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

现场嘉宾签到

现场嘉宾签到

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王锦亚

活动现场

受邀嘉宾参观诉讼服务中心

受邀嘉宾旁听案件庭审

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第一副庭长李广宇通报四巡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全国人大代表、山西新华实业开发公司党总支书记沈建军发言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公交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府参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邸瑛琪发言

中共河南省委防范办专职副主任胡克军发言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发言

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苏西刚发言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栾永玉发言

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高剑生发言

郑州市郑东新区恒兴嘉园社区居民代表成贻志发言

召开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

四巡分党组成员、副庭长王锦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当庭宣判十大案例(2017年度)》

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杨立初介绍四巡当庭宣判情况

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刘慧卓做“当庭宣判”主题发言

第四巡回法庭主审法官梅芳做“当庭宣判”主题发言

李祥斌代表发言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柏峰教授发言

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发言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王辉庭长发言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杨文雄庭长发言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张五全副院长发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丁文华副院长发言
2017年12月25日8:30 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公众开放日”活动
  • [导播]:
    各位网友大家好,中国法院网今天上午8:30在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直播“公众开放日”活动
    [08:15:02]
  • [导播]:
    嘉宾签到。
    [08:15:13]
  • [导播]:
    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成员、副庭长王锦亚致辞并介绍活动安排。
    [08:30:08]
  • [王锦亚]: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大记者小记者们,大家上午好!今天的四巡高朋满座、温暖如春。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与第四巡回法庭将在这里共同举办“四巡这一年”公众开放日活动。
    [08:31:40]
  • [王锦亚]:
    出席今天活动的嘉宾有: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四巡驻地党政机关、巡回区四省法院、律协的领导和同志,巡回区八家高校的领导和专家学者,四巡驻地社区居民代表,中央及河南当地媒体的记者,以及来自大河报的小记者们,共计70来人。我谨代表第四巡回法庭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08:32:47]
  • [王锦亚]:
    今天上午的活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8:30至10:30,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并旁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庭审,9点回到这里,进行座谈交流,全体嘉宾参加。第二阶段是10:40至12点,在15楼会议室召开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部分嘉宾参加,请大家注意看“活动指南”。
    [08:34:52]
  • [王锦亚]:
    下面,我宣布:“四巡这一年”公众开放日正式开始!请各位领导、嘉宾、媒体记者朋友跟随工作人员,参观第四巡回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并旁听案件庭审。
    [08:37:53]
  • [导播]:
    王锦亚副庭长带领参观媒体服务大厅、安检大厅、诉服大厅、审判法庭,并旁听了一起行政案件庭审。
    [08:40:58]
  • [王锦亚]:
    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09:17:44]
  • [王锦亚]:
    再过几天,四巡将迎来周岁。四巡过去的一年是在大家共同见证下走过的,是在大家积极参与下走过的,也是在大家大力支持下走过的,你们是四巡发展的见证者、参与者、支持者,对于四巡你们最有发言权。下面,我们就听听大家说说四巡这一年。
    [09:20:06]
  • [王锦亚]:
    首先,请第四巡回法庭分党组副书记、第一副庭长李广宇向大家通报四巡成立一年来的工作情况。
    [09:20:18]
  • [李广宇]:
    对于第四巡回法庭而言,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2016年12月25日,二十几位先行者,带着党中央的嘱托,带着人民的期望,从北京来到郑州,投身司法改革大潮。三天后(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与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共同为四巡揭牌,正式拉开了四巡建设发展的大幕。
    [09:24:18]
  • [李广宇]:
    这一年,有辛勤的汗水,也有收获的喜悦。借此机会,向人民汇报,请人民监督。
    [09:25:10]
  • [李广宇]: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努力克服初创时期的种种困难,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党建队建齐头并进,顺利打开了工作局面。截至12月23日,共受理案件2880件,审结2304件,人均结案201.14件,接待来访群众26219人次,裁判文书上网1441件。受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裁判文书上网数均暂居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之首,充分体现了司法改革的巨大成效。
    [09:25:19]
  • [李广宇]:
    从揭牌开始,我们严格遵循“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原则,彻底取消案件审批,所有案件均由审判长签发,庭领导没有过问过一起案件。召开主审法官会议8次,制定规章制度,总结审判经验,研究疑难案件。坚持放权不放任,构建“制度围墙”,实行地域回避,“法官不办老家案”。 坚持庭领导带头办案,两名副庭长除了完成繁重的管理工作,还办结疑难复杂案件235件。全庭干警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超常的干劲完成了艰巨的审判任务。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蔡学恩多次感叹:“我对四巡的建设速度和工作效率感到吃惊,切实感受到四巡法官撸起袖子加油干的精神。”
    [09:26:00]
  • [李广宇]:
    当庭宣判既可以提高审判效率,防止案外干扰,由可以让人民群众尽早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为推行当庭宣判提供了制度条件。四巡勇于自我加压,制定《当庭宣判规则》,旗帜鲜明地提出,“当庭宣判是原则,不当庭宣判是例外”。 截至12月23日,在公开开庭审理的49起民商事案件中,当庭宣判24起,当庭宣判率达到48.98%。当事人和律师对当庭宣判给予高度评价,不论胜败,都能平静地接受裁判结果。很多律师表示,执业多年,第一次在四巡遇到当庭宣判。我们不仅要把当庭宣判打造成四巡的一张名片,还要与巡回区各级法院共同努力,在更大范围内普及推广,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尽早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公众开放日活动结束后,还将召开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
    [09:26:25]
  • [李广宇]:
    揭牌之初,全国人大代表王金初就向我们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既然已经走出京城,重心下移,就应给巡回区人民群众都带来便利。” 为了落实“审判机关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的改革初衷,我们不满足于只在郑州坐堂问案,深入巡回区四省,就地办案416件,还总结制定了《巡回审判工作办法》。我曾实地查看地质塌陷区现场,把听证开到了基层人民法庭。副庭长王锦亚带领刑事审判团队到多地阅卷调查。刘慧卓、方金刚、刘崇理、梅芳、刘京川等民事主审法官,先后到安徽大学、武汉大学公开开庭,在高校师生中引起强烈反响。除此之外,我们还通过远程视频进行听证54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全国人大代表孙东林说:“以前觉得最高人民法院远在天边,现在觉得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就在我们身边。”
    [09:27:00]
  • [李广宇]:
    牢固树立人民主体地位理念,既坚持依法办案,又坚持司法为民。特别是涉及民生和弱势群体的案件,注重调判结合、多元化解,而非简单地一判了之 。一年来,共有18件民事案件调解结案,多起行政案件经过与行政机关协调,当事人满足诉求后自愿撤回再审申请。
    [09:27:51]
  • [李广宇]: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要求:努力把巡回法庭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平台,积极服务巡回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09:29:31]
