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开始

新闻发布会主持人刘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进行新闻发布

与会记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娄宇红进行新闻发布

北京广播电台记者提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电视台记者提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吉罗洪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娄宇红回答记者问题

新闻发布现场
2017年12月19日11时,北京市法院召开近五年金融行政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
  • [主持人]:
    2017年12月19日11时,北京市法院召开近五年金融行政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敬请关注。
    [10:41:12]
  • [刘毅]:
    各位媒体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刘毅,很荣幸能够主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各位媒体朋友在百忙之中莅临此次发布会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10:42:21]
  • [刘毅]: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社、法制日报、经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新京报等中央及首都主要新闻媒体。今天,我们还特别邀请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多家金融类专业媒体参会。希望今天莅临发布会的媒体记者老朋友、新朋友多多支持,多多关注北京法院各项工作!本次发布会还将通过北京法院网进行图文直播,“京法网事”官方微博也将同步发布有关情况,欢迎广大网友积极参与此次活动。下面,我介绍一下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他们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娄宇红。
    [11:25:50]
  • [刘毅]: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主要有三项议程:一是请吉罗洪院长通报北京法院金融行政审判工作情况。二是请娄宇红庭长发布金融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三是请在座的媒体朋友围绕北京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结合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
    [11:27:12]
  • [刘毅]: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使命,充分发挥首都金融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金融行政审判工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深化金融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下面,就请吉罗洪院长通报北京法院金融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11:27:30]
  • [吉罗洪]: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法院充分发挥金融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成功审结了一批新类型、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金融类行政诉讼案件,为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保障实体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现将北京法院近五年金融行政审判工作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1:27:57]
  • [吉罗洪]:
    一、依法受理涉及金融监管机构的各类金融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量稳步上升。
    2013年至今,北京法院共受理一审金融类行政诉讼案件607件,较过去五年增长了14.18倍,形成了本市金融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快速增长期。案件主要涉及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三大金融业分业监管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金融监管领域。伴随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改革的推进和深化,2015年“新三板”市场成立,次年全国股转系统开始推行挂牌公司内部分层和差异化管理,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为被告的案件开始出现。本市法院审理的金融类行政诉讼案件已经全面覆盖市场准入、交易秩序维护、违法行为查处等金融监管过程的各个环节,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要求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行政赔偿等多种类型。涉诉具体监管领域分布广泛,以证券监管为例,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短线交易、编造传播虚假信息、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几乎涵盖了《证券法》规定的所有主要监管领域。随着资本市场发展、监管力度不断增大,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涌现出诸多金融行政诉讼第一案,如首例IPO欺诈发行案、首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案、首例操纵期货市场案、首例大股东非法减持股票案、首例征信处罚案等。金融行政案件由于其专业性很强,更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金融政策调整息息相关,审理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对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1:28:39]
  • [吉罗洪]:
    二、依法积极稳妥审理金融行政案件,支持金融监管机构依法履职,监督和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推动金融监管机构完善执法标准,确立金融行政审判规则。面对金融行政审判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司法改革为契机,北京法院致力于加强审判专业化建设,以打造一支“专家型、复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开放型”的专业化审判队伍为目标,利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优势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的区位优势,在全国率先探索组建成立金融行政审判团队,集中审理“一行三会”及其他金融行政案件,开展金融行政审判理论研究,推动金融法学与行政审判实践深度融合。五年来(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北京法院依法审结各类金融行政案件893件,其中一审行政案件579件,二审行政案件314件。一审实体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率18.07%。一审行政机关总体败诉率7.42%。紧密配合金融改革和金融监管机构调整的要求,积极推动、支持和监督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司法裁判的示范效应明显,受到社会媒体广泛关注。通过审理欺诈发行、虚假信息披露等证券监管行政处罚案件,规范股票发行中各方主体的信息披露义务,保障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健康有序推进;通过对违法信息披露属于连续违法行为的司法认定,有效保障了信息披露监管的有序进行;通过对内幕信息的司法认定,确定了上市公司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成为自己产生的内幕信息的违法主体,有力推动了证券法公开原则在资本市场中的落实,通过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秩序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支持金融监管机构对于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严厉打击;通过对操纵证券市场、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司法审查,确定了相对清晰、明确的裁判标准,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因操纵市场行为的隐蔽性和技术性给监管执法造成的困境;通过大股东非法减持股票行政处罚案的审理,进一步明确大股东减持股票中的信息披露及限期不得买卖义务。通过对金融行政处罚、市场禁入案件的审理,指出监管机构听证程序中未充分保护当事人知情权和质证权的问题,推动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通过对投诉举报、要求履行监管职责案件的审理,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监管职责。
    [11:30:56]
  • [吉罗洪]:
    三、贯彻落实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若干意见,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切实做好金融行政审判工作。北京作为全国的首善之区,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汇聚于此,根据行政诉讼法管辖原则,形成了以“一行三会”为被告的重大、疑难金融行政案件由北京法院相对集中管辖的局面。因此,首都金融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大多数案件影响广泛、社会关注度高、与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整和金融改革密切相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挑战与机遇并存。我们应当充分发挥首都金融行政审判的职能作用,为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11:35:00]
  • [吉罗洪]:
    一是遵循金融规律,实现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金融行政案件日益呈现类型多样化、法律关系复杂化、利益主体多元化等特点,需要行政审判紧扣金融发展规律,以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为价值本源,通过案件审判探索符合金融领域规律的审查标准和方式,既保护金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金融市场,又监督和促进金融监管机构依法行政,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对于金融监管行为的引领作用。二是恪守审慎原则,实现金融监管案件司法审查的内在平衡。有效平衡市场主体及政府监管机构等多方利益需求,实现监督与支持、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是行政审判服务保障金融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支撑。要准确把握金融监管职能行使的适度性与程序性,既要避免监管缺位,也要防止干预过度。充分发挥金融市场的自主调节功能,通过司法审查将金融监管限制在市场无法自主调节的范围内,同时按照监管执法正当程序原则的要求,对于重大程序违法,影响监管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不当执法行为予以纠正。三是坚持专业化方向,实现司法能力与金融改革发展相匹配。金融行政争议具有专业性、创新性和前沿性,要求金融行政审判水平必须与之相适应。积极探索专家咨询、研讨、陪审等辅助机制,积极研究具有普遍性、趋势性的法律问题,培养专家型、复合型行政法官,扩充金融行政案件审理的知识容量和审理深度,提高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11:36:12]
  • [吉罗洪]:
    金融行政审判工作是一个崭新的领域,也是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领域,更是推动部门行政法和行政诉讼制度向纵深发展的领域,大有可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也需要首都法院行政审判人员的担当与奉献。在此,我们对长期以来大力支持和帮助北京法院金融行政审判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致以由衷的敬意和感谢。通报完毕,谢谢大家!
    [11:38:32]
  • [刘毅]:
    谢谢吉院长。刚才,吉院长详细介绍了北京法院金融行政审判工作情况。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加速,新行政诉讼法深入贯彻实施,金融行政诉讼案件收案数量稳步上升。北京法院依法积极稳妥审理金融行政案件,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切实做好金融行政审判工作,不断提高金融案件审判的专业性和公信力。近年来,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同时,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强。北京法院特别的区位特点,决定了我们的行政审判案件具有特殊性、权威性和示范性等特征。下面,我们进入发布会下一项议程,请娄宇红庭长发布金融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11:39:28]
  • [娄宇红]:
    岁末年尾,我们开展“北京法院十大金融典型行政案件”评选工作,既是对过去几年北京法院发挥金融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的回顾,也是全面展示首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契机。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法院审结了一大批金融领域行政案件,为典型案例评选工作提供了丰富的案例素材。在各院选报案例的基础上,市高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进行了认真讨论,最终确定了此次发布的“北京法院十大金融典型行政案件”。所有评选出的案件,均是裁判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在案例的评选过程中,主要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
    [11:40:01]
  • [娄宇红]:
    一是突出新类型案件的影响力。首都的区位优势,决定了金融监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北京法院,其中有许多新类型复杂案件,备受社会关注。此次选取的案件中,有多起是金融监管领域“首案”,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定的参考标准,比如杨某某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案件,系首例因巨额错单交易引发的证券监管案件,确立了市场主体可以在特定条件下成为自己产生内幕信息的违法适用主体,有力地推动了公开原则在资本市场的落实;还有某公司诉中国人民银行不予许可案件,在法律框架内有效维护了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规则。有的案件是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引发的新类型行政案件。比如,孙某某诉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信息公开和行政复议的双被告案件,明确了行政机关不仅应将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查询途径告知申请人,而且该查询途径应当具体到便于申请人操作的程度。
    [11:41:39]
  • [娄宇红]:
    二是注重执法规则的引领。规制行政行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是行政审判的重要使命。此次案例的评选,注重通过个案的裁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行政执法提供规则指引。比如陈某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明确了连续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追责时效应从行为终了时开始计算的规则;陶某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确立了账户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应当结合行为人是否对该账户具有管理、使用或者处分的权益来考虑;还有周某某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明确了证券处罚行刑衔接过程中刑事司法机关所获取的证据及有关认定意见对证券行政处罚的适用效力问题;在余某诉中国证监会信息公开案件中,确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中过程性信息的认定标准。这些案件都为类似案件的执法和裁判提供了良好范例。
    [11:42:08]
  • [娄宇红]:
    三是体现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的司法导向。解决行政争议,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是行政诉讼法的重要宗旨。这个立法宗旨在金融领域行政案件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比如,在张某某、李某某诉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中,法院认为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不应当超出事先告知当事人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范畴,并撤销了违反该规则的被诉处罚决定。在阮某某诉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履行举报查处职责案件中,法院认为金融监管机构采取协调方式将举报人的投诉交由被举报人答复,并不意味着监管机构已经完成了监管职责的完整履行,判决责令监管机构履行举报查处职责,有效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某公司诉央行营业管理部征信处罚案件中,法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充分的法律释明与协商沟通,最终以原告自动撤诉结案,促进了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11:43:21]
  • [娄宇红]:
    四是兼顾案件所涉不同金融领域和行政行为类型。北京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数量多、涉及的行政机关和管理领域广泛。此次评选的案例,也适当兼顾了案件所涉金融领域和行政行为类型的不同。在金融领域方面,既有直接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为被告的案件,也有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的派出机构为被告的案件,还有以中国银监会与其派出机构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在行政行为类型方面,有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的案件,也有要求履行职责类案件。这些案件,体现出北京法院金融行政案件类型多样、丰富多彩的特色,也在一定程度上为今后相关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11:44:28]
  • [娄宇红]:
    当然,这里选取的“北京法院十大金融典型行政案件”,只是了解北京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一个窗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司法公开工作,加强典型行政案例的总结研究,为提升行政审判工作质效,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11:45:45]
  • [刘毅]:
    谢谢娄庭长!在首都经济迅猛发展的新时期,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顺应形势、服务大局,积极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加强行政审判规范化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今天的发布会专门设置了媒体提问环节,下面就请大家提问。需要提问的媒体朋友请举手示意。
    [11:47:42]
  • [记者]:
    吉院长,您好!我是北京人民广播电视台的记者。请问吉院长,作为今天庭审的审判长,能请谈一下对庭审的考虑吗?
    [11:49:21]
  • [吉罗洪]:
    关于上午的案件我们按照法律规定开庭后进行合议,合议之后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就今天的庭审,谈一下我的个人感受:金融乃国家之命脉,是企业经营和企业监管的试金石,所以金融审判也包括金融行政审判,一方面要贯彻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既要保护市场主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监督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另外一方面我们要从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整个市场秩序的角度来考虑,从而保证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为金融秩序提供保障,从诉讼的角度讲要达到三个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就这个案件如果有兴趣的话,各位媒体朋友可以关注,在不久会做出判决,会在网上进行公布。
    [12:07:45]
  • [记者]:
    吉院长,您好!我是中央电视台记者。刚才我们旁听了中国证监会作为被告的案件。据了解,由于首都的区位特点,绝大多数国家部委为被告的行政案件都集中在北京法院审理,能请吉罗洪副院长介绍一下国家部委涉诉案件的情况吗?
