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 林文学

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甘雯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何鑑伟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欧岩峰

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斌

中央电视台记者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中国法院手机电视记者

中国长安网记者

法制日报记者

澎湃新闻记者
2017年5月18日10:00 关于召开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周年新闻发布会
  • [林文学]: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是“通报两年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具体情况”。
    [09:57:07]
  • [林文学]:
    2015年5月1日全国法院正式实施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两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始终牢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攻坚克难,不断创新方法,提升诉讼服务的质量和效力,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首先请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厅甘雯副厅长向大家介绍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年以来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以及持续深化改革的方向。
    [09:59:07]
  • [甘雯]: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我现就两年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情况向各位进行通报。
    [10:00:56]
  • [甘雯]:
    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年来,全国法院严格按照党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部署,精准发力,强力推进,以“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承诺担当改革重任,以“偏向虎山行”的劲头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的决心持续深化改革成果,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理念协同推进配套改革,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
    [10:02:27]
  • [甘雯]:
    一、蹄疾步稳 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效明显
    [10:02:40]
  • [甘雯]:
    立案登记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先手棋”,一子落全盘胜。在这一重大机遇面前,各级人民法院以“沧海横流,方见英雄本色”的担当和决心,坚定不移地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3月,全国法院登记立案数量超过3100万件,同比上升33.92%。当场立案率超过95%,上海、重庆、宁夏等地超过98%。立案渠道全面畅通,“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延立案、抬高门槛”问题基本根除,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从各地情况看,北京、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等12个地区登记立案数量超过100万件。其中,江苏、广东、浙江登记立案数量超过200万件。从登记立案增幅看,同比增长超过50%的地区有8个,增幅超过40%的地区有7个,增幅超过20%的地区有14个,增幅在20%以下的地区有3个。其中,增幅最大的为陕西,登记立案同比增长95.84%,最小的为天津,登记立案同比增长3.97%。从案件类型看,民事案件同比上升25.15%。其中,河南、云南等7个地区增幅超过50%以上。增幅最高的为陕西,达86.46%;其次为云南,达63.81%。行政案件同比上升54.24%。其中,河北、山西等9个地区增幅超过1倍。增幅最高的为西藏,超过6倍;其次为上海,上升近1.8倍。刑事自诉案件同比上升60%以上。其中,上海、浙江等9个地区增幅超过1倍。增幅最高的为河南;其次为河北。执行案件同比上升55.79%。其中,江西、重庆等9个地区增幅超过70%。增幅最高的为陕西,超过1.2倍;其次为湖南,达89.13%。国家赔偿案件同比上升102.07%。其中,天津、辽宁等7个地区增幅超过2倍。最高的为贵州、宁夏,增幅超过11倍;其次为天津、陕西,增幅超过4倍。
    [10:03:05]
  • [甘雯]:
    社会各界普遍认为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措施落实坚决、彻底,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提高了诉讼效率,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两年多的改革实践证明,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坚定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在简化立案流程、便利群众诉讼、规范立案秩序、加大公开力度、完善诉讼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兑现了保障当事人诉权的承诺,践行了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去年8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项督察,高度肯定了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取得的成效。
    [10:03:28]
  • [甘雯]:
    二、六大举措 重塑立案工作新格局
    [10:03:48]
  • [甘雯]:
    改革关头勇者胜。两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夯基垒台,多措并举,不断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重塑立案工作新格局,将立案登记制改革全面推向新的台阶。
    [10:04:10]
  • [甘雯]:
    一是建章立制,强力推动登记立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各地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诉状接收、收据出具、形式审核、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流程的工作要求,使人民群众可以不受地域限制,在任何一个法院都享受到平等、同质、高效的立案服务。如广西出台13个规范性文件,健全16项配套制度,促进立案工作规范化。天津大力推进登记立案标准化建设,分门别类细化案件登记流程,确保标准统一。
    [10:04:55]
  • [甘雯]:
    二是创新方式,积极构建全覆盖、立体式、多元化的登记立案新模式。畅通大厅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常规立案渠道,不断提升当场立案效率。如山东、海南等地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做到10分钟内完成全部立案流程。全面推行网上立案。全国已有2605家法院开通网上预约立案和网上立案,让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立案手续。江苏在全省积极推行网上立案,两年来网上立案20万件。积极倡导自助立案。上海、安徽等地在诉讼服务大厅建设自助立案室,大大缩短了当事人排队立案的时间。逐步推行跨域立案。在总结吸收福建、浙江、安徽等地实践经验基础上,最高法院于今年3月底,召开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确定7个高级法院、7个中级法院作为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法院,逐步在全国推行跨域立案。探索协作立案工作模式。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需要,最高法院在4月中旬召开京津冀法院立案一体化座谈会,探索建立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协作立案新模式。目前,全国法院已经形成以当场立案为主体,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协作立案等为支撑的登记立案新格局,立案渠道更加畅通。