  • [李广宇]:
    裁判文书是审判活动的最终成果和集中体现,我们大力倡导对话式文书,增强文书说理,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引导预测功能。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裁判文书上网数1441件,暂居全院第一。除巡回开庭不具备直播条件外,所有庭审均实现了同步直播。 开设四巡微信公众号,推送典型裁判24篇、司法动态93篇、实务指导11篇,访问量达到99265次。
    [09:34:01]
  • [李广宇]:
    坚持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络,积极主动寻求监督支持。加上今天,共开展联络活动18次,联络代表委员65人次。举办公众开放日5次,主动邀请代表委员、新闻记者、律师代表、学校师生、社区居民和农民群众走进四巡,了解四巡,感受法治文明,积极建言献策。 与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共同首创了驻庭记者制度,为9家新闻媒体提供采访便利,实现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共同讲好法治故事。
    [09:34:30]
  • [李广宇]:
    在依法公正审理案件的同时,着眼于案件反映出的社会治理和制度构建的深层次问题,分别向巡回区省、市、县政府发送司法建议4件,涉及行政程序的规范、行政复议功能的发挥、弱势群体的扶助等重要问题。通过创办中原法治大讲堂、召开示范庭、建立基层法院联系点、为下级法院授课、启动法官成长计划等方式,推动巡回区法院提升司法水平。致力于打破制度壁垒,共同培养法治后继人才。与巡回区8所高校建立教学实践基地,公开选拔19名优秀法学学子担任实习助理。
    [09:35:14]
  • [李广宇]:
    我们坚持为当事人服务、为律师服务的理念,不断推进诉讼服务工作上台阶。坚持信访法治化,尽最大可能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方便群众。截至12月23日,共接待来访26219人次,平均每天接待74人,办理群众来信1679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升级服务项目,增设律师更衣室、阅卷室、工作室、刻盘复印室等,主动满足当事人、律师对诉讼服务的需求。与郑州市社会事业局建立了来访人员救助机制、120急救派驻机制。共计救助信访群众51人次,急救突发疾病7人次。 与郑州市社会事业局建立了来访人员救助机制、120急救派驻机制。共计救助信访群众51人次,急救突发疾病7人次。 注重防微杜渐,建立“谈心谈话”、“家庭助廉卫士”等制度,及时咬耳朵扯袖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
    [09:35:26]
  • [李广宇]:
    一年来,四巡的队伍不断成长壮大,建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审判团队和管理团队。主审法官方金刚就突出体现了第四巡回法庭的精神风貌。今年10月17日,方金刚同志在合议当天的第十个案件时,不幸牺牲在工作岗位上,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与担当,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楷模。最高人民法院追授方金刚同志为“全国优秀法官”,号召全国法院干警向方金刚同志学习。我们坚持文化建设、精神引领,着力形成 “同心同德、甘于奉献、顽强拼搏、敢于创新”的四巡精神。
    [09:37:57]
  • [李广宇]:
    从筹建、揭牌至今,四巡的每一点进步、每一份成绩,都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先后12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四巡工作给予指导和鼓励。 今年12月13日,周强院长在四巡调研看望干警时指出: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一年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工作、勇于创新,出色完成审判工作任务,自身建设取得明显成绩,体现了司法改革的巨大成效,为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服务巡回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09:38:33]
  • [李广宇]:
    四巡成长路上的每一步,离不开方方面面的关心、监督和支持。四巡驻地及巡回区四省党委政府、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四省法院、律协、高校、媒体、居民农民朋友,既见证了我们的成长,又给予了许多鼓励和帮助,形成了各方共建巡回法庭的合力。
    [09:39:27]
  • [李广宇]:
    诚挚感谢各级领导、各界朋友对四巡一如既往的关心、理解与支持!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再鼓干劲,更有作为,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09:39:46]
  • [王锦亚]:
    下面进入嘉宾发言环节。
    [09:40:11]
  • [王锦亚]:
    首先,有请全国人大代表、山西新华实业开发公司党总支书记沈建军发言。
    [09:41:24]
  • [沈建军]:
    很荣幸到四巡来,很高兴能借助四巡这个平台结识各位,为四巡的成立一周年高兴,感谢一年来四巡的保驾护航;四巡有开阔的胸怀,邀请代表委员各届人士参与监督,为四巡更好的发展提供保障;服务经济发中永远不缺乏创新,司法公开,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用现代化手段让公众更好地监督。四巡建设本身就是一种创新;发展建设需要规范化程序化,依法治国,需要规范有序的管理,用规范创新精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09:43:48]
  • [王锦亚]:
    接下来,有请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合肥市公交集团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发言。
    [10:00:53]
  • [李祥斌]:
    尊敬的领导同志们上午好,我叫李祥斌,今天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开放日活动,非常感谢四巡接受人民和代表监督,主动听取代表意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四巡在党中央的关怀下,各方面工作推进有序。利用这次机会,我有两点建议:第一、四巡的案件、案例,我们可以制作成册,来指导工作,这样能提高办案效率;第二,提高信息化工作水平,把四巡的工作推进下去,特别是当庭宣判制度。四巡的领导工作很到位,四巡的每位工作人员都非常努力,希望能继续把四巡的工作开展下去。
    [10:01:25]
  • [王锦亚]:
    下面,有请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府参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邸瑛琪发言。
    [10:02:21]
  • [邸瑛琪]:
    四巡的一年,我总结四点。一是四巡为巡回区的法院和人民做了先进表率;二是积极推进当庭宣判制度;三是四巡的工作让我们看到司法公正的希望。法治需要几代人的努力,尤其是司法机关的努力,才能让人民真正到;四是四巡和当地高效联系在一起,为法院学子提供了非常好的平台。法律是经验的,四巡的胸怀推动了法治的进步。新的征途开始,四巡的精神才能竖起核心理念,才能把习总书记的高标准体现出来。
    [10:03:28]
  • [王锦亚]:
    有请中共河南省委防范办专职副主任胡克军发言。
    [10:11:35]
  • [胡克军]:
    各位领导同志们上午好,刚才观看了四巡的建设发展历程和一年来工作成就,感到很受启发。一、第四巡回法庭一年来工作成效显著。巡回法庭审判职能积极充分发挥,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巡回法庭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入扎实推进,主审法官会议、审判权运行监督管理制度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巡回法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突出,当庭宣判让人民群众尽早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地办案把公平正义送进人民家里,调判结合有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同时,巡回法庭注重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司法公开,加强诉讼服务,积极参与巡回去法治 建设,为社会治理建言献策。一年来,巡回法庭基础建设稳步推进,机构设施日益完善,法官队伍日益壮大,办理案件的数量质量稳步提升,立案数、结案数、人均结案数等多个业务指标位居最高人民法院第一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也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在此我代表河南省委政法委表示祝贺!二、第四巡回法庭为河南的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办理了大量河南的疑难复杂案件,就地化解了大量涉诉涉法信访问题,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促进了法治河南建设和平安河南建设,对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河南省完成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的重大历史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我代表河南省委政法委表示衷心感谢!
    [10:12:18]
  • [王锦亚]:
    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韶华发言。
    [10:15:01]
  • [王韶华]:
    非常高兴参加四巡的一周年开放日,今天是四巡成立一周年,不仅是一周年,更主要的是四巡成立以来,是非常不平凡的一年,四巡在一年内创造了辉煌的成就。刚才我们看了四巡的回顾,非常震撼。这一年四巡坚持开拓创新,很多新思路、新举措、新亮点层出不穷,四巡通过自身引领了司法改革新潮流。四巡坚持司法为民,为人民提供优秀便捷的司法服务,得到了社会认可,也取得了改革的成果。这一年四巡尤其对我们河南法院提供很多帮助,使我们的审判工作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河南法院近水楼台,得到很多帮助。这一年河南法院省院党组,对四巡的工作高度重视,也在为四巡的工作开展提供保障。由于有些条件有限,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强服务和保障。最后我也希望四巡工作再上新台阶,衷心祝愿四巡的工作人员工作顺利。借这个机会向法官表达新年的祝福,祝在座的各位新年快乐。
     
