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此次直播的主持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研究室谢彩凤,很高兴再次与大家一起参与网上直播活动。[09:12:05]
- [主持人]:今天,顺义法院未审庭将举办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首个驻镇“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对此,我们将通过本网进行同步图文直播。[09:12:40]
- [主持人]:下面我为大家介绍活动的主要内容。[09:12:52]
- [主持人]:牛栏山法庭地处城乡结合区域,为便利群众诉讼和就地化解纠纷,经过多方协商论证,顺义法院决定在赵全营镇挂牌成立顺义区首个驻镇“法官工作室”,在该镇司法所开辟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安排专职法官驻室接待,与镇村调解组织联动化解纠纷。6月3日10时,顺义法院将与赵全营镇政府在该镇司法所联合举行“法官工作室”揭牌仪式暨联合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新闻通报会。[09:13:15]
- [主持人]:本次活动的议程有:
1、赵全营镇党委书记李在东,顺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立军共同为牛栏山法庭驻赵全营镇“法官工作室”揭牌;
2、顺义区法院牛栏山法庭庭长刘宏艳通报驻赵全营镇“法官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
3、顺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立军讲话;
4、赵全营镇党委书记李在东讲话;
5、牛栏山法庭法官张鹏飞开庭审理一起案件,敲响“法官工作室”办案第一锤。[09:42:18] - [主持人]:参加本次活动的领导有:赵全营镇党委书记李在东、赵全营镇党委副书赵子林、赵全营镇纪委书记刘远扬、赵全营镇派出所所长周伏涛、赵全营镇副镇长果颖。顺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立军、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庭长刘宏艳。[09:48:08]
- [主持人]:参与本次活动的媒体有:新华社北京分社、首都政法政法综治网、顺义电视台、顺义广播台。[09:49:50]
- [主持人]:参与活动的领导、嘉宾、媒体陆续达到会场,活动即将开始。[09:55:06]
- [主持人]:赵全营镇党委副书记赵子林作为本次活动主持人,宣布活动开始。[10:01:30]
- [赵子林]:下面请赵全营镇党委书记李在东通知、顺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立军通知为“法官工作室”揭牌。[10:04:38]
- [主持人]:赵全营镇党委书记李在东同志、顺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立军同志共同为“法官工作室”揭牌。揭牌仪式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10:05:39]
- [赵子林]:下面请顺义法院牛栏山法庭庭长刘宏艳通报“法官工作室”工作的相关情况。[10:06:33]
- [刘宏艳]:为深入贯彻中央、市委关于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指示意见,多维度延伸人民法庭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功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保障和示范作用,经前期充分论证协商,顺义区赵全营镇人民政府与顺义区人民法院牛栏山人民法庭共同决定在赵全营镇设立“法官工作室”。依托“法官工作室”,共同推进多元纠纷化解工作。为规范相关工作的有序运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10:07:05]
- [刘宏艳]:一、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牛栏山法庭辖区经济快速发展,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成为顺义区法院五个派出法庭中辖区范围最广、案件数量最多、审判压力较大的基层法庭。赵全营镇是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布局中确定重点发展的42个小城镇之一,也是顺义确定的4个重点镇之一。随着镇域经济的发展和立案登记制的推进,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人民法庭司法保障的任务更加艰巨。为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法庭与属地镇的沟通协作,发挥重点镇在多元化纠纷化解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牛栏山法庭与赵全营镇政府经过论证决定,挂牌成立首家“法官工作室”。[10:07:31] - [刘宏艳]:设立“法官工作室”是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探索,是基层法庭与基层政府打通工作节点、增进交流沟通的重要渠道,是深化司法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依托“法官工作室”开展多元化纠纷化解工作,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0:08:03]
- [刘宏艳]: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10:08:13]
- [刘宏艳]:(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化解纠纷、增进和谐为目标,在属地党委政府的协助下,凝聚辖区多元化解力量,注重发挥司法的主导功能,建立职能完备、管理科学、运转高效的“法官工作室”,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始阶段,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着力打造无讼村镇。[10:08:20] - [刘宏艳]:(二)工作原则
依托“法官工作室”开展多元纠纷化解工作需坚持以下原则:[10:08:29] - [刘宏艳]:1.先试先行原则。赵全营镇“法官工作室”是牛栏山法庭试点设立的第一家镇级工作室,根据工作室运行情况,牛栏山法庭将积极总结经验,待积累一定成功经验后,在辖区其他五镇进行推广,必要时,将继续重心下移,设立村级“法官工作室”。[10:08:38]