    [10:06:27]
  • [甘雯]:
    三是优化服务,更加方便人民群众行使诉权。各级法院以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实现“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目标为契机,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建设富有特色的司法便民项目,让人民群众在立案过程中享受更加便利、高效、透明的诉讼服务。如天津建立微信服务平台,关联立案人员与当事人微信,实现材料补充工作通过微信完成,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湖北孝感法院配备巡回服务车,对特殊群体预约立案、申请上门立案的,半小时到达现场提供立案服务。西藏、青海、内蒙等地根据地区实际,配备双语法官,更好地保障少数民族当事人行使诉权。辽宁沈阳和平区、皇姑区法院,积极争取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协助当事人查询立案信息。江苏徐州、泰州、连云港、无锡等地设立律师服务站,由律师协会指派律师提供志愿服务。
    [10:08:00]
  • [甘雯]:
    四是强化监督,确保改革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采取专项督查、常态督导、交叉检查、全面自查等方式,对立案登记制改革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坚决防止“立案难”问题反弹回潮。去年8月,最高法院接受中央改革办专项督查。10月,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法院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员及完成时间,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开展集中督导活动,对全国130家法院进行抽查,督促改进工作。各地法院普遍建立常态化督查工作机制。如黑龙江成立专门督导组,先后督导检查中院23次,基层法院33次,通报相关事项230件次。福建建立司法大督查巡视机制,采用明察暗访和网上督查等形式,对改革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广东在全省范围聘请207名律师作为立案窗口监督员,陕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进行专题座谈,全面接受各方监督,实现阳光立案。
    [10:09:40]
  • [甘雯]:
    五是改革机制,全面加强繁简分流等配套制度建设。为解决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人民法院面临的人案矛盾,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效。最高人民法院在出台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意见、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意见基础上,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试行)》,促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各地法院大力推行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简案速裁。如浙江建立大调解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通过诉调对接机制予以化解。江苏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成立速裁组织或速裁庭,对12类民商事简易案件进行快速审理。广西全区法院实现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80%以上的刑事案件的“简案快审”。
    [10:11:02]
  • [甘雯]:
    六是规范秩序,广泛营造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的良好氛围。为防止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扰乱正常立案秩序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对惩治滥诉行为进行调研,拟于今年出台规范性文件。各级法院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制裁违法滥诉,规范立案秩序。如海南全面推行诚信诉讼制度,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诚信诉讼提示书》,并要求其签署《诉讼诚信保证书》。湖南法院对滥用诉权的起诉严格依法不予立案。两年来,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民事案件11619件,行政案件4754件,同比上升1.5倍。不少法院加大法律释明和新闻宣传力度,帮助群众了解、理解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形成正确舆论导向。
    [10:12:37]
  • [甘雯]:
    三、持之以恒,不断推动改革纵深前进
    [10:12:50]
  • [甘雯]:
    改革争在朝夕,落实贵在持久。立案登记制改革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人民法院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包括:人案矛盾进一步加剧;窗口释明难度增大;“送达难”问题逐渐凸显;新类型案件审理执行难度加大;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和繁简分流尚未全面落地;部分当事人对登记立案认识存在偏差;滥用诉权现象更加突出等等。下一步,全国法院将坚定不移地按照既定目标,以改革创新思维破难题,补短板,勇往直前,久久为功,把改革发展推向新高度。
    [10:13:26]
  • [甘雯]:
    一是继续加大改革督导力度。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地登记立案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对涉民生如金融、房产领域重大敏感事项立案工作的调研,完善敏感案件立案处置机制。借助诉讼服务网、纪检监察网站、12368热线等平台,对人民群众反映的不立案问题进行监督,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充分依靠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力量发现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不断提升立案工作水平。
    [10:14:28]
  • [甘雯]:
    二是进一步规范立案秩序。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全面加强诉讼诚信建设,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诉权,依法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行为,保障立案审判效率,维护司法权威,保障立案登记制有效实施。在立案和审判阶段发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依法予以驳回并追究相应责任。召开立案受理典型案例发布会,通过公布滥用诉权典型案例,通报各地存在的乱起诉问题,以反面案例引导群众正确适用登记立案相关规定。
    [10:15:28]
  • [甘雯]:
    三是做好新型立案方式规范推广工作。出台《网上立案规则》、《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协作立案工作,提升运用质效。今年,我们将对全国法院登记立案工作进行专题培训,明确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等操作要求,统一工作标准,确保新型立案方式发挥实效。
    [10:16:00]
  • [甘雯]:
    四是大力推进繁简分流、调解速裁工作。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平台建设,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特邀调解组织等开展工作,推广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便利方式,做好诉调对接工作。积极开展繁简分流,在登记立案后主动告知当事人可供选择的简易纠纷解决方式,释明各项程序的特点,促进简案快审。