    [10:16:03]
  • [王锦亚]:
    请中共郑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苏西刚发言。
    [10:20:46]
  • [苏西刚]:
    各位领导,上午好,在四巡一周岁的时间节点前来四巡参观,我认为很有意义。四巡成立不久成绩斐然,我代表郑州市委政法委表示热烈的祝贺,今天,走进四巡,我最大的感受有3点:时间短、成绩大、付出多。一、时间短。四巡成立刚1年,但各方面的工作管理井井有条,走在前列。二、成绩大。从收结案数量等大量数据,让我们看到四巡这一年工作的硕果累累,三、付出多。主审法官们带领审判团队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
    [10:21:16]
  • [王锦亚]:
    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东辉发言。
    [10:23:47]
  • [于东辉]:
    尊敬的李副庭长、王副庭长、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是一个值得纪念、值得庆贺的日子,我们迎来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一周年。在这个庄严而喜庆的时刻,我们驻足回首四巡的发展历程,一年来,四巡从无到有,从筹建到运行,在案件办理、信访处置、司法改革、综合行政等方面开局顺利、效果显著,充分发挥了司法改革“先行者”“排头兵”“试验田”的作用,被群众誉为“家门口的最高法院”,有力印证了党中央设立巡回法庭改革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开辟了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新天地。在这个庄严而喜庆的时刻,我们深切怀念方金刚同志,他积极响应司法改革号召,主动来到巡回法庭工作,带领审判团队加班加点工作,勤勉敬业,清正廉洁,把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审判工作中,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坚守岗位,生动阐释了人民法官恪尽职守、拼搏奉献的职业品质和光辉形象,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榜样。在这个庄严而喜庆的时刻,我们一起抚今追昔,畅叙友情。当成立四巡的号令发出之时,郑州两级法院干警已翘首远望,满怀期待。一年来,四巡的领导和干警与我们全市法院干警结下了深厚友谊,在业务交流、党建指导、文体活动等方面,指导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力促进了郑州两级法院整体工作的提升,为我们树立了标杆,做出了榜样,为我们找到了前进的动力和目标。郑州两级法院将始终坚持“服务四巡就是服务大局、支持四巡就是支持改革”的理念,为服务四巡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尊敬的李副庭长、王副庭长,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法治必将开启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大厦必将拔地参天,四巡必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谢谢大家!
    [10:24:43]
  • [王锦亚]:
    接下来,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栾永玉发言。
    [10:26:36]
  • [栾永玉]: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大家上午好。
    自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与我校签署合作意向书以来,双方充分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在人才培养方面不断探索合作形式。其中,以“实习法官助理”法律实践计划为代表的深入合作正发挥着巡回法庭、高校、学生三方“共赢”的积极效应。我谨代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对贵庭本次活动的诚挚邀请和长期以来给予我校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一年以来,紧紧围绕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司法改革的试验田中,构建起“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审判机制。将大胆放权与有效制约相结合,确保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构筑起严密的“制度围墙”。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推动司法改革贡献着不可磨灭的重要力量。
    高校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人才培养始终是高校的核心工作,“漫观四海育才是急”,培养“业务精、做得好”的法律人才是我校贯彻始终的工作目标。法治人才培养是司法部门和高校的共同使命,离不开双方的通力协作。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阵地,坚持履行提高法学教育质量与促进司法改革的重要职责。与第四巡回法庭达成合作意向以来,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推进,五名优秀法学硕士研究生为期半年的“实习法官助理”交流学习现已圆满结业,第二期的实习选派业已开启。巡回法庭是法科学子梦寐以求的实践学习与锻炼平台,本次交流机会必将成为他们开启法律职业生涯浓墨重彩的一笔。
    第四巡回法庭与我校的合作不仅是对我们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视与支持,更是对我们的鼓励与鞭策。今年9月21日,我校成功入选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荣登一流学科殿堂,开创了学校发展新纪元。本次法律实习生的顺利结业意味着我们双方的合作大有可为,以实习法官助理计划为起点,乘着一流法学学科的润雨春风,希望今后双方在人才培养、智库建设、科学研究等多方面通力协作,建立起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切实将第四巡回法庭依法治国的优良平台、司法改革的前沿阵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作用充分发挥,将高校的社会服务职责与人才培养使命更好实现,共筑我国公正司法的未来!
    谢谢!
    [10:27:18]
  • [王锦亚]:
    下面,请山西省律师协会会长高剑生发言。
    [10:29:40]
  • [高剑生]:
    十分高兴参加四巡“公众开放日”暨当庭宣判研讨推进活动。一年来,四巡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宗旨,遵循司法规律和职业特点,大力推进“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特别是成功推出当庭宣判制度,作为四巡司法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山西律师感受深刻,受益其中。
    [10:30:26]
  • [王锦亚]:
    最后,请郑州市郑东新区恒兴嘉园社区居民代表成贻志发言。
    [10:31:27]
  • [成贻志]:
    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我是商都路办事处恒兴嘉苑社区居民代表成贻志。今天有幸第二次参加四巡公众开放日活动,教育意义非常重大,以前对法律教育方面不太关注,自从参加了这次活动,逐步关注身边人、身边事,思考后有深入探讨的问题:关于法和情的关系。办案过程中,情贯穿其中。和谐社会需要大家共同维护,遵纪守法是共同责任,普及法律常识是社会责任。展望未来,在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法治必将开启新时代,法治中国的大厦必将拔地参天,四巡必将成为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颗璀璨明珠。
    [10:33:13]
  • [王锦亚]:
    刚才,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对四巡这一年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也提出了很多期望。这些是对四巡莫大的鞭策和鼓励。在新的一年里,四巡人将牢记大家的殷切希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第四巡回法庭共同举办的“四巡这一年”公众开放日活动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在百忙之中参加此次活动!请参加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的嘉宾乘坐电梯到15楼会议室继续开会。
    [10:35:16]
  • [李广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记者朋友们,现在,进入今天活动的第二阶段:召开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
    [10:40:06]
  • [李广宇]:
    巡回法庭是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在案件数量呈高压态势的情况下,我们始终没有忘记司法改革的职责使命。力推当庭宣判,就是我们坚持向改革要质效的一项具体举措。自今年3月27日方金刚法官敲响四巡当庭宣判第一槌以来,四巡共计当庭宣判案件24起,当庭宣判率48.98%。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并为有志于推广当庭宣判的其他法院提供参考案例,我们梳理筛选出十个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布。
    [10:42:28]
  • [李广宇]:
    下面,有请四巡分党组成员、副庭长王锦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当庭宣判十大案例(2017年度)》,大家欢迎!
    [10:43:37]
  • [王锦亚]:
    截至2017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共开庭审理重大民商事案件49件,其中24件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率48.98%。为了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工作水平,并为实务界和理论界提供参考样本,经第四巡回法庭第8次主审法官会议集体讨论,筛选出十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向社会发布。
    [10:44:46]
  • [王锦亚]:
    这十个案例分别是:
    案例一:上诉人浙江昆仑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安徽新贝发制笔城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承办人:方金刚法官。因为时间原因,以下九个案例见书面材料。
    [10:45:21]
  • [王锦亚]:
    在案例的选择上,我们主要考虑在当庭宣判方面取得的经验,兼顾实体价值。这些案件之所以能够当庭宣判,最大的共同点是:庭前准备到位,庭审效果充分,合议庭不存在根本性分歧。
    [10:46:47]
  • [王锦亚]:
    有的案件,提前完成了大量的账目核对、资料审阅、专业问题咨询等准备工作;有的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使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得到极大缓和;有的通过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使当事人内心对最终结果产生了较为一致的预期;有的由于关键证人出庭,查明了一审、二审存在出入的争议事实;有的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作用,引导当事人对争议事实进行标题式举证,使合议庭查清了一审法院未能查清的关键事实;等等。这些经验体会,在案例材料的“实务总结”部分,有着较为详细的说明。
    [10:47:46]
  • [王锦亚]:
    第四巡回法庭成立时间不长,推行当庭宣判的经验非常有限。此次发布的十个案例,只能算是样本,而非范本。请各位同行和专家学者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10:49:01]
  • [李广宇]:
    当庭宣判是四巡递出的第一张名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通过一年的实践,主审法官们对当庭宣判也有一些体会和思考。接下来,会有三位主审法官发言交流。首先有请主审法官杨立初介绍四巡当庭宣判的基本情况。
    [10:50:23]
  • [杨立初]:
    各位领导、来宾,同志们:
    第四巡回法庭成立之初,便将推行当庭宣判作为六项重点改革创新工作之一来抓。自今年3月27日敲响当庭宣判第一槌后,截止12月23日,四巡公开开庭审理民商事案件49起,当庭宣判24起,当庭宣判率达到48.98%。当庭宣判制度在四巡得到了很好的坚持,业已成为四巡审判工作的一张“名片”。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10:55:14]
  • [杨立初]:
    一、统一思想认识,及时制定当庭宣判规则
    当庭宣判不仅能提高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苦等裁判的煎熬,及早定纷止争,还能有效缩减外界干预的可能空间,打消当事人的顾虑和猜疑,提升司法公信力。但是,打到最高法院的官司,或多或少都有一些棘手因素,法官当庭宣判,需要很大的勇气。为此四巡多次召开主审法官会议,对实施当庭宣判制度的利弊、风险和可行性反复进行研究评估,最终得到大家的一致赞同,并专门制定了《当庭宣判规则》。
    四巡当庭宣判制度的具体设计和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制度设计的总体原则。明确提出案件开庭后当庭宣判是原则,不当庭宣判为例外。第二,当庭宣判适用的案件范围。根据巡回法庭受案范围规定,当庭宣判规则适用的案件范围为二审、再审民商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提审的刑事再审案件。第三,符合当庭宣判的情形。为使当庭宣判更具有可操作性,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明确以下4种情形可以当庭宣判:1. 合议庭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意见一致或形成多数意见的;2. 合议庭认为案件的部分事实已经查清,可以就该部分先行判决的;3. 合议庭认为应当提交主审法官会议讨论,经立即召开主审法官会议讨论并于当天做出结论的;4. 其他适合当庭宣判的情形。第四,当庭宣判方式。案件经评议后合议庭认为能当庭宣判的,要立即恢复庭审,由审判长针对案件争议焦点简要归纳说明裁判理由后,宣布判决结果。第五,当庭宣布的判决结果效力。为确保当庭宣判结果的权威及公信力,裁判结果一经宣布,不得更改,但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理由以正式裁判文书为准。第六,裁判文书制作及送达。当庭宣判后,主审法官应当及时制作裁判文书并根据诉讼法规定时限向当事各方送达。第七,程序要求。庭审和合议庭评议活动应是不中断连续进行的。第八,当庭宣判例外情形。审判实践中,部分案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或为取得良好社会效果不适宜当庭宣判,为此明确规定以下6种情形不适宜当庭宣判:1.合议庭的多数或一致意见与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较大分歧的;2.合议庭或主审法官会议讨论后认为需要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的;3.离婚等家事案件或涉及未成年人的;4.民商事案件的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请求法庭给予合理调解期限的;5.当庭宣判可能会引发意外事件或社会不稳定因素的;6.其他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
    [11:00:34]
  • [杨立初]:
    二、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当庭宣判顺利进行
