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今天我们将在西城法院为您现场直播“西城法院启用执行综合事务中心新闻通报会”,感谢您的关注。[10:09:42]
- [主持人]:我是本次直播的主持人杨雪,下面为您介绍一下发布会简要情况: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则是实现公平正义、践行司法公信的“最后一公里”。西城法院结合执行工作特点,以推行多年的“1+N”诉讼服务大厅为改造样本,在第三办公区打造出升级版的“执行综合事务中心”,并于9月6日起正式对外启用,满足群众对胜诉权益尽快实现的司法需求。
亮点:向全社会通报西城法院执行综合事务中心设立背景及主要功能,让群众了解中心的服务内容。[10:10:05] - [主持人]:本次通报会分为三个阶段:主持人介绍新闻通报背景;西城法院副院长杨平胜做主题发言;媒体提问。[10:11:41]
- [主持人]:通报会进入第一项议程,由西城法院新闻发言人、新闻办负责人刘白露介绍新闻通报背景。[10:12:24]
- [刘白露]: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我是西城法院新闻发言人刘白露。欢迎大家参加我院执行综合事务中心启用仪式新闻通报会。今天,新华社、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北京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朋友来到了现场,首先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10:13:37]
- [刘白露]:法院执行程序被称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 执行工作步履维艰,执行难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破解执行难问题,今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议通过《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为贯彻落实《工作纲要》,结合执行工作特点,西城法院以推行多年的“1+N”诉讼服务大厅为改造样本,以执行工作信息化运用为抓手,在第三办公区打造出“执行综合事务中心”,满足群众对胜诉权益尽快实现的司法需求,提升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10:17:34]
- [刘白露]:今天,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将对本场通报会进行同步图文直播,西城法院新浪官方微博@北京西城法院将对此次通报会进行全程直播。[10:18:10]
- [刘白露]:下面请我院副院长杨平胜介绍执行综合事务中心的设立背景和主要功能。[10:18:59]
- [杨平胜]: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执行工作则是实现公平正义、践行司法公信的“最后一公里”。长期以来,执行工作一直都是法院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为破除藩篱,疏通群众与法院之间“信息不对称、沟通不顺畅”的症结,西城法院结合执行工作特点,以推行多年的“1+N”诉讼服务大厅为改造样本,在第三办公区打造出升级版的“执行综合事务中心”,并于今天起正式对外启用,满足群众对胜诉权益尽快实现的司法需求。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心的设立背景和主要功能。[10:20:20]
- [杨平胜]:一、执行综合事务中心的设立背景设立执行综合事务中心,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以既有经验为模板,打造执行案件流转“大本营”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改革创新是解决执行难的第一动力,我院历经数年打造的立案诉讼服务大厅通过“一站式”、“一揽子”的纠纷解决方式,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立案登记、诉调对接、小额速裁等司法服务。将立案诉讼服务大厅的宝贵经验移植到执行工作中来,以“一站式”的理念实现“人员资源整合、执行流程优化”,有利于在“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战斗中赢得时间,抢占先机。[10:21:18]