    [10:17:06]
  • [甘雯]:
    五是提升立案服务水平。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解决个别地区群众诉讼不便问题。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开展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示范单位”验收活动,通过先进引领,进一步推动诉讼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加强立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特别是诉讼辅导、释法明理能力,帮助人民群众正确行使诉权。
    [10:17:32]
  • [甘雯]: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情况,谢谢大家。
    [10:18:06]
  • [林文学]:
    下面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同志向大家介绍浙江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年来的工作情况。
    [10:19:38]
  • [何鑑伟]: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代表浙江高院就浙江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两周年的工作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
    [10:20:58]
  • [何鑑伟]:
    自2015年5月1日以来,浙江法院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的要求,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4月30日共登记立案2313999件,同比上升29.02%,当场立案率达96%。
    [10:21:18]
  • [何鑑伟]:
    为深入有效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浙江高院于2016年下半年推出了“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机制建设,在严格依法登记立案的前提下,全面深化审判供给侧改革,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和繁简分流机制,力争百分之八十的民事纠纷解决在庭审前,做到案件既立得进来,也办得出去,让人民群众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
    [10:21:34]
  • [何鑑伟]:
    一、 大立案,开启登记立案新篇章
    “大立案”要求在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的前提下,大力推行跨域立案、网上立案和延伸立案,实现登记立案100% “最多跑一次”、50%以上 “一次不用跑”。跨域立案“最多跑一次”,在坚持依法原则即不改变法院管辖权的前提下,当事人可向就近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申请)材料,免去了当事人多次往返异地法院所需耗费的诉讼成本。网上立案“一次不用跑”,开通全方位、直通式、兼容性的网上立案服务平台,当事人通过实名注册后,可直接在网上提交起诉(申请)材料,实现线上线下立案零距离。延伸立案“送到家门口”,突破法院办公场所地域限制,将立案服务延伸到山村、海岛等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当事人可选择到所在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司法所提出立案申请,综治中心、司法所先引导诉前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当事人坚持起诉的,指导其通过网上立案服务平台向受诉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打通了立案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此外,浙江法院正在全面推行诉讼服务自助终端一体机,老百姓可自助完成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交纳诉讼费等服务,实现立案服务地域全覆盖。
    [10:22:04]
  • [何鑑伟]:
    二、 大服务,奠定诉讼服务新格局
    “大服务”要求以建设新型诉讼服务中心为载体,大力构建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为律师服务、为法官服务。线上线下全面升级,更好地服务当事人。线上加强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及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研发升级“浙江智慧法院”移动客户端等智能软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网上缴退费等诉讼事务;线下升级改造诉讼服务大厅,增设当事人自助智能化服务、执行服务等功能区,方便当事人集中办理除庭审以外的全部诉讼事项。完善软硬件配套,更好地服务律师。设立“律师服务中心”,为律师提供信息查询、卷宗查阅、休息更衣等服务。开发律师身份识别系统,律师通过验证后可通过该专门通道免安检进入法庭。拓宽审判辅助,更好地服务法官。在诉讼服务中心进行集中送达、集中保全和集中鉴定,方便当事人的同时,使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推进立案阶段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并于调解时建立无争议事实记载机制,减轻办案工作量,提高办案效率。
    [10:23:02]
  • [何鑑伟]:
    三、 大调解,构建纠纷解决新模式
    “大调解”要求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基础上,大力构建“纠纷解决分层递进”模式,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立案调解制度建设,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形成一条高效解纷的“流水线”。随着立案登记制的实施,浙江法院案件数在高位持续大幅增长,2015、2016年浙江法院收案量连续位居全国前三,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已达260.3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3倍,居全国第一,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大调解”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司法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引导作用,从源头上减少了进入审判和执行的案件数量,正是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良方,为立案登记制改革提供了坚强后盾。建立未入额法官参与调解机制,鼓励暂未入额的法官担任调解法官,为实现员额法官集中力量精审“繁案难案”奠定基础。全面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对接,建立多形式、多渠道、多领域的纠纷联动化解平台。在医患纠纷、物业管理、知识产权、保险证券等多个领域均已实现与行业性组织之间的诉调对接,并在安吉法院等地区开始试点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大力推进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与新浪网联合打造“浙江法院在线纠纷解决平台”,首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开展道交案件“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综合改革试点,开通法官网上工作室,试行督促程序的电子化作业。实行繁简分流机制,发挥多层次诉讼程序效能,当简则简,当繁则繁,繁简得当,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速裁合议庭,探索刑事速裁工作机制,简化行政案件审理程序,创新开庭方式,推行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和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
    [10:25:52]
  • [何鑑伟]:
    立案登记制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如何以此为基础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终身课题。我们浙江法院正在路上,并将不懈努力,一直在路上!谢谢大家!