    当庭宣判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的结果。通常,主审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经过初步阅卷,对案件是否能够当庭宣判进行初步预判。如果预判能够当庭宣判,就要更加重视在开庭前认真阅卷,吃透案情,对庭审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做好预判。充分发挥庭前会议功能,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固定无争议事实,明确上诉请求和争议焦点;组织好新证据交换,尽量将案件事实、证据及一些程序性问题解决在庭前。庭审时,严格遵守庭审程序,严格审核证据,细致排查疑点,保障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在以上工作基础上,合议庭成员良性互动,相互支持,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能当庭宣判就当庭宣判。
    为使《当庭宣判规则》全面落实到位,四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彻底取消案件审批,裁判文书由审判长也就是承办人签发。二是庭领导高度重视,大力倡导当庭宣判。在统一法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鼓励法官克服困难,迎难而上,努力让当庭宣判这一改革创新举措在四巡落地生根。同时,要求全庭各部门全力配合法官团队,做好庭审相关保障工作。三是法官之间精诚合作,良性互动,发挥集体智慧,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为当庭宣判提供智力支持和团队保障。四是明确审判团队岗位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在《当庭宣判规则》中明确规定了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确保庭审前各项准备工作及时到位,为当庭宣判打下坚实基础。
    [11:11:31]
  • [杨立初]:
    三、坚持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司法公信
    虽然当庭宣判给法官及其审判团队带来了很大压力,但坚持下来还是收到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四巡所有当庭宣判的案件,没有一起出现当庭宣判后闹庭情形。相反,当事人和律师不论胜败,都对当庭宣判给予了高度评价。四巡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后,败诉方律师鲁卫红说:“虽然对判决结果有自己的认识和意见,但当庭宣判这种方式我们认为很好,不仅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而且让司法过程公开透明。”有不少律师说,执业近30年,第一次在巡回法庭碰上了当庭宣判。旁听庭审的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也表示赞赏,认为当庭宣判体现了四巡法官的责任与担当,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旁听四巡在安徽大学法学院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的案件后,全国人大代表李祥斌说:“当庭宣判既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体现,是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的体现,也是司法规律回归的体现。”
    [11:13:22]
  • [杨立初]:
    当然,四巡在当庭宣判中还存在一些可以改进提高的地方,如怎样使律师真正重视庭审功能,从而切实发挥庭审与庭前会议查清事实的作用。正好趁今天这样的机会,我们一定认真听取和采纳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及地方法院同志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全面总结经验与不足,继续完善当庭宣判规则,进一步提高当庭宣判工作水平。下一步,四巡还将联合巡回区4省法院,共同推广当庭宣判,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公正高效的新期待。
    [11:15:22]
  • [李广宇]:
    下面有请刘慧卓主审法官发言。
    [11:16:44]
  • [刘慧卓]:
    各位领导、同仁,各位来宾,大家好!
    当庭宣判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法定宣判方式,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其褒贬不一,既有积极倡导者也有提出质疑者。在此,我想结合自己一年来对民商事二审案件当庭宣判的司法实践谈谈以下感受和思考。
    [11:18:51]
  • [刘慧卓]:
    一、关于当庭宣判应当遵循的原则。
    首先,介绍一下我个人当庭宣判案件的审理情况。来四巡之前,虽然在法院一线办案近二十年,但当庭宣判却未曾有过,建庭伊始,庭里要求当庭宣判为原则,所以我们在每个案子开庭前都会琢磨怎么让这个案子当庭宣判,而实际上却没有那么尽如人意,有的想宣而没有宣,有的没打算宣却宣了,有的顺顺利利宣了,有的是则是经过波折宣了,现在想起来挺有意思,其实当庭宣判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先说一下打算当庭宣判但没能完成的三个案件,一件是合议庭庭审后经评议未达成一致意见,多数人认为一审认定事实不清且程序有瑕疵,通过庭审仍然无法查清事实,应发回重审,少数人认为可以维持原判。鉴于属于案件事实不清情形且合议庭有不同意见,当庭宣判效果不好,故没有当庭宣判。一件是承办人通过预判和庭前准备,认为可以当庭宣判,但庭审后经评议,对其中一笔款项的认定,由于被上诉人一方进行否认的态度有所缓和,上诉人又当庭表示还可以补强证据,合议庭认为对相关事实可再进行查证,为了稳妥起见而没有当庭宣判;还有一件是虽然案件事实及法律关系清楚,但庭审中被上诉人发言总是支支吾吾,需要法官多次提示其明确意见,合议庭经讨论认为当庭宣判可能会激化矛盾,而上诉人出于有利于执行等因素又愿意调解,因此该案也没有当庭宣判。而值得庆幸的是,根据“庭审进校园”活动安排公开开庭的两个案件,都得以顺利当庭宣判。其中在安徽大学开庭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主要是实体上涉及合同解除的法律适用问题,虽然标的较大,但法律关系清楚,庭审审效果很好,合议庭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庭宣判水到渠成。应当特别说明的是,这个案子庭审的亮点在于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现突出,展现了很高的专业水平和出庭能力,可以说是他们给广大师生展示了一场精彩的庭审,法官在这样的庭审中只需做相应引导,控制节奏即可。在武汉大学开庭的合资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基本予以认可,主要涉及二审是否应全面审理本案,一审是否可以将诸多合同关系合并审理、刑民交叉问题的处理等多个程序性问题。是一个很好的民事诉讼法教学案例。该案的难点是庭审焦点问题的排序和审理事实的范围及程度问题,承办人在庭前将庭审计划和预案向合议庭进行了汇报,最终确定了庭审的框架结构。(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是,我们当庭宣判案件合议庭从不对实体问题进行提前合议,这也是方金刚法官留下来的宝贵财富,他生前积极践行当庭宣判,也是我们当中当庭宣判经验比较丰富的,他就明确主张庭前不要进行实体问题合议)。庭审时合议庭成员配合默契,中立客观,经评议后达成一致意见,即进行了当庭宣判。另外也存在虽然当庭宣判了但过程并不太顺利的案件。有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庭审后合议时,一位合议庭成员对其中一个案件事实的处理有些拿不准,我认为虽然已经达成多数意见,可以当庭宣判,但有必要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的确定,于是合议庭决定继续庭审时,先针对此问题恢复法庭调查,后该法官经过再次调查形成了内心确信,合议庭当庭短暂合议后,即阐述了判决理由,当庭宣判了结果。最后,还有一种情形是承办人本来没有打算当庭宣判但根据案件情况也进行了当庭宣判。有两个票据追索权纠纷案件一并审理,由于案件类型较新,虽然事实清楚,并且进行了类案查询,也和对此类案件比较有研究的法官请教交流过,但并没有打算一定要当庭宣判。而经过庭审,案件事实更加清楚,上诉人一方在与对方的诉辨交锋过程中明显劣势,甚至对自己的主张都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合议庭根据庭审情况进行合议,认为庭后已无再做其他审理工作的必要,形成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一致意见,当庭进行了宣判,当事人平静的接受了判决结果。