- [杨平胜]:(二)以精准发力为导向,搭建群众“连心桥”根据我院对执行信访数据的统计分析,70%的信访投诉都因来访人联系不上承办法官而引发。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在路上”成为执行法官的常态,却容易给来访的当事人造成执行法官“人难找、事难办”的误解。执行综合事务中心的设立,就是要针对执行中暴露出的问题精准发力,疏通症结,确保来访人“进门有人导引、问询有人接待,诉求有人转达”,畅通与承办法官的沟通渠道。[10:22:00]
- [杨平胜]:(三)在专业化分工上下功夫,让法官“轻装上阵”近年来,西城法院执行收案数持续增长,2014年全年新收案件数突破1万件,2015年达到11392件,2016年1至7月已收案8087件。“按照以往的流程,从拿到案件卷宗起,制作文书、外出送达、查控财产、约谈当事人、收发案款等一系列工作都由承办法官一人包揽,法官既要“会动嘴”,还要“勤跑腿”,更要“能走心”。“单打独斗,内外兼顾”的传统工作模式让执行法官不堪重负。事务中心的设立,就是要把外出跑腿的“事务性工作”汇集到中心,把动脑动心的“专业性工作”留给法官,切实为承办人“卸重减负”,使其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专注案件本身,提高办案质效,确保当事人权益。在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下,我院执行综合事务中心应运而生。中心以“对外一站式服务、对内一体化运转”为宗旨,力求实现当事人与承办法官的沟通零距离,促进法院内部职能分工的协同无障碍。[10:22:26]
- [杨平胜]:二、执行综合事务中心的主要功能中心正式启用后,申请立案、询问案情、提供线索、领取文书、案款收发、恢复执行等各环节,当事人均可在一个平台办理。具体而言,中心主要具有以下六大功能:(一)执行立案告知一步到位中心打破以往由法院内部执行部门分别对应相关案件的分散模式,统筹执行立案登记和告知职能,成为融合多环节、覆盖全流程的统一对外窗口,司法服务更加人性化。事务中心启动前,当事人申请执行要去立案庭办理登记,督促案件进度要去执行局问询,对于不了解法院内部分工、居住较远的普通群众而言,容易增加诉累。中心启用后,开设专门窗口,由立案庭派驻人员办公,当事人现场就能办妥立案手续。不仅如此,立案法官会一并向当事人发放财产线索申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收款账号确认书、执行不能风险告知书等材料,将原本由执行法官开展的工作“端口前移”,立案登记、事项告知一步到位,让申请人“少跑一趟腿,多安一份心”。[10:23:06]
- [杨平胜]:(二)文书现场批量制作发送利用立案登记采集的信息,事务中心可以实现执行文书现场批量制作,统一发送。其中,针对执行通知、风险提示、财产申报令等基础性文书,在中心即可自动生成。对于其他裁决性文书,承办法官作出后可将电子文书统一提交到中心备存。当事人来院领取相关文书时,无需预约承办法官,可直接向中心提出申请,现场即时打印、即刻发送,从而减少了文书从承办法官到当事人手中的在途时间,基本实现了“无需等待,即刻送达”。(三)一键启动财产集约查控执行工作讲究“兵贵神速”,要的是“分秒必争”。只有第一时间掌握财产状况、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才能让失信被执行人“乾坤大挪移”的伎俩无处施展。为减少内部流转环节带来的案件执行风险,中心在收取立案材料后,一键启动财产查询环节,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当事人可直接向中心提交线索,由专人负责核实,集约采取查控措施。以网络查控存款为例,按照原有模式,从当事人申请立案到承办法官拿到案卷,内部流转大约要3天,发起查询请求到银行在线反馈,至少需要1天。而将线上查控业务前移到中心后,立案时同步启动财产查询,待法官拿到案卷时,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早已一目了然,案件执行周期大大缩短。[10:24:22]
- [杨平胜]:(四)案款收发一岗统筹管理执行案款管理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与解决执行难息息相关。对于权利人而言,案款滞留时间多一分,权利人的利益保障就少一分,对司法的信赖也就减一分。为做好案款统筹管理工作,避免到账案款“久拖不发”,中心设立案款收发专岗,统筹管理案款票据,为被执行人随时交款、申请人及时领款提供便利。事务中心启用后,一旦案款到账,专管员即通过短信平台向申请人预留的手机号发送案款到账短信,并定期对未领取的案款进行动态梳理、及时通知。被执行人交款、申请人领款也无需经承办法官接待,可直接与中心的案款专管人员对接进行办理,从而实现“案款随时收发、票据定期清理”。(五)未实结案件专人动态追踪未实结案件是指因暂不具备执行条件而程序上已经结案、但执行标的未到位的案件,该类案件在出现新的可执行情况后恢复执行机制不畅,是执行难的重要表现之一。中心设有专人负责未实结案件的信访接待和定期复查,改变了此类案件长期游离于执行监管外的状态。当事人有线索向法院反映的,可直接到中心设立的专门窗口提交材料,由派驻中心的复查团队核实线索,重启财产调查程序,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恢复执行,真正实现未实结案件“后续管理常态化、申请程序简易化、恢复机制标准化”。事务中心启用后,未实结案件由复查团队的执行法官专门负责,旧案、现案有序分流,真正做到了“能执行的,执行到位;暂不具备执行条件的,工作到位”。[10:24:48]