    [10:26:19]
  • [林文学]:
    下面请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欧岩峰同志向大家介绍泉州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10:26:54]
  • [欧岩峰]:
    各位记者,下面,我简要介绍泉州法院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10:28:51]
  • [欧岩峰]:
    一、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实现登记立案常态化,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权
    [10:29:15]
  • [欧岩峰]:
    泉州法院认真贯彻中央及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一是全力度推进,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快审核、快立案、快移送,法定期限内立案率达100%。2015年5月1日以来,共登记立案各类案件261015件,与改革前同期相比增长51.14%;其中当场立案总数259223件,当场立案率高达99.31%。二是全方位公开,统一对外公布包括立案登记在内的诉讼服务标准和流程,形成公开体系,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监督权,倒逼各诉讼服务窗口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三是全机制保障,建立对虚假诉讼、违法缠诉等滥用诉权行为的甄别和防范机制,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分流化解不断增长的各类纠纷。
    [10:29:54]
  • [欧岩峰]:
    二、打造“跨域立案服务”模式,最大限度便利当事人行使诉权
    [10:30:13]
  • [欧岩峰]:
    为做好与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有效破解社会各界反映集中的 “异地立案难”、“异地诉讼累”等难题,泉州中院于2015年1月在全国首创推出“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拓展延伸立案登记制的便民利民功能,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方便老百姓打官司。一是构建“跨域立案服务”模式。在遵循案件管辖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打破传统立案诉讼服务中的地域和层级限制,在泉州区域内,当事人不论是哪里人,不论所诉案件由哪个法院或人民法庭管辖,其不仅可以选择最近的法院申请跨域立案服务,也可以选择其个人感觉服务质量最好的法院办理立案手续。二是构建“家门口诉讼”模式。将跨域诉讼服务从跨域立案服务延伸到跨域庭审、调解、送达、执行等诉讼环节,当事人在家门口的任一法院(法庭),不仅可以申请办理跨域立案,还可以一站式地申请办理其他法院(法庭)所管辖案件的全流程诉讼事务,人“直通”到各法院、案件“直通”到办结,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打官司的梦想成为现实。三是构建诉讼服务“连锁经营”模式。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标准、服务标识、服务承诺、卷宗流转、跨域协作等诉讼服务制度,建设诉讼服务智能辅助系统,实现不同法院之间法律文书批量电子签章,全市法院各诉讼服务窗口互联化、标准化、连锁化运作,“谁来办事都一样对待、哪里办事都一个标准”,确保当事人进到任何一个法院(法庭),都能获得便捷的、最佳的办事体验。
    [10:31:02]
  • [欧岩峰]:
    平台运行两年多以来,共为当事人办理跨域立案服务41827件,提供异地法律咨询42178次、材料收转42108次、诉讼指引42305次,有多个案件借助该平台实现异地视频庭审、调解、联动执行等。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多次批示肯定平台建设,指出平台是有益的探索,具有深远意义,其做法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推广,并将泉州法院开展跨域立案的相关做法写入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今年3月30日—31日, 最高人民法院在泉州召开全国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培训会,决定在全国部分高院及中院辖区内试点推广“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将有越来越多的群众享受到家门口立案带来的巨大便利。
    [10:31:59]
  • [欧岩峰]:
    今后,我们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做精做细跨域立案,持续打造“家门口诉讼”模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方便到家的诉讼服务。谢谢大家!