- [刘宏艳]:2.多方联动原则。既要发挥属地党委政府领导的优势,又要发挥镇司法所、村民调组织等基层组织的作用,更要发挥人民法庭的引导作用,实现各纠纷解决主体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努力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10:08:46]
- [刘宏艳]:3.自愿调解原则。多元化解纠纷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必须在人民群众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着力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省钱、省时、省力的纠纷解决渠道。[10:08:53]
- [刘宏艳]:三、工作举措[10:09:01]
- [刘宏艳]:赵全营镇“法官工作室”设置在镇司法所,开辟专门的办公场所,配备基本的办公设备,安排专职法官驻室接待,与镇村调解组织联动化解纠纷。依托法官工作室,着力推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打造兼具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组织培训、信息共享等职能于一体的联动工作平台,打通工作节点,便利工作开展,形成工作合力,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化解预防潜在纠纷。[10:09:08]
- [刘宏艳]:(一)工作载体[10:09:16]
- [刘宏艳]:1.一群――建立一个微信群。借助手机移动传媒,充分发挥微信在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工作展示中的独特作用,由法庭牵头建立辖区司法交流微信群,该微信群立足于司法工作交流,立足于法庭、派出所、司法所间的互动,将本法庭庭长、副庭长及其他主审法官纳入其中,同时邀请各镇派出所所长、内勤,司法所所长、民调人员加入该群,进一步打通工作中的“肠梗阻”现象。加强对微信群的管理维护,指派专人负责微信群的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功能维护,防止群成员在群里发布不当言论,防止泄露审判秘密。依托微信群,及时发布更新庭所信息,不定期发起话题交流,总结类案处理思路及风险告知,提高纠纷调处能力。目前,该群已经上线。[10:09:36]
- [刘宏艳]:2.二录――制作两个通讯录。针对赵全营镇当事群众主体以村民为主的现状,为便于案件送达、调查取证、矛盾化解,增强法庭与基层组织间的联系,分别制作法庭人员通讯录和赵全营镇基层组织通讯录。在基层组织通讯录中,重点将镇辖区内的村委会主任、民调主任纳入其中,充分发挥他们在协助送达取证、联动化解纠纷中的作用。目前该通讯录已经制作完毕。[10:09:55]
- [刘宏艳]:3.三便民――公开三个便民联系方式。为解决法官开庭下乡时当事人难以联系的情况,在“法官工作室”公开三种联系方式,畅通沟通渠道,即印制一张法官便民联系卡,公开法庭法官的姓名及办公电话;建立一个法官便民邮箱,接受群众的监督;公开一部便民服务电话,将法庭内勤办公室电话对外公布,方便群众联系。[10:10:03]
- [刘宏艳]:(二)工作举措[10:10:10]
- [刘宏艳]:1.开展“每月一诊”,驻室接待,化解预防纠纷[10:10:19]
- [刘宏艳]:每月安排一名法庭法官坐诊接待,现场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案件咨询。[10:10:28]
- [刘宏艳]:法律咨询。坐诊接待以司法所、村民调主任为主,法官配合协调。凡来咨询者,填写制式登记表,注明主要诉求,法官重点就争议解决渠道、诉讼工作流程、证据收集反馈、法院裁判思路等流程性、程序性事项进行阐释告知,弱化对争议成讼后的实体结果处理的评断。同时在登记表中特别标注,法官接待不代表法院裁判结果,所提意见仅供参考。此外,针对镇域范围内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多的情况,司法所等部门可邀请法庭法官进行靠前指导,提示法律风险,避免产生诉讼。[10:10:38]
- [刘宏艳]:诉前化解。对于争议者或可能成讼案件,法官与民调组织联合开展诉前化解,力争将争议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争议成讼,源头减少诉讼。[10:10:47]
- [刘宏艳]:司法确认。对于调解成功者,由司法所民调组织出具调解协议,法官协助把关审核。如申请司法确认,法庭驻室法官与立案庭强化立审衔接和工作交流,加快司法确认的进程,确保调解协议获得强制执行力。[10:10:58]
- [刘宏艳]:协调调解。对于已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利用驻室接待的契机,将基层组织力量引入调解,现场邀请司法所、村民调人员委托调解、协同调解,发挥他们对当事群众了解多、距离近、化解策略多元的优势,最大程度地促进纠纷的彻底解决,避免产生后续诉讼。[10:11:17]
- [刘宏艳]:2.开展“每月一庭”,巡回审判,就地普法宣传[10:12:17]
- [刘宏艳]:真实庭审与模拟庭审相结合。将“法官工作室”作为巡回审判的重要阵地,发挥庭审的法治教育功能,用真实的事、真实的人传播弘扬法治理念。每月固定开展一次庭审,通过模拟开庭已决案件和当庭审裁待决案件两种形式,力争做到“一次庭审、当庭裁判”,让民调人员和旁听群众能够把握法院裁判的思路理念和具体规则,进而发挥司法裁判在引导社会预期中的指引作用,避免类案再诉,减少群众诉累,切实维护司法裁判的稳定性。[10:12:49]
- [刘宏艳]:充实完善庭审职能。将旁听庭审、民调培训、现场普法、当场调解融入庭审中,努力避免旁听代训和巡回审判脱节的现象,增强庭审的现实感和可接近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庭审的作用。[10:13:17]
- [刘宏艳]:就地开展判后息诉。裁判作出后,适时邀请司法所、村民调协同开展判后息诉、释法说理工作,主动答疑解惑、定纷止争,争取当事群众对法院裁判的支持、认同和尊重。[10:13:29]
- [刘宏艳]:3.开展“每月一课”,交流互动,丰富培训形式[10:14:51]
- [刘宏艳]:为发挥法庭在司法经验传承、社会规则重塑和基层组织在社会经验积累、风俗习惯延续中的积极作用,法庭与镇政府建立双向交流培训机制,通过案例研讨、座谈交流、专题讲课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律培训活动。双方可就培训活动提前进行商定,梳理搜集培训意向,共同确定培训主题。法庭法官重点就辖区常见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建房施工、人身损害、劳务合同等类案处理思路及注意事项进行讲解,提高基层组织人员在化解上述纠纷中的调处能力。基层组织人员重点就本地区风俗习惯、行业惯例等知识进行讲解和传授,帮助法庭青年干警把握社情民意,更好地进行案件的审理裁判。[10:14:59]
