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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8日09:30直播浦东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 [书记员 张伟]:
    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未经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不得发言、提问;
    5、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6、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7、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8、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员)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09:49:02]
  • [审判长 陆罡]:
    现在开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六里法庭第五法庭今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登财与被告李成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陆罡、审判员孙杨、人民陪审员方文华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陆罡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张伟担任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诉讼中法律地位平等、有权进行辩论、委托代理人、撤回起诉、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材料等。同时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双方当事人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09:49:26]
  • [原告 张登财]:
    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09:50:00]
  • [审判长 陆罡]:
    被告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等司法文书,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
    [09:50:25]
  • [原告 张登财]:
    知道。
    [09:51:14]
  • [审判长 陆罡]:
    现进行法庭调查,由原告陈述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09:51:42]
  • [原告 张登财]: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4万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与诉状一致,宣读诉状,略,(卷详)。
    [09:52:02]
  • [审判长 陆罡]:
    原、被告关系?
    [09:52:34]
  • [原告 张登财]:
    经做生意后相识,借款是现金交付的,之前双方没有经济往来,被告当时以生意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被告是做建材类生意的,原告家是包工头,借款后被告没有归还借款,也未支付过利息,现在被告找不到了,据原告了解,被告现在外部借款较多,都找不到他。
    [09:52:54]
  • [审判长 陆罡]:
    被告有无归还欠款?有无催讨?
    [09:53:11]
  • [原告 张登财]:
    催讨过,一直答应还一直没还。
    [09:53:32]
  • [审判长 陆罡]:
    法庭举证质证。
    [09:53:52]
  • [原告 张登财]:
    1、借条。
    [09:54:18]
  • [审判长 陆罡]:
    原告你方陈述及提供的证据是否真实?
    [09:54:35]
  • [原告 张登财]:
    是真实的,如不真实原告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09:54:49]
  • [审判长 陆罡]:
    法庭调查结束,现进行法庭辩论,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09:55:08]
  • [原告 张登财]:
    坚持原告诉请。
    [10:00:18]
  • [审判长 陆罡]:
    法庭辩论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对本案进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你方的最后陈述意见是什么?
    [10:00:47]
  • [原告 张登财]:
    依法判决。
    [10:01:05]
  • [审判长 陆罡]:
    今天开庭到此结束。当事人在闭庭后,阅看庭审笔录无误后签字、署期。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请求补正。休庭。
    [10:01:17]
  • [主持人]:
    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
    [1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