    [10:32:23]
  • [林文学]:
    下面请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斌同志向大家介绍浦东新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情况。
    [10:33:09]
  • [张斌]:
    各位记者,大家上午好!我现就两年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情况向各位进行通报。
    [10:33:44]
  • [张斌]:
    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两年来,我院依法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共受理各类案件258675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28.7%。诉讼服务中心日均接待533人,同比增长14.3%。在大数据时代和智慧法院建设背景下,我院畅通案件入口,优化诉讼服务,推动了登记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10:34:11]
  • [张斌]:
    一、“二维码”自助引导,进入诉讼有方向
    大部分群众都是第一次到法院打官司,对于诉讼的基本知识、流程不甚清楚。同时,随着当事人不断增多,法律咨询窗口也需取号排队。如何从人民群众踏入法院的第一步开始就提高诉讼效率、提高群众满意度?我们想到,如今“二维码”随处可见,只要拿手机“扫一扫”,就可以简单便捷完成付款、解锁单车等事务。于是在法律咨询窗口之外,我们开发应用了系列自助指引系统:一是语音图文诉讼引导。当事人走进法院时,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登入该系统,便捷获取立案和其他诉讼流程的语音和图文指引。二是文书法规电子指引。该电子指引系统内收纳了大部分诉讼文书样本、诉讼指南及常用法律法规,当事人可按需选择,也可拿手机扫描屏幕上的“二维码”,将相关内容导入手机,随时随地查看。三是无声排队系统。改变传统有声叫号方式,在多台大屏幕无声滚动提示排队号码,减少了此起彼伏叫号声对排队当事人情绪的干扰。同时,通过短信发送排队进程提醒,方便当事人合理安排时间。四是自助缴费。扫描相应“二维码”即可用手机缴纳诉讼费,减少了缴费排队等候的时间。下一步,我院还将依托电子送达平台实现诉讼文书无纸化送达。
    [10:35:24]
  • [张斌]:
    二、“二维码”自助立案,办理诉讼有互动
    2016年3月,在电脑端自助立案的基础上,我院推出了手机扫“二维码”的立案方式,当事人可通过我院官网、微信公众号、现场展板等多种途径获取立案“二维码”,用手机扫一扫,在输入相关信息后生成案件专属二维码,截屏提交给扫码立案专属窗口,符合立案条件的,即完成立案手续。平均立案时间15分钟。“二维码”自助立案,不仅减少了当事人排队等候时间,也无形中拉近了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促进了双方的良性互动。一年多来,通过扫“二维码”共立案23741件,占同期立案数的16.9%。扫码立案和电脑端自助立案、远程网上立案一起构成了线上自助立案平台,与线下立案平台相互结合,形成了立体立案模式,当事人可以按需选择立案方式。目前,每月通过自助立案平台立案的案件已超过50%。
    [10:36:56]
  • [张斌]:
    三、全程多层次疏导,诉调对接有效率
    当事人不仅要求案件立得进来,还要求纠纷解决方便快捷。我院2016年收案量已突破13万件,法官人均结案数达368.63件/人。面对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情况,我院着力建立健全“三级四层”诉调对接网络。36个街镇的诉调对接工作室,8个派出法庭分中心和自贸区商事争议分中心等5个专业化分中心组成的诉调对接分中心,加上我院本部诉调对接中心,共同构成“三级”诉调对接机构,与审判业务庭组成“四层”解纷平台,“司法确认+诉前调解+简易案件速裁+庭前准备”的诉调对接“四合一”模式不断健全。通过诉前调解和速裁,每月以不足10%的民商事审判资源解决了约50%的民商事案件。
    [10:38:24]
  • [张斌]:
    诉讼服务无止境,浦东法院将勇立潮头、敢于担当,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继续稳妥、有序进行。谢谢大家!
    [10:38:39]
  • [林文学]:
    下面请各位记者结合各位嘉宾发布的内容提问。
    [10:39:30]
  • [中央电视台记者]:
    我想问甘庭长一个问题,刚才您介绍了随着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像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缠诉滥告有所增多,想问一下,下一步如何应对?谢谢。
    [10:48:47]
  • [甘雯]:
    这位记者提了一个很好的问题,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这一种现象确实是伴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才产生的一种新的问题,如果是在立案审查之下是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的,但是四中全会在做出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这样一个重大改革决定的同时,也要求人民法院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这样一个惩治力度。
    立案登记制改革的初衷是要保护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权,所以如果我们读四中全会决定的原文,“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是有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所以并不是说你不属于人民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也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不是这个意思。所以四中全会做这样决定的时候已经预见到伴随着登记制的改革必然会出现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这样的现象,会出现这样的一个问题。
    为了应对这样的问题,最高法院在2015年发布《关于登记立案若干规定》这个司法解释的时候,我不知道各位媒体同志还有法律界的同志有没有注意到,第十条其实已经规定了,对有一些特殊的情形,是可以不予登记立案的,其中包括违法起诉,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还有一些甚至是可能会破坏国家领土完整、危害国家主权等等这样的一些诉讼,我们可以不予登记立案。当然当时作为2015年发布的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配套司法解释,它是比较初步的。之后,最高法院又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指导意见》,下一步,我们现在正在调研,刚才通报情况的时候我也讲到了,下一步我们还要出台关于防范和惩治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司法解释。恶意诉讼、无理缠诉包括虚假诉讼这种行为是对立案登记制的破坏,所以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的防范和惩治是非常非常必要的。
    我们现在从全国反映来看,经过调研,有一些诉讼让人觉得匪夷所思,有些当事人就一个案件反复提起几十起的诉讼,就是一个案件提几十次的诉讼。第一次诉讼可以给他登记立案,第二次诉讼也可以给他登记立案,可以给他下一个裁定,重复起诉,驳回。第三次提起的诉讼是不是还要给他登记立案呢?第四次提起诉讼,我们是不是还要给他登记立案呢?如果再给他登记立案那是极大的耗费司法资源。司法资源是一个稀缺资源,如果大量的司法资源去应对大量的滥诉和恶意诉讼、无理缠诉,那有限的资源就无法用在刀刃上,那立案登记制改革就没有办法得到有效的实施,所以我们下一步要贯彻四中全会的决定,出台这方面的司法解释,对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虚假诉讼要进行防范,从立案的角度如果发现这样的情况我们不予立案,如果在诉讼中发现要驳回起诉,甚至要予以制裁。
    [10:49:11]
  •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刚刚各位领导也都介绍了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法院的受案数量是大幅增加的,给审判工作也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想问一下有没有有效的破解这一压力的方法?