从以上经历可以看出,是否当庭宣判,案件说了算,合议庭说了算,庭审说了算。其中案件本身条件是决定性因素;合议庭意见的一致性是必要要件;庭审效果则是充分条件。其次,当庭宣判的五大原则。从以上实践,结合对当庭宣判制度的整体思考,我认为进行当庭宣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庭前尽职准备原则。一方面,法官要充分了解案情。不仅承办法官在开庭前要阅卷、查询类案、召开庭前会议,精心进行准备,合议庭成员也需要比以往更用心,一审判决、上诉状、答辩状均会提前送交,让他们对基本案情有所了解。每一个当庭宣判成功的案子都有赖于庭前扎实的准备工作,否则会没有底气进行宣判。另一方面,诉讼代理人要积极备庭。如果怠于行使诉权或者举证不力,会让当事人失去胜诉机会。二是充分诉辨原则。在庭上要确实保障双方当事人表达意见及辩论、最后陈述的权利,真正做到案件审理的公正公开透明。庭前要多做预案,想当事人所想,还要想当事人所未想,在庭上遇到各种问题都要有所应对和及时解决。三是无审理必要原则。主要是通过庭审,达到了很好的预期效果,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适用法律也无争议,不需要再作进一步的查证、研究,包括不需要再进行调解工作。四是依法及时送达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将裁判文书送达,否则将失去当庭宣判的意义和价值。当然,关于当庭宣判的判决生效时间问题存在争议,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五是依法纠错原则。当庭宣判后如果发现错误,如何纠正,这个问题也存在争论,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一般认为应当根据错误的性质的不同做出不同的补救和纠错。如果结果错误,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如果当庭说理或者引用法条有瑕疵、不准确,可以以文字版裁判文书为准,或者口头当庭向当事人进行释明。
    [11:23:51]
  • [刘慧卓]:
    二、当庭宣判在司法改革中具有独特的价值和功能。其一,体现了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要旨。虽然司法改革中的审判为中心主要针对的是刑事诉讼,但突出庭审功能,以庭审为中心,对民事诉讼具有同等的程序价值。当庭宣判要求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辨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如果真正做到如上几点,则能保障审判不间断或者说集中审判的诉讼程序性要求得到实现。其二,体现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改革理念。参与庭审的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径行作出裁判,无需层层审批把关,没有参与庭审就没有发言权。同时加大了法官的责任感,不仅要对庭审负责,更重要的是要对案件处理结果负责,不仅主审法官负责,参与庭审的合议庭成员也要负责,当庭宣判可以倒逼法官不断提升自身的司法水平。其三,对促进司法公开、提高司法效率、保障司法公正都有积极的作用。通过庭审,当庭进行宣判,把办案过程全部公开,能够不断增大司法公信力,还能杜绝黑箱操作,减少廉政风险。另外,当庭宣判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在于让案件的各方都充分重视庭审,提高了案件审理的效率。开完庭趁热打铁马上合议,其实节省了很多时间,提高了合议质量,不用时隔多日再重复劳动,甚至对不当庭宣判的案件,也可以在开完庭马上合议,使案件基本有个走向或者初步结论,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11:30:55]
  • [刘慧卓]:
    三、关于当庭宣判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展望。当庭宣判过程中也时常有一些困惑,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强调和完善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要严格当庭宣判的程序性要求。避免先定后审,使庭审流于形式,结果简单武断,不能为了宣而宣。要结合庭审当庭说明裁判理由和法条依据,说明判决效力、送达日期,询问是否接受邮寄送达等。2、进一步探索庭前会议和庭审的关系问题。既要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又要避免庭审成为二次开庭;还要明确举证期限,避免证据突袭或者故意拖延庭审等。3、注意当庭宣判和调解的关系。倡导当庭宣判仍要调解优先,调解贯穿始终,不能为了当庭宣判而忽略了矛盾化解,甚至可以利用当庭宣判的契机加大调解力度促进当事人和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4、当庭宣判裁判文书送达、结案时间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或者合理调整。建议通过司法解释明确结案日期,生效时间和送达遇到法定节假日是否顺延等问题,统一做法。另现有法律规定的时间过于紧迫,是否可以进行修改为更符合实际的期限值得进一步研究。5、当庭宣判对诉讼代理人的出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的表现是影响庭审走向和案件结果的重要因素,应积极促进律师分级代理制度等配套改革措施的落实。6、当庭宣判也对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庭审技巧。
    [11:33:45]
  • [刘慧卓]:
    总之,通过一年的实践,对当庭宣判从简单地按要求努力完成,到后来自发的积极追求,从对当庭宣判肤浅的认识,到现在进行深入的理性探讨,再到今后要不断的积累和完善,真的有苦也有甜,但我们愿意做先行者、探索者,也非常乐意与大家进行分享,希望能得到在座各位的支持和批评指正,谢谢。
    [11:35:17]
  • [李广宇]:
    下面有请梅芳主审法官发言。
    [11:36:21]
  • [梅芳]:
    各位来宾、各位同仁:
    即将过去的一年是四巡人对于当庭宣判积极探索的一年,勇于实践的一年,更是不断思考的一年。为什么要推行当庭宣判,怎样才能做到当庭宣判,当庭宣判的价值和功能到底体现在哪里,我想从以下三个方面谈一谈我的认识和体会。
    [11:37:27]
  • [梅芳]:
    一、当庭宣判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有力抓手
    司法责任制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对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具有决定性影响。当前,以员额制改革为重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已经全面推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理念已经深入员额制法官内心。与此相应,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较之前层层审批的行政化审批机制有了根本性改变,这实际上为当庭宣判提供了运行机制上的支持。司法运行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运行方式改革的终极目标就是以程序的透明公开,保证实体裁判的合法公正,从而达到提高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的目的。在所有改革创新举措中,当庭宣判不失为最有形的有力抓手之一。当事人的纠纷进入诉讼,最为关键的就在于庭审,各方当事人面对面,矛盾冲突最为激烈,如果能够有理有证举在法庭,是非曲直公决于法庭,这无疑将对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产生积极且深远的影响。
    [11:40:55]
  • [梅芳]:
    二、当庭宣判有助于凸显以庭审为中心,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这虽然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提出的目标,但对于民商事审判同样意义重大。民商事诉讼以审判为中心实际上是要做到以庭审为中心,真正发挥庭审“定纷止争”的功能,实现庭审实质化。