- [杨平胜]:(六)开辟专区实现接访常态化为畅通执行申诉信访渠道,做到“有访必接,有事必理”,事务中心开辟了专门的庭室领导接访区,将信访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此前,我院执行部门庭长接待日固定在每双周周五上午,三个庭室的庭长均在当日接访,来访时间集中,来访人员排队,容易造成信访问题积压,不利于及时排查隐患,纠正错误。中心启用后,领导接访步入常态化轨道,群众信访需求有序分流,发现问题能够“马上落实、限期改正、全力督办”,有效提升群众对执行信访工作的满意度。[10:25:27]
- [杨平胜]:六大功能融为一体,既让中心成为服务群众的“先锋岗”,也让其变为执行管理的“大本营”。基础类文书在中心批量制发,促进了同类文书格式的规范统一,避免了“因人而异”的随意;裁决类文书在中心统一签章,相当于在承办法官自行校核外又多了一道把关,给文书输出上了道“双保险”。财产集约查控、案款专人收发、未实结案件追踪、设立领导接访专区等举措,则给执行案件监管提供了抓手,既给执行团队卸下了“千斤担”,又多上了一道“紧箍咒”,充分释放出信息化运行、集约化查控给执行管理机制带来的附加红利,实现了执行工作向“办案智能化、管理可视化、公开人文化”的跨越。[10:26:10]
- [杨平胜]:一体化的运行模式,使分工更科学、流转更顺畅,提升执行办案效率;一条龙的便民服务,把方便带给群众,将工作留给自己,彰显出司法为民的诚意和贴心。执行综合事务中心启用后,执行工作在群众眼皮底下开展,执行权力在阳光下面运行。“打开天窗”、“拿上明面”的勇气和魄力,也倒逼执行法官转变工作理念,改良工作作风,主动接受监督。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执行综合事务中心的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攻坚克难、推陈出新,让执行人员高效动起来,让执行案件有序转起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我院在解决执行难方面的努力和担当!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关注,也欢迎媒体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谢谢![10:26:37]
- [刘白露]: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欢迎媒体朋友就今天通报的主题进行提问,各位提问时请先介绍一下自己所代表的媒体。[10:27:14]
- [嘉宾 ]:法制日报记者:西城法院在改革创新方面一直有大动作,之前推出的诉讼服务大厅我也有关注,想问一下执行综合事务中心与诉讼服务大厅相比,在哪些方面实现了升级?[10:29:42]
- [嘉宾 ]:胡健:首先感谢您对我院工作的关注。执行综合事务中心借鉴了诉讼服务大厅的建设经验,但又结合了执行工作自身特点,体现了执行管理机制的创新。在执行部门设立事务中心,一方面给老百姓办事提供了方便,体现出服务功能,另一方面,给执行人员上了道紧箍咒,体现出管理功能。
举一个例子,最高院一直在抓裁判文书规范化的工作,今年7月5日发布了《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给包括执行文书在内的诉讼文书制定了模板,定于8月1日实施。怎样才能让执行法官在写文书时主动参照适用,这涉及到执行行为规范化建设的层面。我们的做法就是把文书制作挪到事务中心,承办法官提交电子文书到事务中心,事务中心人员在签章打印之前看看文书样式对不对,文书要素缺不缺,当事人信息错没错,不符合要求的退给承办法官重做。退回次数多了,承办法官自然就会养成规范化制作的习惯,管理的目标就达到了。从这一点看,执行综合事务中心不仅是服务的大平台,更是管理的大本营,在定位上更高。[10:30:56] - [嘉宾 ]:首都政法综治网记者:刚才在发言中提到,执行综合事务中心要达到“让执行人员高效动起来,让执行案件有序转起来”的效果,能谈谈具体有哪些措施方面的保障吗?[10:31:38]