    [10:51:57]
  • [甘雯]: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刚才通报情况的情况,讲到了案件全国法院的增幅是非常大的,达到了33.92%之多,也就意味着全国法院案件的总量增加700万件左右,这是非常大的一个数量。但是立案登记制改革是中央的一项重大的决定,它也是所有的其他司法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前提。因此,不管我们有多大的困难,最高法院还是要坚定的贯彻执行中央的决定,积极深入的、全面的、彻底的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
    案登记制改革一定程度上会加大人案矛盾,为了破解这样一个难题,全国法院都在做很多的创新和尝试,当然最高法院也对全国法院的创新工作、破解人案矛盾方面做了很多指导。从各地法院的做法来看,主要是从这么几个方面来破解难题:
    一是要尽量多的采用多元化解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最高法院也发布了这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国各地现在开展的都很好,包括刚才发言的嘉宾也谈到了。我们希望通过各种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方式来化解矛盾纠纷,这样的话可以减轻法院审理案件的压力。这是一个方面,大家如果有兴趣的话可以关注最高法院有很多关于多元化解的规范性文件,可以作参考。
    二是我们要充分的运用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法院。最高法院包括各地的法院都在积极的开发这方面的信息技术的平台,这个平台的开发有助于实现法官司法裁判的统一性。举个例子,比如说你遇到一个案件纠纷,你可能不太清楚这个案子究竟怎么裁判,如果有这样一个信息技术,我们可以找到先进地区,比如上海地区他们的案子是怎么判的,那我就可以快速地对这个案件进行裁判。从世界范围来看,有些发达国家也在研究开发这方面的软件。而且据报道,不知道各位媒体有没有关注,现在的技术,计算机辅助裁判准确率是比较高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法院法官人案矛盾的这个问题。
    三是进一步强化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再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说现在案子都要排期审理,如果一个很简单的案子跟复杂的案件一起排队,本来这个案件两天就可以解决了,但是跟复杂的案件一起排队,要等复杂的案件审完了再审简单的案件,那这个简单的案件的纠纷可能要好几个月才能解决。所以繁简分流是非常重要的。我刚才也介绍了,有些地方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就成立速裁庭或者是速裁组,简单的案件马上速裁,这样来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解决人案矛盾。简案快审实际上极大的提高了审判的效率,当然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他的纠纷得到快速的解决,从法院的角度来说,他解决了人案的矛盾。
    还有要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我们强化诉讼服务,目的就是要让法官从繁琐的事务中剥离开来,让他专心去审理案件。至于一些辅助性的工作、一些服务性的工作,有专门的服务人员来完成,这样来破解立案登记制改革的人案矛盾。
    [10:59:04]
  • [中国法院手机电视记者]:
    我想提问一下浙江高院的何院长,浙江高院提出了“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理念,如何在立案环节来践行这一理念呢?谢谢。
    [11:08:30]
  • [何鑑伟]:
    浙江高院提出的“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实际上是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针对企业、老百姓到政府部门办事难,提出“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来倒逼各级部门简政放权、“简权”。浙江高院也适应了省委省政府的理念,我们在立案阶段就提出“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诉讼服务理念。“最多跑一次”就是你在立案程序阶段,我们做到了“三个一律”,符合提出条件的一律予以登记立案,需要补正的,一次性的书面告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一律出具裁定。我们就是让当事人一次性跑完。
    “最好不用跑”,就是网上立案,在网上点点鼠标,全部立案就可以解决。如果有这个条件你去网上立案,确实感受到网上立案的便捷,网上立案的数量就会多起来。经过我们的宣传,浙江是电子商务比较发达的省份,这两个月网上立案的比例大幅度上升,因为当事人确实感觉到网上立案的好处。