    事实上,每一次公正的审判都首先表现为一场精彩的庭审,最为理想的庭审模式应当是:法官宣布规则、把握平衡,诉讼双方公平有序参与,陈述所争事实,阐明争议焦点,并各尽所能提供对己有利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和法理分析。然后法官依证据展现真相,依规则辩法析理,最后一锤定音。但不可否认的是,之前的庭审模式存在不同程度的虚化和形式化,距离理想状态还有差距。一方面,审判长或者承办人对于庭审的主导和关注程度很高,但合议庭其他成员的作用往往发挥不到位;另一方面,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庭前准备不足、庭上配合不够,不能为当庭宣判提供保障。合议庭更多依赖于庭审之后再阅卷再合议形成法律文书层报后才出判。而在当庭宣判的要求下,庭审活动的所有参与者都必须重新审示庭审的地位和功能,树立庭审是整个审判活动中心的理念和思路。一方面,合议庭每个成员主观能动性提高,关注庭审程度增强,相互之间良性互动,能够将团队协作优势发挥到极致。另一方面,为确保当事人和代理人在正式开庭时能够充分发表意见,我们会在开庭前召开庭前会议,除了举证质证、归纳争议焦点之外,还会特别提示当事人做好充分的庭前准备工作,做到有话说在法庭上,有理摆在法庭上,让每一个案件都能够通过当事人平等参与的、看得见的庭审得以公平公正的解决。
    [11:43:36]
  • [梅芳]:
    三、当庭宣判有助于提升法律职业共同体能力素质,也有利于公众法治素养的提高和养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法官、律师、法学家都经过专门法律教育和职业培训,具有相同的法律知识背景、模式化思维方式、共同法律语言。毫无疑问,在座的各位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份子,我们有着高度统一的职业追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当庭宣判对于法官司法能力提出的更高要求,同样适用于律师的执业能力。
    不可否认的是,当庭宣判对于我们也是新生事物,长期实行定期宣判而形成的思维定式和审判习惯使得当庭宣判对我们而言也不亚于一场“自我革命”。要实现当庭宣判,法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储备和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能够确保准确认定法律事实以形成正确的心证,正确的适用法律以达到实体公正;还要有强大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够有序引导当事人围绕焦点展开充分论证。作为司法改革的试验田排头兵,我们勇于接受挑战,同时当庭宣判也倒逼我们必须主动提升能力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对诉讼律师而言,法庭是展现能力水平的最好舞台,尤其是在庭审网络同步直播的情况下,律师在法庭上的诉讼表现不仅事关当事人利益能否得到有效维护,还关系到自身能力评价问题。我相信,来四巡代理案件的律师,应当如我们一样有着共同的压力,当然也有着共同的不断提升不断进步的动力。
    而对于当事人和旁听者来讲,庭审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平台,当庭宣判则是最为直接有效的法治宣传方式。相对于最高法院审理的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地方法院尤其是基础法院审理的案件中有相当部分是普通老百姓之间的邻里纠纷、赡养、抚养、小额债务等简易案件,这些案件当事人一般法律知识缺乏,诉讼能力较低,如果能够通过庭审对他们加强法治教育和诉讼指导,并通过当庭宣判即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会直观的告诉老百姓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禁止的。就法治宣传角度而言,当庭宣判相较于参加几个小时庭审之后仍然不知所以然的效果,无疑是立竿见影的。所以说,地方法院尤其是基层法院不仅要重视“田间开庭”,更要重视当庭宣判,这对于增强公众法律意识、推进法治进程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11:46:14]
  • [梅芳]: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思考,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11:48:32]
  • [李广宇]:
    全国人大代表李祥斌一直关注四巡工作,并亲自旁听过四巡当庭宣判。下面,有请李祥斌代表发言,大家欢迎!
    [11:49:20]
  • [李祥斌]:
    尊敬的各位领导,来宾大家好,刚听到李副庭长和四巡两位法官的汇报后我感到十分振奋。他们在过去做了大量工作,从案件数量到质量,从过去我们对法院的三难,到现在的三好,门好进,热情接待,有案必立,从立案到审判,到当庭宣判,不断满足了群众对司法改革的新期待,同时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特别是当庭宣判,是对落实司法责任的体现,更是司法规律的体现。我们四巡的当庭宣判制定了九条规则,其中七种可以当庭宣判,六种可以不当庭宣判。今天借此机会我向四巡提几点建议,四巡当庭宣判规则的总结和规范,能不能给四个基层法院一份。因为当庭宣判老百姓很认可,体现司法公正公平。我们期盼四巡在全体人员的努力下,通过实践与力量的相结合,以践行司法为民来回应人民对司法的新期待。
    [11:50:30]
  • [李广宇]:
    司法实践需要法学理论的指导。当庭宣判要不断完善,不仅需要在实践中加强总结,还需要法学专家给予理论指引。有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柏峰教授发言,大家欢迎!
    [11:51:56]
  • [陈柏峰]:
    了解第四巡回法庭当庭宣判制度之后,有以下几点体会。
    [11:52:22]
  • [陈柏峰]:
    第一,对第四巡回法庭的勇气感到钦佩。当庭宣判制度的实施,需要有各种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法官的素质要求。如果法官的法律水平和社会洞察力达不到很高的水平,当庭宣判的专业水准可能会受到影响,搞不好还会弄巧成拙,播下龙种收获跳蚤。
    [11:53:53]
  • [陈柏峰]:
    第二,对第四巡回法庭的成绩由衷祝贺。第四巡回法庭在实施当庭宣判制度之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当庭宣判率达到46.8%,没有让制度流于形式。一方面,这得益于当庭宣判规则的严格规定,对可以当庭宣判和不宜当庭宣判的情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得益于第四巡回法庭法官的不懈努力,将这一制度有效执行。
    [11:54:26]
  • [陈柏峰]:
    第三,从巡回法庭开始实施当庭宣判,是很好的改革切入点。当庭宣判,这对法官专业素养和社会判断能力提出了很高要求,从巡回法庭开始做非常好,既可以有很好的示范意义,又不会因法官素养而影响制度效果。我查阅了相关资料,第四巡回法庭的法官素养很高,除了庭长、副庭长外,另有9名主审法官,平均年龄47岁,平均审判工作经历15年以上,全部为研究生以上学历。其中,法学博士4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1人,办案标兵4人,优秀共产党员2人,个人三等功1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和1名书记员。审判团队非常强大,与制度改革所需要的法官素质是匹配的。
    [11:55:01]
  • [陈柏峰]:
    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当庭宣判也有利于提高法官素养。当庭宣判是以即时、公开为特点,这就对审判法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需要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敏锐的社会洞察力。当庭宣判制度被确立为庭审的一般原则,必定会促进法官不断学习,从各方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案件的审理工作。
    [11:56:59]
  • [陈柏峰]:
    第四,当庭宣判制度可以取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契合当前司法改革的背景和方向。首先是提高了诉讼效率,减少了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身心疲乏,有利于社会矛盾的尽快解决,减少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人民法院也因此缩短了审理周期。其次是更有利于司法公正,当庭宣判需要法官当庭及时准确的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相应裁判,减少了寻租可能性,也减少了来自各方面领导干部干预的可能性,通过更公开来维护司法公正,树立法律的权威感。
