沾染上暴力的恶习则悔之晚矣。[10:14:39]
- [马绍辉]:3.家庭教育禁极端,避免溺爱成帮凶【案情概要】陈某是房山区某高中的学生,因其学习成绩较好,家长对其非常溺爱,对陈某的要求向来有求其必应,从未让陈某受过挫折。2014年3月12日下午,陈某在生物课上因琐事与同学郭某在同学面前发生争吵,陈某觉得非常没面子,内心受挫,决定报复郭某。当晚,陈某到房山大街购买了一把折叠刀。第二天早上陈某将折叠刀带至学校,当时正值早自习期间,被告人陈某在教室内持折叠刀将郭某扎伤,经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经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鉴定,郭某的伤残等级为十级。本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其判处刑罚。[10:15:24]
- [马绍辉]:在这里,法官做出如下提示:家庭教育不当容易适得其反,有的父母望子成龙心切,一味注重子女的学习成绩,重视物质给予,忽视道德品质教育,使这些未成年人在情绪、品德、性格、学习等方面出现问题。有的家长教育方法过于简单粗暴,动辄拳脚相加,使未成年人养成了暴力的性格,而且产生了对抗社会的心理。家庭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家长要充分认识到亲子教育的重要性,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学习借鉴好的家庭教育方式,要学会倾听子女尤其是青春期子女的心声,学会正向引导他们的行为。做好言传身教,帮助子女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家庭氛围,使孩子能够感受到来自父母、亲人的爱,并学会爱他人。[10:15:53]
- [马绍辉]:4.学校管理待完善,素质教育是关键【案情概要】李某与郭某均系北京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相互约架。2013年12月13日23时许,郭某纠集校外人员持木棍、刀、锤子等工具来到宿舍楼下,李某纠集宿舍同学在宿舍楼内等待,因晚上宿舍楼门已关闭,郭某等人从一楼走廊窗户翻入,至李某宿舍后,郭某方持木棍、刀、锤子等工具与李某方进行互殴,造成五人轻微伤。本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郭某的行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最终对二人都判处刑罚。[10:16:41]
- [马绍辉]:在这里,我们法官做出如下提示:学校要充分利用教育资源和平台优势,在强调课业成绩的同时,更多地关注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通过开展贴近学生实际的法律普及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于成绩相对落后的学生,更要予以更多关注、投入更多精力,避免他们感觉被抛弃而放任自流。同时,学校还应完善日常管理,加强对校园宿舍及周边场所的巡视工作,当发现学生犯罪的源头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职责,及时开展针对性教育与疏导,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将校园暴力扼杀在摇篮里。[10:17:32]
- [沈波]:好的,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欢迎大家的到来,下面我们请昊天中学的学生们进行模拟法庭活动。[10:18:26]
- [主持人]:此次模拟法庭活动是我院与昊天中学合作的第四届模拟法庭活动,由昊天中学14名学生分别扮演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及法警。[10:37:49]
- [主持人]:此次活动选取的案例是我院未成年审判庭曾经审理过的一起真实校园暴力案件。被告人王某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职高学生王某,王某在学校期间因为长时间受到被害人的欺凌,在一次受到被害人的殴打后忍无可忍,竟然剑走偏锋持刀将被害人砍伤。因为在遭遇到校园暴力后没有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处理,王某从被害人变成被告人,不仅受到公诉机关的起诉面临刑事处罚,还面临被害人巨额的民事赔偿。[10:43:12]
- [主持人]:模拟法庭活动现场,审判员、被告人、公诉人、辩护人等严格遵守法庭程序进行模拟,学生演绎的非常精彩。没有角色的学生在下面听的也是津津有味,与会的代表们也认真观看学生们的演绎,并给与了高度肯定。[10:46:09]
- [主持人]: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同志的大力支持和细心指导,感谢本院王友娟、成梦琳提供现场活动照片,谢谢各位网友的参与,祝大家一切顺利、生活愉快![10:56: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