    还有一点是跨域立案,突破地域限制,当事人到就近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进行立案,方便了当事人,做到“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理念。我们统计了一下,目前全省法院网上立案有11万多件,跨域立案也超过了1万件,数量正在增加。
    延伸立案,我也讲了,延伸立案主要是突破法院办公场所的限制,可以就近到综治中心、乡镇服务所等,通过他们的帮助给你立案。我们现在诸暨法院、宁波宁海法院、衢州的曲江法院,到乡镇综治所、乡镇服务中心,我们配置了终端机,提供自助服务,现在我们正在跟省政法委争取支持,争取所有的乡镇中心、司法所都配备终端机,更方便的服务老百姓。
    “最多跑一次”的诉讼理念还需要制度保障。我们先后出台了跨域立案的规则、网上立案的规则、三大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和考核办法,确保践行 “最多跑一次”的诉讼服务理念,真正做到立案登记100% 最多跑一次,50%一次不用跑。谢谢大家。
    [11:08:54]
  • [中国长安网]:
    想请问一下欧院长,您刚才提到打造跨域立案服务模式,我想请问跨域立案服务模式,泉州中院的跨域立案服务主要是解决什么问题,另外它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又有怎样的推动作用?谢谢。
    [11:23:43]
  • [欧岩峰]:
    2015年5月1号推行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我想它基本上已经破解了“立案难”这个问题,就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都可以登记立案。但是,像异地诉讼,因为路途遥远,异地诉讼难、异地立案难仍然是一个现实的难题。所以基于最高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我们思考了如何解决异地立案难、异地诉讼难的难题,所以2015年1月份建立了跨域连锁直通式的诉讼平台。这个平台创新的价值或者是解决的问题,就是破解异地诉讼难、异地立案难这个难题。
    与立案登记制的关系上来讲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这个平台和立案登记制改革是高度契合的。今年景汉朝副院长在泉州推进会上就讲,跨域立案服务是立案登记制改革重大配套举措。怎么配套呢?首先我们讲标准化,在2015年初就把全市法院的登记立案标准统一,不存在这个法院设一个标准,那个法院一个标准,通过标准化,我们把立案尺度、标准都统一了。二是公开,要把立案标准、服务流程、投诉电话等等都向社会公开,有利于监督,公开还有利于倒逼各个法院。三是互相监督制约。我们创造性的引入了一个协作法院,虽然最后怎么立案、要不要立案是由管辖法院来决定的,但其中因为跨域立案的因素,我们引进了一个协作法院,也有叫“收件法院”,这样两个法院之间就形成了监督和制约的关系。这是平台配套。
    第二方面,平台也是对立案登记制便民利民功能的拓展和延伸。我们在设计这个平台的初衷就是要打造一个全流程、系统化、家门口诉讼的模式,所以跨域立案服务,从跨域立案进一步延伸到了跨域庭审、跨域调解、送达、执行乃至信访等各个环节都可以利用跨域的理念和一体化的思维来达成。所以跨域立案服务和跨域统一送达是我们前期“家门口诉讼模式”打造的重点,现在重点是先打造这两项,这两项是比较成形的。
    目前跨域送达这一块我们也做了很多的探索和尝试,目前跟传统的送达模式相比,刚才甘庭长也提到,送达也是困扰法院的难题之一,我们也在这方面做了探索,在跨域送达方面现在创新的送达方式跟过去的送达相比可以提高35%的成功率,这个时间可以节省17天左右,费用也节省了。应该说,与过去相比基本破解了基层法院“送达难”的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这个平台的功能往我们原来所设计的方向纵深推进,全力打造“家门口诉讼”的全新的模式,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打官司的梦想能成为现实,让异地立案难、异地诉讼难这个难题成为历史。谢谢。
    [11:24:03]
  • [法治时报记者]:
    这个问题想请问上海浦东法院的张院长来回答一下,因为我们也注意到了立案登记制已经两年了,全国各地的法院也陆续推出创新举措来推动立案登记制改革。我注意到浦东法院好多的措施也是比较创新的,我想问一下张院长,为什么会最先尝试这种自助立案的形式,也介绍一下刚刚推出的创新举措的本意和初衷是什么,谢谢。
    [11:24:39]
  • [张斌]:
    浦东法院是全国最大的基层法院,我们在2014年的时候收案就突破了10万件,所以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以后,收案量又进一步增加,去年我们收案量超过了13万件,所以在法院人员增加不多,案件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案多人少的矛盾愈加突出,如果我们没有进一步的举措就可能产生法官疲劳不堪,当事人还不很满意的被动局面。有鉴于此,我们就提出了创新立案方式,打造自助立案体系。在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的时候,我们同步推出自助立案系统,所以实施两年以来,自助立案形式得到了不断地优化,开始我们是做网上立案和ATM机的立案,到去年年初的时候我们开发出二维码扫描的自助立案,自助立案平台由三个系统组成,大幅度提升了自助立案的数量和品质,目前通过二维码扫描的立案已经占到自助立案三个平台的三分之一以上,所以它也是很有发展潜力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说创新自助立案是一个现实的考量。