    [11:58:24]
  • [陈柏峰]:
    最后,作为一个旁观着,我有一些担心,希望是不必要的。(1)当庭宣判,法官是不是一般会提前准备文书,那在庭审中法官是否可能不希望搭理当事人当庭提出的答辩或者证据?而审判过程中很有可能出现影响大的新证据新情况,如果真的出现,估计法官也不会完全不搭理,但会不会导致案件无法当庭宣判,文书肯定要重新来过?(2)当庭宣判,涉及到当事人心理稳定的问题。败诉的一方如果是庭审之后在家里收到文书,他在等待的时间中可能逐渐由心理准备,而当庭宣判,有的当事人可能突发性的情绪激动。当然,法庭的具体规则中对此也有规定,但人的情绪判断有时候还是可能有意外。这对法官也是一点考验。
    [12:00:05]
  • [李广宇]:
    当庭宣判也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力量——律师的参与。湖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粒律师应邀旁听过四巡在武汉大学的庭审,这次庭审当庭宣判,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有请张粒副会长发言,大家欢迎!
    [12:03:37]
  • [张粒]:
    几位主审发言,再次证明实践出真知,感性认识是理论认识的重要源泉。从四巡今年当庭宣判制度的实践来看,当庭宣判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与坚持,当庭宣判率接近百分之五十。毫无疑问,当庭宣判制度具有积极意义。这项制度不仅应当在巡回区四省进行推广,还应当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但必须采取积极的应对策略,以保证当庭宣判制度的有效实施。具体来讲,包括以下诸多方面:
    (一)切实提高法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
    (二)加强对当事人的法制教育和诉讼指导;
    (三)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代理诉讼案件的特殊作用;
    (四)法官与诉讼参与人良性互动,做好审前准备;
    (五)赋予合议庭和审判员应有的权力;
    (六)国家应当尽快建立并落实当庭宣判的激励机制;
    (七)国家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并完善立法,提高当庭宣判的法律地位,为当庭宣判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12:05:44]
  • [李广宇]: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今年12月13日在四巡调研看望干警时,对四巡提出四点期望,其中一点就是“要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示范带头作用”。四巡今天召开当庭宣判研讨推进会,就是贯彻落实周强院长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在巡回区四省高院的大力支持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将作为试点单位,全力推广当庭宣判。
    下面,有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王辉庭长发言。
    [12:07:17]
  • [王辉]:
    当庭宣判制度有利于我国司法公正目标的实现,在落实公开审判、减少司法腐败、加强监督、提高司法业务水平方面都将产生深刻影响,对当前司法改革具有重要价值。在目前的民商事审判实践中,当庭宣判率总体来讲是很低的,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当庭宣判对法官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在各级法院普遍推广还具备一定难度。第二,当事人诉讼能力较低,不了解诉讼程序,特别是对举证知识的匮乏。第三,操作规则缺少依据。第四,当前各级法院仍然比较看重民事案件的调解率。第五,当庭宣判不容有错。要保证当庭宣判价值的实现要明确当庭宣判的案件种类,全面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加强监督和完善复查机制。
    [12:10:54]
  • [李广宇]:
    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杨文雄庭长发言。
    [12:12:28]
  • [杨文雄]:
    各位领导、同志们,很高兴代表湖北高院参加第四巡回法庭举办的“公众开放日”暨当庭宣判研讨推进活动,很受教育,很受启发,下面,我代表湖北高院作个表态发言:
    当庭宣判是人民法院宣告裁判结果的一种重要方式,对于提高审判效率、减少外界干预、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也是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但由于诸多原因,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用的较少,湖北高院最近也在调研提高当庭宣判率的工作。上次四巡在武大法学院当庭宣判以后,我们也当庭宣判一件案件,今天到第四巡回法庭现场观摩和感受,也学习了其他兄弟法院的经验,增添了我们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信心。会议结束后,我们将迅速向党组报告会议精神,提高认识,结合湖北实际,认真研究提高当庭宣判率的具体措施,向第四巡回法庭学习,以当庭宣判为原则,不当庭宣判为例外,明确当庭宣判的案件范围,并将当庭宣判率纳入法官绩效考核体系,院长、庭长带头,省法院带头,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在2018年有突破性进展。
    [12:13:02]
  • [李广宇]:
    请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张五全副院长发言。
    [12:14:35]
  • [张五全]:
    我建议:1、加强顶层设计,细化当庭宣判制度,有利于借鉴;2、优化司法人员的管理。员额法官团队配置人力缺乏,行政事务其他事务还很多,用在裁判上的精力有限;3、审判团队专业化,对提高当庭宣判率帮助大;4、利用大数据提高审判质效。类案检索,防止类案不同判;5、法官能定期抽出时间专门进行培训、业务学习,提高素养;6、希望最高人民法院、四巡多到基层调研。
    [12:15:22]
  • [李广宇]:
    请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丁文华副院长发言。
    [12:16:06]
  • [丁文华]:
    首先,当庭裁判的优点和效果;当庭裁判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有效确保了程序公正,展现了法官公开公正的良好职业形象,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是人民法院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效途径。当庭裁判缩短了审判周期,提高了司法效率。当庭裁判还能促使法官不断提升司法能力。
    其次,提高当庭裁判率的做法: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为当庭裁判提供思想保障。二是加强庭前准备,为当庭裁判提供基础保障。三是夯实能力建设,为当庭裁判提供能力保障。四是科学考核评价,为当庭裁判提供制度保障。
    [12:18:42]
  • [李广宇]:
    刚才,第四巡回法庭发布了当庭宣判十大案例,介绍了推行当庭宣判过程中的一些体悟和感想,代表委员给我们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学专家给予了理论指导,律师代表对当庭宣判做了专业点评,试点法院作了表态发言。各位对我们的鼓励和希冀,让我们深受鼓舞和鞭策。四巡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12月13日在四巡调研看望干警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示范作用,推动巡回区法院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回馈巡回区各界对四巡的大力支持,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司法改革红利。
    今天上午的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12:20:06]