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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9日09:30直播上海二中院审理的一起涉嫌开设赌场罪案
- [主持人]:上诉人王某与朱某某(另案处理)于2017年5月起,在本市东新民路55弄某底楼房屋设置一台电脑开设网络“百家乐”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并安排他人为“百家乐”赌博进行操盘、配钞等。期间,仅2017年6月19日至2017年7月20日,该网络赌场投注金额已达人民币26,161,302元,洗码量达25,858,026元,输赢金额达人民币-455,834元。2017年7月19日,民警至上述地址查获该网络赌场,并当场查获涉案电脑、赌资及涉赌人员。
本网直播,敬请关注![09:28:05] -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09:28:11]
-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身份。[09:28:28]
- [审判长]:原审被告人王培犯开设赌场罪一案,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培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培开设赌场上诉一案。
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的名单。
本合议庭由审判员袁婷、代理审判员周广明、陈春丹组成,由袁婷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张博闻担任法庭记录。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审:原审被告人王培犯开设赌场罪一案,经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宣判后原审被告人王培不服,提出上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培开设赌场上诉一案。
审:现在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出庭履行职务的检察员的名单。
本合议庭由审判员袁婷、代理审判员周广明、陈春丹组成,由袁婷担任审判长,书记员张博闻担任法庭记录。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杨丽平出庭履行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的规定,上诉人在二审庭审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说上诉人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检察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理本案的,可以说明理由并要求调换。
上诉人,你是否要求申请回避上诉人,你是否要求申请回避?[09:28:43] - [上诉人]:不申请。[09:33:02]
-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人在二审庭审中还分别享有下列相关诉讼权利:
一、上诉人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
二、上诉人可以自行辩护;
三、上诉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诉人王培,法庭宣布的上述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没有?[09:33:39] - [上诉人]:听清楚了。[09:35:06]
-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法庭宣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17)沪0106刑初1383号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宣读一审判决书主要内容)
上诉人王培,你可以向法庭陈述你的上诉理由?[09:35:24] - [上诉人]:我是里面的工作人员,我没有和朱林宝开设赌场。[09:36:15]
- [审判长]:检察员,就本案的事实部分是否需要向上诉人讯问?[09:36:51]
- [检察员]:上诉人,电脑是谁买的?[09:37:10]
- [上诉人]:电脑是朱林宝拿钱让我去买的。[09:37:34]
- [检察员]:你在侦查阶段是不是说电脑是你买的?[09:37:51]
- [上诉人]:没有。[09:38:18]
- [检察员]:顾玉海是谁叫来的?[09:38:38]
- [上诉人]:是朱林宝。[09:38:58]
- [检察员]:结合本案当中的在案证据证实,谷艳阳是你叫来的,电脑是你去买的?[09:39:15]
- [上诉人]:望风还有一个,这个人真名我不知道。[09:40:27]
- [检察员]:配钞是谁配的?[09:41:00]
- [上诉人]:朱林宝。[09:41:21]
- [检察员]:对账是谁?[09:41:56]
- [上诉人]:朱林宝。[09:42:16]
- [检察员]:不是你每天过来对账吗?[09:42:44]
- [上诉人]:不是。[09:43:10]
- [检察员]:公安机关过来那天你在不在?[09:43:24]
- [上诉人]:我在奉贤。[09:43:47]
- [检察员]:你跟朱林宝是怎么认识的?[09:44:02]
- [上诉人]:我在他棋牌室打麻将认识的。[09:44:26]
- [检察员]:后来呢?[09:44:47]
- [检察员]:后来呢?[09:44:47]
- [上诉人]:我当时欠了点钱,他叫我去上班。[09:45:26]
- [检察员]:当时赌场开了没有?[09:47:08]
- [上诉人]:当时刚开。[09:47:28]
- [检察员]:你今天的供述与在案证据不符合,不是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检察员讯问到此。[09:47:36]
- [审判长]: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公诉人宣读或出示了相关证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收集和出具的抓获经过、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出具的《到案经过》、《搜查证》、《搜查笔录》、《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相关租房协议书、证人顾玉海、谷艳阳签字确认的赌博网站相关截图、相关照片等书证、物证;证人程渡华、顾玉海、谷艳阳、黄红梅、罗平、张云凤、张春妹、章伟齐、周刚洪的陈述及辨认笔录;被告人王培的供述及前科材料等证据,并在(2017)沪0106刑初1383号刑事判决书中予以确认。
上诉人王培,你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案时,对上述证据已经发表了意见,在今天的法庭上,你对上述证据还有什么新的意见?[09:48:45] - [上诉人]:没有。[09:49:29]
- [审判长]:检察员,对上述证据有什么意见?[09:49:42]
- [检察员]:没有。[09:50:21]
- [审判长]:上诉人王培,你有什么新的证据要向法庭提供?[09:50:31]
- [上诉人]:没有。[09:50:48]
- [审判长]:检察员有什么新的证据要向法庭提供?[09:51:02]
- [检察员]:没有。[09:51:24]
- [审判长]: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2017)沪0106刑初1383号刑事判决书中列举的认定本案事实的证据,在一审开庭 审理时,经过当庭宣读、出示并质证。在本院审理时,法庭又听取了诉讼各方的意见。法庭认为一审判决书所列证据合法有效,应予确认。
法庭调查结束。
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人有自行辩护的权利。上诉人王培,你可以自行辩护。[09:51:43] - [上诉人]:我承认我在里面上班的,当时抓我的时候,我跟承办人讲过,但我确实没有开设赌场,我在里面上班两个月,他们给我两万元都不到。[09:52:33]
- [检察员]:现在由检察员发表评判意见。[09:52:56]
- [检察员]:一、经审查,本案的立案侦查、起诉、一审诉讼程序合法,判决有效。
二、原审认定的上诉人王培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适用法律正确。
三、上诉人的上诉理由经审查不能成立。上诉人王培上诉称,其是工作人员,其没有开设赌场。经查,刚才王培对本案的证据没有意见,本案证人顾玉海、谷艳阳等人证言证实,本案的赌场是王培与朱林宝所开,王培每天过来对账。同时,王培还参与赌场的分成,上述证据足以证实上诉人王培与他人共同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一审法院综合考量王培到案后如实供述的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所作判决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建议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09:53:30] - [审判长]:法庭已充分听取了上诉人、检察员的意见,并已记录在案,辩论各方如果还有意见,可以在休庭后用书面形式提供给法庭。[09:54:04]
-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人王培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上诉人王培,你最后还有什么要向法庭陈述的?[09:54:39] - [上诉人]:检察院跟我说的时候,我是帮助他人开设赌场,我只是工作人员,我在里面拿的是工资,不是分成。[09:55:10]
- [审判长]:今天的法庭审理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将另行定期宣告裁判。休庭后,上诉人应当阅看庭审记录,如记载有遗漏或差错,可以要求补充或更正,确认无误后,应在笔录上签名。
将上诉人王培带下。休庭。(敲法槌)[09:55:35] - [主持人]:声明:本次庭审记录不是庭审笔录,仅供关心此次庭审的网友参考,不具有法律效力。[1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