- [刘宏艳]:四、工作要求[10:15:05]
- [刘宏艳]: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赵全营镇“法官工作室”办公组,办公组成员由赵全营镇主管政法综治副职领导、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所长及牛栏山法庭全体成员组成,办公组设组长与执行组长各一名,分别由赵全营镇主管政法综治副职领导和牛栏山法庭庭长担任;设副组长与执行副组长,赵全营镇司法所、派出所副所长任副组长,牛栏山法庭副庭长任执行副组长;设工作内勤两名,分别由双方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通过两名内勤进行对接。[10:15:11]
- [刘宏艳]:2.强化管理考核。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切实把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范畴,细化分值体系,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10:15:19]
- [刘宏艳]:3.完善保障机制。赵全营镇在人员、场地、设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工作支持,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给予必要的工作配合,积极争取保障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运行必需的办公设备和工作经费,探索建立基层调解“奖励基金”,协调相关部门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民调组织及人员进行奖励,切实发挥其积极性。[10:15:26]
- [刘宏艳]:谢谢大家。[10:15:35]
- [赵子林]:下面请顺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郭立军同志讲话。[10:16:04]
- [郭立军]:各位领导、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10:16:24]
- [郭立军]:今天,顺义区法院牛栏山人民法庭与顺义区赵全营镇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法官工作室”,标志着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村民自治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共同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在此,我代表顺义法院对法官工作室的成立表示热烈的祝贺![10:16:33]
- [郭立军]:近年来,顺义法院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始终注重通过司法裁判以外的调解或和解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2010年8月,我们与区司法局共同开展“人民调解进立案庭”工作,将人民调解力量引进法院立案庭,在立案阶段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去年我们又建立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协作机制,对于经人民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对于符合要求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除了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配合外,近年来我们还在群体性劳动争议、拆迁拆违、重大敏感纠纷的处理中,主动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乡镇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对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动了一大批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圆满化解。[10:16:55]
- [郭立军]: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培育,目前我们已经形成了以法院诉非衔接中心为平台,以专职人民调解员和速裁法官两支队伍为主体,以先行调解、速裁审判、司法确认三项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法院、行政机关、劳动仲裁机构、各级调解组织四方联动为支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我们称之为“1+2+3+4”全网式立体化纠纷解决体系。在去年召开的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推进会上,顺义法院作为北京唯一一家入选的郊区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称号。[10:17:56]
- [郭立军]: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在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去年12月,区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工作汇报,明确提出要出台工作意见,全面深化全区的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今年4月,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我院工作报告,提出要按照区委的要求和部署,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10:20:17]
- [郭立军]:今天,顺义区法院牛栏山人民法庭与赵全营镇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法官工作室”,实际上就是对区委决策部署的贯彻与落实,也是对全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建设的创新和探索。赵全营镇作为我区重点发展的城镇之一,近年来经济发展活跃,但涉及到的纠纷总量一直保持低位运行,说明赵全营镇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我相信,以合作共建“法官工作室”为开端,我们一定能够在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上创造新的经验,为维护区域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10:20:30]