- [嘉宾 ]:张心阳:我院打造的执行综合事务中心,按照“区分执行工作性质、优化执行工作流程”的要求,对人员配置、办公场所进行重新整合。在岗位设计上,将文书送达、收发案款等重复性、辅助性的事务工作汇聚到中心,能够充分发挥分工协作优势,“专业问题留给法官,事项工作交给中心”,让不同人员各归其位,各司其职,高效联动,达到“1+1>2”的整体效应。将涉及不动产、车辆、股权线下查控及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人身强制措施交由中心集约化实施,由专人负责向房管局、车管所、工商局、出入境边防总队、看守所等协助部门送达手续,能够避免“一案一送”带来的重复性奔波,实现人力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上述措施,促进了各类人员互相配合,实现执行案件提速运转。[10:33:05]
- [嘉宾 ]:北京电视台记者:根据您的介绍,执行综合事务中心汇聚五大功能,现在大厅硬件建设已就位,我想了解一下人员配置等软件方面的到位情况。[10:33:34]
- [嘉宾 ]:杨平胜:在人员配置上,我们有执行登记接待人员3人,负责接收申请执行案件材料,办理立案手续,准确填报案件基础信息;文书制作送达人员3人,负责文书校核打印,向来院当事人送达文书,并对文书涉及的简易程序问题答疑解惑;财产集约查控人员5人,负责对涉及不动产、车辆、股权等财产线下查控及限制出境、拘留等人身强制措施的案件,向相关协助执行部门集约送达手续,并对集约查控措施结果进行信息填录、到期提醒,负责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进行审核、发布、撤销;案款专管人员3人,负责对执行案款进行全程监管,办理案款收发全部工作;未实际执结案件法官团队4个,每个团队包括1名法官及1名法官助理,负责办理全部未实结案件的财产复查、续封续控、信息填报等工作。在人员配置上,我们充分考虑了各岗位的实际工作量及办案需求,能够保证事务中心有序、高效运转。[10:34:02]
- [嘉宾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庄严承诺,对于咱们西城法院来说,在解决执行难方面,中心将发挥什么样的作用?[10:34:31]
- [嘉宾 ]:张心阳:执行难的成因非常复杂,既有因社会诚信水平比较低、财产登记和监管制度不健全等客观方面原因导致的执行难,表现为中央11号文件所概括的“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四难”现象;也有因主观方面原因导致的执行乱所引发的执行难,表现为消极执行、违法执行、选择性执行等现象。近年来,通过大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解决因客观原因引发的“四难”问题已取得重大突破,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执行乱所引发的执行难已经逐渐转化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当前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要在进一步解决“四难”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讲,解决了执行乱,就基本解决了执行难。
执行综合事务中心的设立,就是通过优化办案流程、实行节点监控、推进阳光执行,确保执行办案“有章可循不会乱”,执行人员“受到监督不敢乱”。中心针对财产查控处置、案款收发、终本案件管理等高风险环节,制定了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实行重点监控,畅通当事人监督渠道,是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助推器。[10:35:25] - [刘白露]: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各位媒体朋友的踊跃提问,大家的提问显示了对我院执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执行综合事务中心启动后,执行部门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渠道更加通畅,执行工作也更加透明。今后,我院将进一步提高执行综合事务中心的管理服务水平,也希望大家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今天的通报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的到来。[10:37:20]
- [主持人]:本案庭审直播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关注!特别感谢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宣传办公室刘娜同志对此次直播的大力支持,感谢李苑菁(导播)、孙正超(摄像)对本次网络直播给予的支持![10:3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