    另外一个,从用户体验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诉讼服务当中的获得感是人民法院的责任和使命。我们是以打造“阳光法院”为目标,引入互联网+的概念,形成了包括刚才说的ATM机、网上立案、扫码立案这样一个自助体系,使线上和线下能够同时运行,给到法院来诉讼的当事人更多的便利化的选择,从而实现给当事人和人民群众提供公开、透明和便捷的诉讼服务,使当事人到法院以后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温暖,使他们有获得感。同时,这样做了以后,也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因为案件上升,如果不采用创新的方法,法院势必要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而司法改革以后,特别是法官员额制改革以后,法院包括立案部门的人员也有到一线去办案的情况。所以在立案部门人员减少、工作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怎么来破解这个难题,我们认为运用互联网+理念、打造阳光法院是一个良好的途径,这是浦东法院的一个实践。
    之前,最高法院新闻局组织了几家中央媒体到浦东法院来采访,也来采访过我,当时有记者调侃,说浦东法院是二维码法院,更是一家有温度的法院。我说这句话也是对浦东法院或者对一家基层法院最高的评价,我们很满意,也感谢大家对浦东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谢谢大家。
    [11:24:55]
  • [澎湃新闻记者]:
    我注意通报里有提到京津冀立案一体化的举措,我想知道这种立案方式具体一个什么模式?
    [11:33:04]
  • [甘雯]:
    京津冀一体化是中央协同发展规划的一个要求,当然从立案诉讼服务的角度来说,我们现在还处于一个尝试的阶段。大家刚才也注意到了,从全国各地情况来看,跨域立案服务目前主要还是在省内。全国搞了7个省级法院作试点,那也还在省内,怎么把它跨省推到全国,那它需要两个方面的支持。第一,新的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没有现在网上立案的机制,没有现在这样发达的互联网技术,是做不到这一点的。第二个很重要的条件是不同法院之间的协作。协作机制的建立是能够跨省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很重要的基础。
    现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恰恰为京津冀三地法院的司法协作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条件,最高法院也是看到了这样一个重大的机遇,所以4月份我们就召集京津冀三家法院在唐山开了一个座谈会,主要是来研究,在京津冀三地实现跨域立案,也就是说如果我是石家庄的一个当事人,要到北京某个基层法院去起诉,就不用跑北京了,在石家庄当地的一个基层法院的自助立案平台递交诉状,通过互联网传输,把他的资料传到北京的管辖法院,北京的这个管辖法院通过审核,说符合立案条件,石家庄基层法院就可以把这个案件立起来,这样的话就减轻当事人的负担。这就实现了浙江的何院长说的一趟路都不用跑,他就可以在北京立上案,这是我们的一个目标,我们现在正在做努力。
    我刚才说了跨省法院的协作,关于跨域立案的模式的推广,我也听到一些评价,这样是不是会增加法院的负担,因为本来一个案件到一个法院去立案,只要一个工作人员帮你干这个事情,现在你需要两个法院,至少两个工作人员帮你干这个事,因为需要传输材料、需要接收材料,但是我们想一想,整体的司法改革,包括跨域立案服务的改革还是要讲究整体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比较。如果我们增加的一定的社会成本,也就是所谓的法院工作的负担,但如果我们极大的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也是社会成本,我们整体的社会收益就不会增加,当然这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在这方面还要做进一步的论证,做进一步的规划,也要做进一步的规范,所以我刚才介绍了,我们下一步要对法院之间的协作立案进行规范,发布这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如果在京津冀地区协作立案,以后就可以向全国进行推广。
    谢谢。
    [11:33:19]
  • [林文学]:
    感谢各位嘉宾的解答。各位记者朋友,今天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1:3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