- [郭立军]:接下来,顺义法院将进一步加强“法官工作室”建设,认真总结相关工作经验,在条件成熟时将这一机制和做法推广到所有的人民法庭,着力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矛盾化解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争取将更多的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探索建立多方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模式,特别是对于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纠纷,探索立案后委托给相关组织先行进行调解。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防机制,对于案件审判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并通报相关部门。三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业务指导,健全完善巡回审判、旁听代训等工作机制,提高社会调解组织和人员的调解能力与技巧。[10:20:40]
- [郭立军]:各位领导、同志们:社会矛盾纠纷的及时妥善化解,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参与。让我们以“法官工作室”的合作共建为契机,凝聚法治共识,汇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工作,为全区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10:21:31]
- [赵子林]:下面请赵全营镇党委书记李在东同志讲话。[10:22:05]
- [李在东]: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今天,“法官工作室”正式揭牌了。顺义法院的领导和法官,赵全营镇镇村干部和群众,媒体界的同志和朋友,参加今天的揭牌仪式。我借此之机,向大家作简要汇报。[10:22:39]
- [李在东]:第一,成立“法官工作室”正当其时。“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大环境,需要我们以法治思维指导基层农村工作。赵全营镇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要迅速跑出弯道,进入发展的直道、快车道,全镇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使我们渴望有更多包括司法资源在内的社会资源,引入、融入赵全营镇的区域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广大镇村干部在基层的创新实践,夯实了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担负起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社会责任,我们更需要法官等高端人才的积极介入和智力支持。[10:22:54]
- [李在东]:第二,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大有可为。赵全营镇既有整建制拆迁的村,也有环工业区、紧临主要交通干线的村,还有区位偏远、一产为主的基础薄弱村,全镇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明显。表现为具体的矛盾现象,既有人地矛盾,也有人际矛盾,也有个别村表现为干群矛盾。[10:23:58]
- [李在东]:为营造良好的政务、人文、社会环境,赵全营镇党委、政府积极适应新常态,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在机关干部中提出“廉洁自律、热情服务、精诚团结、共谋发展”,强化了机关效能建设,在调处基层矛盾中,实现了各负其责,部门联动,资源共享。[10:24:11]
- [李在东]:自2014年,全镇25个村扎实开展了“村规民约”建设,创造性地提出了“五个通过”,即通过村规民约的修订,抓基层党建;通过村规民约的执行,抓民生服务;通过村规民约的约束,抓程序规范;通过村规民约的成效,抓群众满意度;通过村规民约的深化,抓全民素质。[10:24:26]
- [李在东]:“五个通过”是路、是桥、是船、是纽带,连通了干部与群众的心意,实现了干群的良性互动,镇村干部的工作,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几年来,全镇部门之间、镇村之间积极联动,成功化解了12起缠诉缠访。在本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又有2起涉法缠诉缠访得以化解。[10:24:41]
- [李在东]:赵全营镇面对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多元参与,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情、理、法三重规范,解决基层矛盾纠纷,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如接待群众时,提出“我们认真倾听,我们相互沟通,我们共同化解”,坚持“诚信、尊重、不失口、对事不对人、把人和事分开,要解决事情先解决心情”等原则,注意把当事人作为解决矛盾问题的能动因素。两年来,全镇有20个村,无一起群、个体访。[10:25:01]
- [李在东]:以法治思维为底线,用制度管事,用情理待人,在各村营造融洽和谐的干群、人际关系,就能够“早、小、了、好”地化解基层矛盾纠纷。[10:26:53]
- [李在东]:第三,农村社会治理需要多元参与,协同共治。在新常态背景下,“基层发展、村级事务管理、民生服务”对基层管理、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区域城镇化、工业化发展,随之而来的是人口、资源、环境对发展的制约,社会管理方面人口承载压力加大、环境建设出现反弹、民生诉求日益多样,监管责任增重,这需要我们借助村规民约以及道德约束的“无形之手”,打好协同共治的思想基础,以最小成本化解基层矛盾、排解潜在问题、营造和谐氛围,实现共建共享。[10:27:13]
- [李在东]:同时,广大村镇干部要不忘初心、不辱使命,把行政、司法、人民调解的资源整合起来,实现功能集成、部门联动、多元化解,以降低社会维稳成本,降低群众维权成本,让群众享受更高标准,更高质量的田园生活。[10:27:34]