    [12:08:09]
  • [吉罗洪]:
    谢谢你的提问。按照法律规定,北京法院不仅审理以本市行政机关为被告的行政案件,还审理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国家部委涉诉案件一直是北京法院立足首都区位优势的特色,也是展示首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和国家部委依法行政情况的重要窗口,备受社会各方面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北京法院紧紧围绕中央提出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审理了一大批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行政案件,有效监督和促进了国家部委依法行使职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体来说:一是国家部委涉诉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审理范围不断拓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国家部委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5679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14.7%,较前五年上涨了41倍。在案件数量大幅上涨的同时,案件所涉及的行政管理领域也不断扩展。五年来,共有44个国家部委涉诉。二是注重对国家部委执法规则的引领,审查强度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在于依法行政,其中国家部委依法行政的率先垂范作用更为突出,而国家部委依法行政的水平与行政诉讼制度的有效性息息相关。五年来,在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实体判决败诉率为23.6%,有力地促进了部委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发挥涉国家部委涉诉案件的杠杆作用,强化首都行政审判的法治辐射效果。国家部委承担所在系统业务指导和统一执法标准的职责,因此审理涉部委行政案件不仅具有监督部委依法行政的效果,同时也通过部委进一步推动全国范围内行政执法标准的统一和执法水平的提高。比如今天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都对相应领域的执法规则起到了规范和引领作用。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党的十九大为行政审判工作改革发展所创造的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围绕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充分发挥首都法院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严格公正审理好包括国家部委为被告的所有行政案件,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
    [12:09:27]
  • [记者]:
    娄庭长,您好!我是中国青年报记者。想问您一下今天的庭审我注意到,被告方中国证监会是主席助理出庭应诉,这是中央部级单位的负责人首次出庭。请介绍一下北京行政诉讼中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情况。
    [12:10:25]
  • [娄宇红]: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明确要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北京法院行政审判积极贯彻行政诉讼法的新制度,力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目前,在全市三级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已有1667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其中正职负责人159人次,副职负责人1508人次。在总量上,相对于每年行政诉讼案件的开庭量,上述数字表明还有进一步推动负责人应诉的空间。但同时,观察动态的发展,负责人出庭的数量已呈现逐年较高涨幅的上涨趋势,表明推进势头良好。在分布上,在新法实施之初呈现的各区之间不平衡的现象已经开始转向平衡。在北京市范围内,如果案件开庭数量允许,基本上每家涉诉行政机关每年至少有两名副职或一名正职出庭应诉。目前北京十六个区政府的负责人均已出庭应诉,前不久北京高院杨万明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的一件被征收人诉西城区政府的案件,西城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当面向上诉人介绍西城区对原危改拆迁项目遗留下的边角地的政策变迁,并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建议,将充分考虑上诉人的实际情况依法开展工作。上诉人在听取区长的发言后,当即诚恳表示愿意理解和支持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的征收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取得了良好效果。负责人出庭应诉,有的行政机关将其作为任务来完成,有的行政机关自觉自愿、积极主动参加。但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参加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均反馈有很多收获,随之增加了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积极性、主动性。我认为负责人出庭应诉,从法律上对行政机关来说是义务,但在出庭效果的角度来说,无论对出庭的当事人各方都是共赢。行政机关负责人法治素养和说理能力高于一般应诉人员,原告当面听取负责人的辩法析理,直接越过数个层级向负责人陈述其在行政争议中真实的所思所想,有利于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对行政机关来说,能够低成本高效率地使负责人了解到行政争议的症结所在,一方面能够在庭上直接对当事人介绍相关法律政策,另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一线执法领域在认定事实、履行程序、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使今后同类的执法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同时,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旁听群众来说,也是一堂很好的法治教育课。总之,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够实现通过其他渠道较难取得的效果。今天的庭审,是中央部级单位的负责人首次出庭。这次庭审后,我们还将有计划地继续推动部委负责人出庭应诉,使该类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常态。
    [12:11:31]
  • [刘毅]: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日益成为全国人民共同的大事。北京法院围绕国家部委涉诉案件的审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工作,做出了有益探索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必将对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各位记者朋友还有问题,可以会后联系我们进行采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任务更加繁重,责任更加重大。全市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适应、把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行政审判工作新常态,切实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也希望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能一如既往地关注、监督和支持北京法院!再次感谢大家!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12: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