- [李在东]:各位领导、同志们,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要把发展的主导权牢牢地抓在手里,我们要把社会稳定和谐的主动权牢牢地抓在手里,以良好的精神状态、优质高效的服务、勤政务实的作风,清正廉洁的形象,深化“法官工作室”建设,推动全区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10:27:57]
- [李在东]:谢谢大家![10:28:06]
- [赵子林]:各位媒体、各位同志,今天我们为“法官工作室”揭牌并举行新闻通报会,各位领导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殷切的期望。接下来,我们将努力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推动区域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休息十分钟后,牛栏山法庭张鹏飞法官将开庭审理一起案件。[10:30:42]
- [主持人]:揭牌仪式和新闻通报会现在结束,10分钟后,牛栏山法庭将现场开庭办案,敲响“法官工作室”办案第一锤。[10:32:48]
- [主持人]:即将开庭审理的是一起农村建房合同纠纷。此类纠纷在农村地区比较常见。[10:45:34]
- [主持人]:原被告双方已经到庭,庭审马上开始。[10:46:09]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10:46:34]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清否?[10:48:09]
- [双方]:听清了。[10:48:17]
-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身份。身份核对完毕。[10:48:43]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10:49:28]
- [双方]:无异议。[10:49:35]
- [审判员]:本案原、被告向法庭报告的内容与向本院提交的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相一致,双方当事人及诉讼参加人出庭资格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现在开庭。[10:49:46]
- [审判员]:下面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享有的诉讼权利与应尽的诉讼义务:
诉讼权利有:(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证据的权利:
(3)进行辩论,请求法庭予以调解的权利;
(4)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对本诉进行反驳及反诉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诉讼义务有:(1)听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纪律的义务;
(2)如实陈述事实的义务;
(3)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义务。[10:49:59] - [审判员]:双方当事人是否听清楚了,是否申请回避?[10:50:08]
- [双方]:不申请。[10:50:18]
- [审判员]: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陈述你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请求。[10:50:39]
- [原告]:2015年3月22日双方签订合同书,约定有被告承建原告宅院内的北房和南房,房屋建成后因存在质量问题,其与丁某发生纠纷。后丁某起诉要求其支付工程款,经过法院作出的判决,让我给丁某工程款两万余元。现在因我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故起诉丁某,要求丁某将其建造的我宅院内的北房四间的房顶开裂、大檐脱落的部位修复。[10:50:57]
- [被告]:我同意给8000元的房屋修复费。[10:51:13]
- [审判员]:下面进行举证质证。原告举证。[10:51:40]
- [原告]:照片1张,证明我宅院内的北房四间的房顶开裂、大檐脱落。[10:52:10]
- [被告]:认可,但是这个不是质量问题。[10:52:29]
- [审判员]:下面宣读法庭的勘验笔录。(宣读笔录)[10:52:52]
- [审判员]:双方对笔录有何意见?[10:53:43]
- [原告]:认可。[10:53:55]
- [被告]:认可。[10:54:02]
- [审判员]:双方是否同意调解?[10:54:15]
- [双方]:同意。[10:54:24]
- [审判员]:双方发表调解意见。[10:54:41]
- [原告]:我咨询过别的施工队,大概需要15000元。[10:55:27]
- [被告]:我坚持只给8000元。[10:55:41]
- [审判员]:双方此前是否经过调解?[10:56:24]
- [双方]:村里做过调解。[10:56:38]
- [审判员]:双方就房屋修复问题什么意见?[10:57:10]
- [原告]:房子不好修复,别人不愿意接。[10:57:25]
- [被告]:我坚持只给8000元。[10:57:36]
- [审判员]:鉴于双方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主持调解。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10:57:50]
- [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我的房屋损失。[10:58:05]
- [被告]:坚持答辩意见。[10:58:16]
- [原告]:我要求上调,8000元不够。要么就还让被告给我修复。[10:58:38]
- [审判员]:下面进行最后陈述。[10:58:51]
- [原告]:被告要赔偿我的损失。[10:59:15]
- [被告]:坚持给8000元。[10:59:42]
- [审判员]:现在休庭,双方阅笔录签字。双方可于5日内来庭阅看今日的庭审笔录。[11:03:32]
- [主持人]:今天的全部活动到此结束,就直播到这里,感谢北京市高级法院新闻办刘娜对本次直播给予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感谢担任记录工作的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网管员朱春明。[11:05:23]
- [主持人]:欢迎各位网友继续关注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在本网的网络直播,今天的直播就到这里,各位网友,再见![11:0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